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8)说明
2008年《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常用册)》定额交底-第八册

第八册给排水、燃气工程定额编制说明一、编制依据2008年《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常用册第八册是在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海南省基价本,第八册给排水、煤气工程(以下简称旧定额)为基础修编的。
本册定额在编制过程中执行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等以下14条。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2、《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3、《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1-2000)9、《海南省建筑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10、《海南省施工机械与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00)》11、《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海南省基价本(2000)12、《海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1)13、其他省市现行安装定额14、本次调研资料、测算数据二、本定额各章节设置与定额的变化2008年《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常用册第八册共分七章设有子目985个。
比2000年《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海南省基价本第八册定额原有子目716个增设子目269个。
常用册第八册定额适用于海南省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管道以及配件安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第一章、管道安装管道安装至阀门井管沟土方挖填,设有子目8-1-1~8-1-406共406个、增加子目269个。
(其中室外管道安装子目8-1-1~8-1-75共75个、室内管道8-1-76~8-1-362子日287个、辅助工程安装子目8-1-363至8-1-406共44个)。
1、在2000年定额基础上新增室外管道钢塑给水管(螺纹连接)、塑料给水管(粘接) 、塑料给水管(热熔接)、塑料排水管(粘接)子目,适用于小区内安装工程。
2、室内管道,保留原定额镀锌钢管(螺纹连接)、焊接钢管(螺纹连接)、钢管焊接、塑料给水管道(粘接) 、塑料给水管道(热熔接)、塑料排水管(粘接)、塑料雨水管(粘接)、铝塑复合管、柔性抗震铸铁排水管(法兰柔性接口)子目。
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1.doc

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8) 刷油、智能作者:ly 建筑定额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577 更新时间:2009-5-22册说明一、2008年《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常用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除锈、防腐、绝热、阴极保护及牺牲阳极等内容。
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改项目中的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埋地钢质管环氧煤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2、《石油化工企业设备与管道涂料防腐设计与施工规程》;3、《设备、管道保温技术通则》;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1-2000);9、《海南省建筑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10、《海南省施工机械与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00);11、《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海南省基价本(2000)。
第一章除锈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金属表面的手工、动力工具、干喷射除锈及化学除锈等内容,适用于管道、设备和金属结构等金属表面除锈工程。
二、各种管件、阀件及设备上人孔、管口凸凹部分的除锈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
三、喷射除锈按Sa2.5级标准确定。
若变更级别标准,如按Sa3级则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按Sa2级或Sal级则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9。
四、手工、动力工具除锈分轻、中、重三种,区分标准为: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破裂脱落,红锈开始发生;中锈:部分氧化皮破裂脱落,呈堆粉状,除锈后用肉眼能见到腐蚀小凹点;重锈:大部分氧化皮脱落,呈片状锈层或凸起的锈斑,除锈后出现麻点或麻坑。
五、喷射除锈标准:Sa3级:除净金属表面上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呈现均一的金属本色,并有一定的粗糙度。
Sa2.5级:完全除去金属表面的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可见的阴影条纹、斑痕等残留物不得超过单位面积的5%。
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8)说明参考资料

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8)第一章说明1.0.1 定额中所注明的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数量不变。
1.0.2 木地板踢脚线定额子目适用高度200MM以内,其余踢脚线定额子目适用高度300MM以内。
高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1.0.3 定额中使用各种砂浆的定额子目,除注明外,均包括扫水泥浆。
1.0.4 楼地面块料面层均不包括找平层,计算时应按设计要求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1.0.5 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子目注明外,不得换算。
定额子目含不同砂浆时,分别列出厚度,如12MM+18MM,表示底、面层砂浆厚度分别为12mm和18mm。
1.0.6 楼梯及台阶面层定额未包括防滑条。
1.0.7 楼梯踢脚线块料面层,按相应踢脚线定额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5.1.0.8 弧形、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0、块料用量乘以系数1.10计算。
1.0.9 零星装饰适用于楼梯、台阶侧面装饰以及0.5㎡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
木地板油漆,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第二章说明2.0.1 定额中砂浆种类、配合比、材料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机械消耗不变。
2.0.2 抹灰砂浆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以换算外,其他不作调整。
2.0.3 内外附墙柱、梁面的抹灰,不论柱、粱面与墙相平或凹凸,均并入墙面计算。
2.0.4 墙、柱面等块料镶贴子目中,凡设计规定缝宽尺寸的,按疏缝相应子目计算;没有缝宽要求的,按密缝计算。
2.0.5 圆柱、圆弧墙、锯齿型等不规则墙面抹灰及镶贴块料,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2.0.6 墙裙、护壁套用墙面相应子目。
2.0.7 门窗洞口侧壁镶贴块料,套用零星块料面层相应子目。
2.0.8 墙柱面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抹灰底层,计算时按设计要求分别套用相应的抹灰底层子目。
2008年《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常用册)》定额交底-第九册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一、编制依据本册是在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海南基价本》(以下简称原定额)的基础上编制的。
近年来,由于通风空调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建筑设计标准图集》的相继更新,新工艺、新材料不断呈现。
因此,本次修编的消耗量有较大变更,增补了一些新项目,也淘汰了一些不适应或过时的项目,对原定额中的不完善项目进行了修编、扩编,使本定额能更好地服务于通风和空调工程。
本次编制主要依据1、《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暖通空调设计选用手册》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5、《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1-2000)7、《海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00)9、《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海南省基价本》(2000)10、其他省市现行安装定额11、本次调研资料、测算数据二、定额项目的设置第一章、薄钢板通风管道(指的是镀锌铁皮0.5~1.2厚)制作安装设有子目51个。
1、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设有薄钢板矩形通风管道制作安装和薄钢板圆形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2、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我们增编了薄钢板矩型通风管C、S插条连接子目4个。
3、软管接口的材料,子目中的材料为帆布,为适应消防工程需要,设计若使用石棉布或其他防火软布时,帆布可以换算,人工及材料消耗量不变。
第一章主要解释1、风管长度一律以施工图中心线长度为准(主管与支管以其中心线交点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则包括弯头三通变径天圆地方等管件长度。
但不得包括部件所占长度。
直径和周长按图示尺寸为准展开,按风管设计规格和厚度计算,咬口重叠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增加。
2、薄钢板通风管道(包括轧口、咬口、C、S插条连接)、防火板通风管道、净化通风管道、玻璃钢通风管道、复合型通风管道的制作安装中本定额已包括法兰加固框和支吊架。
海南2008安装工程综合定额解答-第八册

海南2008安装工程综合定额解答-第八册前言为了规范海南地区的安装工程建设,海南省经济建设厅编制了《海南省建筑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第八册为水暖与排水工程部分,其中包括了水暖与排水工程的设计、材料、施工、验收、试验等内容。
本文将对该部分内容进行解析和说明。
第一章设计原则1.1 概述本章主要介绍了水暖与排水工程设计的原则、范围、基本要求、设计文件等内容。
1.2 设计原则水暖与排水工程设计原则主要如下:1.满足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2.结构合理、工艺合理、布局合理,便于施工和维修;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材料和设备;4.统筹考虑水务管理、城市建设规划等因素。
1.3 设计文件水暖与排水工程设计的文件包括:方案阶段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等。
其中,方案阶段设计文件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包括了工程概况、基本布置、水力计算、设备选型、管道布局、阀门、仪表、自控设备、节能措施等内容。
第二章材料2.1 材料类型水暖与排水工程常用的材料主要有:管材、管件、阀门、泵、水箱、水表等。
这些材料应具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2.2 材料选用材料选用应根据具体工程实际情况,考虑工程需要、经济性、技术可行性等因素。
同时,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
2.3 材料验收材料应进行严格的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退换。
第三章施工3.1 施工准备施工前应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包括材料准备、施工方案确定、人员培训等。
3.2 施工作业施工作业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杜绝污染。
3.3 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应有安全防护措施,设有安全检查制度。
工人应注意自身安全,在工作时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
第四章验收4.1 水暖与排水工程验收验收应遵照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对施工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可靠性等方面予以检查,确认达到使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4.2 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应进行综合验收和评估,确定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方可交付使用。
最全海南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编制说明

3.36琼价协[2016]004号《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
3.37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合主办的《海南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1期海口地区信息价(除税);
竣工结算报价(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概算)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
(按招标文件描述或图纸设计说明填写,应描述建筑面积、层数、檐高、结构类型等,市政项目应描述路幅宽、长度、桩号起止点、车道数等基本参数)
2.编制范围:
(按施工合同承包范围专业工程分开填写,合同外委托项目金额较大的应予说明)
2.1土建工程:
3.2琼建定[2017]218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版<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的通知》及2017版《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
3.49经招标的暂估专业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50经招标的暂估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投标报价函;
3.51其他相关规范、图集等资料。
4.特殊事项说明:
4.1分部分项清单事项说明:
(必须表述的:1.改变工程量清单计量单位的,对其计算规则必须补充说明;2.特征描述无法表述但涉及到价格的,必须补充说明;3.主材规格型号参数设计未明确的,必须说明计价来源;4.结算编制时引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必须说明引用的清单编码;5.结算编制时无引用项,采用重新组价的,需说明组价方式沿用的合同条款及相应材料价格取定依据;6.招标清单编制时,对运距、机械类型(除大型机械进出场外无需描述)可增加说明为“清单特征描述中注明由投标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的,其报价风险由投标人承担,结算时不因组价内容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而改变擅自变更综合单价”;7.招标清单编制时对工程量暂时无法确定的必须说明,如暂定工程量的清单项有……;8.对单价不确定的,招标清单编制时宜纳入专业工程暂估价或材料暂估价,由公司控标时就高不就低,尽量不放暂估价并作出说明计价依据来源市场询价或分包报价,留存询价函或报价单存档备查;)
海南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编制说明

海南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编制说明竣工结算报价(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概算)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按招标文件描述或图纸设计说明填写,应描述建筑面积、层数、檐高、结构类型等,市政项目应描述路幅宽、长度、桩号起止点、车道数等基本参数)2.编制范围:(按施工合同承包范围专业工程分开填写,合同外委托项目金额较大的应予说明)2.1土建工程:2.2安装工程:2.3室外配套:3.编制依据:(以下文件用到的保留,没用到的删除)3.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8-2013);3.2琼建定[2017]218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版<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的通知》及2017版《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3.3琼建定[2018]2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版<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及2017版《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3.4琼建定[2011] 291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1<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通知》及2011年《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上、下册)》、《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市政工程(全7册)》、《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3.5琼建定[2013] 254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3<海南省园林绿化与仿古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及2013年《海南省园林绿化与仿古建筑工程综合定额》;3.6琼人防[2013]117号《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发布<2013防护密闭工程定额(海南基价本)>的通知》及《2013防护密闭工程定额(海南基价本)》;3.7琼建定[2014]15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3<海南省市政路灯养护维修定额>的通知》及2013《海南省市政路灯养护维修定额》;3.8琼建定[2015]3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4<海南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定额>的通知》及2014《海南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定额》;3.9琼建定[2015]214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海南省房屋修缮与抗震加固综合定额(2015)>的通知》及《海南省房屋修缮与抗震加固综合定额(2015)》;3.10琼建定[2016]45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5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及《2015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3.11《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8》、《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8(常用册)》;3.1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CECAGC2-2015)、《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5-2010)、《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CECAGC6-201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建工程)》(CECAGC10-2014);3.13琼建定[2019]2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琼建定[2016]326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76.58调到84.23);琼建定[2014]280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63.82调到76.58);琼建定[2012]224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56.03调到63.82);琼建定[2010]28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49.52调到56.03)3.14琼建质〔2019〕38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海南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琼建定[2018]48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通知》;琼建管函[2017]463号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的通知》;琼建管函[2018]155号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3.15琼建质[2009]242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建办标[2016]4号《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通知准备工作的通知》;3.16琼建定[2016]112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3.17琼建定函[2019]100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琼建定函[2018]420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增值税税率的通知》;3.18琼建定[2011]131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率的通知》;3.19琼建定[2019]128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琼建定[2012]156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社会保障费的通知》;3.20建标[2013]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3.21财建[2016]504 号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3.22海南省人民政府令2010年第228号《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3.23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 1283号《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3.24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25号《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3.25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号《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废止)、琼发改收费[2005]1140号《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3.26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3.27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3.28琼价费管[2011]224号《关于重新调整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文件废止)、琼价费管[2015]170号《海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服务收费政策文件的通知》;3.29琼价费管[2013]504号《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3.30琼价审批[2009]39号《海南省防雷设施检测等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表》;3.31琼价费管[2015]284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放开消防安全技术检测服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3.32琼价审批[2010]397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房屋测绘等测绘产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南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504号);3.33发改办价格(2006)745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海南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6〕61号);《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3.34琼价费管[2011]192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的通知》;3.35琼价费管[2010]99号《海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3.36琼价协[2016]004号《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3.37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合主办的《海南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1期海口地区信息价(除税);3.38琼建定[2018]1290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预拌混凝土、建筑用河砂价格签证的通知》;3.39琼建定[2018]22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3.40由我司出具并由××供应厂商×年×月×日确认的价格询证函(用于特殊大型设备);3.41××设计院出具的《××工程施工图》;3.42经××设计院及××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竣工图》;3.43××设计院发出的编号×~×设计变更单;3.44××监理公司及××公司(发包人)、××造价咨询公司(如有)共同确认的编号×~×工程联系单、编号×~×工程签证单、编号×~×工程量现场核定单、编号×~×原始地貌(高程)勘测记录、编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45经××监理公司核准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3.46本工程编号×~×洽商记录、编号×~×会议纪要、编号×~×材料价格确认单;3.4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用于预算、清单控制价说明)3.48我司与××公司(发包人)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49经招标的暂估专业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50经招标的暂估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投标报价函;3.51其他相关规范、图集等资料。
2008年《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常用册)》定额交底-第一册

2008年《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常用册)》定额交底-第一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一、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1-2000)4、《海南省建筑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5、《海南省施工机械与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00)6、《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海南省基价本》(2000)7、其他省市现行安装定额8、本次调研资料、测算数据二、定额的设置(一)、2008年《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常用册第一册定额各章节设置与2000年《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海南省基价本的变化2008年《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常用册第一册定额项目共分四章。
设有子目238个。
在2000年《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海南省基价本第一册定额的基础上删除不常用的子步。
删除切削设备安装子目151个、删除锻压设备安装子目91个、删除铸造设备安装子目46个、删除起重机安装子目95个仅保留起重机安装子目51个、删除起重机轨道安装子目92个、删除输送设备安装起重机轨道安装子目95个、删除电梯安装起重机轨道安装子目100个、删除泵安装及拆装检查子目193个、保留泵安装及拆装检查子目44个、删除压缩机安装子目118个、删除附属设备安装及灌浆子目55个、保留附属设备安装及灌浆子目73个、新增设备减振台座安装5个。
删除工业炉设备安装子目237个、删除煤气发生设备安装子目41个、删除其他机械安装子目14个、保留其他机械安装子目28个、新增空调系统设备:冷水机组、空气风幕、全程水处理器子目22个。
新增加油站设备安装子目15个。
三、定额的适用范围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综合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设工程中常见的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安装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概算、预算的基础;也可作为制定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8)第一章说明1.0.1 定额中所注明的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数量不变。
1.0.2 木地板踢脚线定额子目适用高度200MM以内,其余踢脚线定额子目适用高度300MM以内。
高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1.0.3 定额中使用各种砂浆的定额子目,除注明外,均包括扫水泥浆。
1.0.4 楼地面块料面层均不包括找平层,计算时应按设计要求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1.0.5 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子目注明外,不得换算。
定额子目含不同砂浆时,分别列出厚度,如12MM+18MM,表示底、面层砂浆厚度分别为12mm和18mm。
1.0.6 楼梯及台阶面层定额未包括防滑条。
1.0.7 楼梯踢脚线块料面层,按相应踢脚线定额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5.1.0.8 弧形、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0、块料用量乘以系数1.10计算。
1.0.9 零星装饰适用于楼梯、台阶侧面装饰以及0.5㎡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
1.0.10 木地板油漆,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第二章说明2.0.1 定额中砂浆种类、配合比、材料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机械消耗不变。
2.0.2 抹灰砂浆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以换算外,其他不作调整。
2.0.3 内外附墙柱、梁面的抹灰,不论柱、粱面与墙相平或凹凸,均并入墙面计算。
2.0.4 墙、柱面等块料镶贴子目中,凡设计规定缝宽尺寸的,按疏缝相应子目计算;没有缝宽要求的,按密缝计算。
2.0.5 圆柱、圆弧墙、锯齿型等不规则墙面抹灰及镶贴块料,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2.0.6 墙裙、护壁套用墙面相应子目。
2.0.7 门窗洞口侧壁镶贴块料,套用零星块料面层相应子目。
2.0.8 墙柱面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抹灰底层,计算时按设计要求分别套用相应的抹灰底层子目。
2.0.9 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面层项目适用于单体0.5㎡以内的抹灰和块料面层。
2.0.10 木装饰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子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
装饰面层子目,除定额注明外均不包含木龙骨、基层。
2.0.11 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如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材料用量,其他不变。
2.0.12 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用量乘以系数0.55。
2.0.13 木龙骨如采用膨胀栓固定者,不得换算。
2.0.14 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相应子目执行。
2.0.15 半玻璃隔断(隔墙)是指上部为玻璃隔断,下部为其他墙体,应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2.0.16 石材线条宽度300㎜以内套用细部装饰的“装饰线、压条”子目计算;线条宽度500㎜以内的,套零星项目计算;线条宽度500㎜以外的,套墙面相应子目计算。
第三章说明3.0.1 本定额除部分项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为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3.0.2 本定额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3.0.3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乘以系数1.1)。
3.0.4 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0.85系数。
3.0.5本定额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
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其断面示意图见本定额附图。
3.0.6 龙骨架、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应按本定额第八章相应子目执行。
3.0.7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3.0.8天棚面层板缝刮嵌缝膏、贴绷带已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第四章说明4.0.1 本章除满州窗按手工操作外,其他均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考虑编制。
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4.0.2 本章的木门窗制作安装已综合考虑各类木种施工的难易程度,套价时不能因木种的不同而进行人工和机械的换算。
4.0.3 本章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的含水率为进行制,需人工干燥时,费用另行计算。
4.0.4 本章板、枋材规格分类如下表:项目按宽厚尺寸比例分类按板厚度、枋材宽、厚乘积板材宽≥3×厚名称薄板中板厚板特厚板厚度(mm)<18 19-35 36-65 ≥66枋材宽≥3×厚名称小枋中枋大枋特大枋宽×厚(cm2)<54 55-100 101-225 ≥2254.0.5 本章木材除有注明外,均以竣工木料为准,即定额内已包括一面3mm、二面5mm、圆木每立方米体积0.05m3的刨光损耗在内。
如设计不同时,按比例换算。
框截面以边框为准:扇料以主梃截面为准。
换算公式为:(设计截面÷定额截面)×定额材积4.0.6 木门窗框、扇制作,是以现场制作考虑。
如门窗为购买的半成品,不能执行本章门窗制作子目。
4.0.7 半玻、全玻木格门制作子目,是以现场人工制作考虑。
如安装成品木格,则应按相应的半玻、全玻门制作子目加上木格成品安装子目执行。
4.0.8 带视窗门指在门上带有一个或多个可透视固定窗,其固定窗面积每个应在0.2m2以内,如固定窗面积大于0.2m2,应套用半玻门子目。
4.0.9 门扇和门套安装装饰线、贴装饰物、镶嵌装饰件,套用第六章相应子目。
4.0.10 门套项目中未包括门套骨架的钢结构,如设计有要求时,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4.0.11 胶合板门子目按双面不接驳的施工方法考虑,如采用接驳的施工方法,胶合板消耗量乘以系数0.73,其他不变。
4.0.12 窗台板天然石材子目适用于石材宽度500mm以内,如石材宽度500mm以上时,人工乘以系数0.60,其他不变。
4.0.13 门窗的油漆,套用第八章相应子目。
4.0.14 本章的玻璃品种、厚度与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
4.0.15 布窗帘倍折系数按2.50考虑,如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
4.0.16 百页窗帘指各种平行、垂直的半成品百页帘和各种装饰卷帘。
4.0.17 铝合金门窗安装按成品门窗考虑。
4.0.18 全玻璃门的拉手、门夹、锁夹等的安装,套用本章相应子目。
4.0.19 门窗安装后的缝隙填补工作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安装子目内。
第五章说明5.0.1 本章钢化玻璃损耗率为3%,铝材、钢材、不锈钢型材损耗率为6%,耐力板损耗率为10%、耐候胶、结构胶损耗率为20%,不锈钢玻璃爪损耗率为1%。
5.0.2 本章除有规定之外,定额子目所用材料,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材料可换算,其它不变。
5.0.3 幕墙开启窗部分为滑撑联动上悬窗,上悬窗的玻璃及结构胶、耐候胶已含在幕墙内。
5.0.4 本章末包括施工验收规范中要求的检测、试验所发生的费用。
5.0.5幕墙项目均不包括预埋铁件,如发生时另行计算。
5.0.6 点支式支撑全玻璃幕墙、点支式光棚不包括承载受力结构。
5.0.7每套不锈钢玻璃爪包括驳接头、驳接爪、钢底座。
定额不分爪数,设计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
5.0.8 光棚、顶棚末考虑皮承光棚、水槽的受力结构。
支撑光棚、水槽的受力结构,发生时另行计算。
5.0.9光棚的底边如为平面弧形的,每延长米型材增加0.5工日。
5.0.10 光棚项目两个排水坡度以下的为二坡光棚,两个以上排水坡度的为多坡光棚。
5.0.11 钢水槽的防腐及其装饰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5.0.12成品光棚中的光罩为成型产品。
5.0.13幕墙中防雷装置的联接及防雷装置的焊接定额已综合考虑,如设计独立防雷装置时另行计算。
5.0.14 本章金属型材按理论的重量计算,其包装费在材料单价内考虑。
5.0.15弧形幕墙人工乘以系数1.10,材料弯弧费另行计算。
第六章说明6.0.1 本章定额子目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6.0.2 压条及装饰线,均按宽度150MM以内考虑。
6.0.3 装饰件按成品考虑。
6.0.4 本章栏杆、栏板均不含扶手。
栏杆、栏板、扶手子目适用于楼梯、走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
6.0.5 木、石材楼梯扶手和弯头,按安装成品考虑。
第七章说明7.0.1本章子目适用于在施工现场自行制作的家具。
7.0.2各子目内的“不规则”是指含有弧形面的家具。
除此之外的家具均按“规则”。
7.0.3各种家具实际使用的材料与定额中不同时,主材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7.0.4定额中家具采用一、二类枋板材制作,如采用三、四类枋板材制作,其相应子目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均乘1.2系数。
7.0.5定额中家具使用的实木均为竣工木料,均已包含刨光损耗。
7.0.6家具高度在1.2米以外者为高柜,高度在1.2米以内者为矮柜。
第八章说明8.1.1本章的油漆、涂料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采用机械操作。
除设计另有特殊要求外,不予调整。
8.1.2 本章除装饰线条外已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
油漆中深浅各种不同的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子目中,不另调整。
如做美术图案可另行计算。
8.1.3 本章规定的喷、涂、刷遍数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按每增、减定额子目作相应调整。
8.1.4 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画油子目按下列规定划分.A 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2以上;b 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2;c 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2以下。
8.1.5 石膏板、埃特板、硅钙板、胶合板(夹板)等建材类的板材涂料(油漆)均可按抹灰面油漆相应子目执行。
8.1.6 本章不单独设立木扶手、线条、门窗框等油漆子目,其工程量均根据规定展开面积计。
8.1.7 附在饰面上(边)的装饰线条,当油漆和饰面同一种油漆(涂料)时,按展开面积并入饰面工程量,不按单独线条展开计算。
8.1.8 如果木材面油漆为家具外表面、门窗扇面、门窗套等部位的油漆(即人手常触摸到的部位油漆),其相应子目的人材机乘上1.08。
8.1.9 定额中木材面刷防火漆子目中,均已包括枋板材四周表面的油漆。
8.1.10 定额中油漆均为手刷,如用机械喷漆,机械费按每遍每平米0.5元计入,材料乘上1.05,人工不作调整。
8.1.11 油漆如需索色或修色可按相应每增减一遍油漆换算。
8.1.12 木材面油漆,如不做油漆基层应扣除。
8.1.13 金属面除锈是按手工除锈考虑,设计要求特殊除锈者另行计算。
第九章其他工程说明9.0.1浴厕洗漱台安装按成品考虑,定额已包括开孔、磨边、开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