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自强奖学金评选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自强奖学金评选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自强奖学金评选办法

华师〔2007〕65号

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自强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奋发成才,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特设立了“华南师范大学自强奖学金”,现将《华南师范大学自强奖学金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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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自强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和发奋成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特设立“华南师范大学自强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本校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三条 自强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的时间、名额分配等实施细则由学生工作部(处)另行制定。

第四条 自强奖学金的评选坚持依章办事、规范管理、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择优评选的原则。

学生申请评选自强奖学金,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第五条 自强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实施,各院系负责执行,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六条 自强奖学金分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每年评选100名,学校给每位获奖者颁发奖金2000元;二等奖每年评选200名,学校给每位获奖者颁发奖金1000元。

第七条 申请或被提名参加自强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如下五方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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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自觉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上一学年无重修科目;

(四)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五)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第八条 申请或被提名参加一等自强奖学金评选的学生,除了具备第七条所列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六种条件中之一种:

(一)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年级或专业学生总人数中排名在前30%以内;

(二)上一学年在有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作品;

(三)上一学年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并完成院系或学校的科研课题;

(四)上一学年在院系级以上学科知识、征文、技能竞赛等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五)上一学年曾被学校或其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

(六)上一学年在保护国家、集体、公民财产或他人生命安全中有突出表现者;或者长期坚持从事义务服务活动,有突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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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者。

第九条 申请或被提名参加二等自强奖学金评选的学生,除了具备第七条所列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条件中之一种:

(一)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年级或专业学生总人数中排名在前50%以内;

(二)上一学年在院系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文章或作品;

(三)上一学年参与并完成院系或学校的科研课题;

(四)上一学年在院系级以上学科知识、征文、技能竞赛等活动中获得名次;

(五)上一学年曾被院系授予荣誉称号。

第十条 在评选自强奖学金过程中,当符合第七至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人数多于分配的名额时,可采用具备规定条件的因素多、获奖的层次高、发表文章作品或研究课题的档次高、平均学分绩点高、综合素质高者优先考虑的方法来决定,也可采用召开年级党支部、团总支、级委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或投票决定。

第十一条 在上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加自强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一)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违法违纪者;

(二)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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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各种评优、申报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奖助学金、选举学生干部中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者;

(四)受到学校和院系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五)累计旷课超过8学时(含8学时)者;

(六)经常深夜上网者;

(七)其它不宜奖励者。

第十二条 自强奖学金的评定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提名与推荐。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者,均可提出参与自强奖学金评选的申请。班委会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可以在本班或本年级范围内进行提名。辅导员召开年级党支部、团总支、级委会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上级分配的名额,对申请者和被提名者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好《华南师范大学自强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上报各自院系。

(二)审查与公示。院系学生工作组对各年级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查和评议,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参加学校评选的人选,在本院系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公示合格人选的申请表和学校要求上报的有关表格、材料、电子文档等报送校学生工作部(处)。

(三)审核与再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对院系上报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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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审核后,通过书面和上网等形式,将自强奖学金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批准。对公示无异议人选,由学生工作部(处)拟文造表,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文公布。

第十三条 自强奖学金是学校对获奖者的物质奖励,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克扣或挪用。

第十四条 学生领到奖学金后,应当坚持科学理财、合理消费,不得用于请客送礼、抽烟、喝酒以及购买高级高档消费品。

第十五条 学校对获得自强奖学金的学生,除颁发奖金外,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其事迹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第十六条 自强奖学金从学校学生奖学金项目中列支。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指的“以上”和“以内”,均包括本数。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24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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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华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07年4月25日印发 —6—

浙江工商大学奖金实施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浙商大学〔2012〕25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与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二章奖学金种类 第三条学校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我校还具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和推荐权。 第四条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主要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各等级的金额和比例分别为:一等奖2500元,3%;二等奖1200元,6%;三等奖800元,12%。 第五条能力突出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研究创新、综合能力方面表现突出者,或为学校发展作出特别贡献、为学校赢得重要荣誉的学生。能力突出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学生数的8%,奖金800元/人。 第六条专项奖学金是指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校友等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和奖学基金设立与管理暂行办法》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其奖励等级、金额、比例(或名额)由相应奖项的评审办法规定。 第七条考研奖学金奖励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考或联考)表现突出者。 考研奖学金设二档:一等奖 600元;二等奖 300元。 第八条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文体、社会工作、学习进步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单项奖学金具体项目可由各学院自行设立。单项奖学金获奖总比例不得低于学生总数的18%,奖学金总金额每百名学生5000元。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是为奖励普通高校中特别优秀学生而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是为奖励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而特别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 第三章奖学金申报条件 第十条在奖学金评比期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一)必修课及限定专业选修课最低选修课程(学分)全部合格且成绩平均在75分(含)

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5则)

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5则)(篇一) **交通大学坚持以学生健康发展为中心,围绕“价值引领+知识探究+能力建设+人格养成”四位一体的育人理念,以“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引领作用,有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作为奖学金工作目标,同时为保证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中国籍本科生、研究生(包括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如奖项的适用范围或有所不同,详见各奖项的具体细则。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由留学生发展中心结合留学生情况另行制定。 第二条获奖学生一般应当满足本办法的评选条件, 但项目细则或协议另有规定的,按照项目细则或协议执行。 第二章奖学金类别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包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

与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学金。其中,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旨在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342号)、《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19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1号)文件精神,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旨在鼓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般在秋季学期评审。 第四条**市奖学金是由**市政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精神出资设立,用于激励**市所有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在校本科生。**市奖学金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在获评条件上基本相同,一般在秋季学期评审。 第五条专项奖学金是由企事业单位、个人及社会团体等与**交通大学签订相关协议、捐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奖励

奖学金申请书范文 2000字

奖学金申请书范文 2000字 尊敬的院系领导: 您好! 我是电气系通信的刘芬,来自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一个偏僻的小村庄,很荣幸在2011年 成为我校的一名学生。在Ji动与兴奋的心情中不知不觉的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活。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妥善处理学习、工作、生活之间的关系。我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培养锻炼自己,努力做到全面发展。我自认为在各方面均符合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故提出此份申请,先将本人情况介绍如下,作为各位领导的评审参考。 一学习方面: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 在学习上我一直认真,勤奋,刻苦。在大学这个学校环境相对轻松,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我既是我系学生会的一名学生干部也是校报编辑部的一名学生记者。虽然平时工作较为繁重,但我并没有放松自己的学习,而是很有计划的坚持不懈的学习专业知识和感兴趣的其 他方面的知识。在2011至2011年度第一学期获得一等奖学金,班级排名第六;第二学 期获得二等奖学金,班级排名第一,综合测评90.925分,并被评为“三好学生”。2011年 6月顺利通过计算机省级二级考试,并报考了计算机国家二级和英语四级,我坚信努力就 有机会,付出就有收获! 二工作方面:积极热情,认真负责 作为电气系团总支学生会的一名学生干部,我始终一积极的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 一项工作。除做好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外,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工作,如配合劳动生活部检查卫生,女生部查寝,体育部早操考勤,学习科技部检查晚自习等等。同时我也参加,参与,组织策划举办了很多活动,如电气系首届诗歌朗诵大赛,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活动,征文,才男炫女,迎新晚会等等。运动会上我们准备充分,现场写广播稿为运动员们加油, 并且我自己也报名参加了女子飞镖,一分钟跳绳和4x400等项目。在校报编辑部,参与采访了我校2011和2011举办的两次“双选会”,并在校报上发表文章。在班级配合班干部 工作,班级卫生,为班级赢得“电气杯”女子篮球赛亚军和拔河比赛季军的佳 绩。由于工作表现颇佳2011年上半年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三实践方面:积极主动,多方锻炼 我始终坚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更好的锻炼自己,培养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更 好的做一名学生干部,我不仅积极参加活动,而且自己也组办了很多活动,如摄影大赛、 知识竞答赛、才男炫女、自强自立演讲比赛、计算机基本技能大赛、敬老院做义工、青年 志愿者义务捡垃圾等;并在“把爱带回家”活动中获院级三等奖,系一等奖,校园十大自强

奖教奖学金管理办法

上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文件 虞职业中专实字[2012]第1号 ☆ 关于印发 《上虞市职业中专校企合作班奖教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学区: 为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鼓励校企合作班学生勤奋学习,学有所成,根据上虞市职业教育中心校企合作协议,相关校企合作单位在学校设立校企合作奖教奖学基金。为保证该项奖励基金的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数额 校企合作奖教奖学基金是由校企合作单位设立,基金数额根据学校与校企合作单位的协议而定。 二、基金管理 为更好的管理和使用该基金,学校将成立“校企合作奖教奖学基金管理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和校企合作单位派员共同组成,学校负责奖教奖学金的评审,合作单位负责发放。 三、奖项设置 (一)奖教金 1、奖教金分“班级管理奖”、“竞赛辅导奖”、“专业技能奖”三项。 2、“班级管理奖”是奖励班级管理成绩显著的校企合作班班主任,设一、二、三等奖,具体标准为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3、“竞赛辅导奖”是奖励辅导学生在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校企合作班任课教师或辅导校企合作班学生在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任课教师。具体标准为:辅导学生获上虞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0、150、100元,获绍兴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00、200、15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00、300、200

元,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800、500、300元。 4、“专业技能奖”是奖励在个人教学技能比武、专业技能竞赛中成绩突出的校企合作班任课教师。具体标准为:获上虞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0、150、100元,获绍兴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00、200、15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600、300、200元,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00、600、300元。 (二)奖学金 1、奖学金分“综合奖”、“单项奖”、“专业技能奖”三项。 2、“综合奖”是奖励校企合作班品学兼优的学生,设一、二、三等奖,具体标准为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50元,人数为每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3、“单项奖”是奖励在学科成绩、专业技能、班级工作、教学见习、文体活动等方面较突出的校企合作班学生,奖金100元,每班5名。 4、“专业技能奖”是奖励在各类专业技能比武(竞赛)中,成绩优异的校企合作班学生。具体标准为:获上虞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50、150、100元,获绍兴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400、250、15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600、400、250元,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800、600、400元。 四、申请条件 (一)奖教金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处处为人师表。 2、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服务,工作成绩显著。 3、获“班级管理”奖教金一等奖的,班级学期文明班级竞赛名次须列竞争圈前15%位,且学期内有2次(含2次)以上被评为文明示范班级或有3次(含3次)以上被评为文明班级;二等奖的须列竞争圈前30%位,且学期内有1次(含1次)以上被评为文明示范班级或有2次(含2次)以上被评为文明班级;三等奖的须列竞争圈前50%位,且学期内有1次(含1次)以上被评为文明班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班级管理奖教金: ①所带班级学生出现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役的; ②所带班级学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2. 伍达观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2 云南农业大学伍达观奖教奖学助学基金 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为振兴教育,培育英才,推动云南高等农业教育的发展,帮助品学兼优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伍达观先生在我校设立了伍达观奖教奖学助学基金,每年从基金中提取16万元人民币作为学生的奖助学金。为规范伍达观奖教奖学助学基金奖助学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和奖项 伍达观奖教奖学助学基金奖助学金的评选对象是我校在读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奖项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特困学生助学金。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志存高远,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服务人民,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品学兼优,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本科生上学年综合量化考评成绩应在班级前5名,研究生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3.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和学校组织的活动。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生、少数民族学生、贫困

学生以及在相关活动中成绩优异者。 (二)特困学生助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生活俭朴。 2、明理修身,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自强不息。本科学生上学年综合量化考评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列,研究生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三、评选名额及金额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40人,每人1500元;研究生20人,每人3000元。 (2)特困学生助学金 从本科生和研究生中评选40名优秀特困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 四、资格审查 凡在校期间,个人行为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资格。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二)必修课及选修课考试未通过者; (三)有超出自身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消费行为者。

奖学金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是洛阳师范学院2010级外国语学院的一名学生。 经过一学年的努力,我有幸获得了国家助学金。首先我想说声谢谢,真诚地。这笔助学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暂时缓解一下生活的负担,让我能够更加的用心学习。时间真的是转瞬即逝,转眼之间已是一年光景。在上一学年的学习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我,勤奋努力从不懈怠,努力掌握相关知识,始终认认真真地对待学习,脚踏实地内一步一个脚印,力求在知识上精益求精,追求更好,因此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另外,通过积极参加各种活动,无论是各种志愿活动,还是学校组织的演讲和朗诵等各种活动,都不断磨练了我,让我在不知不觉中增加了更多的优秀品质,不断的向一个更高的基点攀登,不断地追求更高更远的目标。下面我就针对上一学年的学习工作状况作以下介绍: 和大多数新生一样,入学之初,对大学的不适应感非常强烈,换句话说也就是比较迷茫,感觉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相识的脸孔消失于无形,朝夕相伴的朋友也已四分无散,总之一句话,状态不佳。那时候突然觉得很孤独,,心也在迷茫的漩涡里不断地沦陷,在这最初的日子里,青春轨迹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划下了一段茫然,曾经的自信也被迷

雾暂时的遮掩,一时之间如困兽般找不到出口。后来,我意识到这种状态不能再让她持续下去了,我就开始有意识的改变自己。我参加了学校的学生干部竞选活动,并且通过自己的点点滴滴的不断努力,最终成为了其中的一员,走进了一个锻炼自我的舞台。我尽自己的所能把自己份内的事情做到我能力范围内的最好,并尽力给予他人力所能及的帮助,在这个过程中我也结交到了一些非常好的朋友,就这样我的自信心一步步的得到了建立,并且在自己学生干部的职位上得到展现和巩固。之后再自信心的帮助下,我的真正的大学生活才走上了正轨。这一点其实我是想说,整个上一学年,能够得到一个还算不错的成绩,自信心的建立真的是功不可没。所以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一定要充满自信,始终相信我们能够成为最棒的,在任何时候都要学会及时去调整个人的状态。其次,作为一名学生,我知道我们的天职是学习,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忽略它。可以说在我们每个人个观念里,我们要有一种认知,既不学习就是一种不负责。无论每天多忙,都要坚持去学习,去钻研知识。我们也都知道,作为语言类的学生,如果你想把自己的专业学好,换句话说,也就是如果你想真正掌握好这门语言,每天坚持性的去学习一些知识,保持一个持续的学习过程,不使之中断并日积月累,点点滴滴向前行,不断地保持对学习的敏感度。而我在日常时间也是在坚持不懈地去学习,每天我都或坚持去完成一些

各专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附件: 各专项奖学金评选申报具体要求 一、“长江环境奖学金”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未受过学校违纪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除符合第(一)款外,本科新生申报的,高考成绩原始分应排名本专业前名。 (三)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申报的,除符合第(一)款外,还需具备如下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在上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上一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学业总成绩应在专业排名前名以内,并且积极参与学校科研创新活动,取得较大科技创新成果; (四)研究生申报的,需符合第(一)款,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硕士生研究生:()国外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且有收录证明)值>;()国外《》或《》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有页码);两者达到其中一项条件即可。 .博士生研究生:()在国外刊物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且有收录证明)值>;()在国外《》或《》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有页码);两者达到其中一项条件即可。

(五)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六)除国家及湖南大学设立的奖学金外,其他各类捐赠奖学金获得者不可兼得“长江环境奖学金”。 二、“朝阳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遵纪守法,上学年未受学校违纪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原则上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以内。 (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四)除满足以上基本要求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精神品德等方面或在寻访优秀校友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有较好的社会效应及较大社会影响; .在全国文体竞赛中获重要奖项的个人或团队骨干成员。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担任校、院级、年级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 ()热爱学生干部工作,有较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有奉献精神; ()工作能力较强,工作成绩突出; ()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学生中威信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五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 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现将该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和经费预算,每年8月20日前,自治区将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和经费预算下达各市和自治区直属高校及民办高校。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和经费预算,在9月1日前,各市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和经费预算下达所属高校。 二、自治区直属公办高校国家奖学金经费按照自治区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拨付。民办高校国家奖学金经费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拨付。 三、各高校要根据财教〔2007〕90号文件精神制定校内实施细则,健全资助评审认定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奖学金评审工作。每年10月31日前,各高校将《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表》(见附件2)报至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汇总上报教育部。 四、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发放工作,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主动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同时,各高校要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引导他们合理使用奖、助学金,杜绝吃喝浪费之风。 附件: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 ○ 七年九月六日 附件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教育部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新形势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将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如下。 奖学金分为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和校外单位设立的奖学金两大类,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限制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的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素质综合考评等级在中等以下(含中等)。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3.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不及格有一门以上。 4.本学期没有注册的学生。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选 奖学金按类别设有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特困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七项,其中,特等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奖学金在一年内不能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与特困奖学金在一学期内不能兼得。 (一)特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是学校目前最高荣誉奖学金,它用于奖励在大学期间取得特别优异成绩,在学生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本科学生。特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每次在四月底颁奖。 1.奖学金人数与金额 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10名,奖学金为5000元。 2.评选条件 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获得本年度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称号。

3.评选办法 见《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目前奖励面最大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0%,它用于奖励在大学生素质综合考评中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评定比例和奖学金为:一等比例为3%,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比例为7%,奖学金为500元;三等比例为10%,奖学金为250元。 2.评选条件 (1)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的前1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2)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25%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或全部中等以上。 (3)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5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全部中等以上。 (4)在第五、六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在第七、八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六级通过。 (5)在第五—八学期评定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为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 3.评选办法 (1)本奖学金评定在每年的三、九月份结合大学生素质考评结果进行。 (2)辅导员、班主任负责主持年级、班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在奖学金评定时,以院系年级或专业为单位,对照评奖条件,根据大学生素质考评每学期综合素质总分,按照各等比例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获奖学生名单需报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院系内公示,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备案。 4.对不及格成绩的处理

三等奖学金申请书3篇

三等奖学金申请书一:三等奖学金的申请书 尊敬的院系领导老师: 我叫xxx,是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系06电气(2)班的学生。身为xx学院的学子,我感到无限的骄傲与自豪!回首进入大学这两年以来,我已明显感觉到自己在各方面所取得的进步。秉承着“博学明理励志笃行”的校训,在严谨的学校氛围中,自己正在稳步前进,不断向着自己的理想接近!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深深知道,当今社会竞争如此之激烈,要想成长为一个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有用的人,必须坚持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过硬,且有所专长的人。也正是如此,进入大学两年以来,我始终严于律己,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向着既定目标不断努力奋斗!我认为我在各方面均符合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故提出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现将本人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思想进步紧跟党走 大学是人生成长的重要阶段,我特别注重思想的发展和成熟,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一直以来我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大一时我就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努力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于大二下学期正式成为一名预备党员。我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时刻以先进正确的思想和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永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更是严格要求自己,力争做到工作中任劳任怨,生活中艰苦朴素,时时处处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我始终牢记:学习是学生的第一要务。在过去的两年中,我刻苦学习,努力务实,抓紧分分秒秒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同时博览群书,拓宽知识面。“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老师、同学们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成绩:在2006-2007学年,专业排名第4,获国家励志奖学金、院二等奖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称号;在2007-2008上下两学期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分别为第二和第一;此外在大一和大二期间我一次性通过计算机一、二级和大学英语四考试,并取得优秀的成绩。看着自己用汗水换来的成绩,我知道自己在不断进步,同时还要更加不懈的努力,以取得更大的进步。 三、工作出色,认真负责 学习之余,我连续两年担任团支书并在大二学年担任电子技术部副部长。工作中我认真勤恳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虚心向别人学习,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自己的宗旨和热心诚恳、乐观向上的工作态度认真做好每一件任务。在我和班长的带领下我们班在大二学年被评为系先进班级,此外我还多次组织班级和系的大型活动。如:组织电子技术部成员进行家电义务

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山大学字〔〕1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培养具有健全人格、适合时代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激发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其各项素质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第二章奖学金的类型、标准与比例 第三条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两类。 (一)综合奖学金 1. 校长奖学金 学校授予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用于奖励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修养、出众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水平、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综合素质最为优秀的学生,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授予“全面发展标兵”荣誉称号。 每年评选30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2.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 3.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名额由教育部下达,学校择优评选推荐。 4. 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按照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列顺序确定。 该奖项分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评奖名额按参评学生数的5%确定; 二等奖学金元/人,评奖名额按参评学生数的10%确定; 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评奖名额按参评学生数的10%确定。 获一等奖学金、基础性素质成绩为“优”者,授予校级三好学生称号。获二等奖学金、基础性素质成绩为“优”者,授予院级三好学生称号。 5.社会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设立,奖励标准和名额由学校与设奖单位及个人协商确定。 (二)单项奖学金

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方案

××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办法 根据省、校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选内容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 4、南阳师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参评范围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普通本科生中,除去新生以外的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2、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包括新生在内的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程序 1、学院广泛动员,主动向全体学生宣讲上级及学校各项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学生根据各类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递交相应的奖、助学金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学院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核,不符

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参评资格。 4、各班民主推选出本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成员。 5、各班评议小组成员对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南阳师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所规定的评比要求,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考评情况,对本班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议,推荐出候选人(候选人要多于这一项评比的指标数);根据国家助学金的评比文件要求,结合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及其日常生活状况,推荐班级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候选人要多于指标数)。 6、对候选人名单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及表现,研究确定初选名单; 7、对初选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将初选名单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核。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南阳师范学院奖学金,每个学生在当年的评选中只能享受其中的一项,不能重复享受;享受奖学金的学生,若家庭经济困难,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其他资助。 2、奖、助学金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宣讲到位,资助专干要亲自组织学生填写材料、录入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3、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选结果必须公示,无异议后才能确定上报。 4、若有异议可致电咨询投诉,学院电话:××××学校电话:×

奖学金评选细则文件(最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塑造健全的人格,努力造就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本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含法学二学位,下同)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第二章奖励项目 第三条奖励项目包括: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7个单项奖。 (一)先进班集体:评奖比例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学院可推荐1个)。 (二)优秀学生标兵: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 (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3%。 (四)个人单项奖:包括道德文明奖、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40%。 第四条奖学金包括:一等人民奖学金、二等人民奖学金、三等人民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标兵获得一等人民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获得二等人民奖学金; (三)各单项奖获得三等人民奖学金; (四)同一学年同时荣获人民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奖学金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 第五条学校对评选出来的先进班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财务部根据有关政策核定。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班级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班风; 2.班级成员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质好; 3.班级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浓厚,班级学业成绩位居年级前列; 4.班级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5.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班级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同学、起到核心作用,班务日志记录详细,班级本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院级以上文明寝室占班级寝室总数的50%及以上; 6.班级活动主题鲜明、有特色、成效明显,在学生、学校和社会中产生了积极影响。 第七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单科成绩75分(含)以上且平均成绩不低于88分。 3.具备道德文明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等五项单项奖(见第六条,下同)中任意二项以上(含)单项奖评奖资格。 学业成绩以本学年全部必修、限选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下同)。

企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企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了调动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等素质全面发展,鼓励大学生成为优秀人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帮助学生成功”的宗旨,结合我院实际及捐赠企业的要求,特制定企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企业捐赠专款,专款专用的原则。 3、学生自愿申请、民主评议、逐级认定审批的原则。 二、授奖对象 XXX学院在籍所有学生。 三、企业奖学金奖励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院;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热爱劳动,认真参加社会实践;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勤俭节约,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2、具体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评选) (1)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者; (2)获校级及其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3)在校级及其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者; (4)获得校级及其以上科技成果奖者; (5)获市级及其以上竞赛前三名者; (6)其他有突出表现和突出成就者。 四、奖励标准 1、一等奖学金五名,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十名,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奖学金二十名,每生每年1000元。此项奖学金与

国家、省及校内奖学金不兼得 2、获得国家级比赛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省级比赛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500 元;三等奖奖励300元。 3、团体奖按单项奖计算,获奖成员平均分配。 五、企业奖学金评选准则 1、满足具体奖项提供者的意愿(前提条件); 2、一份优异的学习成绩单(占60%的评选比重); 3、对学校课外活动做出的杰出贡献(占10%勺评选比重); 4、具有良好的判断力、才智、创造力以及广泛的兴趣(占5%勺评选比 5、学生所在院系系主任的意见(占10%的评选比重); 6、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和兴趣(占10%勺评选比重); 7、该生其它方面的杰出表现(占5%勺评选比重); 六、企业奖学金评选程序 1、学校每年根据企业意愿及参考各分院人数比例等因素,确定各分院的奖励总人数,再以学年总平均分对各院系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按1: 2比例确定各分院的入围者名单并公布。入围者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生处书面提交《企业奖学金审批表》及评选准则中涉及内容。 2、评选委员会对入围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从中挑选出符合企业奖学金要求的获奖者。 3、学生处根据推荐人选的综合情况,经学院领导会同企业领导审核通过,确定获得企业奖学金人选。 4、确定的名单要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七天。 5、学院和企业将获得奖学金的评审材料备案。 七、奖学金的管理和发放

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长春市一中专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一、评定奖学金目的和意义: 为了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加强学生行为养成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现公布我校奖学金评定标准。凡在我校就读的三年制在校学生,具有两次评定奖学金机会。(三年级学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奖学金评定基础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者方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德)操行测评成绩为良以上(含良),学期内未受到过学校通报以上批评(含通报批评)处分的。 2.(智)所有考试、考察课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 3.(体)体育达标(成绩不再计入总分) 4.(美)仪表符合学校要求,无吸烟、奇装异服、无留长发怪发染发不良行为者。 5.(劳)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条件: 1.一等奖学金既“三好学生”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5% 以上。 (2)智育方面: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塌实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良。作业完整,考试课单科成绩90 分(含90 分),考查课优秀率为100%。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2.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5分(含85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3.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0分(含80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四、奖学金评定办法: 1.奖学金每学年评比一次。表彰发奖时间为每年的9月中旬。 2.奖学金评定操作程序。 (1)每学年上学期末,由教务科根据奖学金评定细则,将符合奖学金成绩标准的学生名单交到学生科。

国家奖学金申请书1500

国家奖学金申请书1500一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XX系XX专业XX班的学生XX,来自XX。我现在十分需要领导、学校、国家帮助我,帮我和我的家庭度过难关,让我能有幸和其他的同学一起顺利完成学业。 我的家庭有四口人:爷爷、爸爸、妈妈,还有我。由于工厂的效益很不好,我的父母在1996年前后分别下岗。从那时开始,我们的家就陷入了窘迫之中。年老体弱的爷爷需要妈妈的悉心照料,所以家里的重负一下子都落到了爸爸一个人的肩膀上。下岗后,自强的爸爸多次去外地打工,希望能为我挣出大学学费,但每次都是由于上了年纪,再加上没有文化,不时间不长就被人辞退了。多次的外出打工并没有实质上改善我们家的条件,反而给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爸爸,留下了许多的伤。现在,爸爸经常都会头痛、四肢无力,更加不能承担强体力劳动了。有一次,爸爸的头疼的非常厉害,在我和妈妈的强烈要求第一次去了医院。经过初步检查,医生说,可能是长期的重体力劳动和营养不良所致,若想进一步确诊,还要经过很多检查。然而,爸爸为了给家里省钱,给我留点学费,坚持不再做检查,也再不去医院了。 后来,爸爸经人介绍,在工厂了当了门卫,一个月的工资有650元。但妈妈仍然没有工作。 2005年,经过多年的努力,带着全家人的梦想,我终于考上了大学。但是高昂的学费却让我们一家更强烈地感受到了生活的不易。我考虑到家里的实际情况,我原打算放弃继续求学这条道路,早日参加工作来减轻父亲的负担,贴补家用。但是父亲通过自身的经历,深切体会到了文化知识的重要性。只有教育才能改变命运,只有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家里的生活状况。所以为了让我将来能有更多的机会,在教育质量口碑良好,学风严谨的学校中接受更好的教育,全家人经过仔细筛选,多方考证,最终在高考志愿书上坚定的写下了XXXXXXX大学这几个沉甸甸的字。但这一年XX的巨额学费是我家2年不吃不喝也攒不出来的。而我的父母情愿为了我的前途,我们家的未来背负超过4万的债务。多亏了我的父母、亲戚,朋友,我得到了和别的孩子一样的机会,来到了美丽神圣的大学,坐在这明亮宽敞的教室里,接受更好的教育。 上大学两年以来,我深知着上学的机会来之不易。我省吃简用,化压力为动力,化爱为能量,无时无刻不再努力着,各门功课均达到优良水平,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热心帮助同学,在班里名列前茅。大一的时候就通过了英语四级考试,大二的时候通过了计算机二级的考试,一直是入党的积极分子。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让我的家人宽慰,用良好的成绩来回报帮助过我的亲人和朋友,来回报国家和社会。 大三的学习生活如期而至,而父亲,也和每年一样,又在挨家挨户的为我的学费奔走。每次回到家里都是愁眉不解的闷头抽着烟。这样的情景让我的心里很难受。因为我知道,别的朋友也许不理解,为什么我的父亲非要让我去上那么贵的XXXXXX大学。我也知道,父亲一定又是为了我遭受了许多的冷嘲热讽、

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经贸系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奖学金评定 第一节总纲 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及文明的行为习惯,使其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陕西理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奖学金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 第三条参评奖学金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按时注册、能认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模范履行大学生义 务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诚实守信; 4、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5、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刻苦勤奋,成绩合格; 6、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及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 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否则不予评奖; 7、遵守国家法令、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在参评学年内无纪律处分(含院系 通报批评)。 第二节国家奖学金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和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符合参评标准的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学年8000元(国家标准)。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符合参评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院系、班级组织的活动,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1)二年级学生需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或在学风建设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2)三年级学生外语需达到国家四级水平、计算机技能需达到国家二级水平; (3)四年级学生除满三年级学生的参评条件外,还需在省级及其以上正式出版物上公开发表专业性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以上奖励者. 第六条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写,并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第七条同一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能连续两年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 第三节励志奖学金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符合参评标准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第九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符合参评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 2、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参评当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名列在专业年级前30%,且无重修课程;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同等条件下,困难程度大的学生应优先推荐; 4、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在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综合素质获得全面发展、基本技能较为突出: (1)二年级学生需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或在学风建设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2)三四年级学生外语需达到学校规定的水平、计算机技能需达到国家二级水平;外语达到国家六级水平、在本专业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省级及其以上奖励者应优先推荐. 第十条家庭积极困难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写,并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同一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获得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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