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6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广东省揭阳市“2·26”重大烟花燃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广东省揭阳市“2·26”重大烟花燃放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法规类别】化学易燃产品管理【发文字号】安委办明电[2010]16号【失效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安委办[2018]16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2.28【实施日期】2010.02.2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广东省揭阳市“2·26”重大烟花燃放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2月26日20时,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军埠镇石桥村因村民非法违规燃放礼花弹引起爆炸事故,已造成20人死亡、49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救治受伤人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特别要注意燃放安全,维护好各项群众活动秩序,切实做好元宵节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一、突出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全方位强化事故防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再次组织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生产企业加强值班保卫工作,防止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立即对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严禁生产批发企业违规向未取得大型燃放活动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严禁向零售网点配送礼花弹等A级产品;严格限制零售点的烟花爆竹存放数量,严禁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3.26普宁重大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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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分析:
1、场所消防器材? 2、生产现场、仓库? 欠缺!无消防报 警,灭火系统。 三合一体,严重 违反消防安全法。
3、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
4、消防应急演练?
消防通道不畅, 甚至封堵!
工人无接受消 防逃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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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关注生命,关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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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军埠镇“3· 26”火灾
2014广东省重大安全生产 事故(火灾)
1
广东普宁一家庭作坊发生火灾 11人窒息 死亡 - 海网宽频.flv 普宁火灾.flv
2
3月26日下 午1时27分, 广东揭阳普 宁市军埠镇 一个主要生 产内衣的家 庭作坊发生 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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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54分,大 火被扑灭。现 场解救出17 名群众,15故造 成11人因窒 息抢救无效 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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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1、该内衣厂在 一栋5层粉红 色小楼内,从 1楼到5楼均有 防盗窗该内衣 厂在一栋5层 粉红色小楼内, 从1楼到5楼均 有防盗窗。
6
事故现场:
2、工厂内有大量海绵等易燃物,着火后 产生大量有毒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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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情况:
1、承租业主没有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 2、未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3、该场所没有申办消防手续。
广东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最新版

广东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最新版一、背景介绍近期,广东省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为了深入分析此次火灾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提出改进措施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特组织编写此份广东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二、事故概述1. 事故地点及时间:此次火灾发生在广东省某市商业区的一家大型购物中心,具体时间为XX年XX月XX日晚上8点。
2. 伤亡情况:火灾导致共有X人遇难,X人受伤。
其中包括工作人员和消费者。
3. 财产损失:此次火灾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初步估计损失金额达到X万元。
三、调查结果1. 火源奇异性经过对现场的初步勘察和证词采集分析,确定这起火灾是由电气设备引发的。
目前还无法完全确定具体的起火原因,但我们可以推断存在许多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接线松动的问题。
2. 消防设施不完善调查发现,该商业区的消防设施存在严重缺陷。
首先,灭火器和灭火栓在起火初期无法正常使用,并且部分消防栓被堵塞或失效。
其次,疏散通道设置不合理,出口并未标明明显的疏散标志,在火势蔓延时造成了人员拥堵。
3. 店铺管理漏洞此次火灾中的商业区没有做到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对于店铺经营者而言,他们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逃生通道、安装自动喷水系统以及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巡检等安全措施。
然而,绝大多数店铺在这方面均有疏忽。
4. 应急救援不力事发后,应急救援措施执行存在一系列问题。
首先,相关部门反应迟缓,在接报后耽误了宝贵时间;其次,在扑灭大火过程中协同行动不够紧密,导致灭火时间延长;再次,在伤员救治方面也出现了延误情况。
四、责任追究1. 商业区管理方作为商业区的管理者,对于火灾事故有一定的责任。
他们没有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了消防设施不完善,人员疏散困难等问题的存在。
2. 相关店铺经营者店铺经营者作为场所内部较大的安全隐患来源之一,应主动承担起自身安全措施的建设和维护。
而此次调查中发现,部分店铺未按规定建立逃生通道、未进行电气设备巡检等。
广东“3·2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3349-63广东“3·2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互惠互利共同繁荣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广东“3·2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XX年3月26日13时20分,位于揭阳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沙堆自然村水浮沟下第二街泉发楼郑晓生等人经营的内衣作坊(以下简称“郑晓生内衣作坊”)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20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90.93万元。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胡春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揭阳市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全省加强火灾的防范工作。
省长朱小丹作出批示,要求揭阳妥善处置善后工作,全力抢救伤员,彻查事故原因。
省领导马兴瑞、徐少华、刘志庚、李春生等分别对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率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善后处置工作,看望慰问伤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导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省政府成立了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潘游任事故调查组组长,揭阳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2014年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3月26日13时20分,位于揭阳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沙堆自然村水浮沟下第二街泉发楼郑晓生等人经营的内衣作坊(以下简称“郑晓生内衣作坊”)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20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90.93万元。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胡春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揭阳市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全省加强火灾的防范工作。
省长朱小丹作出批示,要求揭阳妥善处置善后工作,全力抢救伤员,彻查事故原因。
省领导马兴瑞、徐少华、刘志庚、李春生等分别对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率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善后处置工作,看望慰问伤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导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省政府成立了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潘游任事故调查组组长,揭阳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事故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调查实验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1.建筑物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揭阳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沙堆自然村水浮沟下第二街,名为泉发楼,是叶成泉(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人)于2010年在其宅地基上建成的民宅,目前业主是叶汉隆(叶成泉之子)。
火灾重大事故的调查报告

Life is a circle. Some people have not walked out of the circle drawn by fate for a lifetime. In fact, every point on the circle has a soaring tangent.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火灾重大事故的调查报告火灾重大事故的调查报告12月8日3时45分左右,酒店二楼中厨房洗碗间开关短路发生火灾事故。
由于公司是揭阳市防火重点单位,按公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和董事会领导火灾重大事故的调查报告2一、事故概况1、事故工程概况①事故项目名称:②施工内容:主体结构施工、内外墙装修等③项目概况:建筑面积㎡,地下二层局部地下一层,地上由__x层非超限高层和__超限高层组成。
2、事故再现描述经过事故现场勘察、现场证人证言得出事故发展概况:20__年x月x日上午x点x分左右,项目部管理人员__x发现凤凰美地__x班组仓库发生火灾,随后火苗向临边房间蔓延,最终火势蔓延至整个仓库,__x发现仓库起火后第一时间通知项目部总指挥__x,__x立即将灭火人员分为两组,一组马上采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另一组立即启动____路消防栓进行灭火。
与此同时,项目部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拨打了火警电话,经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及消防部门全力进行扑救,火灾持续二十分钟,至7:30分火灾全部扑灭。
经事后调查,本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__xm,直接经济损失约__x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__x(木工)早上七点进入仓库取工具准备去上班,进入仓库后不慎将烟头扔在仓库编织袋上,__x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仓库,离开仓库后编织袋开始起火,并蔓延至仓库夹芯板,导致仓库起火。
2、间接原因①__x作为班组长安全意识淡薄,吃烟头未熄灭后就随手丢弃。
②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疏于对班组的管理,缺乏消防知识安全交底,仓库及仓库周围严禁携带火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省政府调查组的复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省政府调查组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27•【字号】粤办函[2014]143号•【施行日期】201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省政府调查组的复函(粤办函〔2014〕143号)省安全监管局:你局粤安监〔2014〕35号请示收悉。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名单附后)。
请抓紧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并按时向省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3月27日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省政府调查组人员名单组长:潘游(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组长:陈澄民(揭阳市常务副市长)肖建清(省监察厅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成员:刘胜(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监督部副部长)卢士成(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法制处副处长)吴钟盛(省公安厅治安局副调研员)吴斌(省监察厅执法和效能监督室主任科员)何铿(省监察厅派驻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王海贵(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监察专员)马滨滨(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廖琦(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主任科员)李明峰(省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分局副主任科员)黄楚洪(省安全监管局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科员)杨扬(省法制办监督处主任科员)李华子(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科员)柳沐荣(揭阳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调查组其他人员从揭阳市有关部门临时抽调,具体由调查组商揭阳市政府确定。
调查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调查。
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揭东地区火灾事故分析图
揭东地区火灾事故分析图近年来,东地区的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探索火灾事故的原因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对东地区火灾事故进行深入分析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从火灾事故的原因、影响和预防措施等方面展开分析,以期为东地区的火灾防控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火灾事故的原因1.1人为原因人为原因是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东地区,一些施工单位和居民在施工和生活中存在着火灾安全意识薄弱、违法违规行为频发等问题。
尤其是一些违规用火、私拉电线、乱扔烟头等现象较为严重,成为了火灾事故的高发因素。
1.2设施安全隐患东地区的一些老旧建筑和基础设施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这些设施年久失修,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等现象十分普遍,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此外,一些高层建筑和住宅小区存在消防设施不全、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也是火灾事故的隐患之一。
1.3自然环境因素自然环境因素也是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东地区干燥的气候和多风的环境,增加了野火和森林火灾的风险。
加之一些农村地区存在农草堆放和烧荒行为,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1.4管理和监管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火灾防控工作的管理和监管不到位,也是火灾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
缺乏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机制,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散,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二、火灾事故的影响2.1对人民生命和财产的严重损失火灾事故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一方面,火灾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失踪,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痛。
另一方面,火灾事故造成了大量的财产损失,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
2.2社会秩序的严重扰乱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散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一些火灾事故发生后,居民因此产生恐慌情绪,社会治安状况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给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2.3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火灾事故会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当地的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揭东地区火灾事故反思材料
揭东地区火灾事故反思材料近年来,我国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作为国家的一部分,我们应当深刻反思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火灾事故,总结教训,加强火灾防范和治理工作,努力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本文将以揭东地区某次火灾事故为例,对火灾事故进行深入反思,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 事故概况2019年5月15日晚,揭东地区某化工企业发生火灾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百万元。
据初步调查,火灾原因为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且存在火灾隐患未得到及时处理。
此次火灾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 反思分析2.1 火灾监管不到位在揭东地区某化工企业火灾事故中,企业未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未及时发现并处理火灾隐患,这说明火灾监管不到位。
对于化工企业这样的高风险行业,应当建立更为严格的监管制度,督促企业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大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2.2 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在某化工企业火灾事故中,企业未能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未能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这反映出企业安全意识淡薄。
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
同时,政府应当出台更为严格的法规和政策,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2.3 应急救援不力在揭东地区某化工企业火灾事故中,火灾发生后,企业的应急救援措施不力,导致事故后果更为严重。
因此,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提前做好各种火灾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政府也应当加强对企业应急救援能力的考核和督促,确保企业能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 防范措施从某化工企业火灾事故中的教训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防范措施:3.1 加强监管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更为严格的监管制度,督促企业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企业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从火灾事故追责谈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
从火灾事故追责谈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刘胜【摘要】通过对两起火灾事故追责情况的分析,剖析了暴露出的社会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从进一步健全多元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政府、部门与社会单位责任落实,运用市场手段推动责任落实,促使消防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回归本位,加强消防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期刊名称】《武警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32)010【总页数】3页(P88-90)【关键词】消防;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监督管理【作者】刘胜【作者单位】广东省消防总队,广东广州51064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31.6(一)两起火灾事故的情况2014年3月26日,揭阳普宁市郑某某经营的内衣作坊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08 m2,造成12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为13.285万元,火灾为小孩玩火引燃一层楼梯口南侧堆放的海绵堆垛所致。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12名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诫勉谈话人员5名。
普宁市公安消防大队参谋陈某某被行政记过处分,大队长谢某某被诫勉谈话。
2013年12月11日,深圳市光明新区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 781.2万元,起火原因系电源线短路。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有52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涉及相关监管单位工作人员44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党纪政纪处分20人、诫勉谈话处理8人、其他责任追究7人。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防火监督员林某某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大队长陈某某被行政记大过处分,副大队长刘某、民警刘某某被行政记过处分。
(二)消防部门被追责的原因1.日常防火监督管理不力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
”[1]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对辖区防火监督管理工作不力,在发现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未进行消防报建、验收便擅自经营的问题后,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市场实施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未能有效消除该市场未经消防许可擅自经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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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3月26日13时20分,位于揭阳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沙堆自然村水浮沟下第二街泉发楼郑晓生等人经营的内衣作坊(以下简称“郑晓生内衣作坊”)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20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90.93万元。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胡春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揭阳市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全省加强火灾的防范工作。
省长朱小丹作出批示,要求揭阳妥善处置善后工作,全力抢救伤员,彻查事故原因。
省领导马兴瑞、徐少华、刘志庚、李春生等分别对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率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善后处置工作,看望慰问伤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导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省政府成立了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潘游任事故调查组组长,揭阳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事故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调查实验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1.建筑物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揭阳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沙堆自然村水浮沟下第二街,名为泉发楼,是叶成泉(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人)于2010年在其宅地基上建成的民宅,目前业主是叶汉隆(叶成泉之子)。
起火建筑坐北朝南,东、西面为空地,南面为7.7米袋形巷道,北面为1.25米巷道,占地面积208平方米,五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各层均没有隔墙、整体连通,通过内右侧楼梯上下楼直至天台,各楼梯夹层为厕所。
一楼建筑面积208平方米、二至五楼2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2平方米。
整栋建筑窗口均被钢制防盗网封闭,仅二、四、五楼阳台钢制防盗网设置了逃生窗,二楼至天台出入口处与楼梯之间均设置了铁皮门。
2.起火建筑建设过程及审批情况。
起火建筑由叶成泉于2000年建成两层,2010年在原有基础上增建第三至五层。
原普宁市国土局于1993年12月18日批准民宅建设用地(批准文号:普国土民建字〔1993〕085号),同意莲坛沙堆村集资统建包括起火建筑在内的民宅32户、42间、2100平方米。
经核实,起火建筑未申办有关规划报建手续和施工报建手续(按有关规定,民宅规划报建手续须由所在镇或村向城镇建设部门申报办理)。
3.起火建筑租赁情况。
2013年4月3日,叶汉隆将起火建筑租赁给郑晓生(普宁市麒麟镇水寨村人)并签订《租楼房门市协议书》,双方协议同意租给郑晓生作海绵内衣罩杯定型加工使用,租期自2013年4月10日至2016年4月9日,年租金5.8万元。
(二)郑晓生内衣作坊基本情况。
1.郑晓生内衣作坊经营及用工情况。
承租人郑晓生与陈远壮(普宁市占陇镇占陈村人)、王少建(普宁市军埠镇浮洋村人)、郑楚豪(普宁市麒麟镇水寨村人)分别按照20%、35%、30%、15%股比合伙从事海绵内衣罩杯定型加工,由郑晓生主要负责日常经营管理,自2013年5月开始在起火建筑内组织生产。
该作坊未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任何审批手续。
事发时,郑晓生内衣作坊内共有25人,包括郑晓生及其妻子和两个女儿4人,员工21人(19名工人、1名文员、1名做饭员工;其中有2名童工,不满16周岁)。
2.郑晓生内衣作坊工艺及原料情况。
该作坊生产流程工艺是:使用裁床机裁剪海绵垫,并将裁剪后的海绵内衣罩杯半成品打包成长1.5米、宽1米、高0.4米的海绵包搬运至定型车间;继而使用定型机通过高温将海绵内衣罩杯半成品压制为海绵内衣罩杯成品;最后转运至其他工厂继续加工为内衣成品。
生产原料海绵垫由加工内衣成品的厂家负责提供,其主要成分是聚氨酯,该类物质燃烧速度快、温度高、产生的烟气毒性强。
3.郑晓生内衣作坊布局情况。
起火建筑一楼为办公室、食堂、仓储和海绵裁剪车间。
大门左侧依次有2台裁床机、2台储气罐、3台空气压缩机、1个分离器(由卖家安装,供楼上定型车间使用)以及1个明装配电箱。
大门右侧是6米×4.3米的办公室,用木板隔成墙体并朝左侧开门,办公室门口放有1台蓄电式电子秤。
大门正对面是一间4.3米×4.6米的卧室,卧室内放置有两张床垫,卧室墙外放置有消毒碗柜、电饭锅、冰箱等家用电器。
卧室右侧是4.3米×3.1米的楼梯间,楼梯下夹层为厕所,楼梯间后门外是1.3米×3.1米的临时厨房,该厨房是用铁皮搭建而成,内有液化气瓶和厨具。
屋内通道堆放了大量海绵垫和海绵内衣罩杯半成品、成品。
起火建筑二楼为郑晓生及其家属、文员和做饭员工居住。
靠近阳台两侧区域用木板分别隔出大、小两个房间,分别供郑晓生及其妻女、文员和做饭员工居住。
三至五楼均为定型车间。
其中,三楼大门右侧装有12台定型机,并在靠近阳台西侧区域用木板隔出一个房间;四楼大门右侧装有18台定型机;五楼大门左右两侧共有定型机73台。
二至五楼屋内通道堆放了大量海绵内衣罩杯半成品、成品。
4.郑晓生内衣作坊用电情况。
郑晓生内衣作坊居住生活和内衣加工分别使用220V和380V 住宅照明和工业用电。
其中,住宅照明电由叶汉隆(户号:8707001324)、陈珊如(户号:8701001325)、叶成泉(户号:8701001326)于2012年7月16日向广东电网揭阳普宁供电局军埠供电所报装并办理相关手续,自2012年7月至2014年3月,叶汉隆、陈珊如、叶成泉月均住宅照明用电量分别为335KWh、163KWh、392KWh。
工业用电由叶杭建(军埠供电所临时职工,沙堆自然村管电人员)于2013年5月违法转供。
该工业用电原为叶杭建于2001年安装的私人所有500KVA变压器台、专供沙堆自然村农村的照明用电。
2011年3月,普宁市供电局批准该变压器转为专用台供电,并减容至315KVA,专供叶杭建个人独资企业加工针织品,不允许转供他人使用。
5.起火部位及起火点情况。
起火部位位于起火建筑一楼楼梯口附近;起火点位于起火建筑一楼楼梯口南侧(办公室后墙边)堆放的海绵内衣罩杯半成品堆垛(以下简称海绵堆垛)。
事故发生时,海绵堆垛长3米、宽1米、高2米。
(三)违规住人及其他情况。
1.违规住人情况。
郑晓生及其妻子刘蓉蓉、两个女儿共4人在起火建筑二楼西侧大房间日常生活居住,房间内布置有一间厕所、两张床,有电视机、洗衣机、热水器等家用电器;做饭员工赖少华和文员郑美莲在二楼东侧小房间居住,房间内布置有两张高低床和床具;部分员工在三楼西侧房间休息,房间内布置有两张高低床和床具。
做饭员工赖少华日常在一楼临时厨房明火煮食,为员工提供午餐和晚餐。
2.起火建筑及周边消防设施情况。
起火建筑内配置有20多个灭火器;各楼层出入口处设置了应急灯和紧急出口标识牌。
起火建筑距离普宁市公安消防大队15公里,距离最近的普宁市占陇镇专职消防队(非现役)3公里,周边100米范围内有3个村建室外消防栓但供水压力不足,只能依靠消防车长距离运水灭火。
起火建筑周边防火间距不足,普通消防车无法靠近,也无法运用举高平台消防车进行登高救援。
同时,占陇镇专职消防队未配置排烟装备和足够的空气呼吸器。
3.相关人员逃逸情况。
事发当日,郑晓生、陈远壮、王少建、郑楚豪和叶汉隆5人逃逸。
公安机关迅即成立工作组全力缉捕逃逸人员。
3月27日晚,郑晓生、郑楚豪在云南省弥勒市投案自首;3月30日晚,陈远壮在广州中大布匹市场被公安机关抓获;4月18日晚,叶汉隆在汕头市落网。
王少建仍在全力追捕中。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3月26日13时许,郑晓生午饭后在起火建筑一楼办公室内的沙发上抽烟,烟和打火机放在沙发边的茶几上,当时郑某某(2岁11个月、郑晓生的小女儿)在一楼屋内外玩耍。
郑晓生抽完烟后,与工人刘少友、郑宝才一起搬运一楼楼梯口南侧堆放的海绵堆垛至楼上加工定型。
监控视频显示,13时20分许,郑某某从屋外进入一楼室内。
13时22分许,郑某某手里拿着打火机跑出屋外告诉正在打电话的做饭员工赖少华起火了,赖少华立即跑入屋内。
郑晓生等3人搬完货下至一楼与二楼之间楼梯时发现楼梯口南侧海绵堆垛中下部起火并迅速往上燃烧。
郑晓生等3人迅速冲下一楼与赖少华、陈锡宏等人一边呼喊楼上人员疏散,一边采用灭火器、到屋外取水等方式扑救均无法控制火势。
郑晓生见火势控制不住就跑上楼去叫员工疏散,但跑到二楼时停电且浓烟大,就快速往回跑出室外和员工郑宝才一起营救妻子刘蓉蓉和大女儿,两人打开二楼阳台逃生窗跳下。
海绵堆垛很快处于猛烈燃烧阶段,其产生的大量高温、有毒烟气通过楼梯迅速向上蔓延,充满整栋建筑。
13时25分,路人见状后拨打119报警。
随后,赖少华带着郑晓生的两个女儿离开现场,郑某某将手里的打火机交给赖少华。
郑晓生在事故现场逃逸,叶汉隆、陈远壮、王少建、郑楚豪4人闻讯后也相继逃逸。
(二)灭火救援情况。
1.自救逃生情况。
消防救援队伍到达前,郑晓生、刘少友、郑宝才、赖少华、陈锡宏等人以及周边群众参与救援;起火建筑内作坊员工通过自行跑出屋外、打开二楼阳台逃生窗跳下、迅速关闭封堵四楼门窗以及打开五楼阳台逃生窗爬至天台等方式自救,共逃生9人。
2.应急救援情况。
13时27分,普宁市公安消防大队接到揭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出动命令后,立即调集6辆消防车、2辆指挥车、30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扑救,同时调集占陇镇等地4支专兼职消防队共7辆消防车、42名消防员前往处置,揭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全勤指挥部随机赶赴现场。
13时34分,占陇镇专职消防队率先到场,普宁市公安消防大队和其他专兼职消防队伍陆续于13时38分至13时50分期间到达。
13时54分,火灾被扑灭。
13时58分搜救工作结束,转入火场清理阶段。
现场共搜救出16人,其中起火建筑三楼西侧房间内2人;五楼9人(厕所内8人、定型机旁1人);天台5人。
3.应急救援评估。
在此次火灾扑救中,消防救援队伍严格贯彻“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快速反应、科学调度、妥善处置,在火灾现场温度高、浓烟大、毒气重的恶性条件下,成功营救16名被困群众,及时扑灭火灾,有效避免了火灾扩大、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