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管理制度好处与坏处

信用管理制度好处与坏处信用管理制度的好处:1. 促进企业发展。
信用管理制度能够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防止员工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形象和声誉,从而吸引更多的客户和合作伙伴,推动企业业务的发展。
2. 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通过信用管理制度的规范管理,能够提高企业的信用度和声誉,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增加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任度,在商业合作中更加有利。
3. 降低经营风险。
信用管理制度可以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减少非法操作和违规行为的发生,避免和降低经营风险,保护企业的资产和利益。
4. 促进员工的规范行为。
信用管理制度规定了员工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规范,能够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价值观,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5. 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信用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尊重客户和合作伙伴,尊重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促进企业向社会传递正能量。
信用管理制度的坏处:1. 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
制定和实施信用管理制度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企业需要承担管理成本,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2. 可能会限制员工的创新能力。
有些信用管理制度过于严格,可能会限制员工的创新能力和灵活性,影响了员工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3. 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发展速度。
有些信用管理制度可能会对企业的业务和发展产生限制和约束,导致企业的发展速度变慢,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4. 可能会增加员工的工作压力。
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可能会给员工增加不必要的工作压力,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影响员工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总的来说,信用管理制度在企业中有着诸多好处,能够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促进员工的规范行为,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坏处,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限制员工的创新能力,影响企业的发展速度,增加员工的工作压力。
信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信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信用行为,提高信用管理水平,维护单位声誉和信用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及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信用管理,提高单位的信用水平,确保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单位所有员工应遵守本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信用管理。
第二章员工信用管理第五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个人信用,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履行诚信义务。
第六条员工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合同条款的履行,并按时支付业务款项。
第七条员工应认真对待客户、合作伙伴的权益,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积极解决问题。
第八条员工应保护单位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不得泄露、乱用相关信息。
第九条员工应积极参加信用培训,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第十条员工应主动报告信用风险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解决。
第三章合作伙伴信用管理第十一条合作伙伴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信用记录,不存在不良信用行为。
第十二条合作伙伴应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妥善处理业务问题,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合作伙伴应保护单位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不得泄露、乱用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合作伙伴应积极参与信用评估和培训活动,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合作伙伴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
第十六条如果发现合作伙伴存在信用问题,本单位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中止合作。
第四章信用管理措施第十七条单位应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证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十八条单位应加强信用信息的管理和共享,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单位应建立信用评估机制,对员工和合作伙伴进行信用评估和监测。
第二十条单位对信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对于存在严重信用问题的员工和合作伙伴,单位有权做出相应处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信用管理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本单位所有。
公司信用管理制度范本(4篇)

公司信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用管理,提高公司信用风险控制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管理和控制信用风险,建立的信用管理和信用风险控制机制,并依法建立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估体系的规程。
第三条公司信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公正、客观、透明、风险可控、责任明确、有效可行。
第四条公司信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司信用风险的可控,提升公司的信用度和声誉,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公司信用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用评估、供应商信用评估、合作伙伴信用评估、内部信用管理等。
第六条公司信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协助各业务部门进行相关信用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所有员工,任何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客户信用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等级。
第九条客户信用评估应综合考虑客户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市场地位、商誉等因素,并定期更新评估结果。
第十条客户信用额度是指公司与客户在一定期限内的信用交易额度,应根据客户的信用评估结果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客户信用额度管理制度,明确客户信用额度的使用权限和限制条件。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客户信用风险监控体系,定期对客户进行信用风险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信用风险。
第三章供应商信用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估体系,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确定供应商的信用等级和合作条件。
第十四条供应商信用评估应综合考虑供应商的经营能力、履约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等因素,并定期更新评估结果。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供应商信用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信用等级的使用权限和限制条件。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供应商信用风险监控体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信用风险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信用风险。
第四章合作伙伴信用管理第十七条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应建立信任和互惠的伙伴关系,共同维护和提升互信水平。
信用管理制度范本(3篇)

信用管理制度范本尊敬的领导:我根据公司要求,制定了一份关于信用管理制度的范文,以供参考和讨论。
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信用管理在企业经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良好的信用管理可以确保企业的声誉和竞争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本信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
三、信用管理的原则和要求1. 诚信原则:所有员工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2. 透明度原则: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向客户和利益相关方提供真实、全面、及时的信息。
3. 公平原则:企业应建立公平竞争机制,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利益。
4. 风险控制原则:企业应建立风险智能化监测系统,对潜在信用风险进行预警和管控。
四、信用管理的具体措施1. 信用评估:建立客户信用评估机制,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定期更新评估结果。
2. 信用管理流程:建立标准的信用管理流程,包括客户申请、审核、批准和监控等环节。
3. 信用管理责任:明确信用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4. 信用风险预警:建立预警机制,对客户信用风险做出及时判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信用管理培训: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信用管理培训,提高他们的信用意识和管理能力。
五、监督和改进公司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进行信用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以上是关于信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能为公司的信用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如有需要进一步详细制定制度,请及时联系。
谢谢!此致礼。
信用管理制度范本(2)尊敬的领导:我是某公司某部门的一名员工,特写此信向您提议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近年来,由于社会竞争加剧和道德观念淡化,企业之间、员工之间的信用问题日益突出,给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工作秩序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建议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以提升企业员工的信用意识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公司信用管理制度范本(5篇)

公司信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信用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信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保证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拥有良好的信用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树立公司良好的信用形象,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公司的信用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第三条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原则是:信用为本,风险可控,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第四条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信用评估和监测、信用宣传和培训、信用风险管理和处置、信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评价等。
第五条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由公司信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配合执行。
第六条公司信用管理委员会是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全面协调和监督公司信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第七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是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基础,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
第八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遵守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
制度的内容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周密完善。
制度的内容要具体明确,操作流程要简单明晰,适应各个环节的需求。
(三)灵活可调整。
制度要具有灵活性,可以根据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九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信用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分工、信用管理工作流程和控制要点、信用管理规范和标准、信用风险管理和处置办法、信用评估和监测指标、信用宣传和培训计划等。
第十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经过公司信用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并向全公司公布。
第三章信用评估和监测第十一条公司信用评估和监测是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识别和评估公司信用风险,为公司决策提供信用参考。
第十二条公司信用评估和监测应当依据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
评估和监测要根据客观的指标和数据进行,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
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管理制度一、引言信用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和规范,加强对信用行为的监管和管理,以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一种管理体系。
本文将从信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的原则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信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信用管理制度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1. 促进市场秩序信用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约束不良信用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企业和个人遵守信用管理制度,将激励他们更加守信经营,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和效益。
2. 提升信用评价水平信用管理制度可以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体系,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准确评估,为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的融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通过信用评价的透明度提升,可以促使市场主体主动提升自身的信用水平。
3. 防范信用风险信用管理制度有助于发现和预防信用风险的发生。
通过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的信用风险,降低信用风险对经济和社会的不良影响。
三、信用管理制度的内容信用管理制度的内容丰富多样,包括信用评价、信用记录、信用修复等方面。
1. 信用评价信用评价是信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分为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
定性评价主要是对市场主体的行为和诚信度进行评估,定量评价则是通过各类信用指标和评分体系对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进行量化分析。
2. 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是指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档案管理系统,记录其信用历史和信用状况。
包括对各类违约行为、不良信用记录进行登记和保存,以便提供给相关机构参考。
3. 信用修复信用修复是指对不良信用记录的修复和恢复工作。
对于一些信用不良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措施,进行信用修复,增强其信用度和市场形象。
四、实施信用管理制度的原则在实施信用管理制度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信用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当公开透明,市场主体可以了解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标准,保障其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企业信用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高企业竞争力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总称。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信用评估制度: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制度,对自身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评估,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企业应该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信用风险预警机制、信用风险控制系统和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等,以确保信用风险得到全面控制。
3. 信用销售管理制度: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信用销售管理制度,包括信用销售决策机制、信用销售风险评估机制、信用销售激励机制和信用销售监督机制等,以保证信用销售的合理性和风险控制。
4. 信用管理体系: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包括信用管理组织结构、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管理流程和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等,以提高信用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5. 信用管理制度实施和监督机制:企业应该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实施和监督机制,包括信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信用管理效果评估和信用管理绩效考核等,以确保信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增强企业的社会公信力和声誉,从而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信用管理,规范企业信用行为,提高企业信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信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信用评估、信用评级、信用风险控制、信用信息管理等。
第三条企业信用管理应以预防风险、促进发展为导向,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实现信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四条企业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动态管理、保密安全的原则,开展信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信用评估与评级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信用评估体系,对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各方进行信用评估。
信用评估应包括资信背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方面。
第六条企业应根据信用评估结果,对各方进行信用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
信用评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第七条企业应定期进行信用评估与评级,对发生重大信用风险的企业应及时调整信用评级。
第三章信用风险控制第八条企业应建立信用风险控制机制,对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
第九条企业应对信用风险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一)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对信用较差的企业采取限制性措施;(二)设立信用担保机制,对高风险业务进行担保;(三)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四)对信用风险较大的业务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第四章信用信息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建立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存储和利用各类信用信息。
第十一条企业应确保信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企业应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对敏感信息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企业可与其他企业、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开展信用信息共享,提高信用管理的有效性。
第五章信用培训与宣传第十四条企业应开展信用培训与宣传活动,提高员工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信用文化。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组织信用管理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信用知识培训。
第十六条企业可通过内部刊物、海报、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信用管理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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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佑天行[2012] 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信用管理,保障信息畅通,提高客户优质评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责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兼信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信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工厂。
第二章法律法规学习制度第一条定期组织公司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定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第二条厂长、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
信用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条公司分管信用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信用负责人及信用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
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三章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经理,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管理工作人员。
第一条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息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地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第二条岗位责任制度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1)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授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4)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6)建立标准的催帐程序;(7)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8)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4)登记合同台账,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7)定期向信用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8)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9)参与商账追收;(10)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他各有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信用管理机构信用管理员通报;(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7)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4)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6)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用管理员考核与奖励1、考核范围: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管理员。
2、考评时间: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4、考核部门:信用管理机构为公司信用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取消资格的审批程序由考核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5、奖惩方法信用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1)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者中产生;(2)获优胜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0~95分者中产生;(3)获表扬名单从考核总分在80~90分者中产生;信用管理员的惩处方法:(1)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奖金;(2)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管理员资格;(3)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信用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四章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地评审制度第一条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一)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1、必须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签订合同,并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
2、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工作业绩审查合格者。
3、能够遵纪守法,执行好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二)“法人委托书”的申请程序1、凡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向信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合同法》培训人员登记表”。
2、由信用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申请持证者参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合同法》培训班,并参加考试。
3、考试合格后,申请部门按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要求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审批表”,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查,再经公司人事部门和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签章颁发授权证书。
(三)“法人委托书”的管理1、信用管理机构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2、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委托书”,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人委托书”文本,在有效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信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信用管理机构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委托证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证明”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凡持有“法人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信用管理规定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录,以备考查。
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1)“法人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2)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续展;(3)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4)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5)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持证人”资格;(6)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撤消“持证人”资格。
6、经颁发的“法人委托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应书面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信用管理机构,由信用管理机构向法定代表人或信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7、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信用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四)责任1、各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的教育和管理,凡发现严重违反本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签约或利用证件进行违法活动,以及失职、渎职等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注销证件。
2、持证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在有效期内签订合同,如因超越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发生的纠纷,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持证人承担。
第二条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
合同评审机构设在信用管理机构内部,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副总、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信用管理员、合同承办人、供销、财务部门负责人等。
(一)合同评审程序1、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管理员初审;2、信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3、特殊/重大合同,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信用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4、信用管理员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1)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2)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3)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4、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1)名片;(2)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3)各类广告、宣传资料;(4)各类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号码;(5)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1)订立价款在一百万元以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合同;(2)投资、联营的合同;(3)涉外合同;(4)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1、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
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