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项目部资料管理办法为使项目部资料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系统化,做到项目部资料如实反映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便于查验、归档,验收、交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职责和权限项目部应独立完成国家、地方及公司规定应完成的所有施工资料(工程、安全、质量资料等),并及时收集外包工程的资料,同时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竣工备案。
1、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资料负总责,项目部技术员每个月最后一天对项目部资料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
制定并贯彻公司及项目部内部的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对项目部的技术资料定期进行检查。
及时协助各部门资料员解决项目部所遇到的困难,了解国家和地方在技术资料方面的各种规定,并及时进行宣传和贯彻。
2、项目部各部门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应对自己所做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做好项目部对档案的装订、编制目录等工作。
编制项目部或各部门交来档案资料,并确保资料完整性及档案归档方面的符合性.同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资料管理、档案编制及保管工作,并做好防潮、杀虫、归类存放等工作.在资料收集时应检查资料是否齐全且符合相应的规定,对自己责任、能力范围外的应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意见。
在完成资料和收集资料中遇到困难应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反映。
积极学习各资料管理方面的知识,保证工程资料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应规定;为项目其他人员的档案借阅和查询提供服务;负责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知识的宣传和培训.3、其他人员应按资料完成岗位工作职责或分工表中的分工和项目部的规定完成自己分内的资料。
做到认真及时填写,按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存,并按期向专职资料管理人员上交。
并督促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外单位及时上交资料并从自身专业角度检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二、资料的流程管理1、资料的编制①资料的制作按资料完成分工表中的规定执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负责分工的调整和贯彻。
资料的制作人员应该明确要完成的资料有哪些、质量要求是什么、什么时候完成、份数以及批次的划分.②制作使用的介质(如纸张、照片、光盘等)、表格、填写方式等应符合国家及当地的相关规定.资料的填写应参照《填表指南》中的规定,对不明确的以质量监督站等政府权威部门为准)。
技术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技术资料利用效率,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资料是指与特定技术相关的各种文件、图纸、手册、标准、规范、软件等载体。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对技术资料进行有效收集、存储、利用、传递和保护的过程。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五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当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进行有目的地进行。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分类和归档。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当在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系统内进行,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当及时跟进,及时淘汰和更新过时的技术资料。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和保护第九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应当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库内进行,确保安全、整洁、方便查找。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保护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损坏等情况。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的技术资料要进行合理的交接和保管,确保技术资料不会丢失或外泄。
第十二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技术资料,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确保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利用和传递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当严格遵守企业内部规定,不得私自传递或外泄。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当通过正规的途径进行,必须经过审批和记录。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和传递应当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不得违规操作。
第五章技术资料的管理责任和监督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管理责任由技术部门负责,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由相关部门负责,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监督由领导班子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由领导班子审批。
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资料管理行为,提高技术资料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对技术文件、资料、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技术资料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管理好技术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技术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五条技术资料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制定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技术资料的归档、整理、维护和更新工作;(三)协助技术人员编制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四)指导和检查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维护技术资料的秘密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第九条技术资料应当做到以下要求:(一)技术资料应当分类、命名规范,便于检索和利用;(二)技术资料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技术资料应当及时更新,保证技术文件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四)技术资料应当建立备份制度,防止技术资料丢失和损坏。
第十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做到以下要求:(一)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操作;(二)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技术资料的维护工作,及时处理技术资料的损坏和遗漏问题;(三)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技术资料的正确使用;(四)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技术资料管理培训,提高技术资料管理水平。
第四章技术资料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技术资料管理办法为强化和规范路改建工程NO.10标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望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技术资料是设计、施工、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成果,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是组织施工、计量支付、索赔、编制竣工文件和施工总结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部技术资料管理由工程部总负责,各部室分别负责;各队技术资料管理由队技术室负责。
1、项目部技术资料管理的范围:本工程项目两阶段设计文件、施工图、标准设计图、有关协议纪要、现场调查、设计核对、变更设计或通知、施工记录、施工日志、各种来往信件、业主监理的各种指示、指令、施工总结等各项施工技术资料,以及设计、施工规范、规则、标准、手册、科技情报资料、学术活动资料等(包括文字、图纸、照片)。
2、队技术资料管理的范围:队所属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标准设计图、设计核对、变更设计或通知、施工记录、施工日志、技术交底、项目部来文等各项施工技术资料。
三、技术资料的保管、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资料管理人员须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技术资料情况。
所有各类技术资料均应分专业、分项立卷,分类编制目录。
补充资料要与原设计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图上注明,并合并存放。
2、项目部施工图由施工技术部保存完整一份,不准借出使用。
本单位有关人员可查阅、复制,但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借阅或复制。
队施工用图按“图纸发放登记卡”办理手续后,方可交给施工单位。
其它技术资料应集中管理,供本单位有关人员查阅借阅。
借阅文件资料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资料管理员要注意了解资料使用情况,督促借阅人员爱护,按期归还。
四、收集、整理原始资料的要求:1、填写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规范要求的标准计量单位,文字要工整。
2、各种记录、签证、填表一律采用碳素黑墨水填写,严禁采用一般双面复写纸和铅笔、圆珠笔、纯蓝或蓝黑墨水填写;字体端正、字迹清晰;数据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签字手续齐全;各种签证随写随填,不应事后回忆补填或编造。
3、原始技术资料和竣工文件坚持谁指导施工谁负责收集整理的原则。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二、原则......................................................三、适用范围 (4)第二章管理内容.....................................................一、工作规定 ..................................................二、支持文件 ..................................................三、相关纪录 .................................................. 第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一、目的规范项目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与控制,确保其在使用范围全面、规范、齐全、有效,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提高项目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水平,促进集团对项目工程技术文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统一化,明确管理工作重点,落实管理内容。
三、适用范围集团下属公司所组建的各项目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内容一、工作规定本办法所述项目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按大类分为以下四种:工程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日常来文和日常发文(包括项目工程联系函)。
1.1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工程设计图纸、工程设计变更文件1.1.1工程设计图纸包括:施工图;1.1.2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包括:设计修改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联系(函)单;1.1.3设计部需发放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涉及的专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a)主体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燃气、暖通;b)智能化工程;c)电梯工程;d)园林绿化工程;e)铝合金门窗工程;f)二次装修;g)泛光照明工程;h)人防工程;i)其他工程,如中水工程、游泳工程等;1.1.4项目部需发放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涉及的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点a)监理公司;b)现场专业工程师;c)设计工程师;d)预算工程师;e)主体施工单位;f)相关分包施工单位;g)资料室(存档留底);1.2 招投标文件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2.1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持招标的工程项目,公司招标小组管理招投标过程的文件;a)此类主要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包括:基坑支护工程招标、桩基础工程招标、上部主体工程招标;b)此类主要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的文件管理包括:c)发放资格预审文件(有资格预审要求的招标项目);d)签收各投标单位送交的资格预审资料;e)通知已通过资格预审单位参加招标书的时间及地点;f)参加招标会,检查相关证件,发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地质勘探资料(桩基础工程招标用),并收取投标图纸押金;g)参加开标、评标会议。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部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实施过程中资料的准确、完整、可靠,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资料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勘察资料、验收报告、施工日志、变更通知等相关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责任1. 工程部主管负责资料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确保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2. 各岗位负责人负责本岗位所管理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相关资料的管理,并对项目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最终责任;4. 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资料管理制度,保证资料的及时、完整、准确。
第四章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的收集:根据项目需求,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2. 资料的整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建立资料档案;3. 资料的存储:将整理好的资料保存在指定的资料库或档案柜中,确保安全性;4. 资料的传递:根据需要将资料传递给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做好传递记录;5. 资料的更新:对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实用性;6. 资料的销毁:对于无用或过期的资料,应定期进行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第五章资料管理制度1. 设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标准;2. 制定资料管理流程,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传递、更新和销毁等流程;3. 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包括电子档案管理和纸质档案管理两种方式;4. 定期开展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技能;5. 建立定期审核机制,对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6. 建立应急预案,对资料的丢失或损坏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六章资料管理工具1.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电子资料库,便于资料的存储和查找;2. 人员专职: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管理工作,保证资料的及时更新和整理;3. 保密措施:对于机密性较高的资料,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4. 资料备份:定期对重要资料进行备份,避免资料丢失或损坏导致重要信息的丢失。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资料管理工作效率,增强资料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建的各类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是指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计划、设计、施工、验收、竣工和运行管理等各类文件、图纸、技术资料和信息。
第四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存、传、用、删”的原则,确保资料的保存完整、正确、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专门的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制定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资料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流程,加强对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第八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职责分工如下:(一)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核和审批。
(三)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存档、整理、传递和销毁。
第二章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第九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传递和销毁等环节。
第十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当及时、准确地收集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并根据资料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和整理。
第十一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保证资料的整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应当遵循规范的存档程序,确保资料的保存完整、正确、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传递应当及时和准确传递各类资料,避免信息的遗漏和错误。
第十四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销毁应当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资料的整理和清查,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资料管理的档案系统,保证各类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一、目的为改善公司工程技术资料整理归档不规范、不及时和不完整的现有局面,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使工程资料不拖工程实物验收的后腿,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流程1)流程图总工室管理促进部项目部2)释义a。
-项目部依据施工图纸、相关规范、规定及施工合同等编写《工程资料总计划》,总工室进行审批。
b.—管理促进部依据总工室审批的《工程资料总计划》和相关规范、规定等对项目部工程资料进行监督和检查(含定期检查和非定期检查),确保资料的及时、完整和正确。
c。
-总工办对管理促进部监督和检查后的交工资料(或者是分部工程验评资料,含外包工程资料)进行审核。
d。
对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其整改,各相关部门(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协助和配合其整改。
三、各部门的职责1)办公室:1.原则上统一收集工程变更,备份后送相关部门,结算完后原件移交管理促进部;2.预留三套(总工室、预算部及办公室各一套)新施工蓝图,工程竣工后交项目部制作成竣工图,如有重大变更,须重新出竣工图;3。
提供相关人员资料,如上岗证、特种作业证等。
2)总工室:1。
审批《工程资料总计划》;2.审核主要分部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资料;3.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3)管理促进部:1.办理工程报建、报监(建设方委托的),并把下列原件资料收集保管好,并及时把复印件移交(移交要有移交清单,并双方签字认可)项目部资料员;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项目监理合同备案制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施工安全监督登记表报建用施工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重大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文件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的报装、报验等资料2。
质安组负责工程资料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具体情况见《工程资料监督计划》);3。
信息组负责电子化资料的管理及归档(竣工图盘、报优照片等).4)材料部:采购员、仓管员负责把下列有效产品证明文件移交给项目质检员,质检员核对产品无误后转交项目资料员保管:钢筋:合格证内容要能辨认,纸张尽可能统一为A4,复印件须盖厂家或供应商公章;水泥: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28d)内容要能辨认,纸张尽可能统一为A4,复印件须盖厂家或供应商公章;外加剂:粉煤灰、减水剂、缓凝剂等;焊剂和焊条;防水产品;屋面隔热保温产品;面砖系列;高级装饰材料;涂饰系列;钢构系列;铝合金系列及幕墙系列:铝材、玻璃、胶条、执手、窗铰、密封毛条、门锁、结构胶及型材等;给排水产品:管材及配件等;电气产品:线管、线缆、电器等;其他:安全设施,如“三宝”、钢制脚手架及配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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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1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加强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控制,防止失效或作废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被误用。
1.3 定型技术文件原件及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协议、公司对外发放红头文件等)由综合部统一归档;技术部留存复印件,未定型技术文件由技术部统一管理。
1.4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2.1 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由技术部经理审查后及时向公司综合部移交归档。
2.2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签字归档备查。
2.3 归档文件和资料的种类2.3.1产品文件和资料开发协议/技术协议、设计任务书、产品图(包括二维、三维图)、清单(材料、采购、图纸)、包装图、技术标准、设计更改通知单、设备文件(说明书、操作规程)、试验大纲、实验报告等。
2.3.2外来技术文件和资料外来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a、外来标准(采用的企业、行业、国家、国际标准等);b、顾客或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图纸、技术要求、顾客工程规范、清单等);c、顾客提供的样件。
2.3.3工艺文件和资料控制计划、过程流程图、包装规范、特殊特性清单、PFMEA/DFMEA、作业指导书(打标、装配、检验、包装)等。
2.3.4办公文件及资料规章制度、通知、会议记录、培训资料等。
3.技术档案的保管3.1 综合/技术档案室应对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编制目录,注明移交文件/资料名称、份数、时间、交接人,并备注用途。
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方便利用。
3.2认真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综合/技术部应在每年年底对档案联合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
并于12月30日以前整理出检查报告,交综合/技术部经理审查。
综合/技术部经理根据检查报告的结果,对出现的问题勒令本部门资料管理员进行整改,并对检查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复查。
3.3 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
经常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和防盗。
防止档案被虫蛀、鼠咬、霉烂等。
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向技术部经理作出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理。
4.技术档案的借阅4.1凡本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均可借阅技术档案(新产品开发文件、开发协议、技术协议除外)。
由借阅人员在《文件借阅登记表》登记后方可借阅。
阅后归还,归返文件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4.2 技术档案,均应在公司内控制使用;档案原件仅供在档案室内查阅。
若需外借,原则上在技术档案室提取复印件,由技术部经理批准后方能借出;凡借阅重要的档案(新产品开发文件、开发协议、技术协议),需由总工批准后方可借阅。
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4.3经同意借出之档案,每次最长时间为三天。
如工作需要,到期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
如遇假期,必须将所借技术档案退回。
到期未归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者,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催收,并要求其限期归还。
4.4借阅者应保持档案的完整、安全、整洁,不得转借、拆散、涂改、抽换和丢失。
借、还双方应共同清点份数、页数,并检查完整情况,做到认真负责。
如发现问题或有损坏者,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技术档案的保密5.1全公司职工必须严守机密,维护技术档案的安全。
5.2 技术档案如有丢失、被盗、泄密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作妥善处理。
5.3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技术档案。
6.技术档案的备份技术资料应按类别进行光盘刻录备份存档;每年年底在技术档案检查完成后,由技术部资料管理员将审核后的电子档文件提交综合部文件管理员,并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上注明移交文件/资料名称、时间、接收人,并备注用途,由综合部对文件进行刻录存档,存档光盘上需注明资料明细,包括文件所属项目号,文件名称、刻录时间、文件格式(文件种类不限于二维/三维图纸、word文档/表格/PPT、视屏、动画、扫描件等)。
7.技术文件的审批及发放7.1技术文件由技术部负责发放至相关部门7.1.1技术协议技术协议外发前需填写《合同评审表》,注明相关内容,提交相关部门负责人评审。
合同评审后,协议需按照评审内容做相应更改,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总工及副总审批。
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并存档,原件交由综合部存档,复印件留技术部存档以便查阅,其他部门有需求时,经技术部经理同意后可以发放。
技术部资料管理员须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注明名称、编号、接收部门、接收人/日期、发放份数(共计张数)等。
7.1.2图纸发放图纸经技术部经理审核,总工批准后,除原件外,其余复印件应加盖“受控”章后发放。
发放需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注明名称、编号、接收部门、接收人/日期、发放份数(共计张数)、受控号等。
供应商处用图纸由市场采购部负责发放。
7.1.3试制文件发放新产品试制需填写《新产品入库、发运信息》、《项目采购任务单》,并报部门经理审核,总工及副总批准,除原件外,其余复印件应加盖“受控”章后发放。
发放需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注明名称、编号、接收部门、接收人/日期、发放份数(共计张数)等。
7.1.4 工艺文件发放工艺文件由生产或质量部门编制后进行试生产作业,试生产完成后需由技术部会签,除原件外,其余复印件应加盖“受控”章后发放。
发放需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注明名称、编号、接收部门、接收人/日期、发放份数(共计张数)等。
7.1.5 工程更改通知单发放《工程更改通知单》需由项目/或设计工程师注明具体更改内容,交项目负责人/或技术部经理审核,总工批准,除原件外,其余复印件应加盖“受控”章后同更新图纸发放。
发放需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注明名称、编号、接收部门、接收人/日期、发放份数(共计张数)等。
《工程更改通知单》发放后须收回作废图纸,使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注明作废图纸收回时间、处理情况。
各部门文件接收人将《工程更改通知单》存档前,需将文件给相关工作人员传阅,并在文件上签字备查。
7.1.6 内部工作联系单发放《内部工作联系单》交部门经理审批,发放需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注明名称、编号、接收部门、接收人/日期、发放份数(共计张数)等。
7.1.7 外来资料发放外来技术文件和资料需由接收人在《文件/资料登记表》中注明来源、名称、时间、份数后,交部门经理审核,技术部存档。
文件和资料发放需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注明、名称、编号、接收部门、接收人/日期、发放份数(共计张数)、版本等。
7.1.8 电子文件发放定型产品技术文件电子档由技术部经理审核后,交综合部归档。
电子文件使用时需经过技术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拷贝,电子文件更新后需及时报资料管理员进行电子档更新。
电子文件发放时需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并注明名称、编号、接收部门、接收人/日期、发放格式等。
7.2 技术文件审批及发放范围见附表1。
7.3 凡对外发的技术文件,发放范围应限定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7.4外发文件发放形式电子档二维图纸外发采用PDF格式、三维数模采用STP格式;电子档文件均采用邮件形式外发,纸质文件以传真或快递的方式外发。
7.5外发文件需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注明发放形式(传真、邮件、快递)、接收单位、接收人/时间、确认形式(电话、传真回执、邮件)等。
7.6 发放各使用场所的文件资料,使用者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
因受条件限制,破坏或污损至无法使用时,可到档案室换取新文件,原破坏或污损文件资料由档案室回收后报废处理。
凡使用者无法提供原文件资料,而要求档案室重新发放时,文件使用者需填写《文件分发、补发申请表》经本部门经理审核交综合部经理和技术部经理批准。
8.图纸及工艺文件的更改图纸及工艺更改需填写《工程更改通知单》,《工程更改通知单》上需注明文件编号、更改图纸名称、图号、原因、更改处数,客户、公司、供应商库存件的处理方法和相应的工艺是否更改,更改文件上需注明更改及执行时间,编著者需通过验证人验证过后报部门经理审核,由总工批准后下发。
试样阶段(用“S”表示)图纸更改可不用填写《工程更改通知单》,由编制人手动划改并签名即可,划改次数超过3次时,图纸应重新发布;小批(用“A”表示)及批量阶段(用“B”表示)图纸更改需填写《工程更改通知单》。
当新建工艺文件时,版本号为“A/0”,变更文件后版本号按如下要求变更:A、当变更原版本部分内容但仍以原版本内容为主时,版本号依次改为“A/1”、“A/2”、“A/3”......;B、当原版本内容被完全取代或发生重大修改时,版本号依次改为“B/0”、“C/0”、“D/0”......。
C、当一份工艺文件由多页组成时,某页版本号需要更新时,只更新该页版本号;当一份工艺文件某页更改超过5处时,需更新该页版本号;当需要更新页数超过其1/3时,整份工艺文件更新为下一版本号。
9.作废文件的处理9.1作废的技术文件由资料管理员按《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的记录收回,并在“回收日期”栏中记录回收时间,在“备注”栏中注明处置方式(销毁或保留)。
9.2资料管理员对作废的技术文件加盖“作废参考”印章,需作资料保存的作废文件,由技术部门负责人确定后,由资料管理员在文件的每页加盖“作废参考”后方可留用,作废文件须在《作废文件登记表》登记。
9.3凡要销毁的技术文件,需填写《文件销毁申请表》经总工审批后,在《作废文件登记表》登记,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
10.支持性文件(不限于)《技术文件清单》《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文件借阅登记表》《合同/评审表》《新产品入库、发运信息》《项目采购任务单》《文件/资料登记表》《作废文件登记表》《文件销毁申请表》《工程更改通知单》《文件分发、补发申请表》附表1:技术文件审批及发放范围表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