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十八大)

浅谈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新要求新目标十八大报告关于反腐倡廉的新要求新目标是在十七大基础上的推陈布新,这些变化是在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四大考验、四大危险的新形势下及时提出的,反映出党治国理政方略更加成熟,更加充满自信。

首先是对腐败危害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十八大不仅明确提出腐败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而且还提出腐败治理不好会导致亡党亡国。这些都体现出党把反腐败放在整个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中加以考虑,更充分地认识到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其次是回答了中国反腐倡廉举什么旗走什么道路。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通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坚信我们执政党有自我净化的能力。中国特有的反腐倡廉道路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腐败是阻碍社会发展的毒瘤,如何治理腐败是普世难题,因此反腐倡廉坚持中国特色道路的同时也强调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报告中提出了宏观的反腐倡廉措施,既有制度方面的要求,也有借鉴国外反腐经验的要求,特别是要善于吸收人类文明史上的反腐倡廉有益做法。

再次是明确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新目标。十八大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就更明确。

最后是进一步彰显党和政府反腐倡廉决心。十八大报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严于利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绝不允许搞特权。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认真处理,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这些都说明全党上下对严惩腐败达到高度认同,体现了中央反腐的坚强决心。

十八大代表:坚持从严治党,坚决反腐倡廉

十八大代表在审议十七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时表示,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从严管党、从严治党,越要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抓紧抓实,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党和国家发展进步事业保驾护航。

“这是一个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符合广大人民意愿、反映实际工作需要的报告。”十八大代表、陕西商洛市委书记魏增军说,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提炼经验切实可行、给人启发,提出建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过去5年的工作。十八大代表、北

京市海淀区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说,从报告提供的立案、结案、查办大要案的数据可以看出,我们党反腐工作的力度越来越大,充分体现了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原则要求,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所付出的努力。

十八大代表、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认为,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围绕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深化了对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的规律性认识,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内涵,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一个地方加快科学发展、推进对外开放的重要条件。”十八大代表、福建宁德市委书记廖小军说,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要更加注重预防腐败工作。”十八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法官厉莉说,中央纪委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注重健全和完善反腐制度建设,更加注重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代表们指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除了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外,也要更加强调领导干部的自律。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决不允许搞特权。

“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分析了形势,提出了目标,使我们对反腐倡

廉工作充满信心。”十八大代表、广东揭阳市委书记陈绿平说,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以构建廉洁高效的政治生态为目标,实行阳光用人,坚持铁腕治腐,强化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党员干部廉洁、守法、干事的风气,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十八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说,我们将结合报告,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十八大报告吹响反腐倡廉法治化号角警惕“个性贪官”出现

记者: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之中多处提及腐败与反腐败,引发了广泛关注,从过去十年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反腐工作进展情况怎样?

汪玉凯:自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采取了很多新举措,反腐力度不断加大,每年公布反腐进展,得到公众认可。如今,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总体呈现出良好发展的态势。但是,在十八大之后,人们依然需要对此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否则,腐败易发多发的势头还有可能卷土重来,官员腐败问题也有可能再次严重起来。

记者:十八大报告中指出,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认真加以解决。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有哪些需要

人们提前预警的新的苗头?

林喆:现在出现了一些被媒体称为“个性贪官”的人物。所谓“个性”是指官员贪腐行为的特殊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他们也具备其他贪官的共性,即在共性下发展出的“个性”。二是腐败形式的特殊性,这些“个性”手段本质上属于腐败分子的创新方式,即由贪官创造出的一种新的贪腐形式,用来达到以权谋私的目的。比如,过去贪官习惯一次腐败出“天文数字”,现在则是“蚂蚁啃骨头”。河南省封丘县原县委书记李荫奎在任职期间贪污受贿总额上千万元,但分为1575次受贿;以往官员落马重点查的是个人名下资产,但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案发后查出了整个家族资产。她利用权力,依靠政策的倾斜,影响股票走向、房市走向,为家族敛财提供方便,这也是很特殊的。

“个性贪官”和“蚁贪”的出现,向反腐败提出了挑战。贪官的贪腐手段的不断变化,其危害性也随之增加。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在十八大之后,继续坚持十六届六中全会确定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对新出现的贪腐手段、形式进行研究。

用法治方式约束公权力

记者:十八大报告中还提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对于权力进行深入制约和监督的深远意义体现在哪里?

马怀德:近年来出现的各种腐败案件一再证明,缺乏有效制约的

权力是危险的,是导致权力滥用的根本原因。虽然我们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在权力制约的制度和法规,对于日益复杂的权力运行环境而言,这种权力制约制度有待健全。如何有效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是十八大之后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关键。必须依靠民主力量厉行法治,构建一套有效的权力制约制度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记者:具体而言,权力监督和制约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马怀德:具体而言,就是要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充分运用民主权利制约公权力;就是要健全组织和程序制度,运用法治方式约束公权力;就是要强化社会和司法监督制度,运用法律监督方式防止权力滥用。

出台一部反腐败法律

记者:反腐要“标本兼治”,这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一项重要共识。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应该如何理解“标本兼治”的深层次含义?

汪玉凯:治标是发现一个抓一个,治本就是要通过制度,制度最重要的就是法律。再就是预防和惩治。现在我们出台了这么多制度、规范,但大部分都是政策。鉴于这样一种现象,我认为出台一部反腐败法

是非常重要的。

林喆:从根本上说,应该将反腐败法纳入立法规划,制定出台反腐败法。可以说,一部反腐败法典的出台是反腐败体系建成的重要标志。

记者:反腐工作走法治化道路也已经是众望所归。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十八大之后,反腐败领域的法治建设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马怀德:尽快制定行政组织法律法规,用法律形式规定组织的职能和权限,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职权法定。尤其要通过立法将党委和一把手的权力臵于法律框架中,运用组织法防止权力滥用。通过完善程序法治,健全公开制度,将公权力活动的各领域、各阶段公之于众,随时接受各方面监督。

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对于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有效的司法监督同样不可或缺。尤其在公众参与热情高涨、新兴媒体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更应该重视司法监督的作用,运用法治的方式制约公权力,纠正违法行为,惩罚贪腐犯罪。树立司法权威,使司法成为公众信赖的、有效的解纷方法。修改相关法律,扩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等受案范围,降低起诉条件,改革审判方式,扩大调解和解范围。

李成言:反腐倡廉走向制度化、法治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我们也正在向这个方向努力和进步。已经出台的一些文件使制度化的约束力不断提升。比如,2010年2月24日,经过多年的准备酝酿,《中国

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实施,替代了1997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其中“8大禁止”、“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这一准则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官员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这些制度建设的成果,为未来反腐倡廉法制化建设做了准备,奠定了基础。从各国的经验看,反腐倡廉的法制化之路,都会经历一个从政策到制度,再到法律的过程。近十年来的实践,正是在做着这样的努力。

我觉得法制化对以后的反腐工作影响会很大。法制化以后对贪腐行为的震慑力量也会更大。但是改变不会是一两天完成的,而是需要有一个逐渐走向法治的过程。

林喆:借鉴世界各国反腐败法律当中的成功经验,将来的反腐败法应该具有这样一些制度内容:第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第二,接受礼品、接受馈赠的最高限;第三,官员禁止从事第二职业的规定;第四,官员离任以后禁入领域的规定;第五,亲属回避规定;第六,反腐败的权威机构及其相互关系。至于干部每年一度的考核制度、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和党政干部的问责制度及其复出的严格规定可以进入党规,如《党员干部道德准则》。

学习贯彻十八大对反腐倡廉新部署

党的十八大报告部署了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八项重点

任务,其中第七项任务“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深刻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再次表明了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清醒认识和坚决态度。

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这一论述重申了党在反腐败问题上一以贯之的鲜明立场,警示全党必须把反对腐败作为防止亡党亡国的重大政治问题,既是对人民群众关注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回应,又是对反腐败斗争极端重要性作出的又一著名论断。报告充分肯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同时指出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告诫全党必须面对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四大考验”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大危险”,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忧患、创新、宗旨、使命“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四个能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是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对反腐倡廉道路和目标任务作出的一个新概括、新

论述。“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旗臶鲜明地宣告了我们党要走切合中国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之路。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是2004年9月十六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完整提出,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写入《党章》,实践证明切实可行,必须继续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深入推进,不断创新完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十二个字,是建设廉洁政治的重要内涵和根本目标,其中干部清正是基础、政府清廉是关键、政治清明是核心,这一新部署为我们指明了今后反腐倡廉建设的前进方向。

报告指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里突出强调了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的问题。要以健全和完善“四个监督”体系为动力,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以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教育引导各级干部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重大事项报告等法规制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不允许存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也不允许存在凌驾于党规党纪之上的特殊党员。

报告指出,“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加强

反腐败国际合作。”这是要求我们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防治腐败。要抓住管人、管钱、管资源、管项目和行政审批等高风险岗位,采取“改革+制度+科技”的方式,全面推行电子监察和信息化现代管理,建立健全“两防”(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一合作”(反腐败国际合作)、“四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防治腐败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报告指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总揽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工作制度;就是通过明确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并通过严格的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增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意识,形成全党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合力。

报告指出,“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这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管理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的一项重要部署,是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的强大动力。我们要抓住机遇,改革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强化监督职能,忠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对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促进作用。

报告指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这是向各级党

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下达的严惩腐败动员令,也是对腐败分子义正词严的宣战。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既要坚决查处严重违纪违法的大案要案,清除党的肌体上的毒瘤,又要重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当前,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报告、新党章和有关决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学习十八大精神为动力,全面扎实完成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廉洁政治目标而努力奋斗。

学者解读十八大报告:反腐倡廉一个目标

三条路径政改是关键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教授解读十八大报告中反腐倡廉内容时指出,报告在过去5至10年反腐倡廉存在的问题以及当前严峻形势的背景下,强调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并且做出制度安排。

毛昭辉说,中国式反腐倡廉归纳起来是一个目标三条路径。报告中提出要建设廉洁政治,并且把反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与亡党亡国联系起来,这是一个根本性目标。建设廉洁政治拓宽了反腐倡廉的空间,以前的反腐工作停留在比较浅的层面,如官员不贪、政府清廉高效等,而廉洁政治的范围更大,包括廉洁的政治理念、制度、行为,廉洁的

政治文化和秩序。随着执政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的转变,对廉洁政治的要求更高了。

他认为,实现“廉洁政治”这个目标有三条路径,其中最主要的还是政治体制改革。十八大报告强调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来带动人民民主。报告中提出要“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提法很重,说明中国的政治改革处于关键时刻。过去中国反腐败的制度多停留在表层,如公车制度、党政问责等等,反腐倡廉的“顶层设计”相对滞后。

第二条路径是社会民主监督,这是反腐倡廉建设对科学发展观的一种践行。以前多靠体制内监督,对体制外的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不够重视。但是从监督学理论上来说,光是靠体制内监督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腐败问题严峻与社会监督滞后、边缘化有很大关系。社会监督的主体化是反腐倡廉的另一条路径,要提升社会民主监督在整个反腐倡廉制度中的地位。

第三条路径是反腐倡廉制度的法制化。十八大报告中谈到推进依法治国,健全反腐败的法律制度,更加科学有效地反腐败。反腐倡廉建设过去更多的是在党内进行,例如党内发文件、对违纪官员双规,都是党内的方式,没有最终上升到法律。十八大报告提出发挥法律的作用,实际上是要把反腐倡廉法制化,这是反腐败工作自信成熟的一种标志。党内规定不能代替法律,法律更加严密,更加科学,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过去在反腐倡廉上的功利主义的做法要改变。

毛昭辉分析说,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与西方国家的方式有所不

同,它是在党的领导下自上而下推行的,中国式反腐倡廉的内容极为广泛,这是和经济状况和政治文化相关联的。监督机关内部的权力配制,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纪委、检察院、法院,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合作,以权力来制约权力,监督权本身也可能出现问题。

毛昭辉还谈到对网络反腐的看法,认为它是社会民主监督的突破口,是一个雏形,本身可以调动反腐败的热情。但是有可能带来两个问题,一是网络监督要和政府监督对接,在体系外的压力下,党和政府的监督部门要做出调整。他说,现有的网络监督是从抑制舆情的角度出发,应该顺应社会发展的要求,设立专门负责网络反腐监督的部门。

网络监督的另一个问题是会产生一些刻板印象以及鱼目混珠、参差不齐的现象,在大家比较关注官员负面新闻的情况下,有可能会打击公民对反腐败的信心。“表哥”、“房叔”的出现让大家觉得到处都是腐败份子,过多地揭露负面的东西,会让老百姓产生对政府的不信任。

记者问及领导干部财产公示问题为何没有突破,毛昭辉认为,有的领导干部有灰色收入,目前中国的腐败黑数也很高,所以财产公示阻力很大。但是从政治伦理的角度看,官员财产公示是一个基本要求,所以从根本上来说是决心问题,只要有决心解决这个问题,一切阻力都可以克服。中国的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还是要付出一些耐心。

学习贯彻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论述体会之四

中央纪委监察部廉政理论研究中心

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也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动力。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八大的工作报告强调,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始终保持反腐倡廉建设的生机和活力。这是建设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时代要求、顺应人民期待的客观需要。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要勇于实践、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相结合,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注重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创新,进一步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注重实践创新。实践是创新的活力源泉和不竭动力。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很多新课题新问题不可能有现成的答案,更不会有包治百病的灵药。既有的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宝贵经验,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但我们不能满足于既有成果,不能拘泥于现成结论,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升,不断探索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支持基层和群众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总结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把在实践中创造的、经过实践检验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提炼推广,努力做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实践者、推动者。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注重理论创新。理论是实践经验的总结

和升华,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重大的理论创新,都会极大地推动社会实践、引领时代变革。要坚定理论自信,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反腐倡廉理论创新。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植根于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形势、特点和规律,不断提出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丰富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创新成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理论支撑。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注重制度创新。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当前改革已经到了攻坚阶段,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必须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实现防范在先、关口前移。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政府投资、金融监管、国有资产监管、干部人事、司法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要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及时清理、废止、修订、完善现有法规制度,推动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注重方式方法创新。科学的方式方法是实现目标的有效手段,方式方法创新是反腐倡廉工作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增强防治腐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

的能力。要加强现代科技手段尤其是信息技术的运用,大力推进电子监察,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系统,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审判机关以及公安、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实践永不停步,创新永无止境。我们要凝聚改革共识,振奋创新精神,始终坚持和不断发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筑牢反腐倡廉防线,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体现时代发展要求,始终顺应人民共同期待。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

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反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因此,必须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此,我们必须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服务大局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要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总体进程中来认识和把握,正确分析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牢牢掌握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权;坚持反腐倡廉任务的提出、政策的制定、工作的部署都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反

腐倡廉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大措施的实施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及时提出纪律要求,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既有利于经济建设,又有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机制。

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重点,调动和依靠各方力量开展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制度,是健全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动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反腐败的制度保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各级主要领导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负总责、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抓好分管地区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委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抓好各自的工作;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反腐败,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的动力。通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了反腐败的整体合力。实践证明,只要各级领导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来抓,就能够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的生动政治局面,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三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着力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反腐败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二是解决风气问题。前者主要是依纪依法惩处腐败分子,筑牢党纪国法防线;后者主要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坚持教育为先、防范在前,把关口前移,着力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以从政道德教育为重点,不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成风之前;以纠正党员干部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为抓手,着力规范从政行为,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干一件,成一件,巩固一件,防止严重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制定出台一系列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建立健全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办案的建设性作用,把办案工作与预防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有机结合起来,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实践证明,只要坚持教育为先、防范在前,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就能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有效防范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回顾光辉成就开创美好未来——学习贯彻

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论述体会之一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八大的工作报告,全面

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在这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不断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充分认识成绩,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惩腐败分子,有力遏制了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滋生蔓延的势头,捍卫了党纪国法的尊严,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纯洁党的组织和队伍,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提高了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充分认识成绩,就是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反腐倡廉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凝聚成反对腐败的强大力量。

充分认识成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回顾反腐倡廉历程,我们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这条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与中国反腐倡廉实践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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