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海南定额总说明
(整理)海南市政工程定额

第一册通用工程册说明一、《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护坡、挡土墙工程、装饰工程、拆除工程、其他工程、围堰工程、打拔工具桩工程、支撑工程、运输工程、井点降水工程、脚手架工程。
二、本定额项目适用与《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其他专业册(其他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本定额的除外)。
三、本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别套定额。
四、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 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 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机械乘以系数1.50 。
八、0.2m3 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 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 计算。
九、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十、定额中的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另行计算。
海南主要定额及控制要点说明

主要定额及控制要点说明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正负30Cm内的挖、填、运、找平;场地布置挖填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竖向布置指为施工场地达到三通一平,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进行的人工挖填土方,一般按方格网计算法计算;平整场地指建筑物土层厚度在地坪标高以上,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整平。
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正负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挖土方、基础土方工程主要明确土壤类别、挖土平均厚度、弃土运距、放坡系数、有无排水,降水、工作面多少、挖土深度、基础类型、垫层底宽,底面积、支挡土板等特征。
3.土(石)方回填包括土质要求、密实度要求、粒径要求、夯实(碾压)、松填、运输距离等。
4.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进行换算。
5.主要控制要点:平整场地、工作面、放坡系数、挖土、运土机械台班费用、需不需要外运回填土,回填土市场价等。
6.本章管理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11%,利润=(人工费+机械使用费)*4%第二章、桩工程第三章、砖石工程1.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a. 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b.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正负3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正负3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c.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主要特征对造价的影响:墙体类型,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勾缝要求,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等。
3.定额是按标准规格编制,如使用非标准规格时,其砌体厚度应按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4.轻质墙板砌块墙需加钢丝网另行计算。
5.本章管理费=(人工+机械使用费)*30 ,利润=(人工费+机械使用费)*15%第四章、钢筋混凝土工程1.商品混凝土的添加剂、搅拌、运输及泵送等费用均列入商品混凝土单价内。
海南省定额取费标准

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一、建筑工程分类标准: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一个单位工程有多个跨度时,以最大跨度为准。
3、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或附属层,不计层数。
4、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出部分的面积占单位工程总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5、单独化粪池、检查井、围墙工程执行四类标准。
6、如果是别墅高度只为四类时,应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各类工程取费标准单位:%说明:1、独立土方工程时按三类计算。
三、适用范围1、建筑工程:本定额与2001《I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和构筑物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挖方在三千立方米以内(含三千立方米)的土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土石方量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工程。
3、大型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及平整土地挖或填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不含三千立方米)和人工湖、运动场等的土石方工程。
四、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施工配合费:总包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通风空调、给排水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外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直接费收取3%的施工配合费。
施工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可以收取1%的施工配合费,建设单位可从分包单位扣回相应的配合费。
施工配合费内容包括留洞、补眼、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
(3%和1%的配合费里,不包括用水用电的费用,如有使用按实扣钱)(二)进口材料计费办法:进口材料均套用国内同一品种国产材料的预算单价计费。
如缺少国内品种预算单价的,报省定额站研究确定。
(三)请工、借工、点工、时工的收费标准,按不同工程类别的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率的7 5%计算。
海南定额说明

海南定额说明
海南定额说明是指海南省政府对各类事项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的详细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海南省政府制定了一份详细的定额说明,以规范各类事项的收费,并保证收费的公平、合理和透明。
海南定额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收费项目:列举了各类需要收费的项目,包括办理证照、审批许可、提供服务等。
2. 收费标准:明确了各项收费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包括收费的金额、计费单位等。
3. 收费依据:说明了收费标准的依据,一般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进行规定。
4. 收费方式:说明了收费的方式和时间,一般包括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
5. 收费对象:明确了需要缴纳费用的主体,一般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等。
通过制定定额说明,可以规范各项收费行为,避免乱收费、乱设收费项目等问题,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可以提高政府收费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工期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定额说明

答:各专业定额之间不可以直接借用。因各定额在编制时所依据的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动组织、施工工艺以及技术规范标准等方面均有明显不同。如遇有缺项,而其他专业定额设有该项目时,应分析上述诸因素对各消耗量的影响并作相应调整后方可借用。
14、在实际工程中遇有现行安装定额缺项、需要使用部分专业定额项目时,如何取费?
5、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消耗性材料、施工机械与定额中规定有差别时应如何处理?
答:消耗量定额是以大多数施工企业现有技术装备水平和通常采用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为基础测算编制的,是建筑生产活动社会平均消耗水平的一种体现。但是每一个工程的具体情况是千变万化的,既有工程本身的诸多因素,如专业、设计、地理位置、气候、环境作业条件等,又有施工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机械装备条件等影响因素,定额所取定的材料、机械与每个工程的实际不完全相符是难免的。当实际工程中遇到实际使用的机械及材料在种类、规格及其消耗量等方面与定额有差别时,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如合同双方约定执行定额,应严格执行定额,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是不能作调整的。合同另有约定时从其约定。
11、施工用水、电量是否可按定额分析的数量计算?定额中列出的电消耗量是从何考虑的?
答:对于施工用水、用电,原则上都应安表计量,结算时按实耗数量结算水电费,其单价执行采用的价目表单价或双方约定单价。如实际施工中所采用的机械规格型号与定额完全一致时,也可按定额分析的数量计算。不论采用什么方法,都应在合同中约定,如无约定,应按《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2004)》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定额中列出的电动机械的用电,除某些特殊、专用(如地下工程盾构掘进机等)机械外,一般均已包括在机械台班费中。对于单位价值较小、不构成固定资产、未列入定额机械内的电动工、机具,其用电量列入定额材料消耗量内。
海南主要定额及控制要点说明

主要定额及控制要点说明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正负30Cm内的挖、填、运、找平;场地布置挖填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竖向布置指为施工场地达到三通一平,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进行的人工挖填土方,一般按方格网计算法计算;平整场地指建筑物土层厚度在地坪标高以上,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整平。
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正负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挖土方、基础土方工程主要明确土壤类别、挖土平均厚度、弃土运距、放坡系数、有无排水,降水、工作面多少、挖土深度、基础类型、垫层底宽,底面积、支挡土板等特征。
3.土(石)方回填包括土质要求、密实度要求、粒径要求、夯实(碾压)、松填、运输距离等。
4.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进行换算。
5.主要控制要点:平整场地、工作面、放坡系数、挖土、运土机械台班费用、需不需要外运回填土,回填土市场价等。
6.本章管理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11%,利润=(人工费+机械使用费)*4%第二章、桩工程第三章、砖石工程1.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a. 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b.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正负3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正负3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c.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主要特征对造价的影响:墙体类型,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勾缝要求,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等。
3.定额是按标准规格编制,如使用非标准规格时,其砌体厚度应按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4.轻质墙板砌块墙需加钢丝网另行计算。
5.本章管理费=(人工+机械使用费)*30 ,利润=(人工费+机械使用费)*15%第四章、钢筋混凝土工程1.商品混凝土的添加剂、搅拌、运输及泵送等费用均列入商品混凝土单价内。
海南安装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2008年《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常用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变压器、配电装置、母线、绝缘子、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电机、电缆、防雷及接地装置、l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电气调整试验、配管、配线、照明器具等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l0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气调整试验等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4、《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5、《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1-2000)9、《海南省建筑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10、《海南省施工机械与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00)11、《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海南省基价本》(2000)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器材工器具的场内搬运,开箱检查,安装,调整试验,结尾,清理,配合质量检验,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
四、本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1、l0kV以上套用专业部定额。
2、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等)配合机械设备进行单体试运和联合试运转工作。
3、楼板、墙壁穿洞,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关定额。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一章变压器说明一、定额包括油浸电力变压器安装、干式变压器安装。
二、油浸电力变压器安装定额同样适用于自耦式变压器、带负荷调压变压器的安装。
电炉变压器按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2.O,整流变压器执行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1.6。
三、变压器的器身检查:4000kV`A以下是按吊芯检查考虑,4000kV`A以上是按吊钟罩考虑,如果4000kV`A以上的变压器需吊芯检查时,定额机械台班乘以系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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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5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YD-101-95)及《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招标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工程拨款的依据;也是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五、本定额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有章说明,项目由工作内容及定额表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
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已考虑在相应定额内。
本定额子目中加(—)符号者,表示该子目为不完全基价。
六、本定额中的工日数、材料消耗量、机械台班数量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
七、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一)生产工人的工资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二)本定额人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日工资统一按28.53元计算。
(三)本定额中的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及现场的运输用工。
八、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一)本定额材料预算价格,其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二)本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是根据2004年调查的价格取定(见本定额附录)实际采用的价格与定额中的价格不同时,根据实际价格调整。
(三)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成品、半成品、建筑材料配料、操作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理的损耗在内。
九、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中小型机械(自重五吨以内)的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一)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1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本定额的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照《海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取定的。
(三)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考虑在合理施工组织设计的情况下,机械停置时间和机械的技术中断等因素,并已包括机械幅度差。
次要的机械台班消耗量,在定额中不详细列出,综合为其它机械费,使用时不得增减。
(四)大型机械(自重五吨以上)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按《海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相应规定计算直接费。
其管理费按照人工费+机械费的11%计算,利润不计。
十、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其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十一、本定额除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高度六层以内或檐口高度20米内编制,超过时,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台班定额项目计算。
十二、几项增加费的规定:(一)在已生产车间内进行施工的工程,按该项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增加10%作为补偿工效损失费,列入综合单价。
(二)在有害身体健康(按已生产厂的规定)的场所施工的工程,按该部分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增加10%作为保健费、工效损失费,列入综合单价。
(三)在洞内、地下室内、库内或暗室内(需要照明)进行施工的工程,按该部分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增加40%列入综合单价。
(四)本定额未考虑抗雨施工和受潮水影响工程所需增加的费用。
(五)建设单位请工、借工、点工、时工的费用,定额人工费按照用工工日╳28.53元/工日计算,其管理费和利润按照定额人工费的60%计算。
(六)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的停工,人工费按照停工工日╳28.53元/工日计算,其管理费按照人工费的18%计算,利润不计。
超过14个工作日(一次性)的停工,由甲方、乙方商定补偿办法。
(七)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的停工,机械台班停置费按照《海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中相应机械台班费用中的机械折旧费和人工费之和计算,乘以实际停置台班数(扣除公休节假日,每天计算一个台班)单独计算,列入不含税工程造价。
超过14个工作日(一次性)的停工,由甲方、乙方商定补偿办法。
十三、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在内。
十四、本定额的工程项目,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取两位;吨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十五、本定额中的长度计量单位,除注明者外,一律以毫米计算。
十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根据定额的编制原则和方法编制一次性补充项目,报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备案。
十七、本定额由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勘误、修改、印发等日常管理工作。
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报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处理。
十八、本定额是我省基本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各单位、个人不准修改和翻印。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1 说明1.1.1 人工土石方1 土壤分类详见附表。
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在6m范围内,超过6m时,另作补充定额。
2 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内的挖、填、运、找平;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3 人工挖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进行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淤泥与湿土的区分:地下常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具有流动状态者为淤泥。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
挖土方时如遇有地表水需排除时,亦应按实计算。
5 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6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7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 计算。
1.1.2 机械土石方1 岩石分类详见附表。
2 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负荷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3机械土石方工程中,人工挖方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以下规定计算工程量:(1) 地下室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5%计,人工挖土方5%计算。
(2) 沟槽、基坑挖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0%计,人工挖土方10%计算。
4定额中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的,若挖湿土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