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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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2010年教材完全新增的一章,2010年本章的考试分值为13分(单选题2题2分、多选题1题2分、判断题1题1分、不定项选择题4题8分)。本章教材篇幅较长,处处是考点,处处是重点,大多数考点需要考生在准确理解的基础上准确记忆,复习难度很大。

2011年教材对本章内容基本未进行调整。在2011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20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不定项选择题。

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略)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关系的建立(★★)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释】不论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用工,还是先用工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均自“用工之日起”(而非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1.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解释】1个月为合法的“缓冲期”,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只需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例题·单选题】张某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2010年1月11日,甲公司的劳动人事部门书面通知张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遭到张某的拒绝。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A.书面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关系

B.未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

C.向张某支付了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D.未向张某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答案】D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解释1】超过1个月的“缓冲期”,用人单位还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由于用人单位有过错,除必须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外,还必须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解释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解释3】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例题·多选题】张某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直到2010年4月1日,甲公司的劳动人事部门才书面通知张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即使张某与甲公司于4月1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仍需向张某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计算期间为1月1日~3月31日

B.即使张某与甲公司于4月1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仍需向张某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计算期间为2月1日~3月31日

C.如果张某不与甲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D.如果张某不与甲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BC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解释1】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性质就非常严重了,法律明确规定“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必须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解释2】(1)自用工之日起的第1个月(在合法的缓冲期内),按照正常工资发放;(2)自用工之日起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共计11个月),每月支付2倍工资;(3)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后,由于劳动者已经得到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需要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例题1·判断题】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0年)

【答案】√

【例题2·多选题】张某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直到2011年2月1日,甲公司一直未与张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每月支付2倍工资B.自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每月支付2倍工资C.视为甲公司自2010年1月1日起已经与张某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视为甲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已经与张某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案】BD

劳动合同的订立

【解释2】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解释1】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解释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外,下列各项中,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

A.自1997年1月1日起,张某在甲公司已经连续工作14年,张某提出与甲公司订立劳动合同

B.乙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孙某在该企业已经连续工作11年,孙某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8年

C.自2008年1月1日起,王某与丙公司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王某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王某提出与丙公司续订劳动合同

D.自2008年1月1日起,赵某与丁公司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赵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丁公司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赵某提出与丁公司续订劳动合同【答案】AB

【解析】(1)选项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2)选项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3)选项C:自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除外;(4)选项D:自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外。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

1.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解释】除非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的生效有特殊约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时制度(★)

1.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2.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3.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带薪年休假(★★★)

1.适用范围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

2.年休假的标准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解释1】不满10年是指<10年,已满10年是指≥10年。

【解释2】在确定年休假的天数时,依据的是劳动者自参加工作以来的累计工作年限,而非在现单位的工作年限。

【例题1·单选题】张某在甲公司工作3年、在乙公司工作10年、在丙公司工作2年,张某目前在丙公司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为()。

A.5 B.10 C.15 D.20

【答案】B

【例题2·单选题】方某工作已满15年,2009年上半年在甲公司已休带薪年休假(以下

简称年休假)5天;下半年调到乙公司工作,提出补休年休假的申请。乙公司对方某补休年休假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答复是( )。(2010年)

A .不可以补休年休假

B .可补休5天年休假

C .可补休10天年休假

D .可补休15天年休假

【答案】B

【解析】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在本题中,方某累计工作已满15年,可以享受10天的年休假,由于其已在甲公司享受过5天,在乙公司可以再补休5天。

3.具体规定

(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3)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4.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假期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带薪年休假制度

累计工作年限 年休假的天数 不得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 请病假 其他情形

1~10年 5天 ≥2个月 1.请事假累计≥20天且单

位未扣工资

2.享受寒暑假的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10~20年 10天 ≥3个月 ≥20年 15天 ≥4个月

【例题·单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不能享受2010年的年休假的是( )。

A .张某在2010年请事假累计为15天,单位按照规定未扣张某的工资

B .累计工作年限为8年的孙某,在2010年请病假累计为45天

C .累计工作年限为18年的孙某,在2010年请病假累计为85天

D .累计工作年限为28年的孙某,在2010年请病假累计为125天

【答案】D

三、劳动报酬(★★★)

1.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如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3.加班费

(1)晚上加班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周末加班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春节、中秋节加班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解释】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案例】甲公司职工张某的日工资标准为120元,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张某在2010年9月的一个周六加班了1天(单位不能安排补休),在“十一”国庆节当天加班了1天。在本题中:(1)张某周六加班1天,获得2倍工资报酬,即120×2=240(元);法定休假日加班获得3倍工资报酬,即120×3=360(元),合计600元;(2)如果甲公司不同意支付加班费,张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甲公司限期支付;甲公司逾期仍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甲公司按应付金额(600元)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张某加付赔偿金。

四、试用期(★★★)

1.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2.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4)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解释】1年以上包括1年,不满3年不包括3年,不得超过1个月是指小于等于1个月。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结束后,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劳动合同续订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劳动者的,对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解释】将试用期的次数限制为一次,以防止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变更、续订或者再次招用的机会,多次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试用期的工资是可以打折的)。

4.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解释】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5.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例题·多选题】2011年1月1日,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并约定试用期满后工资为12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B.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960元

C.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1000元

D.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答案】AC

【解析】(1)选项A: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2)选项BC: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选项D: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7.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⑧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服务期(★★★)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解释】(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培训出资,则无权要求劳动者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即使用人单位单方面声称已出资,但不能提供相应支付凭证的,因其缺乏证据,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甲公司为员工张某支付培训费10000元(甲公司能提供相关证据),约定服务期为5年。3年后,张某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4000元。

2.服务期一般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解释】服务归服务,工资应照涨不误。

4.服务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者的过错

如果劳动者因下列违纪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⑤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的过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释】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六、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如果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该条款无效(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七、停工留薪期(★)

1.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2.职工在停工留薪期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除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医疗期(★★★)

1.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2.医疗期期间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解释】(1)在确定年休假的天数时,依据的是劳动者自参加工作以来的累计工作年限,与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无关;(2)在确定医疗期的期间时,先看劳动者的累计工作年限,再看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3.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1)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解释1】(1)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解释2】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例如,职工王某应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如果王某自2010年4月1日起第一次病休,就要看4月1日至9月30日共6个月的期限内王某累计病休的时间是否达到了3个月:(1)如果王某自4月1日起一直卧床不起,至6月30日,医疗期满;(2)如果王某断断续续,至9月11日累计病休时间满3个月,则医疗期满。

医疗期期间

实际工作年限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医疗期医疗期的计算方法(一定期限内累计病休时间)

10年以下5年以下3个月6个月5年以上6个月

12个月

10年以上

5年以下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9个月15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12个月18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18个月24个月20年以上24个月30个月

4.医疗期内的待遇

(1)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相关链接】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3)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链接1】自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除外。

【相关链接2】职工在停工留薪期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除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例题·多选题】张某自大学毕业后,实际工作年限为13年,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为3年。2010年4月1日,张某因患病开始在家中休息。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张某享有的医疗期期间为6个月

B.自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如果张某累计病休6个月,则医疗期满C.在计算张某的累计病休时间时,病休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不包括在内

D.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张某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2)选项B:医疗期为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3)选项C: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九、最低工资制度(★★★)

1.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案例】(1)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按照1000元执行;(2)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700元,如果在劳动合同中事先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规定执行的,按照800元执行,否则按照700元执行。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例题·单选题】工人李某在加工一批零件时因疏忽致使所加工产品全部报废,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6000元。工厂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已知李某每月工资收入11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9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工厂可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元。(2010年)

A.500 B.220 C.200 D.110

【答案】C

【解析】如果扣除月工资的20%,剩余部分(880元)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900

元。因此,该工厂可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1100-900=200(元)。

【例题·不定项选择题】

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2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公司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1)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2)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3年内不得从事与在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10万元。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3个月后,孙某痊愈,到公司上班时,公司通知孙某劳动合同已按期终止,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再向其支付10万元补偿金。孙某同意公司不支付10万元补偿金,但要求公司延续劳动合同期至其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丙公司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12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2010年)

1.对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孙某不应约定试用期

B.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定最长期限

C.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业务

D.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业务的时间超过法定最长期限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B: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该劳动者的,对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2)选项C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但是约定的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2.孙某可以享受的法定医疗期是()。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答案】C

【解析】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

3.对劳动合同终止及孙某病休期间工资待遇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孙某与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B.孙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延续至孙某医疗期满

C.公司只需支付孙某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的病假工资

D.公司应支付孙某3个月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

【答案】BD

【解析】(1)选项AB: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享受医疗期内待遇;(2)选项CD: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对甲公司与孙某各自责任的下列判断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孙某应遵守竞业限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B.竞业限制约定已失效,孙某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支付孙某离职的经济补偿

D.甲公司不需支付孙某离职的经济补偿

【答案】BC

【解析】(1)选项AB:用人单位如果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该条款无效;(2)选项CD: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3.劳动规章制度

(1)合法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如果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

【解释】企业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可以采用张贴通告、员工手册送达、会议精神传达等方式。

(3)如果劳动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该规章制度的实施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1.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补充或者废止,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变更劳动合同也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如果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如果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第五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协商解除

1.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合同请求权,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都可主动向对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请求。

2.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法定解除

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释】在此情形下,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而且劳动者必须履行法定的通知程序。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则属于违法解除,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释1】因用人单位有过错在先,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释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因上述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解释】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抓紧时间逃命吧),而且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提前通知(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释1】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解释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先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没有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

(2)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释】因劳动者有过错在先,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解释1】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释2】裁减人员不足20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10%的,无需执行上述程序。

【解释3】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解释4】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释】如果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享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待遇;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那么劳动者可要求获得2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

主体解除类型具体期限

用人单位是

否需向劳动

者支付经济

补偿

动者提前通知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 随时通知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经济性裁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1·单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A.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B.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C.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D.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案】B

【解析】(1)选项B:属于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2)选项ACD:属于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例题2·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有()。

A.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答案】BD

【解析】(1)选项A: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选项C: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2010年)

A.劳动合同期满

B.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C.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D.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答案】ABCD

2.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

如果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一)经济补偿金的含义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赔偿金不同。

1.适用条件不同

(1)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主要是针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则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2)违约金是约定的,是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中“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以外的其他事项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

(3)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于劳动者来说,并不是只对违反“服务期和竞业禁止”这两个事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劳动者违反其他事项有关规定的,需要承担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1】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链接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性质不同

(1)经济补偿金不以过错为条件,没有惩罚性。

(2)违约金和赔偿金均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

3.支付主体不同

(1)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

(2)违约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劳动者。

(3)赔偿金的支付主体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

(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释】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释】劳动者应“提前通知”(试用期内提前3日、试用期满后提前30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1.关于补偿年限的计算标准

(1)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入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关于补偿基数的计算标准

(1)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计算公式为: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案例】北京市甲公司与张某的劳动合同终止,已知张某的工作年限为15年,月平均工资为13000元,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甲公司应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4000×3×12=144000(元)。

3.关于补偿年限和基数的特殊规定

(1)2008年1月1日前的补偿年限和补偿基数,按当时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2008年

1月1日以后的补偿年限和补偿基数,按照新规定执行,两段合并计算。

(2)解除劳动合同

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算。

②在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起计算,即应按工作年限计算,只是2008年1月1日前后,补偿基数的计算略有不同:2008年1月1日以前,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1年的,不区分是否满6个月,均按1年计算,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2008年1月1日后,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案例】张某于2005年11月1日入职甲公司,2011年3月30日甲公司与张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已知张某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在本题中:(1)2008年1月1日以前,不满1年的,不区分是否满6个月,均按1年计算;(2)2008年1月1日后,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3)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5000元×6.5个月=32500(元)。

(3)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对于2008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畴。

【案例】张某于2000年7月1日入职甲公司,劳动合同每年一签。2007年7月1日,甲公司与张某又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8年6月30日,劳动合同期满,甲公司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在本题中,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为6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甲公司需支付张某1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2)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畴。

(四)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链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案例】张某于2006年4月1日入职甲公司,2011年4月1日张某得知甲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张某当日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已知张某的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在本题中:(1)甲公司未依法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张某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2)甲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算;(3)甲公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习题及答案

2014年经济法基础第一章习题及答案 1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B.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C.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D. 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2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审案件,由()管辖。 A. 基层人民法院 B. 中级人民法院 C. 高级人民法院 D. 最高人民法院 3 下列关于法的形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法律的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是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B. 行政法规的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 C.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不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嗣 D.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政府规章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之一 4 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应为()。 A. 1990年2月8日 B. 2008年2月8日 C. 2008年10月31日 D. 2009年10月31日 5 下列表述中,反映了法的本质的是()。 A. 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B.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C.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而获得遵行 D.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6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是()。 A. 记过 B. 罚款 C. 行政拘留 D. 没收违法所得 7 甲公司2008年7月1日购入乙公司2008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支付价款为2100万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4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l5万元。该债券面值为2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4%(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每半年付息一次,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甲公司2008年度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A. 25 B. 40 C. 65 D. 80 8 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B. 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C. 甲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 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 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属于根据法的内容进行分类的是()。 A.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 根本法和普通法 C. 实体法和程序法 D. 一般法和特别法 10 下列各项中,在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A. 宪法B,民族自治地方条例 B. 国际条约 C.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1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 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 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12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章节试题:第二章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章节试题:第 二章 一、单项选择题 1.应当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是( )。 A.审计人员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总会计师 D.单位负责人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具备从事会计工作能力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拥有一定年限以上从事会计工作的经历,该一定年限是( )。 A.10年 B.3年 C.5年 D.1年 3.根据回避制度的规定,在下列事业单位中,没有违背会计法律规定回避制度的是( )。 A.甲单位法人代表的妻子担任本单位财务部门经理 B.乙单位会计科长的女儿担任本部门出纳员 C.丙单位董事长的侄女担任财务部门经理 D.丁单位财务处处长的同学担任本部门出纳员 4.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 )。 A.真实性和相关性 B.明晰性和谨慎性

C.真实性和完整性 D.重要性和及时性 5.单位会计王某采用涂改手段,将金额为10000元的购货发票改为4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该行为属于( )。 A.伪造会计凭证 B.变造会计凭证 C.伪造会计账簿 D.变造会计账簿 二、多项选择题 1.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国有企业聘任会计人员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有( )。 A.岳父母 B.配偶 C.侄女 D.闺蜜 2.《会计法》对生成和提供会计资料所作的基本要求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 A.不得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B.不得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C.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D.不得伪造、变造其他会计资料 3.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由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名并盖章,以明确责任。下列各项中,属于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的有关责任人有( )。 A.单位负责人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点手册-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圣才出品】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202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新增了“征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2)删掉了“涉税专业服务”的全部内容; (3)对“发票管理”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4)对“逃税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重大调整; (5)新增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的内容。 7.1 税收征管法概述 【考点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1)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征管法》。具体包括增

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 (2 )由海关负责征收的关税以及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点二】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征税主体的权利 表7-1 征税主体的权利 2.征税主体的义务 (1)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

服务。 (2)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注意】“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4)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 (5)税务人员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6)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应当回避。 (7)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 【考点三】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知情权、(要求)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权、索取有关税收凭证权。 2.义务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练习题

2016年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劳动合同的特征,下列不正确的有()。 A.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B.对于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了较多的强制性规范 C.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D.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扣押劳动者证件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由法院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给予处罚。 B、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按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C、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给予处罚。 D、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3、某公司招用了20名会计人员,每人收取了200元的风险担保金。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逾期不退还时按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B、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按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给劳动者以赔偿。 C、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按每人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D、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按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B、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每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C、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法院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D、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5、小明2012年7月1日在甲公司上班,一直到2012年12月31日公司才通知小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明不与公司订立合同。已知公司正常支付小明工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用人单位应自2012年8月2日起至2012年12月30日补发小明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B、用人单位应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0日补发小明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C、用人单位应自2012年8月2日起至2012年12月30日补发小明的工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D、用人单位不用补发小明工资,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终止劳动关系。 6、蓝天百货公司招聘一批采购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聘用人员(共十名)缴纳500元的押金和身份证件,劳动行政部门发现后对蓝天百货公司进行了相应处罚,下列处罚措施中,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 A.责令蓝天百货向聘用人员退还收取的500元押金 B.责令蓝天百货向聘用人员退还扣押的身份证

经济法基础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习题及答案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 改正,可以处以()的罚款。 A、2000元以下 B、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C、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D、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2、下列税务行政复议受理案件中,必须经复议程序的是()。 A、因税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引起争议的案件 B、因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引起争议的案件 C、因不依法给予行政奖励引起争议的案件 D、因征税范围问题引起争议的案件 3、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A、提请工商机关吊销纳税人的营业执照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C、变卖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D、扣押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4、某企业按照规定,应于2012年8月15日前缴纳应纳税款50万元,但该企业迟迟未交。当地税务局责令其于9月30日前缴纳,并加收滞纳金。但直到10月15日,该企业才缴纳税款。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该企业应缴纳的滞纳金金额是()元。 A、3750 B、8700 C、11500 D、15250 5、某酒店2012年12月份取得餐饮收入5万元,客房出租收入10万元,该酒店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该 酒店采取的税款征收措施是()。 A、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B、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C、税务人员到酒店直接征收税款 D、核定其应纳税额 6、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设置账簿标准, 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适用的税款征收方式为()。 A、查账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验征收 D、定期定额征收 7、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B、发票丢失的,应当与丢失的次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媒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C、发票丢失的,应当与丢失的当日口头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媒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D、用过的发票是可以擅自销毁的 8、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应 当保存一定期限,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期限为()。 A、3年 B、5年 C、10年 D、20年 9、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内,按规定设置账簿。 A、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B、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30日内 C、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 D、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 10、甲公司2012年8月1日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最后期限是()。 A、2012年8月5日 B、2012年8月10日 C、2012年8月15日 D、2012年8月30日

经济法基础章节测试题及答案第一章

第一章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B.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C.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D.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2.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装修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是()。 A.被装修的房屋 B.甲乙双方应当收付的款项 C.乙方承揽的装修劳务行为 D.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 下列各项客观事实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A.某服装厂与供货商订立了一份合同 B.某沙漠三天没下雨 C.战争爆发 D.海底火山爆发 4. 根据法的内容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下列属于程序法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可以将法分为()。 A.国际法和国内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6.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有关仲裁协议效力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B.合同无效,仲裁协议也无效 C.仲裁庭无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只能请求法院作出决定 7. 下列各项中,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 A.仲裁实行自愿原则 B.仲裁一律公开进行 C.仲裁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D.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8.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 B.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C.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强化练习题

第二章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除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以外,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需年满( )周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A.14 B. 16 C. 18 D. 20 2.甲公司在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张某先缴纳500元的工作服押金,等张某离职时再予以返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甲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甲公司限期退还给张某 B…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甲公司处以1000元的罚款 C. 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甲公司处以2500元的罚款 D. 如果甲公司的行为给张某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起算日期是( )。 A. 用工之日起 B. 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 C. 试用期满之日起 D.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后 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5.张某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2010年1月11日,甲公司的劳

动人事部门书面通知张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遭到张某的拒绝。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 A.书面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关系 B.未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 C.向张某支付了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D.未向张某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6.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工时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B.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2天 C.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D.发生自然灾害,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 7. 张某在甲公司工作3年、在乙公司工作10年、在丙公司工作2年,张某目前在丙公司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天。 A.5 B. 10 C.15 D. 20 8.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不能享受2010年的年休假的是( )。

《经济法基础》表格笔记---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一、劳动合同的特征 1.主体特定性——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内容法定性——(1)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管理;(2)保护利益的强制性 3.地位变化性——签订时自愿平等,签订后管理与服从。 知识点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例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注意: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订立 知识点三、劳动合同的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重点)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长期性的合同)。 注意: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 A.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B.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C.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D.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中华会计网校正确答案」BD 知识点四、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三种合同类型)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为了做好与《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衔接、促进该法的落实)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注意】 (一)关于工作时间 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二)关于休息休假 1.休息 是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无需履行劳动义务而自行支配的时间,包括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公休假日(即周休息日)。 2.休假 是指劳动者无需履行劳动义务且一般有工资保障的法定休息时间。包括:法定假日和年休假。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一二节习题答案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法律基础 单选题: 1.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事实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C )。 A.法律事实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 B.地震、洪水、台风等属于法律事件 C.重大政策的改变是一种绝对事件 D.法律事件的发生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可以将法分为( B )。 A.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B.根本法与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一般法与特别法 3.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关系三要素的描述,错误的是(B )。 A.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有两个主体 B.义务主体只能以积极作为的方式履行义务,不能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履行义务 C.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D.权利和义务只有通过客体才能得到体现和落实 4.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事实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C )。 A.法律事实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 B.地震、洪水、台风等属于法律事件 C.重大政策的改变是一种绝对事件 D.法律事件的发生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5.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关系三要素的描述,错误的是( B )。 A.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有两个主体 B.义务主体只能以积极作为的方式履行义务,不能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履行义务 C.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D.权利和义务只有通过客体才能得到体现和落实 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法的形式的是( B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法院的判决书 D.国际条约 7.行政法规是由( B )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速记 第一章总论 一、法律基础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记忆口诀:说起法,找国家。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来保证;本质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特征也为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益导向性、规范性。 (三)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 (1)公民(自然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 (3)国家 (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就是说,任何一方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 记忆口诀:权义不分家。 (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3.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象对) 法律关系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 (1)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和实物形态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分值在10分左右,主要考核前三类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本章主要涉及法律的基础理论内容,部分考点比较抽象,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 本章考点导读 第一单元法律基础与法律责任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2014年多选题;2015年判断题)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统治阶级 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且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国家意志 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3)“经济”决定“政治” 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的特征

【例题1·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09年)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2)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例题2·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法的特征包括()。(2014年) A.国家强制性 B.国家意志性 C.利导性 D.规范性 【答案】ABCD 【例题3·判断题】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2015年)【答案】√ 二、法的形式与分类(2007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3年判断题;2014年单选题、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2016年判断题)

《经济法基础》强化第二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强化第二章知识点 约定条款 服务期 补充 1.如果劳动者因下列违纪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解除

失业保险 【考题·多选题】(2016年考生回忆版)下列属于失业保险待遇的有()。 A.失业保险金 B.死亡补助 C.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D.生育医疗费用 【正确答案】ABC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知识点

1.【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法是调解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能为一般人提供一个行为模式、标准的属性(概括性)。法的主要内容是由规定权利、义务的条文构成的,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

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维持社会秩序(利益导向性,简称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者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法的可预测性)。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2.【知识点】:法律关系

3.法律关系的内容 (1)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4.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三大类。 (1)物 ①自然物:土地、森林 ②人造物:机器、建筑 ③货币和有价证券 【解释】物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2)非物质财富 ①知识产品:著作、发现、发明、设计 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 【解释1】著作是著作权关系的客体。 【解释2】荣誉称号、嘉奖表彰是公民、法人“荣誉权”的客体。 (3)行为(行为结果) 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目的所进行的作为(积极行为)或者不作为(消极行为),如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如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如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应按期完成办公楼的建设)。 3. 【知识点】:法律事实 1.法律事件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或者生老病死、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 【解释】自然灾害可引起保险赔偿关系的发生;人的死亡可引起婚姻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的消灭,继承关系的发生。 2.法律行为 (1)无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二者均可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2)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法律行为分为表示行为(如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3)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甲订立遗嘱);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甲乙订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精华讲义)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部分会计法律制度 考点: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文件的“总称”。 (二)会计关系 1.包括内容 (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从事会计业务处理中的经济关系; (2)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会计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1)主体: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客体: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具体事务。 (三)会计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例题·判断题】会计法律制度指的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正确答案』× 【例题·多选题】下列会计法律制度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总会计师条例》 C.《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D.《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正确答案』BC 【例题·多选题】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包括会计核算制度和()。 A.会计监督制度 B.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C.法律责任 D.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正确答案』ABD 考点: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谁是单位负责人? 法人组织:单位法定代表人。 非法人企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负责什么? (1)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注意1】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地办理“具体”会计事项。 【注意2】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不能免除”办理具体事务的会计人员的责任。 【例题·判断题】(2018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正确答案』√ 【例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是()。 A.总会计师 B.单位负责人 C.会计核算人员 D.单位审计人员 『正确答案』B 【例题·多选题】关于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的职责,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B.单位负责人必须事事参与,严格把关 C.应依法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D.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办理违法事项 『正确答案』AD 考点: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依法建账 (1)各单位必须依法建立会计账簿。 (2)不得私设会计账簿。 【注意】各单位有且只能有“一套账”,不能不设置,也不能账外设账,如设置“小金库”。 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章节框架图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章节框架图【第一章总论】 法的本质与特征 主体 法律关系内容 客体 法律基础事实事件 行为 形式及分类 法律部门、法律体系 总论 平等主体经济仲裁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民事诉讼 不平等主体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民事责任 法律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五项原则 订立主体 合同效力 订立形式 工作时间 必备条款年假 内容加班工资 试用期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服务期 竟业限制 劳动者单方解除 单位单方解除 解除和终止终止的情形 法律后果 补偿金 不得解除和终止的情况 劳动仲裁 违法责任

覆盖范围 组成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余额 享受条件 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结算 医疗期 缴纳 五大险种工伤保险工伤认定 合同解除 停工留薪期待遇 缴纳 社会保险失业保险领取 停领 生育保险 征缴规定 违法责任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概述工具分类 办理要求 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 7种银行账户 贷记卡与准贷记卡 银行卡单位人民币卡 收单位业务手续费 预付卡记名卡 不记名卡 支付结算 汇票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三类票据本票 支票 防伪 当事人 票据的一般规定票据权利 票据责任 票据行为 汇总 结算方式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 国内信用证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纳税人 征税范围 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 减免税 征收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 增、消、营征税范围 法律制度消费税税目 应纳税额计算 征收管理 征税范围 税目 应纳税额计算 减免税 征收管理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纳税人 税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税收优惠 所得税税收政策 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按税目归类 减免税 征收管理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一章(1)复习资料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一章(1)复习资料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法律基础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P1)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P2)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解释】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

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解释】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例题1·单选题】下列表述中,反映了法的本质的是( )。(2002年) A、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B、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C、法凭借国家强制力而获得遵行 D、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答案】A 【例题2·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2008年)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答案】B 【解析】法只能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

【例题3·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09年)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例题4·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答案】B 【解析】法只能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

经济法基础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单选题 1、M县地方税务局对甲企业作出罚款,甲企业对此不服,应向()申请行政复议。 A. M县人民法院 B.M县人民政府 C.M县国家税务局 D.M县地方税务局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行为中,不属于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A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B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 C不予出具完税凭证 D确认纳税环节 3、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将申请书正负本送达和通知被申请人。该时间为()日。 A.7 B.10 C.15 D.30 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发票开具和保管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销售货物开具发票时,可按付款方要求变更品名的金额 B经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可拆本实用发票 C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保存期满后,开具发票的单位可直接销毁 D收购单位向个人支付收购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5、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是()。 A破产 B解散 C停业 D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6、下列不属于纳税担保的是()。 A质押 B扣押 C保证 D抵押 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一定日期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该期限应该是()。 A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 B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 C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 D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 8、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纳税人义务的是()。 A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B接受税务检查 C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D按规定设置账簿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 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 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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