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工作日高峰车辆限行通告

北京关于工作日高峰车辆限行通告
北京关于工作日高峰车辆限行通告

关于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机动车

车牌尾号轮换办法的通告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将2011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10日期间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轮换办法如下:

一、自2011年4月10日至2011年7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1年7月10日至2011年10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三、自2011年10月9日至2012年1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四、自2012年1月8日至2012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规定,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9时至17时限行的车牌尾号按上述轮换办法执行。

2020年最新北京车辆限号规定细则

2020年最新北京车辆限号规定细则 导语:尾号限行是北京奥运会之前为了交通顺畅和空气质量达标而采取的政策,现在变成了长期的政策,一个是为了减轻北京车辆快速增长而造成的交通负担,再有就是降低北京的机动车尾气排放量,把北京的空气污染指数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0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7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5年7月12日至2015年10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15年10月11日至2016年1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 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 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 驱动的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具 体执行时间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日

北京限号违章处罚相关手册

北京限号违章处罚相关手册 北京限号违章怎么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罚款100元,记3分。 2017年北京交警部门严格规定,对无进京证限行范围扩至6环,违反限行规定罚的100元记3分的处理。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京牌罚100块,不扣分。非京牌罚100块,扣3分。),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或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处罚依据 车辆违章 1、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记分依据 2、记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

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全国各省通信管理局备案办理所需材料及常见问题解答一览表

全国各省通信管理局备案办理所需材料及常见问题 解答一览表

目录 河南等十九个省新备案所需提供的材料………………………3页 北京新备案所需提供的材料……………………………………4页 重庆新备案所需提供的材料……………………………………5页 山东省新备案所需提供的材料…………………………………6页 云南、新疆、西藏三省新备案所需提供的材料………………7页 吉林省新备案所需提供的材料…………………………………8页 天津、宁夏两省新备案所需提供的材料………………………9页 辽宁省新备案所需提供的材料…………………………………10页 黑龙江省新备案所需提供的材料………………………………11页 江西省新备案所需提供的材料…………………………………12页 各省变更(新增网站、新增接入、变更备案信息)备案所需提供料…………………………………………………………………13页 备案办理注意事项………………………………………………14页 备案所需提供的材料装订要求…………………………………15页 备案常见问题解答………………………………………………17页

纸质照片: 新疆、山东、重庆、云南、西藏、浙江个人备案 电子档:北京 河南(HA)、河北(HE)安徽(AH)、湖南(HN)、湖北(HB)、 山西(SX)、陕西(SN)、上海(SH)、江苏(JS)、浙江(ZJ)、福建(FJ)、广东(GD)、广西(GX)、四川(SC)、青海(QH)、 内蒙古(NM)、海南(HI)、贵州(GZ)、甘肃(GS)(共19个省)新备案所需提供材料 个人性质网站备案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2份2)信息安全管理协议 1份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份4)网站内容中若涉及医疗、药品、教育、文化等前置审批项目的,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 单位性质网站备案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盖公章 2份2)信息安全管理协议+盖公章 1份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1份4)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盖公章 1份5)网站负责人非单位法人需提供网站负责人委托书 +盖公章 1份6)网站内容中若涉及医疗、药品、教育、文化等前置审批项目的,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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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 【标 签】发票管理有关事项,发票限额,调整申领 【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北京国税公告〔2015〕12号 【发文日期】2015-08-21 【实施时间】2015-08-2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发票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申领普通发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下: 一、纳税人申领普通发票的办理手续 纳税人申领普通发票的手续在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统称区县局)办税服务厅现场即时办理。 纳税人申领普通发票应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含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原件,并报送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一式一份); (二)发票专用章印模(首次申领时提供)。 二、纳税人初次申领普通发票的办理标准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包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初次申领普通发票,应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下列组合中自行选择本单位适用的发票票种: 1.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 2.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 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总面额不超过三万元。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申领普通发票,应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下列组合中自行选择本单位适用的发票票种: 1.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依纳税人申请确定,最高持票数量50份。 (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初次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申领总面额不超过三万元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三、纳税人调整申领普通发票的办理标准 纳税人因生产经营的需要,申请变更发票种类、调整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或最高持票数量,按以下标准办理。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设定为一万元和十万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按需申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个体工商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设定为一万元。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初次选择申领的发票种类、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或最高持票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时,可向区县局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重新在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的组合中自行选择。选择前需将已领用发票全部开具完毕并经过验旧处理。 (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明确暂不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最高持票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时,可向区县局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在下列组合中自行选择本单位适用的发票票种: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折式):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折式):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 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1卷。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

2017年北京车辆限行规定

2017年北京车辆限行规定 据悉,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XX年4月11日至XX年4月10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下面一起来看看XX年北京车辆限行规定具体情况。 XX年北京车辆限行时间 北京市新的一轮尾号限行轮换从1月12日(周一)开始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 限行时间:早7时-晚20时 限行区域: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限行处罚:罚100块,不扣分 XX年北京车辆限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XX年4月13日至XX年7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XX年7月12日至XX年10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XX年10月11日至XX年1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XX年1月10日至XX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上海市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上海市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范上海市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治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形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上海市通信治理局是本市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通信治理局招标投标治理办公室负责本市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日常监督治理工作。 第四条:上海市通信治理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招标人自行招标资格进行确认,对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评标专家资格进行初审。 第五条: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备案制度。 第六条: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遵循公布、公平、公平、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由招标人负责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对违反本方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主管行政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招标 第十条:按照国家和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发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第十一条: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招标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先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批准,落实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审批项目须明确招标方式)。 第十三条:招标分为公布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布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三)通信建设项目的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原则上应当采纳公布招标方式,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能够采纳邀请招标方式。 (四)涉及国家安全隐秘或者抢险救灾等有关专门通信建设项目能够直截了当发包或托付,须备案登记;对限额以下通信项目和在原局采纳同型号设备进行扩容工程设备采购的,能够直截了当发包或托付,须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自行招标,招标人应当经上海市通信治理局确认,取得自行招标资格后,方可自行办理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事宜,须登记备案。申请办理自行招标资格的条件见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治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七条。 第十五条:托付招标,招标人不具备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应当托付招标。招标人托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并将托付代理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1年第5号 被转发文件标题: 被转发文件文号: 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律级次:税收规范性文件 税种: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有关规费: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法律救济: 公布日期:2011-03-17 结束时间: 实施日期:2011-03-18 时效性:有效 主题词: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 调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1年第5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中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预

征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问题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政策规定销售各类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保障性住房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指定经营单位回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按照政策规定向特定对象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含比照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管理)等具有保障性质的各类住房。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照预计增值率实行2%至5%的幅度预征率。 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最低按照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增值税。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仍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0〕677号)中确定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执行。 (四)关于实行土地增值税幅度预征率的相关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预售方案和现房销售方案中填报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销售价格等信息,并匡算预计增值额和增值率,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上述信息及时传递至市地税部门;主管税务机

北京尾号限行时间表018北京最新机动车限行规定

北京尾号限行时间表_2018北京最新 机动车限行规定 北京机动车尾号限行又延长一年,那么限行新规定是怎么规定本地车和外地车限行的呢?有没有一个北京尾号限行时间表,能够帮助我们清楚知道限行规定呢?为了方便大家了解限行规定,我们特整理了一篇关于北京机动车限行规定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从上表就能看出来,北京机动车限行是一个季度轮换一次,具体轮换规定如下: (一)自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 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 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4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 2和7、3和8、4和9、5和0; 按照《限行规定》,限行时间为早上7点至晚上8点,也就意味着在这个时间段内,被限行车辆要按 规定禁止行驶 很多人不知道北京限行是从几环开始的,特别是外地车辆,由于不经常来京办事,所以对北京的限行不熟悉,其实,并不是北京整个城区都限行,北京机动车尾号限行范围是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也就是说五环路是不限行的,五环以内是限行的。 北京节假日机动车不限行,包括周六、周日、国家法定假日、调休的休息日。也就是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全部都不限行。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真实性核验单接收办法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真实性核验单接收办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的规定,网站备案须提交《真实性核验单》。现将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接收《真实性核验单》的办法通告如下: 1、网站备案(包括首次备案和备案变更)须提交真实性核验单。 2、核验单提交采用扫描电子件方式,在https://www.360docs.net/doc/fc8062894.html,网站上 进行上传,其余方式一律不予认可。 3、具备因特网接入服务资质的接入商提交电子核验单,需向上海 市通信管理局申请开通唯一账号,申请资料及方法如下: (1)申请资料: a.账号申请表和网站信息真实性核验承诺书;(见附件1) b.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或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许可证复 印件。 (2)申请方法: a.请将(1)款材料递交至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03室(可 接受快递及邮寄方式,邮编:200003),并在信封上注明真 实性核验账号申请。 b.管局在收到相关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单位。 (3)账号使用方法 a.各单位收到账号密码后,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 使用;

b.凡该账号发生的所有数据上传,均视为公司行为,请慎重 使用; c.公司联系人员发生变动的,请及时至我局备案,更新相关 信息; d.不得利用账号上传与真实性核验无关的内容,一经发现, 将永久冻结账号; 4、各公司在提交备案信息后3天内将核验单上传,逾期我局将退 回备案信息,重新走备案流程。 5、公司应仔细核验备案信息,我局将开展备案信息真实性抽查工 作,对于上报虚假备案信息的单位,将冻结核验单上传账号,并不予审核该公司提交的备案信息。 6、本办法于2010年9月1日开始实行。 2010年8月25日

北京限行规定2017

北京限行规定2017 相信大家都知道北京限行外地车,那么你知道2017外地车在北京怎么限行吗?相信打算进京的朋友对2017外地车在北京怎么限行十分关注。以下是PINCAI小编收集整理的北京限行规定2017,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外地机动车需进入北京市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持驾驶员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检验合格证、交强险凭证和环保标志,并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车辆尾气合格后,办理进京通行证。外埠进京的客车和货车通行证有效期分别为7天和3天。 与往年不同,外地车办理进京证时,需要多提供环保标志一项证明。北京周边18个进京证办证处设有环保执法岗,现场对进京车辆尾气进行检测,确定尾气合格后,车主可凭一次性排放合格证换领进京证。 交管部门表示,办证时还将核查车辆违法及缴纳罚款记录,凡有未接受处罚违法行为、存在未缴纳罚款违法记录的,一律不予办证。 外地“绿色通道”车辆在进入本市道路之前,需要按照通告规定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在卸载完货物以后可以凭办理的进京通行证件上路行驶,并按照规定驶离北京。 未办理进京证的外埠号牌载客汽车 1.凡进入北京市六环路内(不含)以及昌平、怀柔、延庆

城关镇的外埠机动车,必须办理进京证,换言之,如未办理进京证,则外埠号牌车辆不能在北京六环内(不含)、以及昌平、怀柔、延庆城关镇行驶。以上三个远郊区县的限行范围,可分别点击昌平、怀柔、延庆查询。 已办理进京证的外埠号牌载客汽车 1.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 .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 .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不含)至国贸桥(不含)之间路段、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长街、南长街、人大会堂西路、正义路、台基厂大街,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 .二环路主路全线,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 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的相关规定,载客汽车是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人员的汽车,包括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汽车。说的通俗一些,普通的私家小客车、大巴车、中巴车、面包车等,都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

2018年北京全国两会交通管制及单双号限行说明

2018年北京全国两会交通管制及单 双号限行说明 是最新发布的《2018年北京全国两会交通管制及单双号限行说明》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看完如果觉得有帮助请记得收藏。2018年具体通知和公告还未公布,下面是2017年的可以先参考!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17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8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

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工作总结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一)自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7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10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 9、5和0; (四)自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 8、4和9。 四、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热门思想汇报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

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

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实施办法 (试行本) 上海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

在当今政府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背景下,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已成为大势所趋。本着节约资源、合作共赢、服务用户的指导原则,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编写了《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实施办法》,并召集上海电信、联通、移动(铁通)公司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多次审订通过了本实施办法,以规范和指导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 本办法是对DG/TJ08-606-2004《上海市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的补充,本办法中有与原规范不一致的部分应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归口和解释。 本办法仅针对建设阶段,共建共享所涉及的运行维护办法见《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维护管理办法》,不包括在本文件内。 主编单位: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健胡定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一般规定 (4) 4 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设计 (6) 4.1 无源光网络(PON)参考模型 (6) 4.2 基于PON的光纤驻地网组网方案 (6) 4.3 住宅小区地下通信管道方案 (10) 5 通信配套工程共建流程 (13) 附录 A (15) 附录 B (17)

1.0.1为了适应上海市城市信息化发展目标,指导新建住宅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为三网融合奠定基础,满足居民对通信业务的需要,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新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 1.0.3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应遵循“用户选择、平等接入、资源共享、方便服务、资费规范”的原则。 1.0.4根据国家及上海市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要求,新建住宅区应建设光纤接入网,大力提倡光纤到户的接入方式。根据所属区域和用户需求内容等实际情况不排除其他接入方式,但需确保方案的可行性与适应性。 1.0.5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建设应纳入小区综合管线规划,并与通信运营商提供的通信管道连通。 1.0.6通信配套设施应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性质、功能、规模、环境条件的要求,并应满足多家通信运营商通信业务接入的需要。 1.0.7通信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应与住宅区或住宅建筑建设同步进行。 1.0.8不同通信运营企业参与同一小区的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时应统一组网技术及建设方案,以提高基础设施的共享程度。组网技术及建设方案由牵头建设的运营商负责确定。 1.0.9通信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应按照共建共享工程建设流程实施。 1.0.10通信配套工程设计中选用的产品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未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全国两会北京交通管制限行限规定全国两会北京限行规定政策

2018年全国两会北京交通管制限行限号规定,全国两会北京限行规定政 策 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2018年全国两会北京交通管制限行限号规定,全国两会北京限行规定政策》的范文,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这里给大家转摘到。 2017年全国两会北京交通管制限行限号规定,全国两会北京限行规定政策 2017年新一轮尾号限行 自1月9日起,北京新一轮尾号限行又开始了。 大家千万注意,别搞错了挨罚! 看清楚:工作日7时到20时, 五环以内道路,机动车按照尾号限

行。 限行范围/限行时间段公务车停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停驶时间为0时至24时。(不包括五环路主路); 限行范围/限行时间段私家车:限行时间段为周一至五的早7时至晚20时,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不包括五环路主路)。 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同时,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还需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 尾号限行处罚规定 如若违反限行规定,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京牌罚100块,不扣分;非京牌罚100块,工作总结扣3分。),

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以下车辆不受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通信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局、从事国际电信业务,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际通信出入口局(以下简称“国际通信出入口”)分为国际通信信道出入口、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和边境地区国际通信出入口。 国际通信信道出入口,是指国内通信传输信道与国际通信传输信道之间的转接点。包括: (一)国际通信光缆、电缆、微波等在国内的登陆或入境站; (二)国际通信光缆、电缆、微波等在国内的登陆或入境延伸终端站; (三)国际卫星通信系统设在我国的关口站、地球站等; (四)其他国内通信传输信道与国际通信传输信道相互链接的转接点。 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是指国内通信业务网络与国际通信业务网络之间的业务转接点。包括: (一)电话业务网国际交换局(含国际电话业务网信令转接点); (二)帧中继、数字数据网(DDN)、ATM业务网国际交换局; (三)互联网国际出入口路由器; (四)其他国内通信业务网与国际通信业务网之间的业务转接点。 边境地区国际通信出入口,是指利用国内交换机与境外接壤地区的通信网络开通的国际直达电路。 第四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国际通信出入口的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际通信出入口应当由国有独资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申请设置,并承担其运行维护工作。 未经信息产业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 第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国际通信业务,必须通过信息产业部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其它途径进行国际通信。

北京限行开车怎么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北京限行开车怎么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车主们要注意北京对限行开车的规定,不了解规定可能会被处罚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今天本人就给大家介绍北京限行开车处罚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北京限行开车处罚规定 1、违反限行规则处罚(含已办理进京证的外省市机动车):处100元罚款,不扣分,3小时内不再重复处罚 2、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3、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另外,自2019年年2月15日起,国Ⅰ及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禁止在本市五环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行驶。 外地车限行规定 一、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 二、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同时,工作日

9时至17时,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 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的轮换方式执行。 三、下列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1. 部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2. 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 大型客车。 北京不受限行限制的机动车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规章制度 2020北京限行车号新规定

2020北京限行车号新规定 北京实行了最新尾号限行规定,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北京限行车号新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19年最新北京限行规定,北京限行车号新规定 2日,大众网记者在滨州市交警支队获悉,全国"两会"期间北京交通管理措施,工作日周一尾号限行2和7、周二尾号限行3和8、周三尾号限行4和9、周四尾号限行5和0、周五尾号限行1和6。3月1日至3月15日,各进京办证处停止办理《进京证(外埠危化)》通行证。 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各进京办证处停止办理《进京证(外埠危化)》通行证,外埠危险品运输车辆全天不得进入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以及部分远郊区县城关镇行驶。持全国"两会"专用车证的外埠车辆不再办理进京通行证,不受尾号限行和非本市进京客车限行措施的限制。为全国"两会"直接提供服务的外埠车辆,经核实后准予驶入指定地点。运送肉蛋菜奶等鲜活产品和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货运车辆,按"绿色通道"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运送危重病人等特殊情况的车辆,经核实后予以放行。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不受上述临时交通管控措施限制。 "两会"期间,工作日周一尾号限行2和7、周二尾号限行3和8、周三尾号限行4和9、周四尾号限行5和0、周五尾号限行1和6。 另外,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应遵

守以下规定: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初次办理的,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件。进京通行证件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部左下侧;每天6时至24时,禁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全天禁止摩托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挂车以牵引车(指有动力的拖车)车型和号牌为准进行管理;对于外省、区、市黄标车,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全天禁止进入本市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行驶;自2019年1月1日起,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为缓解交通拥堵,市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朱良建议,可在车辆上安装电子标签,记录机动车的行驶里程,按拥堵路段和高峰时段的行驶里程来限行。 今年调研起草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 根据北京两会内容,今年北京市人大将着手起草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杜德印指出,北京市将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停车资源均衡利用,开展城六区停车秩序示范小区试点,通过3~5年努力,明显改善北京市停车秩序。

8月20日至9月3日北京市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8月20日至9月3日北京市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8月20日零时至9月3日24时,全市将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单号7天禁行,双号8天禁行;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将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作业;1300余个工地将停工,3000个摄像头会24小时严盯;本周(8月3日至8月9日)和8月中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将会同中国气象局京津冀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中心以及周边省区市气象和环保部门,开展中长期空气质量趋势预测预报。 8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为此召开发布会介绍,全市上下将共同联动,积极协调周边六省(区、市)协同减排,保障8月22日至8月30日在京举办的2015年国际田联世界田径锦标赛、9月3日举行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大会期间空气质量。 目前周边六省(区、市)分别成立了各自的保障工作组,制定了各自的保障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措施:每天3时至24时单号单行双号双行 自8月20日零时至9月3日24时,每天3时至24时,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 届时,货运机动车和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每天6时至24时禁止入六环。后三种车辆每天零时至6时,还禁止入五环。京B号牌摩托车则全天禁入五环。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等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有几类车不受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包括纯电动小客车、公共电汽车、出租汽车、校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车辆等。 相对而言,外埠车的限行措施更严格。进京的外省区市机动车不仅须遵守单双号限行,且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相当一批外埠车更是全天禁入京。其中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等。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载客汽车等,则全天禁入六环。 不过为了充分保障市民正常生产生活需要,保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供应,持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车辆证件的生活物资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等也不受单双号限制。 变化:停驶公车增至80%

北京限行车号尾数

北京限行车号尾数 月12日-10月10日,新一轮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机动车尾号限行轮换。 7月12日开始,周一至周五机动车(不含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小客车) 限行尾号分别为:周一【5和0】周二【1和6】周三【2和7】周四【3和8】周五【4和9】 (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北京本市车辆需按照规定的尾号轮换制度停驶,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京牌罚100块,不扣分。非京牌进京证不过期罚100块,不扣分,进京证过期或没有进京证罚100块,扣3分。),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 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限行区域: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限行时间:7时-20时 轮换制度:每13周轮换一次,包含临时好牌,尾号为字母得按照0号管理。 (一)自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7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二)自2015年7月12日至2015年10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15年10月11日至2016年1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不受上述限制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出租车、环卫车等非民用车辆不受上述限制。

20100705上海市新建住宅小区及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_实施细则(初稿)

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 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 (讨论稿) 2010-××-××发布 2010-××-××实施 上海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发布 前言

在当今政府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背景下,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已成为大势所趋。本着节约资源、合作共赢、服务用户的指导原则,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编写了《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实施办法》,以规范和指导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 本办法由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归口和解释。 本办法仅针对建设阶段,共建共享所涉及的运行维护与业务资费的管理办法见《》和《》,不包括在本文件内。 主编单位: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刘健

目录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一般规定 (7) 4 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设计 (8) 4.1 无源光网络(PON)参考模型 (8) 4.2 基于PON的光纤驻地网组网方案 (8) 4.3 住宅小区地下通信管道方案 (11)

1 总则 1.0.1 为了适应上海市城市信息化发展目标,指导新建住宅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为三网融合奠定基础,满足居民对通信业务的需要,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1.0.2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 1.0.3 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应遵循“用户选择、平等接入、资源共享、方便服务、资费统一”的原则。 1.0.4 共建共享的住宅通信配套设施是指除通信主设备以外的通信配套设施,各通信运营企业仅负责建设各自的通信主设备及自小区上联至各自公网的通局管道、光缆、光分纤设备等通信设施。 1.0.5 根据国家及上海市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要求,新建住宅区应建设光纤接入网,提倡光纤到户的接入方式。根据所属区域和用户需求内容等实际情况不排除其他接入方式,但需确保方案的可行性与适应性。 1.0.6 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建设应纳入小区综合管线规划,并与通信运营商提供的通信管道连通。 1.0.7 通信配套设施应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性质、功能、规模、环境条件的要求,并应满足多家通信运营商通信业务接入的需要。 1.0.8 通信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应与住宅区或住宅建筑建设同步进行。 1.0.9 不同通信运营企业参与同一小区的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时应统一组网技术及建设标准,以提高基础设施的共享程度。组网技术及建设标准由负责牵头建设的运营商确定。 1.0.10 通信配套工程设计中选用的产品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未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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