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专业学生成绩单
南京大学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含副修、双学位)管理细则

南京大学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管理细则根据南京大学本科教学改革 “三三制”人才培养方案,为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科交叉学习,适应现代社会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形成个性化、多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在原有副修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基础上,结合学分制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第二专业培养方案。
为规范第二专业教学管理,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第二专业学习的基本定义第一条 第二专业学习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确保修读完成主修专业(第一专业)之外,按照另一专业(第二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修完相关课程,获得相应证书的学习方式。
第二条 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第一专业)的同时,以选修的形式修读另一 个专业(第二专业)的全部学科专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南京大学第二专业证书。
第三条 第二专业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收费标准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第二专业学习属于南京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规定范畴内的学习方式,学生在选读第二专业课程期间,学籍管理与学习纪律等事项按照《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中有关条款执行。
二、第二专业课程设置和组织第五条 第二专业培养要求与主修专业(第一专业)培养要求相同,其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结构、课程名称、学分数及学时数应与该专业作为主修专业(第一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结构、课程名称、学分数及学时数保持一致。
第六条 院系应将所有学科专业课程开放,提供给其他院系、专业学生进行选修,保障学生进行第二专业的相关课程学习。
各学科专业课程开放额度不得低于主修该课程人数的30%。
第七条 某些热门学科专业课程的报名人数过多,超过院系课程开放的承受能力,学校将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单独组班进行教学。
单独组班的第二专业课程的报名、缴费、课程开设及授课教师评聘由学校教务处负责。
三、学籍管理第八条 参加第二专业学习的学生,不变更学籍,仍归其主修专业(第一专业)所在院系管理。
学生要以确保完成自己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成绩为前提,从自己实际需要出发,在充分了解第二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要求的基础上,参加第二专业学习。
班级学生成绩单

第二学期课程 以下空白
类别 学分 成绩 绩点
学分 第一学期课程 以下空白 类别 学分 成绩 绩点
24.5 第二学期课程 以下空白 类别 学分 成绩 绩点 第一学期课程 以下空白
学分 类别 学分 成绩 绩点
0 第二学期课程 以下空白 类别 学分 成绩 绩点
学分 备注(学籍异动):
0
学分
0
教务处 学生签名:
学分 第一学期课程 类别 学分 成绩 绩点 专业限选课 3 86 3.5 以下空白 专业课 0 84 3 专业课 3 78 2.5 专业课 2 75 2.5 专业课 3.5 66 1.5 类别 学分 成绩 绩点
58.5 第二学期课程 以下空白 类别 学分 成绩 绩点
学分 备注(学籍异动):
30.5
学分
制表日期:2011-09-16
系别 工学院 专业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科 姓名 周文乐 性别 男 民族
天水师范学院学生成绩表
学号 287030101 学制
第一学期课程 大学英语Ⅰ 大学体育Ⅰ 形势与政策Ⅰ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数学Ⅰ 画法几何及机械制图I 以下空白
出生日期 1987-3-3 入学时间 学历情况 授予学位 总学分 124.5 平均绩点 2.749 2008年9月 至 2009年7月 2009年9月 至 2010年7月 第二学期课程 第一学期课程 第二学期课程 类别 学分 成绩 绩点 类别 学分 成绩 绩点 类别 学分 成绩 绩点 类别 学分 成绩 绩点 公共必修课 3.5 72 2 微生物与生活(公共任意选修课) 课程类别 1 85 3.5 大学物理AⅡ 公共必修课 4 69 1.5 大学英语Ⅳ 公共必修课 4 75 2.5 vf程序设计(公共任意选修课) 课程类别 1 公共必修课 1 85 3.5 83.5 3 大学英语Ⅲ 公共必修课 4 74 2 大学体育Ⅳ 公共必修课 1 90 4 公共必修课 1 B 3 大学英语Ⅱ 公共必修课 4 76 2.5 大学体育Ⅲ 公共必修课 1 84 3 形势与政策Ⅱ 公共必修课 1 C 2 公共必修课 2 80 3 大学体育Ⅱ 公共必修课 1 74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公共必修课 2 70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公共必修课 6 85 3.5 公共课 2 75 2.5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公共必修课 2 82 3 线性代数 公共课 2 69 1.5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公共课 2 89 3.5 专业课 2 77 2.5 大学物理Ⅰ 公共课 2 68 1.5 大学物理实验Ⅱ 专业课 2 83 3 材料力学 专业课 5 84 3 大学物理实验 公共课 2 81 3 理论力学 专业课 4.5 78 2.5 电工与电子技术 专业课 2 71 2 高等数学Ⅱ 公共课 2 85 3.5 积分变换 专业课 2 90 4 机械设计基础 专业课 2 69 1.5 计算机基础B(理) 公共课 5 77 2.5 物理化学 专业课 3 87.4 3.5 微机组装与维修(公共限定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1.5 70 2 画法几何及机械制图II 专业课 4 A 4 大学语文(人文社科类) 公共选修课 2 84 3 书法艺术鉴赏(艺术素养类) 公共选修课 2 85 3.5 以下空白 论语导读(公共限定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1.5 90 4 金工实习Ⅰ 实习 2 D 1 建筑装饰材料(自然科学类) 公共选修课 2 B 3 以下空白 以下空白
河工大第二专业文件

河北工业大学文件校政字〔2013〕79号签发人:刘兵关于发布《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部门、单位:为适应社会对跨学科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完善学分制,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学校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双学位)或辅修专业;同时,为了规范双学位或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对《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的管理办法》(校字〔2006〕110号)进行了重新修订,并经校长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河北工业大学二○一三年五月五日1附件: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对跨学科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完善学分制,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学校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同时,为了规范双学位或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确保学生能够顺利修读双学位或辅修专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双学位是指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主修本专业的同时,自愿修读不同学科门类(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专业的课程,达到专业培养要求的可获得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和不同学科专业的学士学位。
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在主修本专业的同时,修读另一个专业的主干课程,达到要求的可获得辅修专业的证书。
第二章专业设置与管理第三条辅修专业的设置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均可申请设置辅修专业。
第四条双学位专业的设置原则上有两届本科毕业生且有较好的社会需求、良好的教学条件和较强的师资力量的专业,可由学院(部)申请设置双学位专业。
第五条专业设置的申请与审批学院(部)应于每学年初提出申办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专业培养方案。
济南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济南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济南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培养具有全面知识结构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第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辅修第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或之后~修读辅修第二专业所获得的学位。
第三条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类型,一,我校普通本科在校生修读辅修第二专业教育~辅修第二专业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与主修专业颁发同一毕业证书~同时标注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名称。
,二,我校普通本科在校生修读辅修第二学位教育~辅修第二专业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颁发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举办条件第四条开设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必须是办学时间较长、就业状况较好、教学条件充足的专业~一般1应有三届以上毕业生。
第五条修读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应为我校本科二年级学生。
第三章资格审批第六条学校教务处负责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资格的审批。
具备实施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资格的学院~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招生简章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审核。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开展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七条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学工作应与主修专业一样由学校教务处管理~统一安排教学进程。
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各教学环节管理,包括招生、配课、组织教学、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初审等,由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开设学院负责。
第八条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学生的学习活动由开设学院负责管理~并为其指派指导教师。
第九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由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
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开设学院负责学生的资格审查。
2第十条修读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不脱离主修专业班集体。
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

★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根据《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办学协议书》和《联合办学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近两年来联合办学的管理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1.辅修专业指学生根据个人的志趣和发展的需要,择定其他学校的某一专业,作为自己的辅修专业。
2.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指通过参加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学习所获得的学位。
3.双学位指通过参加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学习所获得的学位。
第三条组织与管理1.“七校联合办学”执行机构为“七校联合办学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由各学校的教务处(部)长组成,各学校的教务处(部)长按序轮流担任联合办学协调小组秘书长,任期一年。
2.七校联合办学秘书长单位职责:①定期召开联合办学协调小组工作会议;②进一步修改、完善辅修管理规定。
③公布每年开设专业及各专业的培养计划、课程安排、学习要求等信息;④汇总并通报辅修数据和信息,发布各类通知;⑤负责“七校联合办学”的宣传与报道;⑥协调解决相关事件。
第四条课程、学分、学制1.各高校依据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指定50学分为该专业的双学位课程学分供其他高校学生辅修学习。
2.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教学从大学二年级下学期开始至四年级下学期结束。
在此期间共5个学期的双修日与2个暑假均可用于教学。
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教高[2000]028号文件规定,跨校攻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可适当延长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五条申请参加跨校辅修学习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为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在读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且无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2.学生选择的辅修专业原则上应和主修专业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与主修专业相近的专业不能作为辅修专业;3.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辅修一个专业;4.各学校可在此基础上对报名条件作进一步的要求,具体以各学校的报名通知为准。
大学成绩单

北华大学学生学业成绩表
系所: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专业名:自动化 学制: 4年 学历:本
姓名
张鑫
出生年月
性别
男
籍贯
吉林
民族
汉族
学号
0205
入学日期
2016年09月01日
毕结业
毕业日期
2020年7月1日
课程名
学分
成绩
属性
学期
课程名
学分
成绩
属性
学期
思想道德修养
2
84
必修
2016-2017-1
计算机文化基础
必修
2016-2017-1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87
必修
2016-2017-2
体育
1
92
必修
2016-2017-2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
91
任选
2016-2017-2
自动控制理论
3
85
必修
2016-2017-2
机械制图
82
必修
2016-2017-2
英语
3
83
必修
2016-2017-2
高等数学(2)
5
79
必修
2016-2017-2
大学物理
84
必修
2016-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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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总学分数:
平均学分绩点:
教务处长签字:
公章:
第二学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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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记载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内容主要包括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内容主要包括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内容主要包括第一、引言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在大学教育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不仅是对学生综合素质和成长的客观评价,也是对学校教育质量和特色的展示。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内容的主要构成,以及其对学生和学校的意义。
第二、第二课堂成绩单的构成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第二课堂成绩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反映了学生在学业上的努力和成绩表现。
学业成绩包括课程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评价等内容,是学生学业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2. 学科竞赛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中,学科竞赛成绩可以有效展现学生在学科学习中的专业能力和潜力。
通过学科竞赛成绩的记录,学生能够更全面地展示自己在专业学科领域的特长和成就,为未来的学术发展和职业规划提供重要参考。
3. 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第二课堂成绩单中的社会实践内容能够有效展示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和成长。
社会实践成绩单记录了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所参与的活动和所取得的成绩,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和发展。
4. 创新创业在当今时代,创新创业能力已成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标志之一,第二课堂成绩单中的创新创业内容记录了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的实践和成果,有助于学生在自主创新和创业能力的展示和提升。
第三、第二课堂成绩单的意义1. 对学生的意义第二课堂成绩单内容的全面展示了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成果,对学生的个人发展和就业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提供了学生全面发展的证据和保障,也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和就业规划提供了重要参考。
2. 对学校的意义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内容展示了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特色,对学校的发展和品牌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内容展示学校教育理念和特色课程的成效,为学校的声誉和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持。
第四、个人观点和总结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内容的全面展示对于学生和学校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一些争议和挑战。
大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大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特长,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设置第一条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的设置主要根据社会需要和学生的需求而定,由教务处会同有关学院提出方案,或由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设置,各申报专业必须充分考虑自身的师资力量及各方面条件。
第二条每学年第二学期前4周,相关学院应将当年的第二专业的设置和培养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并做好开课准备。
第三条教务处在10周内向学生公布下学年开设的第二专业的设置情况及其培养方案,发布《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招生通知》,并组织学生报名。
二、申请条件与审批程序第四条凡我校二年级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全部合格者,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且无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五条符合开办第二专业学院的特定招生条件。
第六条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第二专业,且要求第二专业与主修专业所授予学士学位类别不同。
第七条申请修读的学生进入教务处网站“教务管理”下载并填写《XX大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修读申请表》,在第18周前交主修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审核主修专业学习成绩,经主修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由学院教学秘书集中于第19周送交开办学院,经开办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于第20周将申请表送交教务处教务科。
第八条教务处审定初选名单,送分管校长批准后,由教务处公布录取名单。
三、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第九条第二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由其所属学院按学校有关要求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审定。
第二专业课程的规格、要求应与相应主修专业相同。
第十条课程设置应包括该专业的专业核心课,主要的实践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总学分不少于50学分,其中毕业设计(论文)为10学分。
第十一条教学方式分为单独编班与插班两种。
单独编班的,上课时间安排在晚间、双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