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统一的养老金记发月数
国家规定的养老金计发月数退休年龄

国家规定的养老金计发月数退休年龄
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退休年龄
退休年龄计发月数
(周岁)(月)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政策规定:
1992年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且在2012年1月1日后退休的员工,退休时其基本养老金构成按照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员工,依规定退休时的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是: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本条例所称原办法是指2006年6月30日前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本条例所称新办法是指2006年7月1日后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附件1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附件2
原制度参保人员待遇重新计算比对举例
为便于理解原制度参保人员待遇重新计算比对办法,现举例如下,需要说明的是举例中的某些数字是计算需要设计,不能作为实际政策依据,其中缴费年限养老金均按下列标准分段计发:
例1:基本情况:甲,男性,2008年1月年龄为60周岁8个月时参加某地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个人账户储存额22390元,2月开始领取待遇,目前待遇享受标准为350元/月。
该地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80元,缴费补贴标准每年100元。
计算情况:甲的缴费年限为15年(75周岁-首次享受原制度待遇时的周岁整数年龄,按60周岁计算),缴费补贴总额为1500元(15年×100元/年),具体过程见下表:
例2:基本情况:乙,男性,2009年1月时年龄60周岁4个月参加某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月开始领取待遇,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为17000元, 目前待遇标准为230元/月。
该地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80元,缴费补贴标准每年100元。
计算情况:乙的缴费年限为15年(75周岁-首次享受原制度待遇时的周岁整数年龄,按60周岁计算),缴费补贴总额为1500元(15年×100元/年),具体过程见下表:。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183号令-文件解析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183号令-文件解析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统一为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执行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
对于缴费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提出书面申请,选择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如果仍然有困难,还可按以下办法选择缴费基数:2007年缴费年度可以选择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2008年可以选择45%作为缴费基数。
同理,2009年可以选择50%,2010年可以选择55%,2011年缴费年度及以后可选择60%作为缴费基数。
第十二条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关于调整最低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为平稳过渡,最低缴费基数的调整实行五年过渡(2007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
2007年至2011年各缴费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分别调整为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45%、50%、55%、60%。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京劳社养发[2008]9号对于北京市城镇户口,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当其达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但未达到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北京市规定这些人员在退休后将可自愿把档案转到职介中心或人才中心,由自己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以达到缴费年限要求,并享受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183号令(养老保险)-文件解析[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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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183号令-文件解析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统一为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执行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
对于缴费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提出书面申请,选择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如果仍然有困难,还可按以下办法选择缴费基数:2007年缴费年度可以选择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2008年可以选择45%作为缴费基数。
同理,2009年可以选择50%,2010年可以选择55%,2011年缴费年度及以后可选择60%作为缴费基数。
第十二条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关于调整最低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为平稳过渡,最低缴费基数的调整实行五年过渡(2007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
2007年至2011年各缴费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分别调整为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45%、50%、55%、60%。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京劳社养发[2008]9号对于北京市城镇户口,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当其达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但未达到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北京市规定这些人员在退休后将可自愿把档案转到职介中心或人才中心,由自己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以达到缴费年限要求,并享受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一、 183号令的出台背景 183号令的出台背景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与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水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与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水 长短 平高低联系不够紧密,不能充分形成职工参保缴费 高低联系不够紧密, 联系不够紧密 的激励机制,部分被保险人在缴费年限满15年后, 的激励机制,部分被保险人在缴费年限满15年后, 年后 选择停止缴费或低基数缴费,影响了基金的应收尽 选择停止缴费或低基数缴费, 停止缴费或低基数缴费 收,影响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影响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介绍内容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 183号令 183号令 2、《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京劳社农发﹝2009﹞13号 京劳社农发﹝2009﹞13号 3、关于超过国家规定劳动年龄的本市城镇人 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京劳社养 2005﹞111号 发﹝2005﹞111号
一、 183号令的出台背景 183号令的出台背景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 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使职工的基本 计发办法 缴费年限长短、 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长短 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 紧密挂钩,形成多缴费多受益的参保缴费激 紧密挂钩, 励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 励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 展。
二、183号令对2号令调整、修改和增加的主要内容 183号令对 号令调整、 号令对2
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两个条件: 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两个条件:
1、缴费水平的高低: Z实指数的高低 、缴费水平的高低: 2、缴费年限的长短: N实+同的长短 、缴费年限的长短: 同
183号令(养老保险)-文件解析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183号令-文件解析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统一为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执行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
对于缴费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提出书面申请,选择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如果仍然有困难,还可按以下办法选择缴费基数:2007年缴费年度可以选择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2008年可以选择45%作为缴费基数。
同理,2009年可以选择50%,2010年可以选择55%,2011年缴费年度及以后可选择60%作为缴费基数。
第十二条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关于调整最低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为平稳过渡,最低缴费基数的调整实行五年过渡(2007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
2007年至2011年各缴费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分别调整为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45%、50%、55%、60%。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京劳社养发[2008]9号对于北京市城镇户口,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当其达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但未达到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北京市规定这些人员在退休后将可自愿把档案转到职介中心或人才中心,由自己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以达到缴费年限要求,并享受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计发标准解答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计发标准解答2017年开始,全国各省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度陆续实施。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搜集、整理、解读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计发的各种具体标准、表格(有内容的表格,不是空表),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人事、劳资、工会等人员参考、解惑。
目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 (2)附件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项目 (8)附件2表一机关退休退职人员海关补贴标准表 (10)附件2表二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补贴标准表 (11)附件2表三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 (12)附件2表四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标准表 (13)附件2表五退休人员海关津贴标准表 (14)附件2表六七八退休人员津贴标准表 (15)附件3表一公务员视同缴费指数表 (16)附件3表二三机关工人视同缴费指数表 (17)附件3表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视同缴费指数表 (18)附件3表五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视同缴费指数表 (19)附件3表六事业单位工人视同缴费指数表 (20)附件4个人账务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21)附件5表一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标准表 (22)附件5表二、三机关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 (23)附件5表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24)附件5表五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25)附件5 表六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表 (26)附件6 各类人员工作年限对应的基本养老金计发比例 (27)附件7 各类人员退休时增加的退续费标准 (2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计发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16〕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是什么意思

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是什么意思目前有不少参保人员认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就不需要继续再缴,到时就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它将直接影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时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和生活水平。
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同时具备二个基本条件,方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一是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二是缴费年限满15年。
”“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之月为止。
”由此可见,缴费年限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只要没有达到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直至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并不是缴费满15年不再缴费。
现行政策还规定,“逾期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除补缴欠缴数额和利息外,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到自己理解了政策想要补费时看到巨额的滞纳金就会后悔了。
因此,参保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如果缴费中断对基本养老金到底有何影响呢?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主要是以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出发点,以参保缴费年限为基础,以计发基数、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调整为重点,贯彻一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建立一个多工作(缴费年限长)、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长效机制。
由于中断缴费期间不计算为缴费年限,因此对基本养老金的影响极大。
我们先来看看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月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首先来看基础养老金部分,基础养老金直接与缴费工资的高低和缴费年限的长短挂钩,缴费工资越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也越高,计算基础养老金的基数也就越高,缴费年限越长,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比例也就越大,并且计算比例上不封顶,既体现了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又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