南方开思与MAPGIS城镇地籍一体化数据建库探究

南方开思与MAPGIS城镇地籍一体化数据建库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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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Urban cadastre database standar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地籍要素的分类代码,几何特征,数据分层,属性数据结构,数据交换格式等。适用于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及数据交换。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内容,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组成部分。本标准发布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7798—1999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规则》 国土资源部《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GB/T 226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7929—1995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3 术语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3.1 现象phenomenon 城镇地籍所描述的事实或存在。 3.2 要素feature 城镇地籍所描述的现象。 3.3 目标object 对一个要素的全部或部分的数字表示。 3.4 类class 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一组要素的集合。 3.5 属性attribution 要素的特性描述。 3.6矢量数据vector data 以x,y(或x, y, z)坐标表示的点、线、面(或包含体) 等空间图形数据及与其相联系的属性数据总称。 3.7 图像数据image data 用数值表示各像素(pixel)的灰度值的集合。 3.8 标识码identification code 对某一要素进行唯一标识的代码。 3.9 元数据metadata 对数据的内容、质量、状况及其它特征的描述。

宗地测量与地籍调查合同

分类:宗地图测绘制作与地籍调查 编号: ( )项目 宗地图测绘编制与地籍调查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年月日 ( )项目 宗地图测绘编制与地籍调查合同 委托方(甲方):合同编号: 承揽方(乙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宗地图测绘编制与地籍调查(包括地点及测区地理位置)

测区位于,共计宗,面积为:平方米(亩). 第二条宗地图测绘编制与地籍调查(包括项目和工作量等) 具体内容如下: 1.宗地图测绘编制审批打印; 填写地籍调查表相关的资料和本宗地、四邻权属单位签字;.2.3.地籍调查初级的审批。 第三条工程收费: 1、收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国测财字2002第3号文件和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件); 2、宗地图测绘编制打印按每宗(15亩以下):元/宗, 或每平方米(15亩以上):元 3、地籍调查按每宗(15亩以下):元/宗, 或每平方米(15亩以上):元 3、以上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 4、工程结束最终以实际的工作内容或宗数为准结帐。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2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额的50%, 即: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 2、工程结束,所有图纸成果资料与地籍调查表完善的相关资料符合当地土管部门审批要求提交甲方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 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提交有关准确性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数据确性负责; 2、负责协调凡涉及牵州、市、县、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及在宗地图红线范围内外各四邻权属单位在地籍调查表相关资料中的签字工作; 3、保证乙方的工作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交通、生活、住宿等提供必要的条件; 4、委派专人协助乙方开展工作。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与技术规程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准确性资料之日起,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组织作业队伍进入测区,并按甲方约定和协调的时间完成工作。 2、对甲方所提供的准确性资料数据制作宗地图和地籍调查表完善相关资料,并对所制作的成果资料负责。 3、按照《云南省地籍调查实施细则》的要求完善地籍调查表相关资料;

城镇地籍更新调查经验做法

---------------------------------------------------------------范文最新推荐------------------------------------------------------ 城镇地籍更新调查经验做法 X县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于200X年X月正式启动,经过近X个月的努力工作,截至目前,权属调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共完成权属调查X宗。其中,住宅用地X宗,企业用地X宗,事业用地X宗,商业用地X宗,村集体用地X宗,乡企业用地X宗,公益事业用地X宗,存在争议的X宗。为下一步工作进展提供了详实的依据。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X县委、县政府对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X为组长,主管副县长X为副组长,相关委局负责人为成员的X县城镇地籍更新调查领导小组。县国土局也成立了以局长X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各国土所所长为成员的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局长X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又下设野外调查组、技术指导与后勤保障组。外业调查组从局机关和二级机构中抽调了X名业务能力较强、能吃苦耐劳的同志,又从社会上聘用了X名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共X人分成X个调查组;技术指导与后勤保障组由地籍科长、地籍科三名业务骨干和两个协作单位的工程师组成。由于调查期间正逢酷暑天气,长期的野外作业使许多

同志出现中暑、脱水现象,局里又专门抽调X名同志作为一线补充人员。健全的组织机构为我县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9 / 1 良好的基础。 (二)严格规程,统一标准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城镇地籍调查规程》、《X省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规程》要求,为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和科学性,结合我县实际,城镇地籍更新调查项目于2006年X月开始招标,专家组于X月X日对竞标单位的标书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评审,一致推荐由X地质测绘院承担县城区域的地籍更新调查工作,X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承担乡镇区域的地籍更新调查工作。X月X日正式与协作单位签定合同。 权属调查工作开展之前,我局就同两个协作单位,针对权属调查的相关技术问题召开碰头会,对规程中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规程操作;没有明确规定的,协商出统一的操作标准,以便一线的同志操作,保证调查成果一致性。两个协作单位均按照事先统一的标准,各自培训测量区的权属调查人员。由于准备工作充分,使X月X日开始的权属调查得以顺利进行。 (三)多方筹资,保障经费 这次城镇更新调查工作,得到了X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所需经费主要由县财政负担,X县国土资源局也克服重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X万元,用于购置器具、印刷表册、发放野外作业补助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5 城镇地籍要素分类、代码、几何类型、分层与属性表名 城镇地籍要素分类、代码、几何类型、分层与对应属性表名见表1

注:可以以描述城镇土地用途为主要目的,使用地类界、权属界、地物界等对宗地内部或宗地外部的土地划分为若干地块,形成面状地类。 7 城镇地籍数据交换格式 本标准引用GB/T17798-1999《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对城镇地籍数据交换格式进行描述。已给定的数据交换格式及相关的缺省值,表示由本标准建议采用,“()”中的内容表示注释。 7.1 矢量数据交换格式 7.1.1 城镇地籍矢量数据 城镇地籍矢量数据文件由六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文件头;第二部分为要素类型参数;第三部分为属性数据结构;第四部分为几何图形数据;第五部分为注记;第六部分为属性数据。本标准给出未建拓扑关系的空间矢量数据交换格式,已经建立拓扑关系的空间矢量数据交换格式参照GB/T17798-1999《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进行描述。 7.1.2 空间矢量数据交换格式 HeadBegin(参见本节注释) Datamark: CADASTY-DAT Version: 1.0 Unit: M Dim: 2 Topo: 0 MinX: <浮点数> MinY: <浮点数> MaxX: <浮点数> MaxY: <浮点数> Scale: <整数> Projection:Gauss-Krueger Projection Spheroid:Krassovesky Spheroid Parameters:6378245,6356863 Date: <数据产生的日期> Coodinate:M Meridinan:<字符串> Taren:<浮点数> HeadEnd

国外地籍信息系统研究现状

1、美国 美国于上世纪80年代提出了建设国家地籍数据库的设想,NRC(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对此展开了制度、内容、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于1980年编写了《Need for the Multipurpose Cadastre》研究报告。此后,由BLM、FGDC、ESRI 等五家单位资助,10位来自各个领域和不同地方的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进一步开展了更为系统的国家地籍数据建设研究,并编写了《National Land Parcel Data》专题研究报告。除了开展国家地籍数据库建设的相关研究之外,美国也开展了实际工作。1996年,美国在实施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NSDI)建设示范工程中,启动了华盛顿州地籍测量框架工程(WashingtonState Cadastral Framework Project),目的在于加强多单位联合共建、利益共得、解决数据冲突和促进数据共享。整个工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97年9月到1998年9月,主要是利用FGDC制定的地籍数据标准,进行SDE/Oracle数据库建设;第二阶段是1997年9月到1998年9月,主要工作是进行多源异构数据源的数据转换,通过标准规范数据,解决数据之间的冲突,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服务。2002年,美国土地管理局(BLM)联合洲政府、地方政府、企业等单位共同实施了NILS (National integrated land system)工程,主要目的是应用面向对象技术建立通用的地籍数据库模型和土地管理工具。NILS由Survey Management,Measurement Management, Parcel Management, GeoCommunicator四大有机部分组成,实现了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地块管理和信息发布的一体化。通过登记和授权,用户可以通过GeoCommunicator获得地块的详细信息。NILS数据内容主要参考了ArcGIS 的地块数据模型和FGDC地籍数据标准。加拿大在1964年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地籍信息系统,用于城市管理。1998年,加拿大安大略自然资源部1998年开始实施安大略土地信息系统计划(LIO),其目标是建成数据采集、生产、存储、管理和访问为一体的土地信息基础设施。LIO对加拿大信息化起到了深远影响。 2、德国 德国于1983年将各州的地籍登记的全部内容按统一的格式数据建立了地籍册数据库,直接服务于政府决策和私人土地交易。澳大利亚和德国等国家的地籍数据库的利用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即国家级、州(省)级和面向社会服务的地籍信息网络数据库,各个级别的应用均体现了地籍信息的决策支持功能、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地籍数据库的建设由国家统一规划、设计和建立,并由国家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与政策。近十年,德国来一直在探索面向未来的信息服务模式,启动了综合官方地籍信息系统ALKIS,并结合ATKIS元数据系统,实现土地信息共享。 3、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的空间数据基础设施(SDI)中包含了25%的地籍数据,国家地籍信息数据库主要由中央政府投资建设,州级的则主要由地方政府投资,目前也逐步吸收了社会团体和私人机构的投资,而且州一级的数据大都无偿地集成到国家级的数据库中。由于地籍数据巩固了国家和各州土地市场和经济活动的基础,现在澳大利亚政府通常公认数字化地籍数据库(DCDB)在国家和各州空间数据基础结构领域是核心空间数据集中最重要。通过向统计局、联邦选举委员会、国防部、环境管理和国家公用事业机构等部门提供数据服务,使国家地籍数据库的巨大商业价值得到了体现。澳大利亚Western Australia州国土部实施了一个

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地籍调查成果 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土地管理局 【颁布日期】19910321 【实施日期】19910321 【章名】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保证地籍调查成果的质量满足地籍管理的需要,根据《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在试行中总结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局地籍司,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附: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地籍调查成果满足地籍管理的需要,根据《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规程》3.5所列(除K外)地籍调查成果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第三条检查验收工作是地籍调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任务是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并对地籍调查成果进行评定。 第四条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本局所列项目的检查验收和除此之外的抽查;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五条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实行作业人员自检、作业级互检、作业队专检,由省级验收的三检一验制。 第六条具备以下条件方可验收: 1.工作法律程序正确; 2.权属调查没有外承包; 3.《规程》规定的成果资料齐全。 【章名】第二章检查验收的组织 第七条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的检查验收工作由地籍司组织,委托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具体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籍调查的检查验收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地籍的处组织。

确山县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方案

确山县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4]101号,以下简称《通知》),科学准确地掌握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合理利用土地,促进确山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优先开展土地调查中的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有关技术规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概述 利用航空遥感、全球定位和地理信息系统即3S等先进技术,在原来地籍调查的基础上,在全县全面开展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是落实《土地管理法》关于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的需要,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县城初始地籍调查工作于1999年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我县开展了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这些成果在土地登记发证、权属管理、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县土地利用状况特别是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发生了很大变化,各项管理需求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现有的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已难以满足当前经济宏观调控和严格土地管理的需要。首先,原来城镇地籍调查距今已有六年,且没有统一部署开展城镇地籍变更调查和城镇土地统计,因此,其现势性、实用性较差。其次,原来城镇地籍调查缺少当前国土资源管理急需的存量建设用地、行业用地、土地集约利用情况等一些重要内容。三是原来地籍调查成果信息化程度低,限制了成果共享和应用。 根据国务院《决定》关于“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保证土地数据的真实性”的要求和省政府“关于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和村庄地籍调查在内的土地调查”的通知精神,在全县全面开展城镇地籍更新调查,逐级建立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形成全县城镇地籍管理及应用信息系统网络,对于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制定有关政策,国土资源管理参与经济宏观调控,落实各项土地严管措施,强化集约用地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推进工业化城镇进程有着重要作用。 二、工作依据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意见》(豫政[2004]80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4]10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土地管理基础工作的通知》(豫政办[1994]29号); 5、《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地籍更新调查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5]92号)。 (二)技术依据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1984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 2、《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试行)》(1993年国家土地管理局); 3、《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 4、《全国土地分类(试行)》(2001年国土资源部); 5、《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2001年国土资源部); 6、《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试用)》(2002年国土资源部); 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试行)》(2001年国土资源部); 8、《河南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合订本)》及其补充规定(1990-1993年,河南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领导小组); 9、《河南省城镇地籍调查补充规程》(1993年河南省土地管理局); 10、《河南省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规程(试行)》(2004年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11、《河南省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规程》(豫国土资发[2006]8号)。 三、工作目标 城镇地籍更新调查的目标是,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力争用1年半左右的时间,利用3S等先进技术,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技术规程,全面完成全县城镇地籍更新调查,逐步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城镇土地调查、统计和登

广州市城乡地籍数据库建库标准

广州市城乡地籍数据库建库标准 (版本号:1.0)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广州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二○○三年五月

前言 本标准是在《广州市城乡地籍数据库建库标准》(修订版)基础上,经过近一年实践修订而成。 本标准根据城乡统一地籍(房产)原则编写,内容涵盖了城镇地籍调查测量和建库、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和建库、房地产登记、土地登记、地形测量、房产测量等方面。 本标准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地籍处(广州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写,解释修改权归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产权地籍处(广州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市地形、城镇地籍测量调查、土地利用调查、房产测量生产、建库,以及相关地理信息系统开发。 标准起草人:曾广鸿

目录 第1章引用标准及术语说明 (1) 1.1. 范围 (1) 1.2. 引用标准 (1) 1.3. 术语 (2) 1.4. 说明 (2) 1.4.1 图件类别 (2) 1.4.2 坐标系 (3) 1.4.3 地形图底图 (3) 1.4.4 内容说明 (3) 1.4.5 单位 (3) 1.4.6 数据格式及其图属关联 (3) 第2章要素分类、分层与代码 (5) 2.1. 城镇地籍与土地利用要素的分类 (5) 2.2. 比例尺代码 (5) 2.3. 地籍号命名规则 (5) 2.4. 城镇地形地籍、土地利用现状、房产要素的分类、代码、分层与特征定义 (6) 2.4.1 要素分类代码说明 (6) 2.4.2 要素分类代码表 (7) 2.5. 要素子类代码表 (12) 2.5.1 地类要素子类代码 (12) 2.5.2 基础控制和地物地貌要素子类代码 (15) 2.5.3 行政区要素子类代码 (15) 第3章要素属性数据结构 (16) 3.1. 要素属性数据结构说明 (16) 3.2. 测量控制点属性表结构 (16) 3.3. 点状地物属性表结构 (16) 3.4. 房角点属性表结构 (17) 3.5. 房屋辅助点属性表结构 (17) 3.6. 其它辅助点属性表结构 (18) 3.7. 线状地物属性表结构 (18) 3.8. 房屋围护物属性表结构 (19) 3.9. 房屋辅助线属性表结构 (20) 3.10. 其它辅助线属性表结构 (20) 3.11. 面状地物属性表结构 (20) 3.12. 面状房屋属性表结构 (21) 3.12.1 面状房屋扩展属性表(房地产权证)结构 (22) 3.12.2 面状房屋扩展属性表(房地产共有权证)结构 (23)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当前土地登记和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05号,2000年3月30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当前土地登记和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0〕105号 (2000年3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做好土地登记和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及时掌握城镇土地利用状况,是建立和完善土地登记制度,依法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为拉动内需服务的重要手段。经研究,现将做好当前土地登记和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圆满完成全国首次土地证书年检工作 目前,全国首次土地证书年检工作正处于检查验收汇总阶段,各地要认真按照《关于开展1999年土地证书年检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78号)精神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汇总暨土地证书年检经验交流会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土地证书年检汇总阶段的工作,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在5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土地证书年检汇总、检查验收和上报工作。检查可采取自检、同级互检、上级对下级抽检的方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解决。省级汇总数据及年检总结5月31日前报部。年检总结包括:(1)土地证书年检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今后年检工作的设想;(2)土地证书年检及城市重点用地的数据统计及分析;(3)年检中发现的土地登记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今后土地登记工作的设想和建议;(4)违法案件特征及处理情况等。 部将于5月份对各省土地证书年检工作进行抽查,6月份进行全国土地证书年检数据汇总和总结。 这次年检结束后,各地要集中一段时间,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解决登记、用证不规范,卡证不一,资料不完整等问题,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 二、加快住房土地登记工作,为住房制度改革服务 建设部发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已征得我部同意。按照《办法》的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齐全方可上市。这是保证住房交易安全和住房制度改革深入进行的必要措施。考虑一些地区土地登记进度经过努力仍不能适应当前住房制度改革需要的情况,凡在1999年5月1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前,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尚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并于2000年底之前进行上市交易的,只要原出售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位已经办理初始土地登记,享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现房屋产权人可凭房屋产权证书先行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对于不属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进度所致,而是房屋产权人不按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申请登记义务,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不适用上述政策,可不予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集中精力,统一部署,加快本地区住房制度改革中的土地登记工作。在明确土地登记办理程序的基础上,提高办事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设立登记申请窗口、集中办理等措施,力争在2000年底前全面完成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确因

城镇地籍调查及建库

城镇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2009年3月4日

目录 1 权属调查 (4) 2.1.调查要求 (4) 2.2.调查内容,程序和方法 (4) 2.2.1.权属调查内容 (4) 2.2.2、权属调查程序 (4) 2.2.3.调查工作底图 (4) 2.2.4.地籍编号 (4) 2.2.5.街道(乡.镇)划分与编号 (5) 2.2.6.宗地划分与编号 (5) 2.2.7.界址点编号 (6) 2.2.8.界址调查 (6) 3.地籍测量 3.1 地籍控制测量 (7) 3.1.1 测量的基本规定及精度要求 (7) 3.1.2 地籍图根控制测量 (8) 3.1.3 地籍碎部测量 (9) 3.1.4 界址点测量 (13) 3.2 图件绘制 (13) 3.2.1 分幅地籍图 (13) 3.2.2 宗地图 (14)

3.4.3 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 (15) 4 城镇地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16) 4.1 管理系统建设 (16) 4.1.1 初始数据库建立 (16) 4.1.2 建库流程 (21) 4.1.3 属性数据录入 (22) 4.1.4 数据质量检查 (22) 4.1.5 数据入库步骤 (23) 5 成果汇总 (24)

1 . 权属调查 2.1 调查要求 (1)县级市城区,建制镇调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区域要逐户分宗进行确权。 (2)设区市调查范围内城中村及农村集体土地要逐户分宗进行确权。列在近期拆迁计划内的村庄可以不进行逐户分宗调查,以综合表示其范围,但要进行现状地形图测量。 2.2.1.权属调查内容 权属调查是对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及其权利所涉及的位置,界址,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是针对土地使用者的申请,对土地使用者、宗地位置、界址、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核实、调查和记录的过程。 2.2.2、权属调查程序 调查的准备工作、实地调查、绘制宗地草图、权属调查文件资料整理归档、检查验收等 2.2.3.调查工作底图 可以利用已有的数字正射影像图、航片或已有的地籍图、大比例尺地形图、平面图作为调查工作底图,比列尺一般不应小与1:2000。 2.2.4.地籍编号 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地籍号命名规则19位编码设定,即地籍号由“行政区划代码6位+街道号3位+

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报告

地籍更新调查技术报告

国土资源局二○○七年八月

目录 1概述 (1) 1.1目的和任务 (1) 1.2技术路线 (2) 1.3调查区概况 (3) 1.5地籍调查工作的组织形式 (6) 1.6完成的主要工作量 (8) 2权属调查与核查 (9) 2.1调查容 (9) 2.2地籍调查工作程序 (9) 2.3调查区划分及编号 (10) 2.4勘丈宗地草图 (13) 2.5地籍调查表填写要求 (14) 3地类调查 (15) 3.1土地利用分类 (15) 3.2土地利用情况调查 (15) 4地籍控制测量 (17) 4.1已有资料的分析利用 (17) 4.2测区坐标系的选择 (17) 4.3 E级GPS控制测量 (18) 4.4一、二级导线测量 (20) 4.5控制点埋石规格与整饰 (23)

5地籍细部测量 (24) 5.1概述 (24) 5.2图根控制测量 (27) 5.3外业数据采集 (27) 5.4业编图 (28) 5.5编绘分幅地籍图 (28) 6质量检查 (33) 6.1权属调查的质量检查 (33) 6.2测量成果成图的质量检查 (34) 7技术结论 (36) 7.1对本测区成果质量的评价 (36) 7.2对作业方法评述 (37) 8经验、体会和建议 (38) 8.1经验、体会 (38) 8.2存在问题及教训、问题的处理 (39) 8.3成果的应用及社会效益 (40) 8.4建议 (41) 9提交资料 (42)

1概述 1.1目的和任务 1.1.1目的和意义 城镇土地凝结了人类大量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其土地的自然属性已被经济属性所掩盖,成为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资源参与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在1996年城镇地籍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先进的3S等先进技术,进一步查清城镇每一宗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的同时,查清每个城镇部的存量建设用地、行业用地、低效率利用地、闲置、空闲地等的分布、数量,进而研究城镇土地的利用潜力,并建设城镇地籍数据库。不仅能保持城镇地籍资料的现势性和实用性,增加地籍调查成果的科技含量,而且对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对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对政府决策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计划,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地籍更新调查的主要目标是:利用3S等先进技术,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技术规程,全面完成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建设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参与经济宏观调控的科学基础平台。

ArcGIS平台在城镇地籍建库中的应用王岩

2012年1月内蒙古科技与经济Januar y2012 第1期总第251期Inner M o ngo lia Science T echnolo gy&Economy N o.1T o tal N o.251 A rcGIS平台在城镇地籍建库中的应用X 王 岩,王 姝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内蒙古包头 014010) 摘 要:介绍了城镇地籍建库的实现及ArsGIS在建库中的应用。城镇土地调查即城镇地籍调查,是指依照国家的相关法规,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宗地的权属、界址线、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鉴、表册等调查成果,为土地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而城镇地籍建库是为了更好地信息化管理城镇地籍数据,在建库过程中借助ArcGIS平台中的拓扑检查功能能使得数据成果更加完善。 关键词:城镇地籍建库;ArcGIS;拓扑检查 中图分类号:P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21(2012)01—0072—02 城镇土地调查即城镇地籍调查,是指依照国家的相关法规,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宗地的权属、界址线、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成果,为土地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一项集行政、技术于一体的工作。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过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地籍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土地权属调查是指通过对宗地权属及其权利所涉及的界线调查,在现场依据规定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线,绘制宗地草图,调查用途,填写地籍调查表。地籍测量是指在土地权属调查基础上,借助仪器,以科学的方法,在一定区域内,测量宗地的权属界线、界址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测绘地籍图和宗地图,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城镇地籍调查是对城市、建制镇内部每宗土地的调查,其中,调查范围包括居民点和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 1 城镇地籍建库的实现 建库之前必须对所在城镇进行外业调查,主要是对土地权利归属、土地位置、界址、用途等进行实地核实、调查、测量。然后再根据外业调查进行室内面积量算、绘制地籍图和宗地图等。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是以1∶500、1∶1000或1∶2000城镇土地调查线划图、影像成果为数据源,采用电子数据的抽取、转换、装载工艺或辅助屏幕数字化工艺,建立满足一定拓扑规则的城镇土地调查图形数据库和以城镇土地权属调查、登记发证和建设用地审批的非图形资料为数据源,建立城镇土地调查属性数据库,将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两者合二为一,相互挂接并保持逻辑一致性。 因为城镇地籍建库国家二调办并没有要求使用某一特定软件,所以,一般都是根据相关单位指定的软件进行建库。笔者单位主要使用的南方CASS和某公司开发的软件进行建库,南方CASS主要是用于外业成图,生成DWG格式的图形文件,然后利用检查入库中的功能输出ARC/INFO SHP格式的数据,再将导出的数据导入到建库软件中,录入相关的属性进行建库。 在使用南方CASS输出SHP格式数据之前,我们必须将数据进行基本的检查,包括编码正确性检查、属性完整性检查、图层完整性检查、线自相交检查、高程注记检查、建筑物注记检查、面状地物封闭检查和复合线重复点检查,只有当这些基本检查都通过了以后,我们才能保证将数据无损的导出。但是南方CASS标准版没有提供数据的拓扑检查功能,如相同实体相互重叠或存在缝隙检查、层与层之间的拓扑检查等。即使是CA SS二调版对于不同层的拓扑检查也还是没有,而这些检查项对于建库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虽然我们用的建库软件是基于Ar cEngine开发的,建库软件中也提供了拓扑检查,但是拓扑规则却没有ArcGIS平台提供的多,同时,建库软件提供的图形编辑功能运用起来也较复杂。2 ArcGIS在城镇建库中的应用 拓扑是地理要素之间的空间关系,它是确保数据质量的基础,使用拓扑,能够更好地表达地理信息,用以提供空间分析能力。而在ArcGIS平台中, Geodat abase提供了全新的拓扑工具,我们只要根据需要建立相应的拓扑规则就能进行空间分析,检查出错误的空间关系。 拓扑规则主要分为点规则、线规则和面规则。点规则中我们可以应用两个规则,点要素都恰好被多边形要素的边线所覆盖和点要素被线要素的端点覆盖。见图1、图2。界址点要在宗地的边线上且必须是界址线的端点。这样就能查找到图形中多余的界址 点以及偏离界址线的界址点。 ? 72 ? X收稿日期:2011-11-28

农村地籍数据入库操作手册(上)

国图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入库 操作流程 二○一六年四月

目录 1概述 (3) 2数据源要求 (3) 3数据库创建 (4) 3.1新建A CCESS文件 (4) 3.2初始化数据库 (5) 3.3连接数据库 (7) 3.4参数设置及图层创建 (8) 3.4.1单位信息设置 (9) 3.4.2运行参数设置 (12) 3.4.3创建图层 (16) 4数据入库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外部数据入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1shape格式数据入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2导入常用格式数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界址点及界址线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调查表处理 (25)

数字地籍测量

数字地籍测量 地籍测量是在权属调查所提供的调查底图、地籍调查表和实地界址点位标示的基础上进行的,包括建立控制网、施测界址点坐标、测制分幅地籍原图、数字化地籍图、面积量算及反算边长、绘制宗地图和面积统计汇总等工作内容。数字地籍测量是融合地籍测量内外业的综合作业系统,它在完成地籍测量的同时建立地籍图形数据库,实现地籍管理自动化。 關键词:地籍测量;数字化处理;管理自动化 1 数字地籍测量的基本概念 数字地籍测量是利用应用软件将地籍测量采集的数据加以处理,输出并绘制各种所需的地籍图件和表册。其作业流程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成果输出、数据库管理等。 采集的数据按照规定好的格式储存于数据库,地籍要素数据来源于仪器设备获取,目前常用的方法有测记法、电子平板法、数字化法、航片量测法等。 对于不同的办法采集到的数据,在计算机上经过相应的预处理软件处理,将数据转化为某种标准的数据格式,经数据处理软件计算出各宗地面积,绘制地籍图。计算机上的各种数据均需存储,建立地籍数据库,根据《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输出地籍测量所需要的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地籍调查表,平面控制测量的原始记录,数字化地籍图等成果。 2 数字地籍测量的基本原理 地籍要素包括反映隶属关系的地理名称,反映权属关系的界址点线,反映土地利用现状的地物,反映位置关系的定位坐标,反映数量关系的土地利用及占有面积,还有反映地物特征描述等。建立地籍数据库的目录就是要把地籍要素数字化,地籍要素包含属性信息和图形信息。数码文字可用来表示属性信息,编码、连接信息和平面直角坐标可用来表示图形信息,地籍信息编码就是用规定的代码表示指定的地籍信息。一般遵循惟一性、易扩展、易识别、简单适用的原则。目前地籍信息编码的方式有全要素编码、提示性编码和块结构编码。 (1)全要素编码由若干位十进制数组成,首先参考图式符号,将地形要素分类,如“1”居民地;“2”道路;“3”管线等,然后在每一类中进行次分类,如“01”一般居民房;“02”简易居民房等。另外加上类序号、特征点序号。全要素编码的优点是编码具有惟一性,易识别。缺点是层次多,位数多,同一地物不按顺序观测,编码困难。 (2)提示性编码由几何相关性和类别组成的若干位十进制数,十位编码“1”水系,“2”建筑物,“3”道路等;个位编码孤立点“0”,与前点连接“1”,不连接“2”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标题: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颁布单位】:国家土地管理局 【颁布日期】:1993-06-22 【正文】: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1.2内容 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地籍勘丈。 地籍调查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分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初始地籍调查在初始土地登记前进行,变更地籍调查在变更土地登记前进行。 地籍调查要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的需要。 1.3调查单元 调查的单元是一宗地。凡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称为一宗地。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大型企事业单位用地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用地应独立分宗。 1.4地籍编号 1.4.1地籍编号以行政区为单位,按街道、宗两级编号,对于较大城市可按街道、街坊、宗三级编号。 1.4.2地籍号统一自左到右、自上而下由“1”号开始顺序编号。 1.4.3同一街道、街坊、宗地被两幅以上基本地籍图分割时,应注记同一地籍号。 1.4.4界址点应按街坊或图幅统一编号。 1.5地籍勘丈方法 地籍勘丈在现阶段可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分别采用:①解析法;②部分解析法;③图解法。 用部分解析法和图解法建立初始地籍后,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用解析法进行更新。 1.6基本地籍图及比例尺 基本地籍图包括分幅铅笔原图、着墨二底图。基本地籍图比例尺一般为1∶500或1∶1000。城镇宜采用1∶500,独立工矿和村庄也可采用1∶2000。 1.7规程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城镇和独立工矿区。原则上也适用于集镇和村庄。 1.8实施单位 开展初始地籍调查的市(县)要成立以主管市(县)长为首的地籍调查、登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地籍调查、登记工作,处理土地权属和地籍调查、登记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地籍调查、登记的具体工作由市(县)土地(国土)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1.9地方补充规定 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必要时可对本规程某些条款作补充规定,报国家土地管理局批准后实施。 1.10规程解释权 本规程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2土地分类 2.1分类依据 土地分类以土地用途为主要依据。 2.2分类体系 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城镇土地分为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方法

附件1 2011年度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 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2011年度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情况,确保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的顺利实施,依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 1001—1993)和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本着重点突出、确保质量、有所创新的原则,在二次调查及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对城镇地籍调查数据进行更新汇总与统计分析,全面掌握我国2011年度城镇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土地利用强度等信息,实现对全国城乡土地利用状况的全覆盖管理,为城镇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一)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更新汇总。 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更新汇总范围覆盖全国全部城市和建制镇,汇总内容主要包括各城镇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等数据。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国家标准,全面调查或补充调查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核定后城镇汇总工作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重点对非实地调查及城镇新增

建设用地数据进行更新,并按《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更新汇总表》(见附录1)中提供的二级分类数据项要求,进行数据统计汇总。同时,填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城市、建制镇图斑汇总面积,以此检核汇总范围的合理性。地籍调查数据中,对宗地内含多种用途,且各种用途能计算出面积的,按各类用途进行统计汇总。选择5至10个村庄(行政村),开展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汇总试点工作。完成试点范围内初始地籍调查,查清并汇总村庄内各类土地利用现状及分布状况,重点完成农村宅基地调查,并按《试点村庄土地利用现状汇总表》(见附录2)进行数据填报。 (二)城镇土地利用强度调查。 在上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更新汇总的基础上,完成典型城镇汇总工作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强度调查。城镇土地利用强度指标主要包括容积率和建筑密度。通过调查城镇建筑占地总面积、建筑总面积,计算城镇综合容积率、城镇建筑密度(数据填报要求见附录3)。同时,典型城镇依据调查确定的土地性质填写《典型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按权属性质汇总表》(见附录4)。 城镇综合容积率=建筑总面积/汇总工作范围总面积 城镇建筑密度=建筑占地总面积/汇总工作范围总面积 对于调查资料无法满足统计汇总的,应与汇总工作范围所在地有关部门(如建设、房产)联系搜集。

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问题探讨

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问题探讨 发表时间:2017-11-02T12:14:40.247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21期作者:黄素娥朱勇[导读] 摘要:文章通过分析地籍数据管理、调查方法,并从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从而有效提高城镇地籍调查更新数据汇总的工作效率及数据质量。东莞市常平镇测量队 523560 摘要:文章通过分析地籍数据管理、调查方法,并从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从而有效提高城镇地籍调查更新数据汇总的工作效率及数据质量。关键词:地籍调查;数据更新地籍管理是国家为获得有关地籍和为全面研究土地权属、自然和经济状况而采取的以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评价和地籍档案与信息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措施。现代地籍管理是以土地地块为基础的地籍信息系统管理。为满足社会和经济的飞速发展,实现国土资源管理跨越式发展,需建立完善、规范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一、地籍数据管理相关概念阐述权属数据和地类数据是地籍管理中的两项重要基础数据。其中,权属管理是以产权管理为核心的地籍管理工作,管理中形成的权属数据是权属调查成果和登记结果的体现;地类管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手段,管理中形成的地类数据是土地调查成果和用地审批结果的体现。总体上,以权属和地类为基础的地籍数据管理主要是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和日常用地管理信息进行管理。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地籍调查等调查监测得到的土地实际利用状况。土地(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用地管理信息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土地征收转用、土地登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等审批、验收或备案形成的审批资料总称,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行为的结果。用地管理信息中记录了权属和地类等多种信息,是实施产权管理和用途管制等具体体现。 二、城镇地籍调查方法 城镇地籍调查工作一般程序较为复杂,系统性极强。根据本地区地籍调查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式开展城镇地籍调查。 1、直接汇总方式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覆盖到每一块土地,从而建立完善的城镇地籍信息系统,且进行信息汇总,得出城镇范围内所有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2、实地调查方式 地籍调查目的是建立完善的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可采取实地调查或利用最新地形图、遥感影像图直接判读的方式,将土地利用信息补充到数据库中,统计汇总出城镇内所有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3、土地登记方式 可利用土地登记资料、用地审批资料、勘测定界资料等汇总变更数据,从而形成城镇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4、抽样和推算方式 未开展地籍调查且基础资料缺乏的城镇,依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中的城市和镇区面积确定总面积。采用区域抽样调查计算或依据已有典型城镇数据推算的方式获取各分类的面积。 三、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存在的问题我国地籍信息已取得长足发展,且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此应加快地籍数据规范化、城乡一体化、三维空间化的步伐,以满足海量数据管理、地籍信息现势性及地籍图生产和快速更新等要求,以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1、数据标准规范不完善 我国现有的地籍信息化标准相对滞后且不够完善,尽管现有的《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和《地籍调查数据库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我国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从实践来看,该标准远远不够完善,尤其制约着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的发展。由于地籍管理应用方向、比例尺、数据结构不一致,更新周期不同,造成数据冗余及资源浪费,同时数据的互操作性、可移植性和数据转换共享也产生不同问题。 2、权属数据与地类数据分头管理我国地籍管理分为以利用现状管理为主的农村地籍和以权属管理为主的城镇地籍两套体系。地籍基础数据中,以地类调查为主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中包含了部分权属信息(如权属性质、权属单位等),同时权属调查和登记发证数据中也包含了地类(如土地用途)相关信息。由于一直以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其成果更新侧重于地类管理,权属信息的现势性和准确性相对较落后。而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发证侧重于权属管理,相应也存在土地用途信息未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及时更新的情况。各地方地籍管理中的权属数据和地类数据一般是依托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系统和“一张图”业务审批系统分别进行管理的。由于两种管理方式未做到无缝衔接和同步更新,实际上权属数据与地类数据仍是分头管理的,这给地籍基础信息查询、统计和应用带来了诸多不便。 3、地区发展不平衡 土地管理业务一直处于城乡土地分割管理的“二元结构”,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的基础数据库分别为“城镇地籍数据库”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城镇地籍由于经济发达,发展速度快,采用高精度大比例尺的地籍数据,其更新较快。而农村地区发展滞后,一般采用的是小比例尺、粗分类的地籍数据,更新周期也较慢。城乡两种不同的管理模式带来了各种问题,在接边处很难衔接,这就造成了土地利用类型、土地权属和土地面积统计不准和不实等问题。 4、宅基地权属信息缺失 由于目前我市土地登记系统尚未进行私人宅基地登记,导致很多宅基地产权不明晰。目前地籍相关信访案件中十有八九是宅基地产权纠纷。且宅基地审批等相关资料未入库,甚至早些的未入档案,只在当地村委会留档,信息化程度严重落后。这些问题都加大了权属争议解决的难度。 四、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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