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条-汽车销售行业常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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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法律法规(3篇)

汽车法律法规(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然而,汽车数量的急剧增加也带来了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问题。

为了规范汽车行业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汽车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汽车法律法规进行阐述。

一、汽车生产销售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规定了汽车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责任,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对不合格的汽车产品进行召回。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法》:该法明确了国家在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政策,以及汽车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产品公告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申请、审查、发布程序,对机动车产品的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机动车强制报废的条件、程序和责任,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汽车使用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法律,对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等在道路上通行时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该条例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细化,明确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3.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该规定规定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考试、换发、补发、注销等程序,对驾驶人资质进行了规范。

4. 《机动车登记规定》:该规定明确了机动车登记的条件、程序和责任,对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

三、汽车维修保养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该规定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设立、经营、技术要求、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2.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规定》:该规定明确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的期限和责任,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3. 《机动车维修服务合同规定》:该规定规定了机动车维修服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程序,明确了维修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于汽车销售的管理规定(3篇)

关于汽车销售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销售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汽车销售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汽车销售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汽车销售管理工作。

第二章汽车销售企业资质第五条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三)具备合法的汽车销售场所;(四)拥有合格的汽车销售人员;(五)具备必要的售后服务设施。

第六条汽车销售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相应的资质。

第七条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定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汽车销售合同第八条汽车销售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二)汽车的品牌、型号、规格、颜色、数量、价格;(三)交车时间、地点;(四)付款方式、期限;(五)售后服务内容;(六)争议解决方式;(七)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汽车销售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买卖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条汽车销售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免除或者限制其对汽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责任。

第十一条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告知消费者汽车产品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或者隐瞒产品的性能、质量、用途等信息。

第四章汽车销售价格第十二条汽车销售价格应当遵循市场规律,不得哄抬价格、虚假宣传、恶意竞争。

第十三条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四条汽车销售企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优惠活动,损害消费者权益。

第五章汽车售后服务第十五条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售后服务。

汽车销售车行的规章制度

汽车销售车行的规章制度

汽车销售车行的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汽车销售车行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经营范围汽车销售车行的经营范围包括新车、二手车的销售、置换、回收业务,汽车配件的销售、安装、维修等。

第三条经营资质汽车销售车行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许可证,依法纳税,接受政府监管。

第四条价格合理汽车销售车行应合理定价,确保价格公开、透明,不得有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

第五条售后服务汽车销售车行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车辆保修、维修、保养等,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六条信息披露汽车销售车行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第七条诚信经营汽车销售车行应诚实守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欺诈、偷漏税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安全保障汽车销售车行应确保出售的车辆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不得销售不合格、伪劣产品。

第九条投诉处理汽车销售车行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行为规范汽车销售车行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涉嫌职务犯罪、腐败行为。

第十一条奖惩制度汽车销售车行应建立奖惩制度,对员工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行为给予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惩罚。

第十二条知情权汽车销售车行须告知消费者购车相关信息,包括车辆参数、保养周期、质保条款等,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第十三条审核监督汽车销售车行应接受政府部门的审核监督,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附则本规章制度由汽车销售车行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经营活动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以上为汽车销售车行的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员工遵守,共同维护汽车销售领域的良好发展环境。

愿我们共同努力,健康稳定发展!。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一)2024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一)2024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一)一、引言汽车销售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领域,需要严格的管理和规范才能确保行业的正常运作和消费者的权益。

为了加强对汽车销售行为的监管和管理,制定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本文档将梳理并详细解读该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便汽车销售企业和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

二、销售准备1.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按照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2.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具备必要的场所、设施和设备,确保销售环境的卫生、安全和便利。

3.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培训销售人员,并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行为规范。

三、销售过程1.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明码标价,并将销售合同的内容告知消费者,保证销售合同的真实、合法和有效。

2.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需求提供有关汽车的相关信息,包括车辆性能、配置、售后服务等,以便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车决策。

3.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依法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书、车辆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备案。

4.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确保车辆交付的质量和时效性。

四、价格合规1.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自主定价,不得搭售其他产品或服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提高价格,不得垄断市场。

2.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明确标示价格,并公示价格的变动情况,以便消费者了解和比较。

3.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商品价格备案手续,确保价格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五、售后服务1.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售后服务,包括车辆质保、定期检查、维修等。

2.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

3.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加强售后服务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售后服务意识和维权意识。

六、违法行为处罚1. 对于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企业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2. 消费者对汽车销售企业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并要求维权和赔偿。

汽车行业法规

汽车行业法规

汽车行业法规汽车行业法规:确保安全和环保的驾驶体验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行业逐渐成为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然而,汽车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安全、环保等。

为了规范汽车行业发展,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推动可持续发展,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汽车行业法规。

本文将分析和论述几个重要的法规。

一、安全法规:1. 道路交通法规:道路交通法规的出台旨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该法规规定了驾驶者的权利和责任,包括合法驾驶证、遵守交通信号等。

同时,该法规还规定了车辆在公共道路上的安全要求,如车辆制动系统、灯光装置等。

2. 车辆安全法规:车辆安全法规旨在规范汽车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以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

该法规包括车辆结构强度、安全气囊、安全带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效减少伤亡。

3. 客户服务法规:该法规主要是针对汽车服务企业,要求其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该法规规定了售后服务、召回制度等,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保护。

二、环保法规:1. 排放标准:为了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排放标准。

这些标准规定了汽车尾气中各种有害物质的排放限值,以及汽车制造商需要采取的相关技术措施。

2. 节能标准:随着能源问题的突出,节能已成为全球汽车行业的重要议题。

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节能标准,要求汽车制造商提高燃油效率、采用新能源技术等,以减少能源的消耗和环境的影响。

三、市场监管法规:1. 汽车产品质量法规:该法规主要针对汽车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要求其生产和销售的汽车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车辆的耐久性、安全性、环保性等方面,保证消费者购买到高质量的汽车产品。

2. 广告宣传法规:该法规主要是对汽车广告宣传进行规范,防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同时,该法规还要求汽车企业在广告中注明相关的安全、环保信息,以提醒消费者购车时的相关注意事项。

结论:汽车行业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公众安全和推动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汽车销售管理规定全文年完整版

新汽车销售管理规定全文年完整版

新汽车销售管理规定全文年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销售行为规范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汽车销售日常规章制度内容

汽车销售日常规章制度内容

汽车销售日常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汽车销售工作,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人员,包括销售经理、销售顾问等所有从事汽车销售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所有销售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汽车销售公司所有。

第二章工作要求第五条销售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循公司的销售政策,不得私自做出无效激励措施,不得私自改变价格。

第六条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必须礼貌热情,主动引导客户,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汽车知识和服务。

第七条销售人员在销售汽车时必须诚实守信,不得虚报车辆信息,不得误导客户。

第八条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必须认真仔细,确认双方的权益,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第九条销售人员在处理客户投诉时必须及时妥善解决,保证客户满意度。

第十条销售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销售技能和专业知识。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必须主动了解客户的需求,提供合适的车型和配置。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在向客户推荐车型时必须详细介绍车辆的性能、配置、价格等信息。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在洽谈价格时必须遵循公司的价格政策,不得违规打折促销。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核对车辆信息和价格,确保合同的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销售人员在交付车辆时必须进行全面检测,确保车辆的完好无损。

第十六条销售人员在跟踪客户时必须及时回访,了解客户使用情况和满意度。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七条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包括销售量、销售额、客户满意度等指标。

第十八条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和薪资调整的参考。

第十九条销售人员必须定期向公司上报销售情况,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

第二十条销售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调整销售数据,不得私下交易。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销售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绩效奖金、停职、辞退等。

第二十二条对于表现优秀的销售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加薪、晋升、荣誉证书等。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23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23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销售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汽车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汽车销售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诚信经营。

第三条汽车销售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守道德底线,提供优质服务,确保销售车辆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汽车销售企业应制定并公示销售规则和服务承诺书,明确销售过程、售后服务、产品质量标准等,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第五条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充分、及时、优质的售后服务。

第二章汽车销售活动第六条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销售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虚假宣传。

第七条汽车销售企业应当遵守价格公示制度,明确标注汽车价格及相关费用,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八条汽车销售企业不得使用欺诈、强迫、威胁等手段推销产品,不得变相强制购买其他商品或服务。

第九条汽车销售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真实、合法、有效的销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得损害消费者权益。

第三章售后服务第十条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及时为消费者提供预售、售中和售后的服务咨询和指导。

第十一条汽车销售企业应当保证销售的汽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合格证明和相关检测报告。

第十二条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提供充足的备件和维修资源,及时进行汽车维修和保养。

第十三条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向消费者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汽车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汽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汽车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汽车销售广告宣传的监管,严禁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汽车销售企业,汽车销售市场监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公示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汽车销售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损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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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1985 年 9 月
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 号公布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发布单位:人大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发布日期:1985-09-06
生效日期:1986-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已由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1988 年 12 月 29 日通过,
—2011)
该标准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26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该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
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陈钢会签)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下达的。标准将由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量监检总局联合发
布。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本标准是对 GB3874-1999《压燃式发动机和
18
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 第1号 现发布《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自 200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9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
退货责任规定
编号:第 150 号 通过日期:2012 年 6 月 27 日 通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布日期:2012 年 12 月 29 日 实施日期:2013 年 10 月 1 日
27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 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可见污染物
值及测量办法
限值及测试方法》的第一次修订。该修订是
在 GB3874-1999 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生产
汽车及在用汽车排气可见污染物的排放限
值。将代替 GB 3847-1999 和 GB 18285—
2000 中的相关部分。
现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管理办法》,
1994 年 7 月 5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4 年 7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二十八号公布 自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993 年 2 月 22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 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 2000 年 7 月 8 日第 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 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量法〉的决定》修正),共六章节,七十四 条。 发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主席令第 33 号 发布日期:2000-07-08 生效日期: 2000-09-01
国务院第 630 号令
1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自 201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17
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38 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汽车产业发展政 策》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了《汽车产品外部 标识管理办法》,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办 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并于 2006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1-
XAGF / JL - 0075 - 2013 受控文件清单
1985 年 9 月 6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5
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XAGF / JL - 0075 - 2013 受控文件清单
004 年 5 月 1 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条例》正式实行。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5 年第 7 号 颁布日期:2005-6-24 执行日期:2005-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 第1号 自 200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令第 10 号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 2004 年 12 月 8 日商务部第 17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 过,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第 60 号令自 2004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发文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2 号 2013 年 10 月 21 日,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
案第三次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的环保法修订草案。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 年 3 月 15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9 年 3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十五号分布 自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月1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主席令 8 届第 11 号
发布日期:1993 年 10 月 31 日
生效日期:1994 年 01 月 01 日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发文文号:主席令第 47 号
24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25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XAGF / JL - 0075 - 2013 受控文件清单
公安部 2008 年 8 月 27 日发布了新的《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并于 2009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 2004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 70 号)同时废止。 发布单位:公安部 发布文号:公安部令第 104 号 发布日期:2008-08-27 生效日期:2009-01-01
发布单位:陕西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发布文号:陕名办〔2005〕1 号 发布日期:2008-8-18 生效日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03 年 10 月 28 日
修正时间 2007 年 12 月 29 日,2011 年 4 月
22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09 年 2 月 28 日修订通过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5 次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4
年 3 月 15 日起施行。
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1989-12-26 实施时间:1989-12-26
自 200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总局令 2000 第 23 号
发布日期:2000-05-31
生效日期:2000-07-01
29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1994 年 9 月 5 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4 年 9 月 5 日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于 1994 年 10 月 27 日通过,现 予公布,自 1995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 3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 理条例》已经2005年6月29日国务院 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 05年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 0号 生效日期:2005 年 9 月 1 日
XAGF / JL - 0075 - 2013 受控文件清单
部门受控文件清单
部门: 序号
文件名称
编号(版本)
备注
1
宪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1954 年 9 月 20 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75 年 1 月 17 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 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 法。 1978 年 3 月 5 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 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 法。 1982 年 12 月 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 宪法(现行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 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根据 1988 年 4 月 12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修正案》、1993 年 3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 年 3 月 15 日第 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 2004 年 3 月 14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 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修正。
现予公布,自 1989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1 号
公布
发布日期:1988.12.29
生效日期:1989.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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