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全文如下。

1.检维修作业业主方负责人未明确、施工方案未审批、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未开展的,不得施工。

2.无业主人员带领,承包商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厂区;监护人员不在现场,不得施工。

3.承包商管理人员不在现场带班、现场未成立作业班组(岗组)的,不得施工。

4.检维修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业主、承包商双方共同编制,施工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业主方技术人员组织。

5.特殊作业的安全视频监控信号必须传输至监控中心,实施实时监控,对违章行为做到实时纠正。

6.实施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合法分包承诺及业主开工前分包合法性确认,日常检维修和保运项目原则上不得分包。

7.实施承包商全员实名制管理。诚信记录不合格、技能未经验证合格的人员(包括监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承包商(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自有人员,主要工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

8.特级用火、一级起重、Ⅳ级高处作业、情况复杂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业主方必须明确管理人员带班,并由专业人员实施现场监护。

9.业主单位安全督查大队必须按计划做实作业现场巡检和违章查处,并赋予其现场处罚权和停工权。

10.实施甲方(业主、总包方)人员积分考核、承包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双积分考核。对扣分达到一定积分的甲方人员采取下岗、停职、取消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对扣分达到一定积分的承包商单位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严重违章的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退。发生一般A级事故的分包商给予限制投标18--36个月处罚;一年内发生2起一般A级事故或者两年连续发生事故的承包商,按较大事故实施责任追究,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清退出中国石化市场。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直接作业环节包括:《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重庆市涪陵天成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加气站等进行检维修、施工等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定。 一、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 第二条、动火区要设立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第三条、在禁火区动火,均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证”。 第四条、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动火区域和安全防火措施,“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第五条、在禁火区风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和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第六条、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是指易燃、易爆区域(即:甲类火灾危险区域)

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第七条、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1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明有效期为6天(24小时)。 第八条、“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年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的签名和意见。 第九条、各项责任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3、动火监护负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和现场

高空作业事故

高空作业危害性 高空作业概述 1、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2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3、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高空作业-事故预防与控制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

编号:SM-ZD-49160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 理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各部门、各装置: 为进一步规范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现就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装置负责人承担所辖区域的安全责任。 2、坚决执行作业票管理制度,与装置相关的施工必须开作业票。否则,不允许施工。 3、技术工程部、设备部、安环部等部门安排施工单位到装置区域施工时,必须以书面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告知所在装置主任或装置主任指定的责任人,工作联系单中必须写明施工内容、施工周期、施工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必须由所在装置主任或装置主任指定的责任人签字确认。 4、项目主管部门必须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危害识别及预防纠正措施的内容,否则,不允许施工。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方案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方案 为预防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保证高处作业期间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根据GB 26164.1—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Q/GL-HA-023-201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GB 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特制定本安全措施方案。 一、安全组织措施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叫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登高作业票》。 (2)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3)定期安全检查:工作负责人每日工作前针对高处作业有联系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在班前班后会中重点强调。 (4)专项检查:施工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对存在高处作业工种的施工过程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违规作业及时提出要求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

(5)经常性安全检查:在高空作业前与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日随时对高空作业设施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实现安全生产。 (6)针对上述安全检查,要讲科学、讲效果,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性化管理。实际操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时不及时整改的,不要盲目训斥,管理人员要对当事人讲解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的危害性,促使作业人员认识安全作业的重要性。对经教育不改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安全技术措施 (1)进行高处作业施工,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警戒线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通过力学计算,满足施工使用要求后搭设。 (2)高处作业前进行参加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教育,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特殊工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高处作业人员应尽可能的选用熟练工人,且经过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部门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作业时要穿整洁合体并适合作业特点的工

直接作业环节审批人及监护人培训试题讲课讲稿

直接作业许可审批人和监护人上岗资格考试题 一、判断题(在括号内打√或×)(共60题,每题1分,共60分) 1、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H2S最高允许浓度不得大于10mg/m3);受限空间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监测结果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 2、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工作,将受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对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加盲板隔离,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标识牌。(√) 3、当日20时至次日8时期间的一、二级用火升级为特级用火管理。(×) 4、退出运行清罐后的原油罐、燃料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首次用火,为特级用火作业。(√) 5、经清洗后的含油污水池首次用火,为二级用火作业。(×) 6、遇节日、假日,用火作业实行升级管理,即在原定用火级别的基础上升一级。(√)

7、特级、一级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许可证不超过48小时。固定用火作业区,每季度由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定1次。(×) 8、气体浓度的检测,至少采用2台检测仪器进行检测和复检。特级、一级用火,应至少每隔4小时检测一次气体浓度。受限空间用火,至少每隔2小时检测一次气体浓度。(√) 9、对地下的管道和设备设施进行用火作业时,用火作业坑除满足施工作业要求外,应有逃生通道,通道应设置在用火点的上风向,其宽度不小于1米,通道坡度不大于30°,通道表面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坑深超过1.5米的作业坑内作业人员,应系扎阻燃或不燃材料的安全带(绳),并有专人监护。因场地或周边的设备设施限制,作业坑的通道宽度、坡度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10、对高风险的特级用火作业,还应符合: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用火作业;用火作业前,许可证审批签发人应告知公司、处两级生产调度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并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11、抢修(险)用火级别由现场指挥确定。(√) 12、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以及室内、沟坑内场所,均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检测(分析),环境气体检测(分析)范围不小于用火点10米。(√) 13、用火作业完工验收后,基层站队应及时将许可证第一联扫描件上

浅谈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事故的预防(标准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浅谈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事 故的预防(标准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浅谈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事故的预防 (标准版) 随着近年工程技术水平的提高,高架桥、高层建筑不断涌现,高空作业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高空作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2003年上半年度建筑行业事故中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超过60%,因此加强高空作业安全事故的预防已刻不容缓。本文通过对施工单位高空作业施工中普遍存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提出了相应的预防措施。 1强化安全管理 1.1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现在各施工单位均设有安全机构,但普遍存在层次不全、人数不足、专职人员少且素质低的问题,往往出现管理机构只挂在墙上看并起不到真正管理监督职能作用的现象,因此建议针对不同规模

的工地,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人数和专(兼)职安全人员比例,同时提高专(兼)职安全人员素质,要求不但要有实践经验而且要有相当的专业理论知识,以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并运行有效。 1.2强化安全教育 目前施工单位建筑工地一线工人(大部分为劳务用工)素质相对较差,文化程度偏低,且不少是初次涉足建筑业,因此安全教育尤为重要,国家明文规定:从事建筑施工人员均应通过三级教育,特殊工种还必须持证上岗。建议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队长、工班长到其内部职工学校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开工之前,组织安全教育人员到工地现场针对该工程特点和高空作业要求对全部职工进行一次系统安全教育;基层管理人员还应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如班前在安排工作的同时交待一下安全注意事项,同时充分利用板报、简报等宣传安全知识、操作规范以及操作技能等。 1.3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 现在大多数施工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层层转包,包而不管,

中石化直接作业环节JSA模板

直接作业环节作业安全分析(JSA) 模板

为方便企业正确运用JSA分析方法,现编制直接作业环节JSA分析模板使用手册,供企业参考使用。 直接作业环节作业安全分析主要包括作业步骤划分、各步骤存在危害因素描述、现有控制措施描述、补充措施描述等内容,具体分析步骤和内容详见直接作业环节JSA提示表,JSA分析表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一、直接作业环节JSA提示表说明 1.作业步骤/作业步骤细分栏 作业步骤划分是直接作业环节JSA实施的基础,需要JSA人员将作业活动按实际作业程序件划分。 为了便于各企业统一使用,将各作业内容规范为作业前安全措施确认、作业活动、完工验收三大步骤。企业应在上述大步骤的范畴下,结合实际作业,进行细化分列,划分出各项作业的具体步骤。 作业步骤的细化和描述原则如下: (1)作业步骤划分不能太过笼统,也不宜太细。划分的步骤不能太笼统,否则会遗漏一些步骤以及与之相关的危害。另外,步骤划分也不宜太细,否则会极大增加JSA工作量,降低效率。一项作业活动的步骤一般为3-8步,如作业活动步骤实在过多,则可以将该作业活动分为两部分进行JSA。

(2)作业步骤划分务必保证各个步骤顺序正确。顺序改变后的步骤在危害分析时有些潜在的危害可能不会被发现,也可能增加一些实际并不存在的危害。 (3)作业步骤描述要简练。只需说明做什么,而不必描述如何做。 2.危害因素辨识提示栏(注1) 作业步骤划分完成后,需要全面辨识每一个步骤中存在的危害因素,了解、认知作业风险。危害因素辨识提示栏(注1)中给出了作业过程中“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帮助JSA人员全面思考所分析步骤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使用时,JSA人员可在注1栏内勾选该作业步骤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然后结合作业实际,对危害因素加以细化,填入“危害因素描述”栏中。例如,在“用火作业”这一步骤中,可勾选提示栏的危害因素“无防护装置”,然后结合作业实际,具体描述危害因素为“未在管道处加设盲板”;或勾选提示栏中“缺乏监控设备”,然后结合实际,填写危害因素为“现场监控不足”。 为了方便使用,本提示表中对于部分危害并未详述,例如“违章作业”一项,便可细分为: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成品、工具、切屑)存放不当;冒险进入

抓好直接作业环节应急管理 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抓好直接作业环节应急管理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 件的能力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328-40 抓好直接作业环节应急管理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咬定“一个方法”不放松---宣传 落实企业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将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纳入企业教育培训体系,在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资质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能培训、员工转岗培训以及农民工培训中,优先安排应急救援知识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预案、讲透案例、讲清本企业、本岗位事故防范要点,使员工不仅熟悉本岗位生产操作技术,而且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和事故处置方法,增强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真正让企业理解,加强应急管理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安全、深入落实安全责任制的根本举措;真正让员工清楚,谨记应急措施是保护自己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全文如下。 1.检维修作业业主方负责人未明确、施工方案未审批、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未开展的,不得施工。 2.无业主人员带领,承包商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厂区;监护人员不在现场,不得施工。 3.承包商管理人员不在现场带班、现场未成立作业班组(岗组)的,不得施工。 4.检维修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业主、承包商双方共同编制,施工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业主方技术人员组织。 5.特殊作业的安全视频监控信号必须传输至监控中心,实施实时监控,对违章行为做到实时纠正。 6.实施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合法分包承诺及业主开工前分包合法性确认,日常检维修和保运项目原则上不得分包。 7.实施承包商全员实名制管理。诚信记录不合格、技能未经验证合格的人员(包括监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承包商(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自有人员,主要工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 8.特级用火、一级起重、Ⅳ级高处作业、情况复杂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业主方必须明确管理人员带班,并由专业人员实施现场监护。 9.业主单位安全督查大队必须按计划做实作业现场巡检和违章查处,并赋予其现场处罚权和停工权。

10.实施甲方(业主、总包方)人员积分考核、承包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双积分考核。对扣分达到一定积分的甲方人员采取下岗、停职、取消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对扣分达到一定积分的承包商单位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严重违章的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退。发生一般A级事故的分包商给予限制投标18--36个月处罚;一年内发生2起一般A级事故或者两年连续发生事故的承包商,按较大事故实施责任追究,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清退出中国石化市场。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高空作业安全责任协议书

高空作业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扬州惠丰大厦楼体亮化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施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已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系好安全带、安全绳,戴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必须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安全作业。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給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无条件赔偿。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直接作业环节管理

第三课 直接作业环节管理 直接作业环节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直接作业环节的措施不当或操作失误以及管理缺陷往往是事故的直接或间接原因,因此,落实好直接作业各环节的措施、规范操作行为、完善各环节的管理是杜绝各类事故的根本途径。 1、用火的作业方式: 1)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2、油田企业用火作业分级: 一级用火作业 二级用火作业。 三级用火作业 四级用火作业 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3)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 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能用一张“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5)油田企业的“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一个作业周期,但最多不超过5天。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后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固定用火作业区,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6)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并将分析数据填入“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分析单附在“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 7)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 8)施工单位(含承包商)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化验中心(室)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示范文本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 理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各部门、各装置: 为进一步规范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 生,现就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装置负责人承 担所辖区域的安全责任。 2、坚决执行作业票管理制度,与装置相关的施工必须 开作业票。否则,不允许施工。 3、技术工程部、设备部、安环部等部门安排施工单位 到装置区域施工时,必须以书面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告知所 在装置主任或装置主任指定的责任人,工作联系单中必须 写明施工内容、施工周期、施工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必 须由所在装置主任或装置主任指定的责任人签字确认。

4、项目主管部门必须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危害识别及预防纠正措施的内容,否则,不允许施工。 5、所在装置主任收到工作联系单后,必须安排对施工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告知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组织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制定并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否则,不允许施工。 6、装置主任必须督促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公司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好作业许可证并指派专人进行监护。装置委派的作业监护人必须了解施工作业的内容、作业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发生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7、装置主任必须对本装置内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数量、施工部位、作业票证执行情况准确掌握,对施工存在的安全风险有详细的应对措施,并每天通过OA汇报给生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2811 安全帽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吊装作业:在检维修(施工)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8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某石油公司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某石油公司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直接作业环节包括:《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陕西石油公司所属油库、加油站等进行检维修、施工等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一、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用火作业涉及到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用火作业系指采取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五条用火作业分级 1.一级用火作业

(1)储存收发易燃、可燃液(气)体的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铁路、公路)、桶装仓库; (2)加油(气)站的罐区(储气瓶)、加油(气)区、液化气泵房、压缩机房、接卸站区; (3)输油(气)管道、隔油池、污水处理设施; (4)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罐车等爆炸危险性区域的用火作业。 2.二级用火作业 (1)从易燃、易爆及有毒储罐、泵房、装卸区等拆除的容器、管线、附件,已运到安全地点、并经过吹扫处理检验合格; (2)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等的非防爆区域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 (3)发电机房、配电间、消防泵房、化验室、储存收发润滑油的储罐、桶装油品仓库、灌装、收发区域等火灾危险性区域的用火作业。 3.三级用火作业范围是在油库、加油站内,除一、二级以外的用火均属三级用火; 4.固定用火作业区是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用火作业区域。在二级以上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用火区。 第六条节假日期间的用火实行升级管理,即在原动火级别的基础上升一级。 第七条“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一级用火作业由项目实施部门(项目实施部门是指具体安排项目的部门或单位,可以是基建、安全、物流、零管部门、片区公司、油库)填写“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经基层单位(油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事故的预防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 事故的预防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事故的预防随着近年工程技术水平的提高,高架桥、高层建筑不断涌现,高空作业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高空作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2003年上半年度建筑行业事故中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超过60%,因此加强高空作业安全事故的预防已刻不容缓。本文通过对施工单位高空作业施工中普遍存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提出了相应的预防措施。 1强化安全管理 1.1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现在各施工单位均设有安全机构,但普遍存在层次不全、人数不足、专职人员少且素质低的问题,往往出现管理机构只挂在墙上看并起不到真正管理监督职能作用的现象,因此建议针对不同规模的工地,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人数和专(兼)职安全人员比例,同时提高专(兼)职安全人员素质,要求不但要有实践经验而且要有相当的专业理论知识,以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并运行有效。 1.2强化安全教育

目前施工单位建筑工地一线工人(大部分为劳务用工)素质相对较差,文化程度偏低,且不少是初次涉足建筑业,因此安全教育尤为重要,国家明文规定:从事建筑施工人员均应通过三级教育,特殊工种还必须持证上岗。建议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队长、工班长到其内部职工学校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开工之前,组织安全教育人员到工地现场针对该工程特点和高空作业要求对全部职工进行一次系统安全教育;基层管理人员还应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如班前在安排工作的同时交待一下安全注意事项,同时充分利用板报、简报等宣传安全知识、操作规范以及操作技能等。 1.3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 现在大多数施工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层层转包,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的现象,各单位对总承包单位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认识还不是很到位,总认为与分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附有安全生产协议书,以后安全问题就与已无关了。因此建议首先在选择分包队伍时一定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三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认可证),分包队伍进场前,应进行再次核实,避免出现“第二次转包”和“挂靠”的现象;其次是分包队伍一旦正式进场后,即要纳入内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上对分包队伍同教育,同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1.4安全交底到位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事故的预防实用版

YF-ED-J945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事故的预防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事故的预 防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随着近年工程技术水平的提高,高架桥、 高层建筑不断涌现,高空作业越来越多,随之 而来的高空作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有关统 计资料表明,20xx年上半年度建筑行业事故中 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超过60%,因此加强高空作业 安全事故的预防已刻不容缓。本文通过对施工 单位高空作业施工中普遍存在的安全管理和安 全技术方面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提出了相应 的预防措施。 1 强化安全管理

1. 1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现在各施工单位均设有安全机构,但普遍存在层次不全、人数不足、专职人员少且素质低的问题,往往出现管理机构只挂在墙上看并起不到真正管理监督职能作用的现象,因此建议针对不同规模的工地,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人数和专(兼)职安全人员比例,同时提高专(兼)职安全人员素质,要求不但要有实践经验而且要有相当的专业理论知识,以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并运行有效。 1.2 强化安全教育 目前施工单位建筑工地一线工人(大部分为劳务用工)素质相对较差,文化程度偏低,且不少是初次涉足建筑业,因此安全教育尤为重要,国家明文规定:从事建筑施工人员均应通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 理措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6560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措施 Strengthening safety management measures in direct operation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各部门、各装置: 为进一步规范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现就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装置负责人承担所辖区域的安全责任。 2、坚决执行作业票管理制度,与装置相关的施工必须开作业票。否则,不允许施工。 3、技术工程部、设备部、安环部等部门安排施工单位到装置区域施工时,必须以书面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告知所在装置主任或装置主任指定的责任人,工作联系单中必须写明施工内容、施工周期、施工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必须由所在装置主任或装置主任指定的责任人签字确认。 4、项目主管部门必须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危害识别及预防纠正措施的内容,否则,不允许施工。 5、所在装置主任收到工作联系单后,必须安排对施工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告知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组织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制定并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否则,不允许施工。 6、装置主任必须督促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公司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好作业许可证并指派专人进行监护。装置委派的作业监护人必须了解施工作业的内容、作业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发生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7、装置主任必须对本装置内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数量、施工部位、作业票证执行情况准确掌握,对施工存在的安全风险有详细的应对措施,并每天通过OA汇报给生产副总,主管副总及总经理。 8、装置主任必须将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告知运行班组人员,当班人员巡检时必须对装置内的施工情况和作业票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

完整word版,高空作业安全责任书

高空作业安全责任书 工程地点: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熟悉施工现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危险点的分析及防范注意事项;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在作业过程中出现施工人员的伤害(或伤害行人、车辆、设备)情 况,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 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等有关规 定施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已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 施,如发现伤害人员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等消除隐患

后方可工作;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必须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安全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直接作业环节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目录 1基本要求 (3) 2职责 (5) 3作业前准备 (9) 4作业过程安全管理要求 (10) 4.1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0) 4.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5) 4.3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8) 4.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22) 4.5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23) 4.6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25) 4.7试压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30) 4.8大件运输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32) 4.9火工器材安全管理要求 (35) 4.10带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41) 4.11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46) 4.12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53) 4.13海底管线铺设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62) 4.14海底管道拖管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64) 5附件 (66)

1.基本要求 1.1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石油工程建设施工中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试压作业、大件运输作业、火工器材管理、带电作业、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脚手架作业、海底管线铺设作业、海底管道拖管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控制作业危害,降低安全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顺利完成。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单位(包括直属项目部)、项目部及其分包商进行的作业活动。 1.3定义及分级 1.3.1本规定所称用火作业是指在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和油气容器、管线、设备或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进行可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火花或其它火源形式的作业(如焊接、切割、打磨、喷砂、带压封堵等)。用火作业分级具体见《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3.2本规定所称“受限空间”是指炉、塔、釜、罐、仓、管道、烟道、槽车、隧道、下水道、坑、池、涵洞、沟、井、裙座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职业安全危害,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或场所。 1.3.3本规定所称临时用电是指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提供的、工程施工完毕即行拆除的电力线路与电气设施。 1.3.4本规定所称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臵进行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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