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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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行动规划(2021—2031年)

全民健身行动规划(2021—2031年)

全民健身行动规划(2021—2031年)全民健身行动规划(2021—2031年)为了推动全民健康,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我国制定了全民健身行动规划,以促进全社会的体育健身活动并提高体育竞技水平。

以下是2021年至2031年的全民健身行动规划:1. 推动体育课程改革:落实体育课程全面改革,将体育纳入学校课程,并制定相关课程标准。

增加学生体育课程的时长和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运动技能。

2. 加强体育场馆建设:加大对各类体育场馆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提供更多优质的体育设施。

完善城乡各级体育场馆网络,方便人民进行各类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

3. 支持体育社团和俱乐部:鼓励成立各类体育社团和俱乐部,提供场地和资金支持,为人民提供更多的参与体育活动的机会。

鼓励和支持体育社团和俱乐部组织各种体育竞赛和活动,提高人民的体育水平和竞技水平。

4. 加大体育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对体育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等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选拔。

推动建立健全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体育人才的素质和水平。

5. 加强科学研究和普及应用:加大对体育科学研究的资金支持,推动科学研究成果的普及和应用。

加强体育科学的教育宣传,提高人民对健身锻炼的科学认识。

6. 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支持体育产业的发展,推动体育产业与健康产业、旅游产业等产业的深度融合。

培育和支持体育产业的领军企业和优秀品牌,促进体育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7. 提高体育健身服务水平:提升体育健身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提供多样化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服务。

推广智能化体育健身设备和互联网健身平台,方便人民进行个性化的健身锻炼。

8. 加强体育法规和政策的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的体育法规和政策,明确各级政府对全民健身的责任和任务。

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全民健身工作的顺利推进。

9. 加强国际体育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体育组织和赛事,推动国际体育交流与合作。

组织和举办国际体育赛事和活动,提升我国在国际体育舞台上的影响力和形象。

全民健身条例(全文)

全民健身条例(全文)

全民健身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国家支持、鼓励、推动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的体育消费以及体育产业的发展。

第三条国家推动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建设,鼓励体育类社会团体、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群众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第四条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全民健身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健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健身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七条对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全民健身计划第八条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制定全民健身计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和农村居民的特殊需求。

第九条国家定期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公民体质监测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中,对学生的体质监测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国务院根据公民体质监测结果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结果,修订全民健身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公民体质监测结果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结果,修订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全民健身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快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县委政府提出的“4156”战略部署。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条例》,强化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的身体支撑发挥作用。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口达到27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17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达到35%以上。

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

体育消费产业逐步形成,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二、主要任务:(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

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达到中等以上锻炼强度的人数比例不低于49%,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体育人口比例明显提高。

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不断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

(二)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明显改善。

在“十三五”时期对已建设的西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公共体育场等项目,争取早日竣工,投入使用,同时将新建投资1.35亿元,占地180亩的西吉县体育公园和投资1.5亿元,占地30亩,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的室内游泳馆。

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范本

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范本

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范本一、总体目标全民健身工程是国家重要民生工程,旨在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增强国民体质,建设健康中国。

通过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实现全社会健身条件不断改善,全民健身广泛开展,健康素养稳步提高,全民素质水平不断提升。

全民健身工程实施阐明了国家对于全民健身事业的重视,也将会有着长期的工作,整村的组织与计划,针对不同的群体设立不同的项目。

全民健身工程的总体目标是:1. 建立健全的全民健身体制机制,健全健身设施建设,完善健身服务体系,扩大健身领域供给。

2. 加强全民健身宣传教育,普及健身知识,提高全民健身意识,培养全民自觉参与健身锻炼的习惯。

3. 提供优质的健身场地和设施,将健身服务延伸到城乡社区、公园、学校等公共场所。

4. 加强全民健身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富有爱心和专业精神的健身指导队伍。

5. 推动专项体育活动开展,扩大大众健身活动的形式和内涵,增加多样化的健身方式。

二、实施路径1. 建立健身体制机制(1)加强领导机构建设,设立全民健身领导小组,负责全民健身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督导管理。

(2)建立健身国家标准体系,制定全民健身服务标准、场所标准和设备标准,引导城乡社区设立合理的健身场所和设施。

(3)积极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和体育产业的作用,推动公共和民间资本投入健身产业领域,扩大健身产业规模。

(4)加强全国性和地方性体育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完善健身工作者队伍建设。

2. 宣传教育推广(1)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国范围内的全民健身大型活动,提高全民对健身运动的认识和热情。

(2)注重媒体宣传,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对全民健身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3)加强学校教育和社区普及,培养学生、居民的健康意识和热爱体育运动的习惯。

(4)开展体育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健身指导人员。

3. 健身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1)加大对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强健身设施规划和设计,完善健身场所服务设施。

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发展目标

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发展目标

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发展目标全民健身计划是指政府组织和推动全社会参与体育锻炼,提高全民健身意识和水平,促进全民身心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民健身计划的发展目标涉及到全社会的健康,体育产业的发展,以及体育强国建设等方面。

以下是关于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发展目标的参考内容:1. 提高全民健身参与率:全民健身计划旨在通过各种策略和措施,提高全社会的健身意识和参与度。

在2021-2025年期间,目标是将全民健身参与率提高至70%以上,促进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2. 建设体育公共设施:在2021-2025年期间,计划加大对体育公共设施的建设力度。

通过增加体育场馆、健身房、运动场地等公共设施的数量和质量,提高全民的体育锻炼条件和环境。

3. 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全民健身计划将在2021-2025年期间重点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

加强对体育产业的政策支持,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品牌和企业,提升体育产业的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4. 加强体育人才培养:全民健身计划将注重培养和选拔优秀的体育人才。

通过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培养具有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的体育教师;加大对体育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力度,提高体育人才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5. 提升全民健身服务水平:在2021-2025年期间,将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加强对全民健身指导员和健身教练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全民健身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健身服务与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提供更加便捷和个性化的健身服务。

6. 强化体育科研和创新能力:全民健身计划将加大对体育科研和创新工作的支持。

组织开展体育科技研发,促进体育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鼓励体育界与科技界的深度合作,推动体育科技创新。

7. 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在2021-2025年期间,全民健身计划将进一步推进体育强国建设。

加强国内顶尖体育赛事的举办和组织,提升我国体育赛事的品牌影响力;加强国际体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在国际体育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全民健身计划》评估核心指标数据汇总表

《全民健身计划》评估核心指标数据汇总表

附件2:《全民健身计划》评估核心指标数据汇总表填写及支撑材料说明核心指标定义参照《<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实施情况评估标准(试行)》中的“二级指标填写说明”, 并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统一由省级体育部门盖章确认: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由省级体育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社会调查报告, 要求体现科学的抽样方法、样本量以及样本构成。

2.《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总体合格达标率: 以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中记录的数据为准。

3.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达标率: 以各地区教育部门出具的学生体质测试数据为准。

4.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由本地区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出具本地区体育场地面积数/本地区年鉴公布户籍人口数量。

5.县(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数量及比例:指室内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不设看台), 能开展7个以上体育锻炼项目, 全天对外开放, 专门用于群众健身活动的场所的数量及占本地区县(区)总数的比例。

6.城市街道室内外健身设施数量及比例:指街道小型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建筑面积2000平米以下), 或向社会开放的多功能运动场所(总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的数量及占本地区城市街道总数的比例。

7.农村乡镇体育健身中心数量及比例:指农村乡镇以室内或灯光球场为主的健身设施(含有健身器材和其它场地)的数量及占本地区乡镇总数的比例。

8.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数量及比例:指以一个篮球场、两张乒乓台(可替换其它运动设施)为主的健身场地的数量及占本地区行政村总数的比例。

9.公共体育场馆数量及开放率:指由体育系统管理的、每天开放时间超过6小时的公共体育场馆的数量及占由体育系统管理的公共体育场馆总数的比例。

10.学校体育设施数量及开放率: 指在节假日、课余等可利用时间向学生和社区居民开放体育设施的数量及占学校体育场馆总数的比例。

11.县及以上地区体育总会: 所有县级以上地区名单、所属体育总会名称、法人、注册时间和主管审批部门。

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吉政发〔2012〕2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现将《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吉林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省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及《吉林省全民健身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体育事业为民生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公民体育健身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丰富体育文化生活,构建覆盖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全民健身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和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城乡居民的体育文化素养和身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形成覆盖城乡、组织完善、设施齐全、活动内容丰富、指导有力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

城乡居民体育文化素养和科学健身意识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活动的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

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

老年人和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

2.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

城乡居民主要体质指标显著提升,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90%,其中优秀人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

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达到20%以上,速度、力量、耐力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全民健身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全民健身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全民健身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确保健康行动贯彻落实,推进全民健身专项行动实施,对照《高水平推进健康行动的组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及省市全民健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部署,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挥全民健身助力健康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全民健身专项行动的实施,努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机制,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现代化水平,丰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

全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更加完善,体育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体育健身活动更加丰富,科学健身指导更加专业,体育健身文化广泛传播,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二)具体目标1.提升和完善全民健身基础条件,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增量提质。

到2025 年,新建省级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1 个、村级全民健身广场1 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4 个、百姓健身房5个。

新建登山健身步道20 公里。

全区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

2.倡导“体育让生活更美好”的体育文化。

每年开展丰富多彩全民健身赛事活动60 场以上,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4.5%以上。

3.宣传普及运动促进健康理念。

每年举办“运动健身促进健康”科普讲座8场次以上,推广覆盖全人群多样化的体育健身项目技能培训30场次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3%以上。

4.建立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获得社会组织等级评估5A 级的体育社会团体达到1 家以上,3A 级以上体育社会团体覆盖率达到60%。

全市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配备1 名基层体育委员、2 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实现社区(行政村)“两员”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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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全民健身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快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县委政府提出的“4156”战略部署。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条例》,强化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的身体支撑发挥作用。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口达到27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17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达到35%以上。

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

体育消费产业逐步形成,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二、主要任务:(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

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达到中等以上锻炼强度的人数比例不低于49%,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体育人口比例明显提高。

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不断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

(二)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明显改善。

在“十三五”时期对已建设的西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公共体育场等项目,争取早日竣工,投入使用,同时将新建投资1.35亿元,占地180亩的西吉县体育公园和投资1.5亿元,占地30亩,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的室内游泳馆。

完成8个公共体育场地(占地面积8610㎡,投资4600万元,其中6个学校,2个社区)、2个足球场地(占地面积12000㎡,投资700万元)的建设。

在全县各乡镇建设19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占地面积38000㎡,投资1900万元)。

建10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占地面积10000㎡,投资600万元)。

对已实施的全县298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进行提档升级和改扩建,改善设施条件。

到2020年,努力形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全覆盖。

并鼓励企业投资建设体育设施,对我县已建成运营的滑雪场,要求体育部门按照高危行业的具体要求,加强管理和指导。

同时积极申报和创建自治区级及国家级示范县。

使我县体育社会服务功能更加完善。

(三)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

充分发挥群众体育组织、场地的功能作用,各乡(镇)要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各种健身活动,使全民健身活动做到常态化、大众化。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

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群团拉动、协会带动”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群众体育组织。

县上要建立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

80%的乡镇建有体育组织,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40%以上的学校建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形成遍布城镇、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五)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壮大。

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引领指导作用,选拔培养高素质体育骨干队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十三五期间建立1个县级全民健身指导中心,给县体育中心增加两名事业编制,招录两名专门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的专业人员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指导。

在8个城市街道(社区)和19个乡(镇)建立全民健身活动指导站,配备1名专(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面向农村基层举办5期国家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队伍。

(六)全民健身服务业特色鲜明。

引导和促进体育健身消费,城镇居民体育消费明显增加,形成规范有序的大众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和一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体育旅游品牌。

三、保障措施(一)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按照《国家实施精准扶贫开发工作规划》,积极争取县级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完善乡镇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和村级农民体育建设工程建设,到“十三五”末,实现县、乡、村级体育设施全覆盖。

并达到一定的设施水平。

(二)深化体育体制改革1、推进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

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体育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行业政策性措施办法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并加快体育制度的创新。

提倡鼓励多渠道、多层次开办优秀运动队员业余训练,集中力量办好县级业余体校和优秀运动队。

2、加强新时期教练员、运动员队伍的建设。

抓好业务学习和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岗位培训、进修、深造,不断完善学历教育资源认证制度,提高教练员的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

(三)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1、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身体素质,要着重抓好三个环节,即建设好群众健身场地,方便群众就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健全社会化的群众体育活动组织网络。

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到2020年,全县社会指导员人数占人口万分之三以上,并坚持每年一次的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提高社会指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3、努力使群众体育活动经常化,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体协、个人及社会各界办体育的积极性,不断丰富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

要求各乡(镇)、村至少每年举办1-2次以上的体育比赛,县上至少举办2次以上的大型运动会,各协会每月都要有比赛活动。

4、突出四个重点。

(一)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

加强学校体育教学,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体育活动时间,养成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

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

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就学、训练上,对具有体育专长的青少年学生要实行加分制和特招制等政策。

并通过各类比赛选拔后备人才,促进青少年竞技运动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要结合我县农村实际,积极开展农民喜爱的体育健身活动,因地制宜、小型多样、科学文明地开展活动,丰富农民的体育文化生活。

(三)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

社区体育要积极开展争创全省城市体育先进区活动,重点抓好2至3个社区创体育先进社区。

每个社区要建立全民健身站点,努力创建体育组织健全、体育设施完善、体育活动经常、居民健康文明的社区。

(四)加快发展足球运动。

把建设足球场地纳入全县总体规划,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成立足球协会,组织举办全县足球联赛,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推动足球运动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

(五)积极挖掘和整理民族体育项目,推动我县民族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三)建成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系1、加大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和高水平教练员的力度,落实体育优秀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以此推动项目发展,提高运动成绩,全面提升我县竞技体育的竞争实力。

建立科学、高效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和管理体系,培养和输送拔尖人才。

2、加大对县级业余训练工作的管理和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县业余体校,落实训练经费和训练基地,切实抓好青少年业余训练这一基础工作。

3、坚持走体教结合的道路。

建立完善竞技体育人才的输送管理机制。

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输送体系。

县业余体校和各中小学校运动队,向银川市及区体校、优秀运动队输送人才。

并制定业余训练管理办法和评估标准,县体育中心定期对业余体校和学校运动队进行评估,合格的予以授牌,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解决,对各级培养和输送体育优秀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在全县实施《西吉县业余训练工作奖惩办法》及《学校课外体育训练工作责任书》。

(四)着力打造体育品牌。

推进体育与文化、旅游的融合,大力开拓健身娱乐市场和体育旅游,着力打造西吉县“火石寨丁香花节暨攀岩活动”及“农民篮球”等品牌活动,努力推动全县各类体育活动的开展,促进当地旅游产业的提升。

充分认识和把握体育无形资产的价值,充分发挥体育中介组织的纽带作用,促进体育无形资产与市场结合,与企业联姻。

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夯实责任。

本实施计划由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县教育体育局(体育中心)牵头,会同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组织实施。

各乡(镇)要依照本实施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县直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县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和行业体育协会等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推进、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加大投入,强化监督。

各乡镇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终目标任务考核内容之中,并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全民健身事业经费按人均1.5元纳入财政预算。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要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建立体育基金会,吸纳社会资金,增加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文化、政务信息办公室、电视台要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优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加强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和各级体育赛事、体育健身展示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

(四)及时督查,做好评估。

要充分发挥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作用,同时,县教体局(体育中心)要切实加强《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工作机制和奖励机制,2019年底前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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