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赣府厅发〔2016〕65号)与《江西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赣教发〔2014〕6号)文件要求,打造江西职业教育品牌,建设一批高水平现代化标志性中等职业学校,引领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决定实施“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

现就“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得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与江西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打造特色与增强办学综合实力为目标,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江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核心竞争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得能力与水平。

二、建设目标“十三五”期间,遴选10所面向行业、区域发展需求,办学定位准确、办学基础良好、办学优势明显、专业特色鲜明、发展潜力较强得中职学校, 予以重点支持。

通过重点建设,推动项目学校强化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促进人才培养机制与管理机制创新,激发办学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

到2020年,实现项目学校成为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并引领带动其它中职学校改革创新,共同发展。

三、建设内容(一)办学定位。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与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树立现代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驱动,明确办学定位,深化内涵建设,凝练办学特色,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得全面发展水平。

(二)培养模式。

深化产教融合,建立健全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建立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得专业建设指导机构。

探索现代学徒制,试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得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三)专业建设。

浅析江西省“国培计划”实施方案

浅析江西省“国培计划”实施方案

浅析江西省“国培计划”实施方案江西省“国培计划”是指江西省政府针对国家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省职业教育现状和发展需求,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的一项重大的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项目。

该计划的目标是提高江西省的职业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

一、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江西省是中国东部的一个内陆省份,地处长江中游,自古以来就是重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大省。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江西省的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各种行业对高素质的技能人才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

由于历史原因,江西省的职业教育体系相对滞后,职业教育质量不高,与工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所以急需进行改革和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江西省政府制定了“国培计划”实施方案,通过对职业教育的各个方面进行改革和提升,以此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1. 职业教育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更新根据各行业的实际需求,调整和完善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加强核心能力的培养,为学生提供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

更新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引入新的技术和理论知识,让学生接受更加全面和实用的教育。

2. 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建设加大对职业教育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的建设力度,提升学校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打造现代化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实践机会,增强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

3. 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教师的职业技能和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学服务。

4. 校企合作机制的建立推动职业学校和企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向学生提供更加真实的实践机会,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5. 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建立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对职业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评估,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及时的数据支持和反馈。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9.07•【字号】赣府发[2001]26号•【施行日期】2001.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府发〔2001〕26号2001年9月7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实施意见(试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同意授权江西省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的批复》等文件的精神,为了加强宏观管理,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发挥各方面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努力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应用型专业人才,以适应我省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是指在本地区范围内实施职业技术教育的专科层次的高等学校。

包括: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本科高等学校以二级学院形式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

师范、医药类高等专科学校的设置及调整,不属于省级审批范围,仍由教育部负责。

第二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的名称要规范,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

名称一般为“××职业技术学院”。

在“职业技术学院”前,可根据学校所在地区或行业、门类的特点冠以某些适当的限定词。

但一律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国家”等字样,并注意避免与外地区的高等职业学校重名。

一般也不以个人姓名命名。

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名称为“民办××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江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江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1、办学指导思想 1.1学校定位与办学思路
1.2产学研结合
2、师资队伍建设 2.1结构
2.2质量与建设
3、教学条件与利用 3.1教学基础设施
3.2实践教学条件
3.3教学经验
4、教学建设与改革 4.1专业
4.2课程
4.3职业能力训练
4.4素质教育
5、教学管理 5.1管理队伍
5.2质量控制
6、教学效果 6.1知识能力素质
6.2社会声誉特色或创新项目
说明:上表中二级指标为黑体的是重要指标,共8个。

江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要求提供的主要信息(二)
江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要求提供的主要信息(三)
江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要求提供的主要信息(五)
江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要求提供的主要信息(六)。

江西发布基础教育“三项计划”

江西发布基础教育“三项计划”

江西发布基础教育“三项计划”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9.25•【字号】•【施行日期】2018.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江西发布基础教育“三项计划”8月2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残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江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江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和《江西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下简称三项计划)。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作新闻发布,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主持。

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特殊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

发展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特殊教育,对于推进教育公平,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都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印发《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计委、中残联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认真细致研究贯彻落实方案,经报请省政府同意,于今年7月制定印发了《江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江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和《江西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进一步推动我省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

制定三项计划的背景一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的实际行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办好特殊教育”。

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也提出“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教育部等部委有关文件对这三项计划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具体部署。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7.02.04
•【字号】赣教职成字〔2017〕3号
•【施行日期】2017.0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
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省直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适应需求、水平较高、服务产业能力突出的专业群,根据江西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123工程”的总体安排,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

现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积极组织申报。

各设区市教育局请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申报名额推荐申报,省直中职学校每校可申报1-2个特色专业群。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指导本地中职学校认真填报申报材料。

学校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5份,连同设区市教育局推荐函一并报省教育厅职成处。

省直学校直接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

申报材料电子稿请同时报送。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

联系人:洪丽,电话,*************;电子邮箱:
***************。

附:
江西省高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计划2016年和2017年度申报名额分配表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特色专业群
江西省教育厅
2017年2月4日。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分级标准(试行)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分级标准(试行)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分级标准(试行)
(基础指标部分)
1.核心指标为各等级必须达到的指标,缺一不可。

5个非核心指标,在等级评定时须满足4个以上。

2.经费保障指标不评价民办学校。

3.对于体育运动学校、女子学校、武术学校、艺术学校等特色学校单独认定档次。

5年内,在省内重大学校建设项目中,处于全省领先地位的学校(如: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项目立项单位)可直接认定为A档。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分级标准(试行)
1.基础指标符合相应要求,同时,评分指标达到相应分值的,认定为相应等级。

基础指标符合要求,评分指标达不到相应分值的,暂缓定级,整改后达到相应分值,可认定相应等级,否则下调一级认定等级。

2.A档学校须达到430分,B档须达到370分,C档学校须达到300分。

3.办学特色鲜明,基础指标达到C档标准,同时,教师配备、生均实训设备值、专业水平达到A档标准,且评分指标达到400分的,可认定为B 档学校;基础指标达到C档标准,同时,教师配备、生均实训设备值、专业水平达到B档标准,并有如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B档学校等级:(1)评分指标达到450分;(2)评分指标达到400分且在省级技能大赛近三年有两年获二等以上奖项。

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规划方案

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规划方案

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规划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需求逐渐增长。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建设一所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是必要的。

该学校的目标是培养适应时代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规划思路1.确定办学定位:该学校将面向全国范围内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需求,打造一所有特色、高质量的职业学校。

2.优化师资力量:招聘行业内经验丰富的专家和教师,建立富有创造力和互动性的教学团队,并积极引进海外教师和专家开展国际交流。

3.完善培养机制:建立适应时代需求的培养机制,强调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进行实习实训或参与实际项目,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4.合理设置专业课程:根据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需求,精心设计专业课程,既传授理论知识,又注重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

5.推进实践教学教研:鼓励教师开展教学教研,注重实际应用技能培养和能力提升,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

三、具体措施1.建设先进的教学设施:投入大量资金配备现代化的实验室、工作坊、实训场所等专业设施,提供先进的教学环境和设备。

2.推广先进的教学模式:引进国际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模式,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学生需求的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积极发展与企业的合作关系:与各行业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双向合作,推动学校教学与实际需求的结合,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

4.加强学生实践实训环节:建设一流的实训基地,提供多样化的实践机会,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

5.开展师资培训: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进修课程,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6.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和评估体系: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预期效果经过以上的规划和实施,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学校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实现高质量特色办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赣府厅发〔2016〕65号)和《江西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赣教发〔2014〕6号)文件要求,打造江西职业教育品牌,建设一批高水平现代化标志性中等职业学校,引领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决定实施“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

现就“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江西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打造特色和增强办学综合实力为目标,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江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核心竞争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设目标“十三五”期间,遴选10所面向行业、区域发展需求,办学定位准确、办学基础良好、办学优势明显、专业特色鲜明、发展潜力较强的中职学校,予以重点支持。

通过重点建设,推动项目学校强化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促进人才培养机制和管理机制创新,激发办学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

到2020年,实现项目学校成为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并引领带动其它中职学校改革创新,共同发展。

三、建设内容(一)办学定位。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树立现代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驱动,明确办学定位,深化内涵建设,凝练办学特色,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水平。

(二)培养模式。

深化产教融合,建立健全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建立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机构。

探索现代学徒制,试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三)专业建设。

围绕行业、区域重点产业需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编制专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设置专业,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结构与产业需求匹配度,建立起紧贴产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

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办好适应区域、行业产业发展需要的特色、品牌、优势专业,重点建设2-3个产业急需的特色专业群。

(四)教学改革。

以增强学生职业素质为核心,强化德育首要地位,在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同时,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

深化专业课程改革,对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每个专业有至少3门工学结合的核心课程及配套在线课程、教学资源库等教学资源。

开展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改革,把职业岗位技能和职业精神融入相关专业教学中。

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研究、教学资源建设上有独特的可借鉴性经验,在教学组织与实施方面有典型的原创性案例。

(五)师资队伍。

制定包括师德师风和教师职业能力等方面的教师素质提升计划。

建立健全吸引人才、稳定人才的科学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建设具有与学历教育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形成合理的师生比、专业教师与专任教师比例。

建立学校从行业企业招聘教师的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有稳定的企业培训进修渠道。

建立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双向聘用机制,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推进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示范(重点)专业有1至2名专业带头人,建有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

(六)实训条件。

加强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训装备建设,达到教育部发布的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

推进校企共建的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通过校企合作、引企入校等方式,校企共建兼具生产、教学和研发功能的实训基地,依托重点专业(群)共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产品开发机构等,切实增强职业学校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到2020年,实训基地主干专业覆盖率达到100%。

(七)信息化建设。

加强数字校园规范化建设,建成运行流畅、功能齐全的标准化校园网络,扎实推进“智慧教育”、“智慧校园”建设。

建有数字化教学资源平台和管理平台,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领域全面应用。

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为着力点,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造课程结构,整合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效益和质量。

(八)学校治理。

坚持依法办学,按照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要求,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完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强化内涵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提升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完善质量监控保障机制,加强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多方参与学校评价,建立和完善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校园文化建设与行业、企业文化深度融合,育人机制健全,育人氛围良好。

(九)社会服务能力。

探索国际化办学之路,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区域教育大开放、大交流、大融合;专业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服务地方产业升级;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和职工继续教育,保持年均培训鉴定人次规模不断扩大;对口帮扶1-2所农村职业学校。

四、遴选条件申请立项的学校应为独立设置的中职学校,被省教育厅确认为达标中职学校,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近三年年均在校生3000人以上;2.校园面积100亩以上,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以上;3.实训设备总额2000万元以上;4.有数字化校园,实现教学管理信息化;5.近三年社会培训鉴定人数年均2000人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近三年有违规办学行为,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2.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事件的;3.在教育部和省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中结论为“暂缓”及以下的。

五、组织实施“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 2017年遴选立项6所中等职业学校,2018年遴选立项4所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期为三年。

建设期内,对地方或行业支持力度大、发展速度快、内涵建设成效显著的少数学校,允许适时纳入项目建设范围。

对中期考核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学校,予以淘汰。

建设期结束后,组织对项目学校建设情况进行终期评估验收。

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授予“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称号。

(一)项目申报申报推荐。

设区市教育部门负责市、县(区)属职业学校申报推荐工作,经核查符合遴选条件的申报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并推荐。

申报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函;《“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封面加盖公章,一式4份);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2)。

申报推荐材料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报送时间截止2017年 3月31日前。

(二)项目遴选1.省级评审。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立项建设学校候选名单。

2.社会公示。

立项建设学校候选名单在江西省教育厅网站、“江西职业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3.立项公布。

对经公示且无异议的立项建设学校名单,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

(三)项目管理经确认公布的立项建设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并认真实施,确保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和建设成果达到项目建设要求。

六、保障机制(一)组织保障实施“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各地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要紧密结合我省和地方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加大区域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力度,统筹规划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工作。

项目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校项目建设的规划和实施。

(二)经费保障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经费,支持立项学校建设。

立项学校按建设方案,确保资金到位。

要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有关要求(一)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立项建设学校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加强对拟申报立项建设学校的指导,支持改革发展基础好的备选项目学校深化改革、加强建设、加快发展,为申报立项工作创造条件。

要指导督促本地区、本部门已立项建设学校按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建设,及时了解项目学校建设进展情况,对项目学校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项目学校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建立相关工作机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三)项目学校要统筹安排各渠道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科学、规范和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经费绩效评价、审计监督制度,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要发挥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研讨交流、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推广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成果;要通过专业共建、课程共建、教学指导等多种方式将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经验与成果向其他职业学校辐射。

附件: 1. “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2.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方案(提纲)3. “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指南附件1: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学校:(公章)学校法人代表:主管部门:(公章)填报时间:江西省教育厅监制填报要求一、请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职成〔2017〕号)要求,如实填写,规范严谨,及时提交。

二、申报项目学校的有关统计数据和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除注明者外,仅填近3年的情况。

三、文字描述要说清时间、内容、结果,重点突出,逻辑清晰,叙述简要,不得超出相应部分要求的篇幅。

四、填写文字内容的字体为楷体_GB2312,字号为五号,行距为固定值16磅。

五、此申报书请使用A4纸,双面印,左侧装订,一式4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六、表中所指备查材料,是作为初审通过后实地核查的依据。

学校基本信息注:1.“建校时间”是指学校独立设置、具有举办中等职业教育资格的时间。

2.“学校等级”是指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省级达标中职学校。

表1学校管理1-1办学指导思想表1学校管理 1-2办学机制附表:现有合作企业清单注:此表可续。

表1学校管理 1-3领导班子附表:校领导情况汇总表注:此表可续。

表1学校管理1-4规范管理表1学校管理 1-5校园文化表2办学基础 2-1校园建设表2办学基础2-2办学规模表2办学基础2-3师资结构注:“专任教师”指担任授课任务的专兼职教师和实习指导老师,包括编制内教师,订立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聘用教师,社会或企业兼职教师。

·附表:师资结构表表2办学基础 2-4实训条件附表:实训设备设施清单汇总表注:1.此表可续;2.此表不按专业划分;3.此表不含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及工量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