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开一承诺”行政公示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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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依法行政和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依法行政和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依法行政和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24•【字号】余府发[2007]28号•【施行日期】2007.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依法行政和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发〔2007〕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和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和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暨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依法行政和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政府管理创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为在新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余率先”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工作㈠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五不”决策制度,即没有调查研究、没有专家咨询、没有听取群众意见、没有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论证、没有政府集体讨论就不决策。

一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必须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

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必须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并将公众意见的吸收和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

农家书屋四公开制度

农家书屋四公开制度

农家书屋四公开制度农家书屋是现代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代农村文化事业的重要载体。

为了推动农家书屋建设,提高农民文化素质,确保农家书屋的公正、公开、透明,我们制定了以下四个公开制度。

一、图书资源公开制度农家书屋要在图书资源的采集、整理、存储、查询、借阅等方面实行公开制度,确保读者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地享受图书资源。

具体实施措施包括:定期公布图书进货清单、馆藏图书目录、图书借阅记录和读者阅读反馈等信息,让读者了解图书资源的情况,提高图书利用率。

二、经费使用公开制度农家书屋的建设和运营需要资金保障,为了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公开,我们制定了经费使用公开制度。

具体实施措施包括:定期公开农家书屋的经费收支情况、经费使用计划和经费使用效果等信息,让读者和社会公众了解农家书屋的经费使用情况,增加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活动开展公开制度农家书屋不仅是读书的地方,也是举办文化活动的场所。

为了确保活动的公开、公正、公正,我们制定了活动开展公开制度。

具体实施措施包括:公开活动的组织方案和参与名单、活动的现场照片和视频、活动结果和反馈等信息,让读者和社会公众了解活动开展的情况,提高活动的公开度和公正性。

四、管理机制公开制度为了保障农家书屋的顺利运营和管理,我们制定了管理机制公开制度。

具体实施措施包括:公开农家书屋的管理制度和运营规程、员工岗位职责和工作成果、书屋的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等信息,让读者和社会公众了解农家书屋的管理情况,保障书屋的运营和管理顺利进行。

总之,农家书屋要按照四个公开制度的要求,确保图书资源充足、经费使用公开、活动开展公正、管理机制透明,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读书和文化娱乐环境,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发展。

服务公开制度(推荐3篇)

服务公开制度(推荐3篇)

服务公开制度(推荐3篇)服务公开制度(推荐3篇)服务公开制度篇1一、公开内容(一)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二)财务公开;(三)计划生育工作公开;(四)流动人口管理及各项收费的收支情况公开;(五)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六)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七)社区建设、就业情况等事项公开;(八)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公开;(九)其它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的公开。

二、公开的时间和方式(一)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序,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公开每月公开,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二)公开的形式采取公开栏公布和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但主要的公开形式是公开栏公布。

服务公开制度篇2一、各社区服务站向服务对象公开办公地点和办公时间。

二、服务站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部门、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三、各社区须在明显位置处公开张贴社区服务站专职人员工作规范、工作职责等各项服务制度。

四、各社区利用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服务站办事事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进行公开。

五、公开相关的重大事项及公告。

服务公开制度篇3为明确物业公司收银员工作职责,特制订本守则:一、管理处收银员为创鸿集团财务部派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及集团公司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

二、按时向业主(住户)收取管理费、停车费和水电费等,及时将现金全额缴入银行,不得截留或挪用,同时将收费情况记录在帐册中。

三、资金、帐册、发票、收据、车辆停放卡、装修出入证,收费记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被盗。

四、严禁向外人透露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公文、报表、财务帐目、数据等。

五、严格执行只收款不付款的制度,付款统一由集团公司出纳员办理,私自付款,公司不予进帐。

公开事项服务承诺制度

公开事项服务承诺制度

公开事项服务承诺制度公开事项服务承诺制度一、为进一步推进“五务”公开监督机制建设,督促检查“五务”公开的实施情况,塑造“廉洁、务实、透明”的政府形象,制定本制度。

二、公共事项服务承诺制就是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通过公开事项服务承诺和社会监督,实现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有效机制。

三、落实公共事项服务承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的原则。

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角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四、明确公共事项服务内容。

全办所有部门都要向社会公开部门的具体职能和服务项目。

五、规范服务承诺标准。

服务标准要有明确和具体的行业标准,同时要有服务的行为标准和质量标准。

1.工作人员的服务标准,包括行为规范、服务态度的要求等;2.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流程和办理时限;3.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公共服务事项。

六、要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事时限。

七、建立健全投诉、查处与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程序和查处机制,对于没有达到承诺标准的事项要建立责任追究和违诺补偿机制,保证服务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持续提高。

八、加强对服务承诺制的组织领导,围绕服务承诺不断强化内部管理。

纪检部门负责对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指导。

投诉处理反馈制度一、为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处理、回复好群众提出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制定本制度。

二、对群众提出的咨询、投诉,凡属“五务”公开范围内的,应予以公开和回复;对不属于“五务”方面政务公开范围的,应向人民群众做出解释,并告知正确的查询部门和途径。

三、本办所受理的群众咨询、投诉和建议,要及时传达、安排、处理、回复,并在网上公开处理结果。

四、“12345”市长热线电话由党政办办公室专人负责受理、转办、回复,处理情况每月统计。

五、对群众提出的口头或电话咨询、投诉,能够当场解答的,应当场解答和回复;不能当场解答的,应把群众咨询内容或投诉意见记录下来,转相应部门办理。

涉企服务公开承诺制度范本

涉企服务公开承诺制度范本

涉企服务公开承诺制度范本为加强涉企服务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提供单位”)提供的涉企服务。

2. 服务提供单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利的原则,提高涉企服务水平和效率,确保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承诺1. 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标准等具体事项,接受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 对企业各类报警求助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严禁推诿拖延,切实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3. 对破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强力打击、依法严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 严密企业周边巡逻防控,及时排查化解涉企纠纷,协同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切实维护企业良好治安秩序。

5. 对涉企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上门办、网上办、预约办、延时办,做到全时段、无障碍,切实提供最优质政务服务。

6. 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和羁押性强制措施,切实防止过度执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7. 严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民警、辅警插手、干扰影响市场主体经营,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承诺兑现1. 服务提供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公开承诺的内容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2. 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

3. 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四、违诺责任1. 服务提供单位未按照公开承诺提供服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服务提供单位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3. 服务提供单位未兑现承诺的,应当向企业和社会公众道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监督考核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服务提供单位的监督考核,确保涉企服务承诺制度的落实。

2024年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2篇)

2024年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2篇)

2024年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民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透明度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提高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和公信力,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2023年将推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该制度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实施路径等。

一、意义1. 提高办事效率: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信息不对称和行政失范现象,减少办事耗时、提高工作效率。

2. 增强公信力: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可以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增强公众对事业单位的信任感,从而为其提供更好的服务。

3. 加强社会监督: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可以使公众更加了解事业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展,对其进行监督,促进事业单位的规范运营和廉洁办事。

4. 推进政务公开:事业单位作为政府的机构之一,其办事公开可以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二、主要内容1. 办事流程公开:事业单位应当将自己的办事流程公开,明确办事的各个环节和所需材料,方便公众了解和参与。

2. 办事结果公开:事业单位应当将办事结果向公众公开,包括审批结果、项目进展、工作成果等相关信息。

3. 情况通报公开: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公众通报自己的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工作亮点、问题反馈等。

4. 政策解读公开:事业单位应当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说明,回应公众关切,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5. 财务信息公开:事业单位应当将自己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公众公开,加强财务监督,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6. 人员信息公开:事业单位应当将涉及公众利益的人员信息进行公开,如领导班子成员、重要职位的任职人员等。

三、实施路径1. 立法完善:通过立法手段对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进行规范。

明确事业单位应当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加强对其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2. 加强组织建设: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提高信息化水平:将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纳入信息化建设的范畴,建立信息化平台,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相关信息。

诊所四公开一承诺

诊所四公开一承诺

诊所四公开一承诺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的不断改革,诊所作为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要载体,其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日益受到关注。

在这样的背景下,诊所四公开一承诺应运而生,旨在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透明、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所谓诊所四公开,即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药品价格、公开监督渠道。

这四公开旨在让患者在就诊过程中,能够清楚了解自己所接受的服务内容、费用情况以及药品价格,从而使医疗服务变得更加透明。

同时,公开监督渠道,便于患者对诊所的服务进行监督和反馈,促进诊所不断改进服务。

而一承诺,即诊所承诺诚信经营,提供优质服务。

这一承诺是诊所对患者的庄严承诺,也是对自身服务质量的要求。

通过诚信经营,诊所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加专业、周到的医疗服务,提升患者的满意度。

四公开一承诺的实施,对诊所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有利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通过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使医疗服务更加规范,有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其次,四公开一承诺增强了患者的信任。

当患者了解到诊所的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时,会更加信任诊所,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关系。

最后,四公开一承诺有助于提高诊所的竞争力。

在医疗服务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成为诊所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诊所的长远发展。

要落实四公开一承诺,诊所应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同时,加强监督落实,对违反承诺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患者权益。

总之,四公开一承诺是诊所发展的必要条件,有利于提升整体医疗水平。

社区“四公开”制度

社区“四公开”制度

社区“四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号召力,大力推动我社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党政领导分工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2)资金收支情况。

包括预算内资金收支和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外收支重点是招待费支出,各项公益事业费支出。

(3)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

包括分配总数,分配标准及分配的情况,(4)重点工作完成进度情况。

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以及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干部工资来源及发放情况。

(5)计划生育及实事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包括年度人口生育计划;计划生育率;普查率;人口自然增长率等,批准各村再生育指标数;社会抚养费收缴和使用以及婚姻情况。

(6)合作医疗及各种惠民补贴情况。

二、政务公开做到:长期性内容固定公开,经常性内容按季公开,一次性工作随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三、公开的方式。

政务公开主要是通过社区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方式进行公开。

除此以外,还根据公开的内容,利用“明白纸”或召开有关会议等形式及时公开。

四、公开的时间:政务公开每月一次,每月初公开上月情况,每年7月中旬、次年元月中旬分别公开上半年、全年工作情况,临时性工作要在任务完成三天内进行公开。

五、公开的组织领导。

成立社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社区主任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抓此项工作。

六、解答疑问。

政务公开后,社区党总支要注意收集来访或咨询内容,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答。

一时无法解决的,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作出答复,结果在政务公开栏内及时公布,并书面送达或电话告知来访者或咨询者。

七、公开的监督检查。

由街道负责对社区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要求、形式、程序等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八、公开的调查核实。

政务公开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85334881),来信来访意见,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登记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上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然后在公开栏内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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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一承诺”行政公示服务制度
一、四公开一承诺行政公示服务制度是指:
1、公开办理各项建设用地划拨和出让审批、采矿权审批手续所依据的法律和法规、政策;
2、明确申报、批复、办理发证的程序;
3、公布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所需文图资料目录;
4、公开具体办事人员的姓名、职责;
5、承诺服务标准和服务时限。

二、各处室、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对本部门行政服务公示制度的执行,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并对主管领导负责。

三、办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

四、承诺服务标准: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秉公办事;熟悉业务,高效快捷;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五、凡受理的审批事项,按办事程序及承诺时限办理。

六、设置《履行公务监督卡》,接受向我局申报审批事项的单位对本局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廉政情况等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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