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简介

合集下载

农商行领导班子运行情况

农商行领导班子运行情况

农商行领导班子运行情况摘要:一、农商行简介1.农商行的概念与特点2.农商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二、农商行领导班子的构成与职责1.农商行领导班子的组成2.农商行领导班子的职责与任务三、农商行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分析1.农商行领导班子选拔任用机制2.农商行领导班子的培训与发展3.农商行领导班子的考核与激励机制4.农商行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四、农商行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与挑战1.人才流失与培养不足2.激励机制不完善3.领导班子的监督与管理不到位五、改进农商行领导班子的建议1.优化选拔任用机制2.加强培训与发展3.完善考核与激励机制4.强化监督管理正文: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农商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承担着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农商行的运行情况,尤其是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农商行的发展与农村经济的稳定。

农商行领导班子主要由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副主任等组成,负责农商行的日常管理与决策。

其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并执行农商行的战略规划;领导农商行的各项业务发展;负责农商行的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维护农商行的合法权益等。

农商行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人才流失与培养不足。

由于各种原因,农商行往往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导致领导班子中人才结构不尽合理。

其次,激励机制不完善。

目前,农商行领导班子的激励机制主要以职务和待遇为主,缺乏长期激励和竞争机制。

此外,领导班子的监督与管理不到位,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农商行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一是优化选拔任用机制,注重能力、业绩和品行,打破地域、行业和身份限制,提高选拔任用透明度;二是加强培训与发展,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提高领导班子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三是完善考核与激励机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绩效与薪酬挂钩,鼓励优秀员工脱颖而出;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农商行的发展历程

农商行的发展历程

农商行的发展历程
农商行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1980年代。

在此之前,中国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缺乏,农民难以获得贷款和其他金融支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开始探索发展农村金融机构的途径。

1987年,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筹备处成立,这标志着农村信
用社的建立和运营正式起步。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金融领域的一种新型金融机构,以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为主要目标。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农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

为了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和农民的发展,中国政府于2003年开始试点设立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的设立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这些银行主要从事各类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存贷款、支付结算、个人理财等。

农村商业银行的成立大大拓宽了农村金融服务的范围和渠道,提高了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也得到了广泛应用。

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纷纷推出了互联网金融服务,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渠道。

农商行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了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如风险管理、营销策略等。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农商行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总的来说,农商行的发展历程经历了几十年的探索和发展,从农村信用合作社到农村商业银行,再到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推出,都为农村经济和农民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农商行将继续适应时代的需要,不断创新发展,为农村经济和农民的发展贡献力量。

农商行和农合行有什么区别

农商行和农合行有什么区别

农村商行,农村合作银行之间没有什么区别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三农”的概念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农业比重很低,有些只占5%以下,作为信用社服务对象的农民,虽然身份没有变化,但大都已不再从事以传统种养耕作为主的农业生产和劳动,对支农服务的要求较少,信用社实际也已经实行商业化经营。

对这些地区的信用社,可以实行股份制改造,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运作机制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股份合作制这种产权制度,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合作制,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股份制,而是合作制与股份制的有机结合。

合作制的特点是“社员入股、一人一票、服务社员”,适合于分散、弱小的个体劳动者的经济互助,是一种劳动的联合;股份制的特点是“大股控权、一股一票、商业经营”,适合于市场经济发达、商业化程度高的地区,是一种资本的联合。

与农村商业银行不同,农村合作银行是在遵循合作制原则基础上,吸收股份制的原则和做法而构建的一种新的银行组织形式,是实行股份合作制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这种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三农”服务功能和商业功能相结合的产权制度,对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比较明显的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来说,是一次新的、大胆的尝试。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设立条件、股权设置、法人治理结构和服务重点等方面都各不相同。

在设立条件上,注册资本金、资本充足率、资产规模、资产质量等方面均有不同要求。

在股权设置上,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农村合作银行股权分为资格股、投资股两种股权,资格股实行一人一票,投资股每增加一定额度就相应增加一个投票权。

在法人治理上,股东大会是农村商业银行的权力机构,同时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农村合作银行权力机构是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由股东选举产生,同时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简介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简介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简介黄河银行成立于2008年12月,是中国银监会确定的全国省级农村信用联社改革试点单位。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黄河银行党委对全区各县市联社(农商行)的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

在行业管理方面,管理、指导、服务、监督县市联社(农商行)开展经营工作;在资本管理方面,作为县市联社(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按照公司法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向县市联社(农商行)派出理事或董事参与决策;在服务方面,为各县市联社(农商行)提供人员培训、IT服务、产品支持、资金结算和调剂等,形成了金融持股公司的“宁夏模式”,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目前,黄河银行系统(含县市农村信用联社、农商行)共有法人机构20家、基层营业网点385个、员工近6000人,是全区营业网点最多、分布最广,支农服务功能最强的地方金融机构。

近年来,黄河银行系统按照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立足地方、审慎经营,以遍布城乡的辐射网点、先进快速的网络系统和不断创新的服务意识,始终秉承“服务三农、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城乡居民”的经营理念,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面向广大客户先后推出了黄河富民卡、黄河富农卡、金喜鹊理财、携手贷等信贷业务产品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产品,满足了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使广大客户享受到了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获得“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最优秀小额信贷服务机构”、“中国青基会希望工程20年特殊贡献奖”等多项国家级荣誉。

获2012年度自治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最高奖——“跨越杯”、连续多年荣获“支持新农村建设突出贡献奖”、“自治区支教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女职工爱心帮扶工程先进单位”等省级荣誉称号。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是由宁夏农村信用联社改制而成,于2008年12月22日,在银川正式开业,她是全国首家由省级农村信用联社整体改制而成的银行,是宁夏地区规模最大的商业性地方金融机构。

调研报告农商行

调研报告农商行

调研报告农商行调研报告:农商行的发展现状和问题分析一、引言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是指在农村地区设立、以服务农村经济建设、支持农村产业发展为主要职责的商业银行。

近年来,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商行在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农商行的发展现状,分析其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提升农商行的发展水平。

二、发展现状分析1. 农商行发展迅速农商行作为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其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从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上看,农商行已经发展成为具备较大规模、较强实力的金融机构。

2. 农商行服务农村经济的作用明显农商行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它们不仅提供贷款、储蓄和支付结算等传统金融服务,还针对农村特点开展了农业信贷、农民保险、农村电商等创新业务,弥补了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

3. 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目前,农商行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由于农村金融发展起步较晚,专业人才供应不足。

另一方面,一些人才对农村经济了解不深,还未完全适应农商行的运营模式,需要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4. 风险控制能力有待提升农商行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方面,农商行在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应该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避免不良贷款的增加。

另一方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对风险的预警和处理能力。

三、问题分析1. 地域覆盖问题目前,农商行的地域覆盖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经济发达地区,农商行的业务规模相对较大,但在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农商行的存在和发展仍然面临很大的挑战。

2. 金融产品创新问题农商行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有待加强。

虽然农商行已经开展了一些农村金融产品,但仍然缺乏针对农村特点的差异化、专业化产品,以更好地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3. 科技创新问题农商行在科技创新方面相对滞后。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农商行应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加强与科技企业的合作,提高自身的科技应用能力,以满足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

农商行发展的发展历程

农商行发展的发展历程

农商行发展的发展历程
农商行作为一种金融机构,其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背景下,经济发展迅猛,农村经济也开始崭露头角。

然而,由于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给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制约。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农村地区开始引入乡镇企业及村镇企业等形式,加强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

这种新型的金融机构称为农村商业银行(农商行)。

农商行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创期(1988年-1994年)
这个阶段,农商行主要通过扩大业务范围、改革组织结构和推动内部管理创新来推进发展。

这期间,各地区的农村商业银行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努力,逐渐拓宽了业务范围,增加了服务对象,提高了金融服务水平。

第二阶段:健全与发展期(1995年-2005年)
在这一阶段,农商行积极探索经营管理模式,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同时,也不断加大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了业务范围,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

第三阶段:规范与健康发展期(2006年-至今)
随着农村金融市场的逐渐规范化,农商行在这一阶段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和市场竞争。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农商行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提高金融产品的创新能力和服务质量。

同时,也
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推动线上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

总体来说,农商行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都在不断适应和推动金融市场的变革。

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农商行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农村商业银行简介

农村商业银行简介

农村商业银行简介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金融机构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其中,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本文将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全面介绍,从其发展背景、定位功能、服务范围等多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发展背景农村商业银行是指在县级行政区域内以服务农村、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为主要任务,以吸收、存款、贷款、结算和支付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

其发展背景是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需要,旨在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更加便利和安全的金融服务。

二、定位功能农村商业银行的定位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农户金融服务: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一环,致力于为农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它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和ATM机等,方便农民办理存款、贷款、理财等业务,满足他们的资金流转和金融需求。

2. 农村农业支持:农业是我国农村的主导产业,农村商业银行积极支持农业生产发展。

它通过提供种植业、养殖业、农机购置等的贷款服务,促进农业技术的提升和现代化农业的发展。

3.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农村商业银行通过发放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为农村公路、桥梁、水利等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4. 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农村商业银行还致力于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它通过简化办理手续、增加贷款额度等方式,为农村的小作坊、小企业提供贷款,助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服务范围农村商业银行的服务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存款业务:农村商业银行经营活动中的主要业务之一是接受农民和农村企事业单位的存款。

农村商业银行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存款服务。

2. 贷款业务:农村商业银行为农民提供各类贷款服务,包括生产贷款、流转贷款、消费贷款等。

这些贷款资金的灵活运用,将有效地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经营需求。

3. 结算与支付:农村商业银行提供各种结算和支付服务,包括票据托管、公共事业缴费、跨行转账、代理收付款等。

农商行机构设置

农商行机构设置

农商行机构设置农商行机构是指农村商业银行,是国家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监管的一种形式。

农村商业银行是指以农村地区为服务对象,以农村居民和农业经营者为主要客户群体,以农村经济为主要业务方向的金融机构。

农商行机构设置是为了满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商行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首先,农商行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本金和经营规模。

其次,农商行机构必须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

农商行机构一般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负责决策、监督和运营管理。

此外,农商行机构还必须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的评估和控制。

农商行机构的设置还需要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以满足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需求。

农商行机构的设置对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农商行机构可以提供农村地区所需的金融服务,满足农民和农业经营者的融资需求。

农商行机构可以向农村居民和农业经营者提供贷款、存款、支付结算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帮助他们解决资金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其次,农商行机构可以支持农村地区的农业发展。

农商行机构可以通过农业信贷、投资和保险等方式,支持农民的农业生产和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再次,农商行机构可以促进农村地区的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农商行机构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和金融科技手段,推动金融服务的创新和普及,提高农村居民和农业经营者的金融素质和金融服务水平。

然而,农商行机构的设置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需求相对较低,农商行机构的盈利能力和经营风险较高。

农商行机构需要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风险管理等方式,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其次,农商行机构在农村地区的分支机构设置和网络覆盖存在不足。

由于农村地区的人口分散和交通条件限制,农商行机构需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分支机构建设和网络拓展,提高农民和农业经营者的金融服务便利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农商银行
“鑫科贷”系列信贷产品介绍
二〇一一年
金雪军电话:38575279 传真:38576810 陆家嘴银城中路8号16楼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心
上海农商银行“鑫科贷”系列信贷产品介绍
上海农商银行通过大量的市场调研,突破传统业务模式,积极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已经推出担保贷、组合贷、联保贷、股权贷、订单贷、专利贷和积数贷等多元化信贷产品,根据科技企业生命周期的特点,为科技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最大限度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

(一)担保贷
1.产品定义
担保贷是指政府类担保机构(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上海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上海再担保公司、上海张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和各区县担保机构等)、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上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公司等)和第三方为借款人向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其中,政府类担保机构和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接受借款人以房产、股权、设备、订单、知识产权和其他资产等作为反担保,并承担85-95%的风险责任,银行承担5-15%的风险责任。

2.产品特点
通过政府类担保机构、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和第三方的保证担保,提高借款人的信用,解决借款人缺乏足够的信用难以获得银行借款的困难。

银行通过与政府类担保机构、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共担融资风险。

3.适用对象
处于中早期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资产,难以获得银行贷款。

(二)组合贷
1.产品定义
组合贷是指借款人在提供房地产抵押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定的
保证担保措施,由银行给予其抵押物确认价一定授信乘数的授信业务。

授信乘数按保证人不同的信用等级、抵押物土地使用权性质、抵押物种类进行确定,最高可达150%,即授信金额为房地产评估价值的150%。

保证人包括专业担保机构和其他经济法人,专业担保机构指各区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上海市再担保公司等。

借款人可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但不可申请房产开发贷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法人经营用房按揭贷款。

可供抵押的房地产分为现房和在建工程。

现房包括抵押人在上海市范围内所拥有的工业厂房、商品住宅、商铺、办公用房。

在建工程是指上海市范围内工业用地性质新建厂房的在建工程。

抵押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应为出让或划拨,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不列入抵押物范围。

2.产品特点
针对缺乏足够的房地产,难以获得银行充足借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增加保证担保,从银行获得更多的授信,满足经营过程中的
融资需求。

3.适用对象
拥有一定数量房地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且有专业担保机构和第三方愿意提供保证担保。

(三)联保贷
1.产品定义
联保贷是指若干中小企业自愿组成一个联合担保体向银行联合申请贷款,每个借款人均为联保体成员在银行办理联保项下贷款业务而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联保体成员间除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外,借款企业必须缴存一定比例的联保保证金,作为申请联保贷款的担保。

联保保证金可由联保体成员或第三方保证人缴纳,联保保证金比例应不低于联保体贷款余额的30%。

2.产品特点
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资产抵押和担保,通过组建联保体,从银行获得借款。

联保体成员业务规模和资金实力宜相互匹配,不宜悬殊过大。

结合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3倍,且不得超过其年销售收入的25%。

单个联保体贷款额度控制在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联保体最高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本联保体整体贷款额度的40%。

一次性还本方式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基准利率上浮20%,分期还本方式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5%。

3.适用对象
联保体可以自主结合,也可以由行业协会、商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市场管理公司等机构牵头组建。

联保体成员应控制在3 家以上,最高不超过7 家。

联保体成员之间不得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集团下的关联企业;各成员或其主要法人股东在联合体内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间接地同被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企业。

联保体成员之间彼此较为了解,能协助银行督促联保体其他成员履行借款合同,并能及时向银行反映其他成员经营情况。

存在商业纠纷或长期应收欠款等影响相互履行担保义务的企业、主要资产已抵押给其他银行并获得贷款的企业和已在他行办理联保贷款业务的企业不宜组成联保体。

(四)股权贷
1.产品定义
股权贷是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并符合银行规定的上市或非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

在股权质押方式下,借款人可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商票贴现、打包贷款、企业技改贷款等。

股权质押率原则不超过股权价值的50%。

2.产品特点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经营特点,解决企业缺乏有形资产抵押难以获得银行融资的困难。

在银行核定的授信额度内,随借随还,手续简便。

用于质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应业绩优良、流动性较好,是沪深300指数样本股,质押股权市值应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计算并采用孰低原则进行认定:(1)质押股权市值=质押股权数量*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2)质押股权市值=质押股权数量*每股净资产*放大倍数;其中放大倍数应依据公司的资产、运营状况合理确认,最高不超过3。

未上市公司股权必须委托银行认可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在参考评估价基础上并结合股权原始购入价、企业上一年度帐面净资产、或有负债、对外担保以及企业成长性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审慎认
定股权价值,经认定的股权价值原则上不高于企业上年末净资产的150%。

以持有借款人非上市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的,借款人另需提供股东连带责任担保等其他担保方式。

3.适用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权并持续经营2年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一定规模的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原则上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且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超过35%。

(五)订单贷
1.产品定义
订单贷是指借款人持银行认可的以其与交易对手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商务合同,并以该商务合同项下回笼货款为第一还贷来源,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订单贷仅用于借款人为履行与购货方签订的商务合同采购相关的原材料、配件等。

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扣除预收款后订单金额的50%。

2.产品特点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经营特点,解决企业缺乏有形资产抵押难以获得银行融资的困难。

接到符合银行要求的订单即可融资,提前使用未来应收货款组织生产,履行商务合同相关义务,解决企业的流动资金需要。

交易对手为世界500强下属在华法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央直属企业,省级100强企业、省级政府下属公司及公用事业机构和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或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经银行审核可免除担保。

借款人必须在银行开立监管帐户,并向交易对手发放质押及收款专户通知书,由银行对贷款的发放和回收进行监管。

3.适用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订单交易双方资
信良好,有履行商务合同相关义务的能力,有成功交易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料供银行调查核实,申请融资的单个订单金额不宜过小,企业现金流正常并愿意配合银行资金监管。

(六)专利贷
1.产品定义
专利贷是指借款人以其合法享有、依法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作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类授信业务,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2.产品特点
出质知识产权须经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的评估。

授信额度根据评估认定的知识产权价值与质押率,结合客户资信状况、经营规模以及客户实际资金需求相匹配等原则合理核定。

发明专利权质押率最高不超过评估价的40%,实用新型专利质押率最高不超过评估价的35%;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率最高不超过评估价的4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率最高不超过评估价的30%,非软件著作权质押率最高不超过评估价的35%。

3.适用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版权局等国家行政部门依法授予,不存在民事纠纷、权属纠纷、行政纠纷或权属不清等问题。

(七)积数贷
1.产品定义
积数贷是指银行为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临时性资金需求,以借款人在银行的日均存款规模作为还款参考依据,并由企业主要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担保所发放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2.产品特点
作为参考依据的存款是指借款人在银行账户中存入的单位存款和其主要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及配偶)在银行账户中存入的储蓄存款,包括本外币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保证金存款除外)。

单户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在人民币300万元以内且不超过前2个季度在银行日均存款规模的2倍。

对于存量贷款客户,其前2个季度日均存款额如大于前2个季度日均贷款额的15%,则超过部分可认定为借款人前2个季度在我行的日均存款规模。

3.适用对象
主要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嗜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保持盈利状态,或具有合法、稳定、可支配的收入来源和资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