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进展
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现状研究

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现状研究作者:李晓旭来源:《科技风》2020年第17期摘要:目的:对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现状进行分析,为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建议。
方法:对A慈善基金会的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项目进行数据资料的收集和调查,从救助标准、流程、模式,筹资及支出等角度进行描述性分析。
结论:目前,慈善组织以提供医疗费用等经济资助为主,救助模式以定点医院合作模式为主,救助流程有待简化,救助形式上可增加患儿术后康复及心理辅导,政府和慈善组织应完善慈善信息共享和合作平台,加强公信力建设并打造知名度,逐步动员社会个人筹资,扩展筹资渠道。
关键词:慈善基金会;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现状1 研究背景医疗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对社会民众的健康保障起到兜底线的作用。
现如今,我国医疗救助主要分为政府实施的救助和由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的慈善救助。
儿童作为未成年群体,自我照顾的能力不足,尤其在发生重大疾病时,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关心和照料,而儿童的先心病是新生儿发病率较高的一种疾病,是所有先天性疾病中最严重的一种。
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有利于利用社會资源缓解政府医疗救助资金的压力,为社会和病患家庭分散疾病产生的风险,保障未成年的茁壮成长。
目前,各类慈善组织已开展对儿童先心病的医疗救助,但对先心病儿童群体的普及程度仍相对不足,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不足,行业内部发展不均衡;另外,各组织对救助标准的厘定和救助流程有待完善,慈善组织之间未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这些因素直接或间接影响了慈善组织对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效果。
因此,本文选取了较早开展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A慈善基金会项目,利用文献资料和该基金会的官网公开数据对该儿童医疗救助的救助标准,救助模式,救助流程,筹资及支出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为其未来发展提出建议。
2 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现状自2010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意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政策法规,支持和规范了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医疗救助。
怎么解决看病难问题

——怎么解决看病难提起看病,很多人都有过去大医院就诊的经历:挂号排长队,候诊等半天,反复检查太折腾,开大处方花钱多……说到底就是一个字:“难”。
前不久,一部讲述医院故事的电视剧《医者仁心》,在央视和一些地方卫视热播。
剧中全景展示了一家大医院“凤凰涅槃”、重获患者信任的过程,也真实再现了人们熟知的各种看病难现象,引起观众强烈共鸣。
健康是人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健康和千家万户幸福。
近年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得到了一定缓解。
为进一步治疗这一“顽疾”,党和政府正不断深化医改,努力打造一条人人“病有所医”的健康之路。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有7项: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困难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农村(社区)改水改厕,贵州等6省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有9项:健康档案、健康教育、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检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深度解读深化医改的5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问诊看病难:症状缓解还需治疗俗话说:“有啥别有病。
”生了病,本来就很难受,如果看病再变成一件难事,就更加让人痛苦。
“挂号起五更,排队一条龙”、“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这些前几年流行的顺口溜透露出人们对看病难的抱怨与无奈。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看病难,中央作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
2009年4月,一张医治看病难的“药方”——深化医改方案,在历经3年的讨论和修改后,正式公布实施。
方案明确要求,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国办发[2015]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国办发[2015]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491b47b6f524ccbff1218416.png)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办发[2015]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
大病保险试点以来,推动了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促进了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有力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为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建设,筑牢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
建立完善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务可及性,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切实避免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坚持统筹协调、政策联动。
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协同互补作用,输出充沛的保障动能,形成保障合力。
3.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承办。
强化政府在制定政策、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的同时,采取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方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 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提高大病保险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4.坚持稳步推进、持续实施。
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社会负担能力等相适应。
强化社会互助共济,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规范运作,实现大病保险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统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
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得到显著提升。
二、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机制(一)科学测算筹资标准。
农村大病救助政策

农村大病救助政策农村大病救助政策 11、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大病救助病种已增至30种,这些病种分别是: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及风湿性心脏病。
2、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无忧愁有助推,平均愁款金额6万多。
3、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2)连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
(3)对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人,不设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注意事项:尊重病情事实,请勿弄虚作假。
农村大病救助政策 2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前期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建设,加快实现制度全覆盖。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保范围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保人员统一纳入大病保险制度范围。
二、统筹层次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统一政策体系、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基金实行统收统支。
农村儿童大病医保将全国试点报销比例将达7成

和 奉献 过 程 中体 现价 值 、 善 自我 . 合 治理 出生人 1 完 综 3性别 比 、 统筹 解 决 人 口 问题 中发 挥重 要 作 用 。
截 止 到 目前 ,全 国 已有 1 6 高 校 参 加 了 活 动 .注 册 志 0所 愿者 达 到 3 0 名 , 际参 与活 动 的 总人 数 已经 超过 80 0 0多 实 00人 ,
王 培 安 指 出 .人 V 问题 是 牵 动 全 局 、事 关 长 远 的重 大 战 I 略问题 .是实 践科 学 发 展观 的重 要 出 发点 和 落脚 点 。做 好 人 1 3 和 计 划生 育 工作 ,是 全 面建 设 小康 社会 、实现 现 代化 目标 的长 期 任务 ,是 推 进经 济 结构 战 略性 调 整 、把 我 国建 设成 为人 力资 源 强 国 的重 要 举 措 。 “ 一 五 ” 以来 .各 级 人 口计 生部 门认 真 十 贯 彻 落 实 中央 的 一 系列 决 策 部 署 ,顾 大 局 重 民生 ,打 基础 、 强服 务 .抓 协调 破难 题 努力 探 索 、创新 进取 .不 断取 得 新 的 成 绩 .全 国人 口和 计 划 生 育 事业 整 体 保 持 良好发 展 的 态 势 , 统 筹解 决人 口问题 取 得积 极 进展 。成 绩 的取 得 来 之不 易 ,是 在 党 中央 、 国务 院正 确领 导 下 在 各级 党 委政 府 关心 支 持下 ,在 各 界 群众 广 泛参 与 下 .人 口计 生 系统 干 部职 工 团结 奋 斗 、共 同 努力 的结 果 。 ( 家人 口计生 委 人事 司 ) 国
行 动给 予 了高 度 评价 ,希望 志 愿者 们 继续 保 持参 与社 会 志愿
服务 的热 情 ,在 倡导 性 别平 等 、综 合 治理 出生 人 口性 别 比工 作 中发 挥 重 要作 用 。 国 家 人 口计 生 委 直 属 机 关 党 委 专 职 副 书 记 张 旭 光 宣 布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438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438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9.17•【文号】医保函〔2020〕56号•【施行日期】2020.09.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438号建议的答复耿福能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市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慈善帮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国家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不断健全“保基本、全覆盖、守底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确保全民医保应保尽保。
目前,我国基本医保全民覆盖的目标已基本实现。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覆盖超过13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70%左右,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职工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国家建立包括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补充保障制度,进一步保障参保大病患者。
据统计,居民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3个以上百分点。
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国家不断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在分类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同时,稳步拓展救助对象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水平。
目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普遍达到70%以上。
医疗救助年度住院救助限额普遍达到3万元-5万元。
一、关于统筹发挥各项保障制度合力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部署,医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障制度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轻参保群众费用负担。
一是巩固基本医保主体保障作用。
在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持续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1.13•【文号】国卫办医函〔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国家儿童肿瘤监测中心:为进一步做好儿童白血病、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以下简称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推动政策有效落实、落地、落细,现提出以下要求:一、高度重视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儿童健康和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专项工作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之一。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之一,结合地方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一)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辖区内儿童重大疾病医疗资源、救治保障能力现状,协调民政、医保、药监等相关部门,围绕建立健全诊疗体系、提高救治管理水平、完善综合保障制度等,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救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减少跨省异地就医,解决群众就医实际困难,切实降低儿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二)完善诊疗协作机制。
针对儿童重大疾病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及诊疗协作组的(以下简称相关医疗机构),牵头单位要会同组内成员单位,根据不同病种制订相应协作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流程,简化就诊手续、使群众“少跑腿、不跑腿”。
相关医疗机构要建立多学科诊疗工作机制,按病种明确牵头专业,做到患者诊疗全程“有人管、不间断”。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29•【文号】卫妇幼发〔2021〕33号•【施行日期】2021.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卫妇幼发〔202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进一步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儿童健康,我委在总结2018-2020年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10月29日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健康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进一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坚持儿童优先,共建共享。
遵循儿童优先发展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保障儿童健康,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健康人力资源。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构建整合型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公平可及,促进均衡。
加强农村地区儿童健康工作,夯实基层儿童健康服务基础,缩小城乡、地区之间差距,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儿童健康服务均等化。
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发展。
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个体与群体相结合、中医与西医相结合,因地制宜,改革创新,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儿童健康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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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
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医疗保健
【发文字号】卫办农卫发[2010]173号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0.11.08
【实施日期】2010.1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卫办农卫发﹝201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落实国务院2010年度医改任务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患重大疾病农村儿童的医疗保障水平,卫生部、民政部于今年6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先后在湖南、四川召开会议,部署工作。
各省(区、市)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为推动各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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