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小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1、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行政工作的审议机构,负责学校的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机构设置,重大的奖惩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废除等。

2、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负责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校长因公外出,可委托他人代理。

3、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

4、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问题,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如无异议,即形成决定。如校务委员会对校长办公会的决定发生意见分歧,由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复议,校长根据情况,参照规定,如意见不统一,由校长决定。

5、校务委员会有审议权,但必须服从校长办公会的最后决议。

6、根据工作需要,校务委员会主任,可邀请非委员职工参加校务会议,非委员职工享有议事的权利。

7、校务委员会不定期举行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一切会务工作。

8、校务委员会委员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即可进行审议。

9、委员不能参加会议时,事先向校务委员会主任请假。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原则:依法治校,民主公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周密健全,积极稳妥。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不干预学校领导行使正当的管理职权。主要内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近、远期发展规划。 2、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办学思想、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 3、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改革意见,重要规章制度,奖罚条例。 4、干部、党员述职报告和教代会、党员大会的民主评议结果、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5、上级单位及学校的表彰奖励、批评、通报。 6、财务收入、预决算情况。 7、学校基本建设,校园环境改造,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8、教职工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评优选好,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年度(期)教育教学考核结果。 9、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 10、教职工聘任(用)实施方案,聘任结果及津贴发放办法。

1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班队干部”的评选推荐。 12、为特困学生捐款,使用分配情况,为社会募捐以及上缴情况。 13、教职工和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问题。 三、校务公开形式: (一)各类会议 1、由学校工会负责,依照教代会有关规定每年召开1次。由学校行政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决策、办学思路、改革方案等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工代表分别向全体教工传达教代会精神。 2、校务会或行政扩大会。有党政、队主要负责人或有教研组长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通报工作进程、主要工作活动,布置安排近期工作,学校管理情况。 3、教职工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布有关学校改革成效,财务收支,内部情况,征求解答教工疑惑以及校务公开的情况。 4、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大会。宣讲国家政策法规,收费项目、标准,学校发展方向和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困难,学生校内外教育配合协助的要求。 (二)公告栏 在学校橱窗里设置校务公开栏。主要公开学校工作目标、任务和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精神,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特制定我校校务公开制度。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冯巍(校长)——第一执行人 组员:王成军(副校长)——第一责任人 许晓晶(工会主席)——第一监督人 孙玲玲(副校长) 周萍(团支部书记) 2、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许晓晶(工会主席) 组员:范希虹(教师代表)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公开 学校的近远期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出台前,要经过校务委员会并通过教职工反复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计划。 2.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公开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育教学改革依靠全体教职工的参与和实施,每一项改革方案的提出都要经过教职工讨论后决定。 3.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公开 学校实行目标分级层层负责的管理办法。每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方案都须经过校务委员会,并通过教职工反复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内部管理制度。 4.学校重大基建和教学设备的添置公开 学校在重大基建项目和添置贵重教学设备时,必须经过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向教职工公开。 5.学校收费公开 学校收费工作要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公开政策依据、项目、标准。 6.财务收支公开 财务收入指财政拨款、社会捐资、学杂费及学校其它收入。 财务支出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它费用支出。 财务收支情况每年向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会议)公开。 7.教师职称评定公开 职称评定工作实行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评审结果公开。 8.涉及教职工利益工作公开 教职工的业务考核、评优、晋级、教职工聘任、提干等公开。

学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茂甲小学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我校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校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和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务会。校务会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校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校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第三条校务会的宗旨: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并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校务会的主要职责: 1、建立和完善校务会工作机制。校务会在校长的领导下行使行政工作的决策指挥权、教学管理权、财务支配权、资金审批权、行政奖惩权等权限。 2、审议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3、讨论学校班级开设、师资配备及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向校长提出建议。 4、审定学校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5、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 6、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校务会成员人选。 8、审议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校务会的组成 校务会成员: 校长:黄金林 副校长:隋兵 家长委员会主任:刘爱秀 第六条校务会的工作制度 1 、校务会审议的事项,由校长提交校务会。对拟审议的事项相关人员必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给各成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成员。 2、校长主持校务会,校长因故不能主持,应委托他人主持。 3、校务会一般每周一下午第三节课召开。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 第七条校务会议事规则

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苏木塔什中心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我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教育部、省市区有关(校务)公开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加大全校教职工对学校工作参与和监督的力度,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和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树立干部教师公正、高效、廉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北航的积极性,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推行校务公开,必须坚持既要维护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有利于学校领导行使依法治校的权利。 2、坚持内容客观真实、程序简洁清楚、运作规范易行.。 3、注重实效,分层次、多形式、逐步推行校务公开。 4、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在校内不同范围公开的事项: 1.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选拔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有关程序和决定; 3. 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4. 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 5. 学校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教育经费的收入和使用管理情况; 6. 干部和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7. 教职工“五险一金”缴纳、劳动保护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8、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制度及纪律规定; 9.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校内公开的事 项。 (二)、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 学校招生计划、政策,规程以及结果; 2. 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 3. 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学生转学、休学办法等; 4. 其他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 项。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校务委员会成员

校务委员会成员:校务委员会由党党支部书记、校长、副校长,处室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组成。 校务委员会职责 1、校务委员会是学校常设集体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互相交换信息,并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校务委员会成员要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必须注意会议纪律,不得通过非正常途径传播会议内容,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情况严重者由校方给予相应处罚。 3、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指定的代理人召开。 4、为人正直、中肯、诚实,工作主动、热情、踏实。 5、光明磊落,心胸豁达,言行一致。 6、严守纪律,清正廉洁,克已奉公。 7、用自己的工作作风,塑造自己的形象。 8、用自己的工作效率,建立自己的威信。 9、领导的决策依据要有:民主性、原则性、客观性、主观性、预见性。 10、领导的艺术要学会尊重人、谅解人、宽容人、关心人、善解人意,帮助别人分忧解难。 行政系列岗位职责及管理规定 一、校长室岗位职责 (一)校长岗位职责 1、校长是学校的主要负责及法人代表,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行使权力,依据学校需要及有关

法规聘用或教职工,校长要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2、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学校的年度计划及发展规划。 3、加强对学校工作的领导,保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校长的工作主要在于协调学校与社会各界的关系,促成学校与有关部门挂钩式联合办学,改善办学条件。 5、坚持民主管理,校长要领导和依靠校务委员作出决策,在校务委员会不能正常召集会议和讨论问题,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校长有权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和决定。 6、校长要监督学校经费的使用情况,促进增收节支,杜绝违反经费使用。 (二)、校务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掌握学校各专业、专业组、教研组的基本情况,协调以上各部门的工作。 2、收集各处室、专业组、教研组工作特色及不足之处,定期上报。并商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用人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并协助各处室、专业组、教研组开展工作。 4、配合教务处联系学生实习、毕业生就业、追踪调查。 5、校长外出时处理好学校日常事务,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6、做好校办公室常规管理,完成校长安排的各项工作。 7、做好行政会议记录,统计全校考勤。 8、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材料。

校务会职责

校务会职责 一、校务委员会是实现民主管理,办好学校内部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学校发展工作计划,学校主要制度,学年财经预决算及有关办学的重大问题,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努力实现教育为“三农”的目标。 二、校务委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办好学校献计献策。同时,紧密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增强办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满足农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要求。 三、校务委员会议由校长主持,每学年不少于两次。 四、校务委员会休会期间,由学校行政领导主持学校日常工作。 校长职责 农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农校的行政负责人。校长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水平。校长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镇党委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坚持农校的办学方向,全面完成农校的各项项教学任务。及时在镇党政会议上解决和处理农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对农校的通力配合并予以政策经费上的扶持。 二、主持学校行政会议,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开会,领导教导主任、后

勤主任开展工作,注意培养业务骨干。 三、建立健全和督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订农校工作计划。组织各项工作的检查落实总结。 四、管理学校的人事工作,统筹安排各部门及教职员工的工作。 五、贯彻勤俭办学的原则,组织管理好学校的校舍及设备和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关心搞好师生生活。 管理机构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到坚持“三个面向”的办学方向,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三个服务”,紧跟新形势、引进新技术、推广新项目、培养新型劳动服务者、服务新农村建设,把农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 1、管理机构 校长:易先庆 副校长:杜修金(常务副校长) 易军华覃新平王文欣汪银次 教务主任:蔡圣忠 后勤主任:沈华章 办公室主任:侯鹏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履行学校校务公开的义务,增加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属于校务公开的内容。 二、校长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负责人,学校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二)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三)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四)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拨款、各项收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五)课时补贴、考勤与酬金发放情况,房租变动情况,各种社会保险、辅助保险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六)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提薪、晋升、聘任的条件、程序和结果;(七)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八)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九)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十)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十一)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十二)外出(含出国出境)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十三)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十四)学校的资产管理使用变动等情况;(十五)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2.学校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公开以下校务: (一)学校领导机构、班子任期目标、学校发展规划;(二)学校学年或学期教育改革目标、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三)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四)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和结果等;(五)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六)学校接受的各项捐款、赠物及其管理使用情况;(七)教职工

校务公开制度材料

实验中学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对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义 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它可以使广大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通过教代会等形式,直接地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实行校务公开,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需要。教职工是学校改革、发展的主力军,通过校务公开,将学校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交给广大教职工讨论,既可以使方案、规划、措施,更加完善、合理、科学。同时,又可以统一思想,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实行校务公开,是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自律,遏制腐败的有效措施。将学校工作置于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之下,形成群众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减从和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实行校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通过校务公开,增加学校工作透明度,加强学校领导干部与教职工之间的双向沟通,架起互相理解、信任、支持的桥梁,从而增强教职工的信任感、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国家的法律、法规,除规定的保密事项和科技、商业秘密外,有关学校的重大问题均要向教职工公开。 (二)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要抓住教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点问题。

中学校务公开制度(2020新)

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精神,根据中纪委和市、区纪委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本单位推行校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管理。特实施并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的意义 校务公开是教育单位制度管理、改革发展、有关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关注的热点等重大问题向职工公开。让职工知情、参与和监督。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党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扩大职工民主参与,加强基层单位的科学管理,有利于加强职工的民主监督,推行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加强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职工两个积极性;有利于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民主管理。 二、基本原则 1、政治性原则。要充分体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体现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 2、合法性原则。坚持以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标准,处理好推行校务公开和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之间的关系。 3、真实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不弄虚作假,以保证公开的真实性。 4、层次性原则。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从实际出发,有重点、有计划、分层次进行。 5、可操作性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要从学校实际出发,讲究实效性。 三、公开的内容 l、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包括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招生方案、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方案、学校聘任合同制实施方案、中层干部任免、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结果等。

2、优秀学生评选情况:包括学生各类评选、保送、选送、推荐 3、财务收支使用情况:包括学校经费收入和支出情况(含预决算报告)、学校捐款资助学款收支情况、各类学生代办费收支情况、大件物资采购、大型项目建设、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 4、教职工福利待遇情况:包括教职工评优、评职称、3%工资晋级、各类补贴、“四金"拨款以及其它涉及叫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 6、学校认为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四、公开的形式 l、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按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公开内容"向教代会报告。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及时向教代会报告的应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教职工代表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报告,有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下发教代会报告。 2、教工座谈会、教工代表巡查,也可根据公开内容的需要,设置“公开栏",利用广播、黑板报、墙报、校园网等形式,及时或定期公开。 五、公开的程序 向教代会公开的内容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1、按校务公开的内容分类形成单项报告,提前一周发至教职工代表及有关方面。 2、教代会专门小组对报告的事项进行审核,审核情况经教代会联审会议通过后向职代会报告。 3、教代会按职权对报告的事项依法行使审议,通过或做出决定的权限。 4、学校领导根据教代会的意见和作出的决定,针对存在问题向 教代会表明改进意见和措施。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应作为民主评议干部的重要内容。 6、资料整理归档,并向上级纪委、工会报告。 六、组织领导

校务政务公开制度

校务政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机制 学校校务、政务公开情况由校职代会和全体教职工共同监督。 二、校务、政务公开的范围及内容 凡是与学校管理、教学教改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及上级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涉及收费许可证以外的收费,要征求家长的意见,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如:学生保险费等。公开形式采取张榜通知和黑板通知等形式进行;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招生计划(招生班级)和有关招生的政策、及录取的学生名单等。公开形式采取张榜通知和黑板通知等形式进行。有的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的形式进行; 3、补助资金公开:包括每学期财政拨付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中的助学金、住校生的生活补助费等的评定发放,公开形式采

取张贴发放花名表等形式进行。 (二)向教职工公开的项目 1、财务公开:项目包括财政拨款、正常收费、社会捐赠、园地承包、房屋租赁收入等。 2、工程项目公开:如果学校有自己组织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投标。 3、教职工奖惩公开 包括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结果;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4、干部人事工作公开 包括机构改革方案、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职称评审办法等。 三、校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通过职工大会把校务、政务的情况在一定的范围进行通报; 2、建立党、政、工、团队联系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座谈会等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情况;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座谈会,通报校务、政务公开情况; 4、建立校务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校务、政务公开内容; 5、领导班子成员向教职工大会述职,并接受不少于三分之

校委会制度89256

莒南县第九中学校务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和健全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维护学生权益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学校制度下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第三条校务委员会侧重于协调学校外部关系,要紧密联系学校和学生实际,结合家长、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变化,应对学校管理中的矛盾,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 第二章性质 第四条校务委员会的性质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办公会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 第三章宗旨 第五条校务委员会的宗旨是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四章职责与工作原则 第六条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二)审议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和制度建设等问题。 (三)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四)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总结。 (五)审议学校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七条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一)依法治校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校务委员会应当坚决依法执行。 (二)以生为本原则。以校务委员会为平台,密切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和力量,服务于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民主集中原则。审议决定有关事项时要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委员会决议形式作出相应决定。 (四)沟通协调原则。要发挥委员的优势和特点,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争取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五)多元利益原则。在把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大方向的同时,要尊重并充分考虑学校、社会、家长、学生等多方主体的利益。 第五章委员及其权力与义务 第一节委员 第八条校务委员会委员由学校领导、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财政管理部门、社区管理部门、人大政协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人员担任。委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和管理实际需要确定,应为单数,其中学校委员不应超过三分之一。

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 凡有关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普遍问题、社会、家长普遍关心和反映敏感的问题,除党的工作要求和国家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都应当在适当的时间和适的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 一、校内公开事项 1、学校发展规划以学校近期办学目标及思路。 2、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情况。 3、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结果及工程款结算情况。 4、大宗物资或贵重仪器采购过程、价目、总额。 5、教职工评先、评优、奖惩及年度考评的过程、结果。 6、教师和干部职称评定、聘任和任用方案。 7、教职工工资调整,资金分配,福利安排、住房、医疗和养老保险金提交情况。 8、民主评议校级领导的情况和结果,校级领导的廉洁自律的情况。 9、其它应公开并应该和可以公开的事项。 二、社会、家长公开事项 1、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规划。 2、师德承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3、每学期各年级的课程设置、课时计划和教学作息时间安排。

4、收费公开。含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办法和收支结算。 5、教材及教辅用书征订计划,其他代办收费项、办法、标准、收支结算情况。 6、省、市、县、镇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条件办法和结果。 7、新生入学的录取方法、原则。 8、学籍管理办法和结果公开。含择校、借读、转学、休学、复学常规和手续。 9、学生及家长测评师德行风的结果。 三、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方法 1、校务公开以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 2、学校建立永久性公开栏或公示橱窗。 3、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或通过家长会、社区教育委员会等形式推行校务公开。 4、学校认真使用收费登记卡,公布每学期学生应交费用的标准和收支标准。 5、有特定需要时,学校印发告家长书,向社会、家长公开部分特定项目。 6、根据特定需要。召开不同层次的校情发布会,分别公开相关事项。

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例会和情况分析制度 围绕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任务,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分析学校廉洁自律、校务监督和群众诉求等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 二、工作通报制度 学校行政干部要转变观念,提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工作通报制度,通过学校班子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定期向校务监督委员会通报学校近期或即将发生的重大决策和工作安排,自觉接受监督。 三、工作报告制度 校务监督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学校党组织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纪委报告校务监督工作情况,每学年至少一次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校务监督工作情况。 四、工作议事制度 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材料档案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制度健全,成员分工明确,坚持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各类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座谈会,了解情况,收集意见,及时反馈监督建议。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指导,接受学校教职员工的评议。凡属于有关回避制度规定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回避。

五、成员公示制度 选举产生(或调整)后,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分工、联系办法等信息应即时在校务公开栏、宣传栏、校园网上公布,确保教职工、学生家长反映诉求渠道畅通。 六、激励制约制度 根据区要求,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校务监督工作应适当计算工作量,列入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享受备课组长相应津贴。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不享受津贴发放,由委员会主任和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全体委员研究处理,做到及时除名并更换新人,处理结果应及时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有违规违纪情况的,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北尚小学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1、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行政工作的审议机构,负责学校的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机构设置,重大的奖惩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废除等。 2、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负责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校长因公外出,可委托他人代理。 3、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 4、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问题,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如无异议,即形成决定。如校务委员会对校长办公会的决定发生意见分歧,由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复议,如意见不统一,由校长决定。 5、校务委员会有审议权,但必须服从校长办公会的最后决议。 6、根据工作需要,校务委员会主任,可邀请非委员职工参加校务会议,非委员职工享有议事的权利。 7、校务委员会不定期举行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一切会务工作。 8、校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每个校委会成员必须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做到各抒已见,集思广益。凡有不统一的问题,必须严格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9、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了的事情,要按照校委会成员的分工分头去办,各司其责,决不能互相推诿,拖着不办。如有失职必须追究其责任。委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10、校委成员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或参加其它活动时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必须符合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精神。

11、校委会成员必须加强团结,齐心协力,坚决维护校委会集体领导的权威。做到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配合。坚决反对拉帮结派,会上不说,会后乱说,闹不团结等不良行为。严格有关事项的保密制度,在未正式决议之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会议内容。 12、校务委员会委员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即可进行审议。 13、委员不能参加会议时,事先向校务委员会主任请假。 2015.1

关于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关于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公开制度是将自己暴露在所有人眼光下,接受所有人的监督。这里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学校校务公开制度,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邓小平教育理论,坚持实事求是办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办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在实际工作中,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根据市教育工会的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 __”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教育服务,为市五中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意识,内强教师素质,外树教育形象,树立廉洁、高效的办事形象,使教育工作更上一个阶段。 二、学校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监督校务公开事宜。 三、公开内容:

1、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和决策公开。学校制度改革方案、决策都要公开并经教代会通过。 2、学校管理制度条例修订情况。先由各部门、各处室拟订,后公开,最后经教代会通过实施。 3、关于学校收费情况。开学前把市教育局下达的收费标准在校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家长公布。 4、财务收支大的物资采购情况。每半年公布预算内外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 5、学籍管理情况。初中学生入学、转学、借读、留级、毕业、休学条件、程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 6、职务评审、职务晋升情况。包括各类职评指标、评审条件、程序,上送市教委 __等向教师公布。 7、各类评优情况。各级先进的名额、条件、评比程序、送上级 __,向教师公布

8、校内教职工福利分配、奖惩条例,及结构工资公开。 9、其他需要公开项目,向教师公布。 以上项目及主要办事程序,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后,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 四、办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 __教育法》、《中华人民 __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 __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镇党委、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等。 五、办事纪律 1、端正办事态度,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2、对分管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提高办事效率。 3、公开办事结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结合和依靠全体教职工参与、支持和推进学校改革,增强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学校科学管理、依法治校的水平,特实施并坚持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一、组织机构 校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而广的工作,为切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学校建立以下机构,以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合力。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为成员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制定木单位实施方案。 (2)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漠教职工的参与意识。 (3)认真贯彻方案,保证顺利实施。 (4)不断完善方案,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工会主席、年级主任、教工代表为成员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并履行以下职责: (2)向全体教职工宣传木工作的目的意义。 (2)向领导小组反映单位的热点难点问题。 (3)全而了解和监督校务公开的实施情况。 ⑷定期向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落实情况。3.学校党组织、行政、工会及教职工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形成合力,做好工作。

(1)党组织:全面领导,加强协调,发挥保证作用。 (2)行政:民主集中,落实制度,尊崇教职工的权利,发挥主导作用。 (3)工会: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及时反馈,发挥监督作用。 (4)教职工: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发挥民主管理作用。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1.确立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把握好五个重点。 (1)单位的热点和教职工反映最剧烈的问题。 (2)制约学校改革、发展和安定的重点难点问题。 (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4)影响调动与发挥教职工积极性的热点问题。 (5)简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廉政建设的关键问题。 2.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2)学校巨大的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3)校内巨大人事变动,学校聘任制实施方案,待岗、转岗、下岗、分流的原则和程序。 (4)年度经费预算、结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 (5)巨大基建项目。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工资晋级、奖金发放和有关福利待遇。 (7)学校的奖惩工作。

校务公开制度

中江县永太镇初级中学校务公开制度(试行)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制定如下规定试行。 二、组织机构、职责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为: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意识水平。 ⑵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校务公开的机制、监督情况。 ⑶在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讨论通过每期校务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定后由校长签字公开。 ⑷负责制定、落实校务公开后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并重新公开。 ⑸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问题的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拓展公开的内容,执行公开的各项规定,定期向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 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由校长以及教导主任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⑴学校党 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全面领会实行校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 校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密切联系教职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公开程序和内容规范要求,避免形式主义,讲求工作实效。 ⑵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承担校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学期总结、年度总结报告单填报等工作。 ⑶根据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时收集整理好每次公开的内容,提交领导小组确定和监督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校务公开办。 ⑷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经整改后,负责将整改结果再次公开,并进一步收集群众反映。 ⑸负责做好校务公开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和其他日常工作。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党员、工会主席、教师代表、工会委员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客观公正地对待校务公开工作。

校务公开制度

临沂九曲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制度(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制定如下规定: 二、组织机构、职责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意识水平。 ⑵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校务公开的机制、监督情况。 ⑶在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讨论通过每期校务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定后由校长签字公开。 ⑷负责制定、落实校务公开后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并重新公开。 ⑸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问题的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拓展公开的内容,执行公开的各项规定,定期向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由校长以及教导主任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全面领会实行校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密切联系教职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公开程序和内容规范要求,避免形式主义,讲求工作实效。 ⑵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承担校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学期总结、年度总结报告单填报等工作。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最新)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园)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特制定本公开制度。 第二条校务公开即通过适当形式将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公开,以推动学校在民主管理方面的具体探索与实践。 第二章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校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利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四条校务公开必须坚持以学校为主体的原则,公开工作必须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便于监督,有利于保护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其他公民和合法社团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学校要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工、团、教师等代表组成,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校务公开全面工作。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建立校务公开工作制度;研究决定校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根据校务公开的实施与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 学校要设立校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室为校务公开的办事机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要设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协助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定期评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第四章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校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将涉及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利益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有关事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 第九条校务公开按内容可具体分为向社会公开和校内公开两个方面。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事项。 1、学校(园)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对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报名及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学生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的办理程序; 3、学校(园)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 4、学生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学籍管理等规定,学校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选评办法及结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费用、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等。 5、其他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如学校(园)发展规划、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规模、重大决策及办学成果成就等。 (二)校内公开的主要事项。 6、学校(园)财务工作。学校年度预决算及教育经费收支情况,学校资产和受赠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及接受捐资助学经费收支情况,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费用减免、补助及师生奖励经费支出情况,学校执行财务制度情况等; 7、基建、采购工作。学校基本建设和维修工程的计划、招投标、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大宗物品和大额服务项目的计划、招投标、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及其所属单位有关投资、经营承包的情况; 8、学校(园)教师管理工作。学校内设机构及其岗位职责、中层干部选拔竞聘程序等情况,教师岗位设置、聘任(用)、调动、考核、晋级,评先评优、奖惩和职称评定、工作量计算、考勤等有关政策及结果,教职工绩效工资、福利分配等,教职工在职学习培训情况,其它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9、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方案的决策与实施情况,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课程设置方案与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为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有效整合学校、家庭和社区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地实施校本管理,经研究成立校务委员会,并制定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校务委员会性质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有关事项的参与者、建议者、协调者和审议者,是新形势下学生、教师、家长、社会行使民主权利、有效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途径。 二、校务委员会职能 1、咨询和建议 提供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审议和决定 对有关学校发展、学生管理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3、评议和监督 对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对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宣传和协调 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

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校务委员会委员 (一)代表组成: 第一,学生家长代表。能代表全体学生家长的意见,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比如党政部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具体条件为: 1、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较高的政策法规水平,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2.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有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强烈愿望,要有为广大学生家长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3.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身体健康,精力旺盛,能如期参加学校校务委员会的例会。 第二,教师代表。代表能总体掌握年级组的基本情况,能代表年级组教师的基本想法,能协调家长、学生和教师之间关系,在年级组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三,社会知名人士。这部分人代表了社会办学的大方向、大背景,具有丰厚的学识和深刻的见解,能为学校提出有立竿见影效果的真知灼见。他们的参与,对学校把握办学的大方向和提高办学层次会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第四,校级领导。主要是校长、副校长。学校管理必须由学校行政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去执行和组织实施。 (二)代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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