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讲授:过渡性税收优惠
中级会计师2015《经济法》第六章章节知识1

中级会计师2015《经济法》第六章章节知识1“营改増”试点的税收优惠(一)免税1.个人转让着作权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4.“四技”合同(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5.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6.离岸外包服务7.两岸海上直航业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船检服务8.随军家属就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9.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10.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其提供的应税服务(除广告服务外)3年内免征增值税。
11.失业人员就业(二)即征即退1.安置残疾人的单位;2.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3.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
(三)其余规定1.享受报批类减免税,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国税机关审批确认,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享受备案类减免税,未按规定备案,一律不得减免税。
2.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进行一次性审批。
3.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4.纳税人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营改増”试点纳税人及其认定判断题认定标准中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中不包括免税、减税的销售额,但若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2015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经济法》:专项税收优惠政策

2015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经济法》:专项税收优惠政策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备战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备战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财考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专项税收优惠政策
(一)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变动)
1.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2.定期减免:。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口诀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口诀随着我国会计行业的不断发展,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成为广大财务人员提升自身专业素质的重要途径。
其中,经济法作为一门涉及面广泛、知识点繁多的学科,让许多考生感到头疼。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战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本文整理了一些必备口诀,供大家参考。
一、中级会计经济法概述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我国现行经济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重要法律法规。
掌握这些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是顺利通过考试的关键。
二、必备口诀详解1.公司法口诀(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股东出资,分期缴纳。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股东出资,分期缴纳。
2.合同法口诀(1)合同订立:要约邀请,要约承诺,达成一致。
(2)合同履行:履行义务,诚实信用,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3.增值税法口诀(1)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13%,低税率9%,零税率6%。
(2)进项税额抵扣:符合法定条件,进项税额全额抵扣。
4.企业所得税法口诀(1)企业所得税税率:基本税率25%,低税率20%。
(2)税收优惠:符合法定条件,享受税收优惠。
三、口诀记忆方法与实践应用1.口诀记忆方法(1)归纳总结:将相似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简洁明了的口诀。
(2)联想记忆:通过生动的形象、场景等联想方式,帮助记忆口诀。
(3)重复练习:多次默背、朗读口诀,加深记忆。
2.实践应用(1)做题:通过做题,检验自己对口诀的理解和记忆程度。
(2)交流讨论:与同学、老师交流讨论,共同提高。
(3)总结反思:在做题和讨论中发现自己的不足,及时总结反思。
四、总结与建议掌握中级会计经济法的必备口诀,有助于提高考试分数。
希望大家能够充分利用这些口诀,加强记忆和实践应用,顺利通过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
同时,也要注意全面学习经济法相关知识,形成系统性的知识体系,为考试做好充分准备。
中级会计职称税法考点总结

中级会计职称税法考点总结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税法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掌握税法考点对于顺利通过考试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就来对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税法的重要考点进行一个全面的总结。
首先,增值税是一个关键考点。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广泛,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进口货物等。
考生需要清楚了解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以及税率的适用情况。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有13%、9%、6%等,而小规模纳税人通常征收率为 3%(疫情期间有特殊优惠政策)。
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要准确把握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
销项税额的计算需要注意销售额的确定,是否包含价外费用等。
进项税额的抵扣则要注意哪些可以抵扣,哪些不可以抵扣,以及抵扣的时间限制。
消费税也是常考的内容。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相对较窄,主要针对一些特定的消费品,如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考生需要记住不同消费品所适用的税率,并且能够熟练计算消费税的应纳税额。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从价计征时,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从量计征时,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复合计征时,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企业所得税是税法中的重点和难点。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关键,需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一系列的调整。
包括收入类的调整项目,如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等;扣除类的调整项目,如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等。
资产的税务处理也是一个重要考点,比如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等。
此外,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也需要牢记,如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等。
个人所得税也是不容忽视的考点。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前串讲笔记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前串讲笔记第一章总论【考点复习】经济法的渊源宪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无疑是经济法的基本渊源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或者根据国家立法机关的授权决定,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大量的经济法领域的法律,有许多都是需要国务院予以进一步具体化的,其重要形式就是相关法律的“实施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行、署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是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为了更好地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多个部门还经常协调联合发布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本地具体情况,可以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违反上位法,它主要是对相关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具体落实【考点复习】经济法主体1.经济法主体的分类(1)国家机关;(2)企业;(3)事业单位;(4)社会团体;(5)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6)公民。
2.经济法主体的权利(1)宏观调控权可以分为宏观调控立法权、宏观调控执法权。
财政调控权包括财政收入权和财政支出权,前者包括征税权、发债权等;后者包括预算支出权、转移支付权等。
金融调控权,包括货币发行权、利率调整权等;计划调控权,包括产业调控权和价格调控权等。
(2)市场规制权可以分为市场规制立法权、市场规制执法权。
主要包括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规制权。
【考点复习】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1.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这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方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2.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无行为能力人,即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进行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可以独立地在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法人民事行为能力随其成立而产生,随其终止而消灭。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复习:税收优惠.doc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复习:税收优惠(一)免税项目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3.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二)减税项目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才适用减税规定,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三)暂免征税项目1.外籍个人(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2.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免税项目的有()。
A.保险赔款B.军人的转业费C.国债利息D.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ABC选项D: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税收优惠之免税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税收优惠之免税元旦过完了,大家是不是都玩嗨了?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别忘了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的备考哦。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中华会计网校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六章的知识点“税收优惠之免税”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学习愉快!【知识点】税收优惠之免税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10.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1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1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13.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14.个人转让著作权。
15.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16.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
17.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18.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9.以下利息收入:(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
(3)国债、地方政府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必背考点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必背考点摘要:1.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备考策略2.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重难点汇总3.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法条及背诵方法4.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刷题神器推荐5.2023年度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总结正文: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备考策略随着2023中级会计考试的临近,备考成为了每个考生关注的焦点。
要想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制定一份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和掌握有效的备考方法至关重要。
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时间安排,合理分配每天的学习时间和任务,避免临时抱佛脚。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重难点汇总中级会计考试的难点在于知识点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对实务操作的要求。
备考者要把握住重难点的知识点,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和复习。
以下是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重难点汇总,供大家参考:1.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增值税税率及其适用范围3.消费税的政策和税率4.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5.企业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要求6.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方法7.企业合并和收购的会计处理8.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合同类型9.公司法相关内容,如股权转让、股东权益等10.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破产程序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法条及背诵方法在备考过程中,掌握法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以下是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法条汇总,建议考生抽时间安排背诵。
为了更好地记忆法条,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制定背诵计划,分阶段进行背诵;2.提炼法条关键词,形成记忆点;3.结合实例理解法条内容,加深记忆;4.定期复习,巩固记忆。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刷题神器推荐刷题是提高考试通过率的重要途径。
这里向大家推荐一款2023中级会计刷题必备APP,涵盖历年真题和章节练习。
答疑板块和答疑群能帮助考生及时解决疑问,提高备考效果。
2023年度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总结为了帮助考生掌握中级会计经济法的核心考点,这里整理了2023年度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总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讲授:过渡性税收优惠知识点讲授十九、过渡性税收优惠(一)《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前已批准设立的企业 1.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实施后5年内逐渐过渡到法定税率。
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
2.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实施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干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还没有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3.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2007年3月16日之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
4.企业在2007年3月16日之前设立的分支机构单独根据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优惠规定已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的,凡符合上述政策条件的,该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
(二)法律设置的特定地区的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以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在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依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
(四)实施企业税收过渡优惠政策的其他规定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