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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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质检报告

柴油质检报告

柴油质检报告
报告编号:2021-QC-001
报告人:XXX检测有限公司
检测时间:2021年7月1日
被检品:柴油
样品编号:2021-S001
检测结果:
1.外观检测
样品外观为透明液体,无混浊、沉淀等异物。

2.密度检测
样品密度为0.8346 g/cm³,符合GB/T1884标准。

3.闪点检测
样品闪点为65℃,符合GB/T261标准。

4.燃点检测
样品燃点为72℃,符合GB/T261标准。

5.蒸馏范围检测
样品蒸馏范围为205-355℃,其中50%馏分点为271℃,90%馏分点为324℃,符合GB/T6536标准。

6.含硫量检测
样品含硫量为9.5 μg/g,符合GB/T17040标准。

7.钠和钾含量检测
样品钠含量为5.2 μg/g,钾含量为3.8 μg/g,均符合GB/T18302标准。

总结:
以上检测结果表明,本次检测的柴油样品符合GB/T1884、GB/T261、GB/T6536、GB/T17040和GB/T18302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质量合格的柴油使用。

备注:
本报告仅针对样品进行检测,结果仅对该样品负责,不代表该批次全部产品的质量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23年机动车辆制动液等1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23年机动车辆制动液等1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23年机动车辆制动液等1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3.10.18•【文号】•【施行日期】2023.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2023年机动车辆制动液等1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2023年机动车辆制动液等1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抽查概况。

对机动车辆制动液、车用尿素水溶液、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车用汽油清净剂、汽车轮胎、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运动头盔、电风扇等10种产品开展抽查,共抽查检验1418批次产品,涉及1354家生产单位、1139家销售单位,发现不合格产品174批次。

其中:机动车辆制动液16批次、车用尿素水溶液46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7批次、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17批次、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8批次、车用汽油清净剂42批次、电风扇38批次(详见附件1)。

(二)跟踪抽查情况。

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43家,其中有12家生产单位产品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一)机动车辆制动液。

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15个省份143家销售单位抽样,共抽查155批次产品,涉及广东、上海、山东、浙江等21个省份的136家生产单位。

抽查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3批次产品涉嫌假冒。

重点对运动黏度、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pH值、蒸发性能等5个项目进行检验,均为安全项目。

抽查不合格产品中,有14批次产品运动黏度项目不合格。

(二)车用尿素水溶液。

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20个省份468家销售单位进行抽样,共抽查495批次产品,涉及广东、山东、河北、江苏等24个省份的491家生产单位。

抽查发现4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2批次产品涉嫌假冒。

2023年机动车辆制动液等1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3年机动车辆制动液等1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9CHINA STANDARDIZATION中国标准化2023年第11期(上) / 总第642期F ocus聚焦2023年机动车辆制动液等1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2023年机动车辆制动液等1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抽查概况。

对机动车辆制动液、车用尿素水溶液、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车用汽油清净剂、汽车轮胎、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运动头盔、电风扇等10种产品开展抽查,共抽查检验1418批次产品,涉及1354家生产单位、1139家销售单位,发现不合格产品174批次。

其中:机动车辆制动液16批次、车用尿素水溶液46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7批次、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17批次、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8批次、车用汽油清净剂42批次、电风扇38批次(详见附件1)。

(二)跟踪抽查情况。

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43家,其中有12家生产单位产品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一)机动车辆制动液。

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15个省份143家销售单位抽样,共抽查155批次产品,涉及广东、上海、山东、浙江等21个省份的136家生产单位。

抽查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3批次产品涉嫌假冒。

重点对运动黏度、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pH值、蒸发性能等5个项目进行检验,均为安全项目。

抽查不合格产品中,有14批次产品运动黏度项目不合格。

(二)车用尿素水溶液。

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20个省份468家销售单位进行抽样,共抽查495批次产品,涉及广东、山东、河北、江苏等24个省份的491家生产单位。

抽查发现4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2批次产品涉嫌假冒。

重点对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杂质含量、一致性确认等5个项目进行检验。

有37批次产品杂质含量项目不合格,14批次产品尿素含量项目不合格。

(三)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

第季度车用汽油产品质量

第季度车用汽油产品质量

2012年第4季度车用汽油产品质量
省监督抽查结果
2012年第4季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车用汽油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

本次共抽查了全省23家企业生产的23批次车用汽油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7930-2011《车用汽油》等标准的要求,对车用汽油产品的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铅含量、馏程、蒸气压、溶剂洗胶质含量、未洗胶质含量、诱导期、博士试验、铜片腐蚀、水溶性酸及碱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锰含量、铁含量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所有产品均符合相关标准。

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附件
车用汽油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结果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5.10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5.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
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采取购买样品方式,抽查检测车用汽柴油产品12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名单附后)。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通告。

对于此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河北省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出不合格样品信息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2022年第二批车用汽柴油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2022年第二批车用汽柴油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2022年第二批车用汽柴油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布日期】2023.02.02•【字号】•【施行日期】2023.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2022年第二批车用汽柴油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为持续抓好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蓝天保卫战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年度工作部署,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从生产、批发(仓储)、零售(加油站)领域组织对全区成品油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现将第二批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次车用汽柴油产品(第2批)计划抽检200批次,实际完成203批次,合格200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5%。

其中车用汽油抽检106批次,合格103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8%;车用柴油抽检97批次,合格97批次。

二、产品检测依据及质量状况(一)车用汽油。

依据GB/T 17930-2016《车用汽油》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主要对产品研究法辛烷值、苯含量、氧含量、烯烃含量、芳烃含量、密度、甲醇含量、硫含量等项目进行检验,所抽检产品共106批次,合格103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氧含量、甲醇含量。

(二)车用柴油。

依据GB/T 19147-2016《车用柴油》等标准规定,主要对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多环芳烃含量、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硫含量等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97批次,合格97批次。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汽油氧含量、甲醇含量。

甲醇含量过高会减少发动机活塞的寿命,对油泵、油表传感器的破坏较大,同时导致供油不足、不好启动、损坏其他零件。

氧含量高,不利于汽油的运输及贮藏,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导致油耗增加。

造成甲醇含量、氧含量过高的主要原因是甲醇的成本低于普通汽油,导致个别加油站为了赚取高额利润,超标准加入甲醇,另一方面可能是在储运过程中管理不善,导致车用汽油的甲醇含量超标。

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等情况

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等情况

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等情况
据中国新闻网
【期刊名称】《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年(卷),期】2013(000)008
【摘要】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质检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文飙发布了2013年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2013年3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3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2013年化肥产品“质检利剑行动”有关情况、质检总局采取强化措施确保供港澳活禽安全、质检公安联合破获两起特大制售假冒“飞天”茅台酒案、质检系统芦山“4·20”地震抗震救灾工作情况等7个方面的情况,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总页数】3页(P42-44)
【作者】据中国新闻网
【作者单位】据中国新闻网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2012年纸巾纸等3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2.质检总局关于2016年智能坐便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3.质检总局通报2014年5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
4.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可移式通用灯具、碎纸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
等内容5.国家质检总局通报2002年第4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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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自治区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 抽样方法1.1 抽样型号或规格、地点抽样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

车用汽油型号规格分为89号、92号、95号、98号,车用柴油型号规格分为5号、0号、-10号、-20号、-35号、-50号。

1.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抽样方法及抽样基数按产品标准规定执行,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抽样数量均为4L,其中检验样2L,备样量2L,产品种类、检测项目及检验方法见表1。

2检验依据2.1产品种类及检验项目此次抽查产品种类共计2个,具体产品种类、检验项目、判定依据及检验方法见表1。

表1 产品种类、检测项目及检验方法3 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1.1车用汽油检验依据GB17930 车用汽油(强制性)GB/T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GB/T1885 石油计量表GB/T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5487 汽油辛烷值的测定研究法GB/T6536 石油产品常压蒸馏特性测定法GB/T8017 石油产品蒸汽压的测定雷德法GB/T8018 汽油氧化安定性的测定诱导期法GB/T8019 燃料胶质含量的测定喷射蒸发法GB/T8020 汽油中铅含量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1132 液体石油产品烃类的测定荧光指示剂吸附法SH/T0253 轻质石油产品中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SH/T0604 液体密度和相对密度测定法(数字密度计法)NB/SH/T0663 汽油中醇类和醚类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SH/T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NB/SH/T0711 汽油中锰含量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SH/T0712 汽油中铁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SH/T0713 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中苯和甲苯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3.1.2 车用柴油检验依据GB19147 车用柴油(强制性)GB/T258 轻质石油产品酸度测定法GB/T261 闪点的测定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GB/T265 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法和动力粘度计算法GB/T386 柴油十六烷值测定法GB/T510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GB/T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GB/T1885 石油计量表GB/T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6536 石油产品常压蒸馏特性测定法GB/T17144 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微量法)GB/T33400 中间馏分油、柴油及脂肪酸甲酯中总污染物含量测定法SH/T0248 柴油和民用取暖油冷滤点测定法SH/T0604 液体密度和相对密度测定法(数字密度计法)SH/T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SH/T0694 中间馏分燃料十六烷指数计算法(四变量公式法)SH/T0765 柴油润滑性评定法(高频往复试验机法)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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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市监督抽
查结果
本次抽查了3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全部合格。

依据GB 17930-2013《车用汽油(Ⅳ)》、GB 19147-2013《车用柴油(Ⅴ)》等标准,对车用汽油的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蒸气压、溶剂洗胶质含量、未洗胶质含量、诱导期、硫含量、铜片腐蚀(50℃ 3h)、铅含量、锰含量、铁含量、博士试验、机械杂质及水分、芳烃含量、烯烃含量、10%蒸发温度、50%蒸发温度、90%蒸发温度、终馏点、残留量、水溶性酸及碱、苯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等24个项目和车用柴油的氧化安定性总不溶物、十六烷指数、十六烷值、硫含量、10%蒸余物残炭、铜片腐蚀(50℃ 3h)、润滑性校正磨痕直径(60℃)、运动粘度(20℃)、机械杂质、凝点、冷滤点、闭口闪点、50%回收温度、90%回收温度、95%回收温度、水分、密度(20℃)、灰分、酸度、多环芳烃、脂肪酸甲酯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具体抽查结果如下:2014年车用汽(柴)油产品市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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