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闭所、配电所现场运行规程
配电站房及其设备运行规程

配电站房及其设备运行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开闭所、配电室、箱式变、箱式变、环网站、10kV电缆分接箱等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适用于供电有限公司范围的配电开闭所、配电室、箱式变、箱式变、环网站、10kV电缆分接箱的运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DL/T572—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GB50053-94 10KV及以下配电室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SD292-88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FJG10029.2-222004 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3 一般规定3.1设备管辖部门应加强配电站房及其设备的运行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设备管理责任制度。
3.2设备运行管理应当遵循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
3.3配电站房点多、面广,作为与用户直接联络的供电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直接关系到对用户的供电可靠性,因此,加强配电站房及其设备的运行管理,以达到减少故障停电,保证供电可靠的目的。
3.4配电设施名称的定义3.4.1开闭所3.4.1.1开闭所应能体现10kV电能开闭和负荷再分配,具备2路进线,6路及以上出线,高压母线采用单母分段结构。
3.4.1.2站内设有配电变压器向就地用户供电。
3.4.2环网柜采用环网供电结线方式,具备3~5路出线10kV户内外配电设施,站内有穿越功率,不设配电变压器。
3.4.3配电室作为10kV户内终端配电点,设置配电变压器向就地用户供电。
3.4.4箱式变3.4.4.1是指10kV开关、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计量等共同安装于一个封闭箱体内的户外配电设施;根据不同结构形式分为美式箱变(10kV开关、配电变压器为一体化)和欧式箱变(10kV开关、配电变压器为组装式)。
3.4.4.2根据环网功能分为环网和终端两种箱式变,环网箱式变等同于配电站,终端箱式变等同于配电室。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公司发布2009年7月6日目录1 总则 (5)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6)2.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6)2.2 现场勘察制度 (6)2.3 工作票制度 (6)2.4 工作许可制度 (10)2.5 工作监护制度 (11)2.6 工作间断制度 (11)2.7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12)3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2)3.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2)3.2 停电 (12)3.3 验电 (13)3.4 装设接地线 (13)3.5 使用个人保安线 (14)3.6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15)4 线路运行和维护 (16)4.1 线路巡视 (16)4.2 倒闸操作 (16)4.3 测量工作 (17)4.4 砍剪树木 (17)5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18)5.1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18)5.2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 (19)5.3 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20)5.4 邻近高压线路感应电压的防护 (21)6 线路施工 (21)6.1 坑洞开挖与爆破 (21)6.2 杆塔上作业 (22)6.3 杆塔施工 (22)6.4 放线、紧线与撤线 (24)7 高处作业 (25)8 起重与运输 (26)8.1 一般注意事项 (26)8.2 起重设备一般规定 (27)8.3 人工搬运 (27)9 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28)9.1 配电设备上工作的一般规定 (28)9.2 架空绝缘导线作业 (28)9.3 装表接电 (29)10 带电作业 (29)10.1 一般规定 (29)10.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30)10.3 等电位作业 (33)10.4 带电断、接引线 (35)10.5 带电短接设备 (36)10.6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36)10.7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36)10.8 保护间隙 (37)10.9 带电检测绝缘子 (37)10.10 配电带电作业 (38)10.11 低压带电作业 (39)10.12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39)11 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 (42)11.1 一般规定 (42)11.2 施工机具的使用要求 (42)11.3 施工机具的保管、检查和试验 (48)11.4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检查和试验 (48)12 电力电缆工作 (49)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49)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49)13 一般安全措施 (51)13.1 一般注意事项 (51)13.2 设备的维护 (52)13.3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52)13.4 工具的使用 (53)13.5 焊接、切割 (54)13.6 动火工作 (55)附录 (60)附录A 现场勘察记录格式 (60)附录B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60)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60)附录D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60)附录E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60)附录F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60)附录G 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60)附录H 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格式 (60)附录I 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票格式 (60)附录O 线路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 (60)附录P 线路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 (60)附录Q 动火管理级别的划定 (60)附录J 标示牌式样 (61)附录K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 (63)附录L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66)附录M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 (70)附录N 起重机具检查和试验周期、质量参考标准 (72)附录R 紧急救护法 (75)R1 通则 (75)R2 触电急救 (75)R3 创伤急救 (84)1总则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开闭所运行运行操作

2.监护人复审:监护人按照操作任务,根据模 拟系统图,核对操作票正确无误,签名后交值班 负责人。
3.值班负责人审查批准:值班负责人审核无误 后签名,保存待用。
4.若操作票由交班人员填写,接班人员接班后应 重新履行上述审核手续,并在原操作人,监护人, 值班负责人签名处后分别签名。
当配调允许二个电源直接手拉手,则 201、202与200之间可以取消三锁二钥匙, 但有一个前提:201与202二个电源要同相 位,且二个电源之间电压差不能大于100V, 合、解环路时网络的均衡电流不能大于7A。 但正常运行时这两个电源还是开环运行的。
开闭所的一次系统图:
1、操作票票头的填写
配电所环网柜操作票 №:
单位: 城区供电站
编号:09-00-00
发令人曾×× 受令人张×× 发令时间:
200 9年0月0日
00时00分
操作时间:
操作结束时间:
2时00分
操作任务:实验1号出线由运行改为检修
2、操作任务:1号箱变电源由运行改为检修 3、填写操作票:
开闭所操作票
一 、填写开闭所典型操作票的要点 开闭所操作应填用倒闸操作票,填写时应注
意: 1.操作项目详细具体; 2.字迹清楚、严禁并项; 3.不得任意涂改,修改必须字迹清楚并签字; 4.检查内容列人操作项目,单列一项填写; 5.使用规定术语; 6.模拟、核对、审核签章。
二、开闭所操作票经过三级审核:
这里有二个问题要加以说明:
1、负荷开关的分、合闸 实际位置看不见,只 能以负荷开关柜的带 电显示器、电源指示 灯、仪表指示、模拟 图示的指示位置来间 接的加以判断。二个 以上指示器同时指向 某一位置时来确定负 荷开关的分、合位置。
10KV开闭所现场运行操作规程

10KV开闭所现场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山西寿阳潞阳昌泰煤业10KV开闭所。
第2条开闭所现场运行规程是运行人员操作、巡视、检查、维护、处理异常与事故、调整所管辖设备的行为准则、方法和依据,也是运行人员和新工人上岗培训的必备教材,因此,运行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
第二章开闭所运行方式及设备调管范围第3条昌泰10KV开闭所双回路电源分别引自潞阳公司110KV站10KV509柜、510柜,开闭所以分列方式运行。
第4条开闭所500母联柜、516发电机柜均为上级电力调度设备,必须在申请许可的情况下方能操作,其余各高压开关柜等设备均为我矿电力调度设备。
第三章主要电力系统的巡视及运行维护第5条设备巡视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第6条正常巡视:开闭所内的日常巡视检查,除交接班巡视外,每天高峰负荷时巡视一次,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间熄灯巡视。
第7条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特殊巡视1、新投运或大修后的主设备,24小时内每小时巡视一次。
2、对过负荷或异常运行的设备,应加强巡视。
3、风、雪、雨、雾、冰雹等天气进行巡视。
4、雷雨季节特别是雷雨过后应加强巡视。
5、上级通知或重要节日应加强巡视。
6、在事故跳闸后应加强巡视。
7、特殊设备进行的特巡项目检查(蓄电池的定期充放电)。
第8条巡视时,应严格按照巡视路线和巡视项目对高压配电柜、交流配电柜、充馈柜、电池柜、工控机等设备逐台认真进行巡视,严禁走过场。
第9条巡视高压室后必须随手将门关严。
第10条每次的巡视情况应进行记录并签名;发现的设备缺陷要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本”内。
第11条主要巡视的电气设备包括:1、高压开关柜;2、站用变及后台系统;3、母线、避雷器、互感器;4、二次回路、控制系统(自动化设备)及直流系统;5、防小动物孔洞、防火孔洞是否封堵,开闭所内部环境卫生;第12条高压开关柜的巡视检查项目1、高压开关柜正常巡视项目⑴开关柜柜门是否关闭严密、联锁装置是否完好;⑵开关柜编号正、背面名称标注是否齐全、完好;⑶开关位置状态显示仪运行是否正常;⑷加热、除湿控制器运行是否正常;⑸手车位置是否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⑹分合闸位置指示是否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⑺储能电源开关是否在“投入”位置,指示灯亮否;⑻微机保护屏指示是否正确,屏工作是否正常;⑼监测表是否工作正常,是否能正确反映电压电流情况;⑽带电显示装置显示是否正常;⑾柜内照明是否完好,灯具是否正常;⑿内部有无异响;⒀二次接线有无异味、有无放电打火现象;⒁开关柜基础有无下沉、倾斜;⒂柜内有无水珠集聚在设备表面;⒃高压窥视孔玻璃是否完好。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电子版

总则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派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共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错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 在实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批准后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门:现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为2005年修订版本(简称2005年版《安规》),经过近四年的实践,执行情况良好。
但随着电网生产技术快速发展,特别是跨区±500kV直流输电工程、750kV交流输电工程、1000kV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投入运行,2005年版《安规》在内容上已经不能满足电力安全工作实际需要。
为此,公司组织对2005年版《安规》进行了修编,形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简称新《安规》,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发行),现予以印发,并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原2005年版《安规》同时作废。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国家电网公司安监部,近期要认真组织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增强执行《安规》的严肃性。
《安规》是电力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最重要规程,是保证人身安全、电网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最基本要求。
公司系统一切工作人员以及在公司系统所属设备上工作的一切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安规》,确保《安规》明确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二、掌握本次《安规》修编的重点。
2005年版《安规》在安全管理技术措施上有较大突破,明确了单人操作、检修人员操作、间接验电、计算机开操作票等重点内容,得到了公司系统的普遍认可和生产实践的有效检验。
本次修编重点增补了±500kV及以上直流输电部分、750kV交流部分、1000kV特高压交流部分等相关内容,同时对2005年版《安规》中的一些难点进行修改、完善及详述,保持《安规》的适时性、实用性、全面性。
三、做好新《安规》培训宣贯工作。
组织做好新《安规》的征订工作,使之尽快普及到基层单位及生产一线;开展新《安规》的宣贯培训,使各级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掌握本次修编的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和要求,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规程;按照新《安规》的内容要求,梳理完善现场有关规程。
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1号)
![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1号)](https://img.taocdn.com/s3/m/91433eb50029bd64783e2cad.png)
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1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在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所、AT所、分相所,除特别指出外以下皆同)的运行和检修工作中,为确保人身、行车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电气化铁道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和试验。
第2条牵引变电所带电设备的一切作业,均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
第3条各有关部门要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熟悉本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切实贯彻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各铁路局应根据本规程执行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办法,并报部核备。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4条牵引变电所的电气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
第5条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实行安全等级制度,经过考试评定安全等级,取得安全合格证之后(安全合格证格式和安全等级的规定,分别见附录1、2),方准参加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
安全合格证签发的具体办法由铁路局制定。
第6条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每年定期进行1次安全考试。
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要事先进行安全考试。
一、开始参加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二、职务或工作单位变更时,仍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并需提高安全等级的人员。
三、中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扔继续担当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第7条对违反本规程受处分的人员,必要时降低其安全等级,需要恢复原来的安全等级时,必须重新经过考试。
第8条未按规定参加安全考试和取得安全合格证的人员,必须经当班的值班员准许,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牵引变电所的高压设备区。
第9条牵引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及检修工,要每2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对不适合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第10条雷电时禁止在室外设备以及与其有电气连接的室内设备上作业。
遇有雨、雪、雾、风(风力在五级以上)的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带电作业。
第11条高空作业(距离地面3米以上)人员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试验标准见附录6),戴好安全帽。
10kV配电设备现场运行规程

10kV配电设备现场运行规程版本号[1.0]目录1配电线路及设备┄┄┄┄┄┄┄┄┄┄┄┄┄┄┄┄┄┄┄┄┄┄┄┄┄51.1 总则┄┄┄┄┄┄┄┄┄┄┄┄┄┄┄┄┄┄┄┄┄┄┄┄┄┄┄┄┄┄┄┄┄┄5 1.2 架空线路设备的保护┄┄┄┄┄┄┄┄┄┄┄┄┄┄┄┄┄┄┄┄┄┄┄┄┄┄┄6 1.3 架空配电线路设备的巡视┄┄┄┄┄┄┄┄┄┄┄┄┄┄┄┄┄┄┄┄┄┄┄┄┄7 1.4 架空配电线路设备的运行┄┄┄┄┄┄┄┄┄┄┄┄┄┄┄┄┄┄┄┄┄┄┄┄┄12 1.4.1 架空配电线路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周期┄┄┄┄┄┄┄┄┄┄┄┄┄┄┄┄┄┄┄12 1.4.2 变压器和变压器台┄┄┄┄┄┄┄┄┄┄┄┄┄┄┄┄┄┄┄┄┄┄┄┄┄┄┄13 1.4.3 柱上断路器和负荷开关┄┄┄┄┄┄┄┄┄┄┄┄┄┄┄┄┄┄┄┄┄┄┄┄┄14 1.4.4 刀闸和熔断器┄┄┄┄┄┄┄┄┄┄┄┄┄┄┄┄┄┄┄┄┄┄┄┄┄┄┄┄┄15 1.4.5 防雷与接地┄┄┄┄┄┄┄┄┄┄┄┄┄┄┄┄┄┄┄┄┄┄┄┄┄┄┄┄┄┄15 1.4.6 设备验收┄┄┄┄┄┄┄┄┄┄┄┄┄┄┄┄┄┄┄┄┄┄┄┄┄┄┄┄┄┄┄16 1.5 缺陷管理┄┄┄┄┄┄┄┄┄┄┄┄┄┄┄┄┄┄┄┄┄┄┄┄┄┄┄┄┄┄┄┄16 1.6 月度运行分析制度┄┄┄┄┄┄┄┄┄┄┄┄┄┄┄┄┄┄┄┄┄┄┄┄┄┄┄┄17 1.7 季节性工作┄┄┄┄┄┄┄┄┄┄┄┄┄┄┄┄┄┄┄┄┄┄┄┄┄┄┄┄┄┄┄18 1.8 事故处理┄┄┄┄┄┄┄┄┄┄┄┄┄┄┄┄┄┄┄┄┄┄┄┄┄┄┄┄┄┄┄┄20 1.9 技术管理┄┄┄┄┄┄┄┄┄┄┄┄┄┄┄┄┄┄┄┄┄┄┄┄┄┄┄┄┄┄┄┄23 1.9.1 技术资料┄┄┄┄┄┄┄┄┄┄┄┄┄┄┄┄┄┄┄┄┄┄┄┄┄┄┄┄┄┄┄23 1.9.2 设备标志┄┄┄┄┄┄┄┄┄┄┄┄┄┄┄┄┄┄┄┄┄┄┄┄┄┄┄┄┄┄┄25 1.9.3 电压管理┄┄┄┄┄┄┄┄┄┄┄┄┄┄┄┄┄┄┄┄┄┄┄┄┄┄┄┄┄┄┄26 1.9.4 负荷管理┄┄┄┄┄┄┄┄┄┄┄┄┄┄┄┄┄┄┄┄┄┄┄┄┄┄┄┄┄┄┄26 1.9.5 设备评级┄┄┄┄┄┄┄┄┄┄┄┄┄┄┄┄┄┄┄┄┄┄┄┄┄┄┄┄┄┄┄27 1.10 操作票填审规定┄┄┄┄┄┄┄┄┄┄┄┄┄┄┄┄┄┄┄┄┄┄┄┄┄┄┄┄27 1.11 操作票统计和评议┄┄┄┄┄┄┄┄┄┄┄┄┄┄┄┄┄┄┄┄┄┄┄┄┄┄┄29 附录A 架空配电线路污秽分级标准┄┄┄┄┄┄┄┄┄┄┄┄┄┄┄┄┄┄┄┄┄┄30 附录B 变压器试验标准┄┄┄┄┄┄┄┄┄┄┄┄┄┄┄┄┄┄┄┄┄┄┄┄┄┄┄31 附录C 倒闸操作票格式┄┄┄┄┄┄┄┄┄┄┄┄┄┄┄┄┄┄┄┄┄┄┄┄┄┄┄33附录D 操作票封面┄┄┄┄┄┄┄┄┄┄┄┄┄┄┄┄┄┄┄┄┄┄┄┄┄┄┄┄┄34 附录E 操作票统计评析表┄┄┄┄┄┄┄┄┄┄┄┄┄┄┄┄┄┄┄┄┄┄┄┄┄┄35 2电力电缆┄┄┄┄┄┄┄┄┄┄┄┄┄┄┄┄┄┄┄┄┄┄┄┄┄┄┄┄┄┄362.1 电缆安装敷设的规定┄┄┄┄┄┄┄┄┄┄┄┄┄┄┄┄┄┄┄┄┄┄┄┄┄┄┄36 2.1.1 基本要求┄┄┄┄┄┄┄┄┄┄┄┄┄┄┄┄┄┄┄┄┄┄┄┄┄┄┄┄┄┄┄36 2.1.2 电缆直埋敷设的规定┄┄┄┄┄┄┄┄┄┄┄┄┄┄┄┄┄┄┄┄┄┄┄┄┄┄37 2.1.3 电缆在电缆沟和隧道内敷设的规定┄┄┄┄┄┄┄┄┄┄┄┄┄┄┄┄┄┄┄┄37 2.1.4 电缆在桥梁、排管、水底敷设的规定┄┄┄┄┄┄┄┄┄┄┄┄┄┄┄┄┄┄┄38 2.2 电缆的巡查┄┄┄┄┄┄┄┄┄┄┄┄┄┄┄┄┄┄┄┄┄┄┄┄┄┄┄┄┄┄┄38 2.2.1 电缆巡查周期表┄┄┄┄┄┄┄┄┄┄┄┄┄┄┄┄┄┄┄┄┄┄┄┄┄┄┄┄38 2.2.2 电缆的巡查内容┄┄┄┄┄┄┄┄┄┄┄┄┄┄┄┄┄┄┄┄┄┄┄┄┄┄┄┄38 2.3 电力电缆防止外力破坏┄┄┄┄┄┄┄┄┄┄┄┄┄┄┄┄┄┄┄┄┄┄┄┄┄┄39 2.4 电缆绝缘过热和导线连接点损坏的防止┄┄┄┄┄┄┄┄┄┄┄┄┄┄┄┄┄┄┄40 2.4.1 正常运行及系统短路时电缆的允许温度和载流量┄┄┄┄┄┄┄┄┄┄┄┄┄┄40 2.4.2 导线连接点损坏的防止┄┄┄┄┄┄┄┄┄┄┄┄┄┄┄┄┄┄┄┄┄┄┄┄┄41 2.5电缆线路的故障处理┄┄┄┄┄┄┄┄┄┄┄┄┄┄┄┄┄┄┄┄┄┄┄┄┄┄┄41 2.6电缆的技术资料和备品备件管理规定┄┄┄┄┄┄┄┄┄┄┄┄┄┄┄┄┄┄┄┄43 2.6.1电缆的技术资料管理┄┄┄┄┄┄┄┄┄┄┄┄┄┄┄┄┄┄┄┄┄┄┄┄┄┄43 2.6.2备品备件管理┄┄┄┄┄┄┄┄┄┄┄┄┄┄┄┄┄┄┄┄┄┄┄┄┄┄┄┄┄43 2.7电缆的验收规定┄┄┄┄┄┄┄┄┄┄┄┄┄┄┄┄┄┄┄┄┄┄┄┄┄┄┄┄┄44 2.7.1 电缆安装中的验收┄┄┄┄┄┄┄┄┄┄┄┄┄┄┄┄┄┄┄┄┄┄┄┄┄┄┄44 2.7.2 电缆竣工后的验收┄┄┄┄┄┄┄┄┄┄┄┄┄┄┄┄┄┄┄┄┄┄┄┄┄┄┄44 2.8电缆的试验┄┄┄┄┄┄┄┄┄┄┄┄┄┄┄┄┄┄┄┄┄┄┄┄┄┄┄┄┄┄┄45 3开闭所、配电所、环网柜、箱式变、分支箱┄┄┄┄┄┄┄493.1 总则┄┄┄┄┄┄┄┄┄┄┄┄┄┄┄┄┄┄┄┄┄┄┄┄┄┄┄┄┄┄┄┄┄┄49 3.2 运行和维护┄┄┄┄┄┄┄┄┄┄┄┄┄┄┄┄┄┄┄┄┄┄┄┄┄┄┄┄┄┄┄49 3.3 验收标准┄┄┄┄┄┄┄┄┄┄┄┄┄┄┄┄┄┄┄┄┄┄┄┄┄┄┄┄┄┄┄┄51 3.4 典型操作票┄┄┄┄┄┄┄┄┄┄┄┄┄┄┄┄┄┄┄┄┄┄┄┄┄┄┄┄┄┄┄511配电线路及设备1.1总则1.1.1配电运行工作是电业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工作中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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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开闭所、配电所现场运行管理制度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总则3.1为加强10kV开闭所、配电所(含箱式变,下同)运行管理工作,提高无锡供电企业10kV 设备运行管理水平,确保10kV设备安全、文明、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3.2本规程依据国家电力法律、法规和有关10kV设备管理的技术规范,参照华东电管局颁发的“关于加强运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电力局“关于加强变电管理工作十点意见”中的有关变电运行方面的内容,根据无锡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适用于无锡地区所有的10kV 开闭所、配电所的管理。
3.3组织领导加强对10kV开闭所、配电所运行工作的领导,公司本部为分管副总、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主任及配电专职工程师;各工区为分管生产的副区长、主任工程师、配电运行专职;各配电运行班班长、专业工程师。
4岗位责任制4.1公司分管领导对批准全地区10kV开闭所、配电所管理的发展规划,平衡市区10kV开闭所、配电所建设和技术改造的资金问题。
4.2局总工程师负责主管全公司10kV开闭所、配电所的技术管理工作。
4.3生产技术部主任负责全局10kV开闭所、配电所的管理、制订发展规划及市区10kV开闭所、配电所建设和改造计划和项目的工程实施。
4.4生产技术部配电专职工程师负责全地区的日常技术管理,督促和检查各单位的管理工作。
4.6工区分管副区长负责所辖10kV开闭所、配电所的规划发展和改造计划工作,全面负责本单位10kV开闭所、配电所的生产管理工作。
4.6工区配电运行专职。
4.6.1负责所辖10kV开闭所、配电所的技术管理、建设规划及改造计划工作,负责编制每年的大、小修计划。
4.6.2负责所辖10kV开闭所、配电所的运行管理工作,具体负责10kV开闭所、配电所的定期巡视、缺陷管理、试验、设备倒闸操作的计划安排和具体工作。
4.6.3负责掌握主要生产设备运行状况和薄弱环节,努力减少和消灭误操作事故。
4.6.4 组织实施开闭所、配电所设备检修、扩建、改造、新设备投运的验收、启动及投运准备工作。
4.6.5制订开闭所、配电所运行规程和相关的运行管理制度,检查和审核班组的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提高操作票的合格率。
4.6.6负责设备缺陷管理及运行技术培训工作。
4.7配电运行班班长的职责4.7.1对所辖开闭所、配电所的安全运行、技术管理、行政管理,所辖设备和所属人员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4.7.2领导、督促全班人员认真贯彻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思想教育,主持本班的事故、障碍、差错的调查分析,每月至少召开全班性的运行分析会一次,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并组织实施。
4.7.3负责分析并掌握设备健康状况,领导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缺陷及问题,按有关规定作好记录,并经常督促有关部门处理。
4.7.4负责组织全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完成技术考核工作。
4.7.5主持或参加所辖的设备检修、新建、改造工程的验收、启动及投运准备工作。
4.7.6负责对所辖开闭所、配电所及10kV电缆的巡视工作,做好每季的负荷实测工作。
4.7.7做好所辖开闭所、配电所设备的安全性评价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7.8负责安排好班组人员的值班工作,协调好电缆小区事故抢修处理工作。
4.8班组专业工程师的职责4.8.1检查和审核班组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提高两票合格率。
4.8.2遇有较大停电工作及较复杂的操作,应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督,发现并处理各种不安全因素。
4.8.3制定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工作。
4.8.4负责所辖开闭所、配电所设备缺陷的跟踪、监督及管理工作。
4.8.5定期巡视及时分析掌握设备运行和变更情况,对本班的事故、障碍、差错进行调查分析,并组织处理。
4.8.6参加所辖开闭所、配电所设备检修、扩建、改造工程的验收、启动及投运准备工作。
4.9配电运行班成员的职责4.9.1配电运行班正值的职责4.9.1.1在行政、业务上属班长领导,在运行操作上属当值配调员领导,在本值时是本值的负责人,负责本值的安全、运行管理、操作、事故处理,发现异常和缺陷,受理和审查二票,文明生产等各项工作。
4.9.1.2当遇有大停电时,可有非当值人员协助进行工作,由当值正值指派他们进行操作,事故处理或许可,验收、终结等各项工作,但对所给予的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应交代清楚,为当值工作安全的扎口人。
4.9.1.3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
4.9.1.4正确接受当值配调调度员发布的操作任务,严格执行倒闸操作制度。
4.9.1.5按规定做好设备巡视检查工作,正确判断缺陷的程度和性质,并提出处理意见,做好缺陷的登记和消除工作。
4.9.1.6按规程规定,领导本值人员处理各类事故及异常情况。
4.9.1.7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加强验收工作,按三级验收制,把好检修质量关。
4.9.1.8按计划组织本值人员做好清扫维护,培训、技术管理等项工作及工区、班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4.9.2配电所运行班副值的职责4.9.2.1在正值的领导下,协助正值做好一切运行工作,如: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巡视设备,抄表、开票、填写各种记录,维护设备,搞好文明生产等。
4.9.2.2正确接受当值调度员的预发任务,根据任务内容填写倒闸操作票,并在监护下进行操作。
对操作票及操作步骤的正确性负责。
做好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许可和终结第二种工作票。
4.9.2.3按交接班制度,配合正值做好交接班工作,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缺陷及时汇报。
4.9.2.3按规程规定,在正值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各类事故及异常情况,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并执行事故处理的操作。
4.9.2.4负责做好各种图纸、资料、记录本的填写整理工作,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的保管工作,以及各项运行维护工作。
4.9.2.5认真学习技术及规程制度,及时完成技术培训任务,逐步提高运行技术水平。
4.9.3学员的职责4.9.3.1尊敬师傅,听从师傅的指导,按师徒合同的要求,努力完成师傅分配的学习任务和工作任务。
4.9.3.2确保配电所的安全运行,未经师傅许可与监护,不准擅自操作或乱动设备。
不得与调度进行业务联系。
4.9.3.3积极主动做好日常环境卫生工作。
4.9.4配电所运行操操作班的职责4.9.4.1负责所辖配电所设备日常巡视检查和特巡、运行维护工作。
4.9.4.2按配调指令和现场规程要求进行配电所的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处理。
4.9.4.3负责受理配电所设备检修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验收和终结手续。
4.9.4.4负责所辖配电所的运行技术管理和文明生产。
4.9.4.5参加新建、扩建、改造配电所工程验收和投运工作。
4.9.4.6负责所辖配电所内防汛、防台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工作,以及配电所房屋设施的维修工作。
4.9.4.7负责受理所辖电缆小区的事故抢修工作。
5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5.1对开闭所、配电所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是为了经常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5.2运行人员对设备巡视时应遵守以下规定:5.2.1由班长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安排定期性及特殊性的巡回检查。
5.2.2 在检查设备中应做到:看、听、嗅、摸(可以触摸的设备外壳)防止漏查设备,对查出的缺陷和异常情况应做好详细的记录,班内要进行分析,对Ⅰ、Ⅱ类缺陷和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配调及工区。
5.2.3巡视高压设备时,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关于“高压设备的巡视”规定。
5.2.4 巡查中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事故处理规程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向配调及工区汇报。
5.2.5巡视人员不得单独进行倒闸操作、改变指示牌和接地装置。
5.2.6巡视人员进入开闭所、配电所应随手关门,防止小动物或外人进入室内。
5.2.710kV开闭所、配电所允许单独巡视,运行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安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5.3设备巡回检查类别、周期5.3.1类别:正常定期巡回检查5.3.1.1配电运行班应每月制定开闭所、配电所以及10kV出线电缆的巡回检查计划。
5.3.1.2根据开闭所、配电所的数量、分布情况及变电所10kV出线电缆,每月定期性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5.3.1.3巡视项目:按有关的运行规程规定的内容执行。
5.3.2类别:按设备情况,负荷情况,自然条件的变化进行特殊巡视。
5.3.2.1 对设备过负荷运行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要缩短巡视时间,检查设备音响、油温、油色,接点示温片是否正常。
5.3.2.2对发生故障处理后的设备,投运后八小时内应进行一次巡视。
5.3.2.3对危及安全的重大设备缺陷,每一个小时应进行一次巡视,或按规定执行。
5.3.2.4 高温时应增加对油面、油温、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
5.3.2.5 大风雨时应增加对开闭所、配电所门窗的检查工作,防止大雨时配电所进水,保证配电所设备的安全运行。
5.3.2.5对有压力指示的SF6环网柜应检查其压力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6 设备巡视项目6.1高压开关巡视项目6.1.1一般要求:6.1.1.1断路器应有标以基本参数等内容的制造厂铭牌。
断路器如经增容改造,应修改铭牌的相应内容。
断路器技术参数必须满足装设地点运行工况的要求。
6.1.1.2断路器的分、合闸指示应易于观察且指示正确。
6.1.1.3每台断路器应有运行编号和名称。
6.1.1.4断路器外露的带电部分应有明显的相位漆。
6.1.3.3六氟化硫断路器的巡视项目6.1.3.3.1断路器各部分及管道无异声(漏气、振动声)及异味,管道夹头正常。
6.1.3.3.2套管无裂痕,无放电声及电晕。
6.1.3.3.3断路器分、合位置指示应正确,并和当时实际运行工况相符。
6.1.3.3.4接地完好。
6.1.3.3.5 SF6压力指示是否正常,有无放电声音,电缆连接部位有无发热现象。
6.1.3.4真空断路器的巡视项目6.1.3.4.1分、合闸位置应指示正确,并与当时实际运行工况相符。
6.1.3.4.2支持绝缘子无裂痕及放电异声。
6.1.3.4.3真空灭弧室无异常。
6.1.3.4.4接地完好。
6.1.3.5电磁操作机构的巡视项目6.1.3.5.1机构箱门平整、开启灵活、关闭紧密。
6.1.3.5.2检查分合闸线圈及合闸接触器线圈无冒烟异味。
6.1.3.5.3直流回路接线端子无松脱、无铜绿或铁锈。
6.1.3.5.4加热器正常完好。
6.1.4断路器的不正常运行和事故处理6.1.4.1运行人员在断路器运行中发现任何不正常现象时(如漏油、渗油、油位指示油位偏低或有异声、分合闸位置指示不正确等),应及时予以消除,不能消除的应汇报分局并相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本内。
6.1.4.2运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威胁电网安全运行且不停电难以消除的缺陷时应向配调值班员汇报,及时申请停电处理,并汇报工区。
6.1.4.3断路器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申请停电处理A、套管有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B、少油断路器灭弧室冒烟或内部有异常声音;C、断路器严重漏油,油位看不见;D、六氟化硫断路器严重漏气发出操作闭锁信号;E、真空断路器出现真空损坏的丝丝声;6.1.4.4电磁操作机构常见的几种异常现象及可能原因6.1.4.4.1开关拒合6.1.4.4.1.1铁芯不启动①线圈端子无电压a. 二次回路连接松动;b. 辅助开关未切换或接触不良;c. 直流接触器接点被灭弧罩卡住或接触器吸铁被异物卡住;d. 熔丝熔断;e. 直流接触器电磁线圈断线或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