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各庄村新民居安置补偿协议书(公示版130706)
大寺各庄村拆迁计划书最新

大寺各庄村拆迁计划书最新大寺各庄村是位于中国某省某市的一个古老村庄,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底蕴。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该村庄也面临着拆迁的命运。
最近,版发布,引起了广泛关注。
根据拆迁计划书,大寺各庄村将被拆迁用于城市发展项目,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居民生活水平。
该计划书详细列出了拆迁范围、时间表以及拆迁后的土地利用规划。
首先,拆迁范围涵盖了村庄的主要区域,包括居民住宅区、农田和一些商业用地。
这意味着大寺各庄村的居民将被迫搬迁到其他地方,以让位给城市发展的需要。
虽然这对许多居民来说是一次巨大的改变,但拆迁计划书承诺将提供合理的安置方案,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拆迁计划书还规定了拆迁的时间表。
根据计划,拆迁工作将在未来两年内完成。
这意味着居民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搬迁,并做好相应的安排。
同时,政府也将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以确保拆迁过程的顺利进行。
最重要的是,拆迁后的土地利用规划将为城市发展带来更多机会。
拆迁后的土地将用于建设商业区、公共设施和其他城市基础设施。
这将为城市带来更多的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就业和生活条件。
然而,拆迁计划书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和担忧。
有人担心拆迁后的居民安置是否得当,担心他们的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障。
还有人担心拆迁后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否能够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是否会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这些担忧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对待,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
总之,大寺各庄村拆迁计划书最新版发布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这一计划将为城市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同时也需要政府和居民共同努力,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条件。
双港镇北马集村还迁安置住房协议书补充协议

双港镇北马集村还迁安置住房协议书补充协议协议方一: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
协议方一(以下简称甲方)与协议方二(以下简称乙方)在此签订本补充协议。
为了方便理解和条理清晰,协议的内容将在后面逐一说明,大家请耐心看完。
协议方二:姓名:________________ 。
性别: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鉴于:1. 甲方和乙方之前已经就“双港镇北马集村还迁安置住房”签订了原始协议,并约定了相关的住房安置事项。
2. 随着时间的推移,甲方与乙方就一些原协议中的具体内容进行了一些调整和补充。
3.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现就相关事项做出如下补充协议,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更清楚的说明,以下将分条列出补充内容,大家一看便知。
一、补充的具体内容1. 关于安置房的交付时间原协议中约定的安置房交付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由于施工方面的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交付时间将推迟至2024年9月30日。
乙方同意此时间调整,并理解因施工进度可能造成的一些细微延误,甲方也会尽力缩短可能的交付时间。
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房屋交付时间再次延后,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说明延迟原因,尽量避免乙方的生活受到太大影响。
2. 关于安置房的质量问题甲方承诺提供的安置房质量将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
若乙方在入住后发现任何明显的质量问题,甲方将负责免费修复。
大家伙,装修虽不是什么五星级豪华大酒店,但我们承诺每个房间的墙面都是白白净净的,地板没有坑坑洼洼的,厨房、卫生间的设施一应俱全,大家尽管放心。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七星区朝阳乡合心村民委员会田心里村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七星区朝阳乡合心村民委员会田心里村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11•【字号】市政告字〔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七星区朝阳乡合心村民委员会田心里村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为保障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市拟定了七星区朝阳乡合心村民委员会田心里村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名称七星区朝阳乡合心村民委员会田心里村安置房建设工程。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和范围七星区朝阳乡合心村民委员会田心里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四至界址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拟征收集体土地的目的本次征收土地拟开发的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可以依法实施土地征收。
四、拟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属及分类面积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综合区片地价补偿标准按照《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桂林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23〕5号)的规定执行,土地补偿标准如下:(二)拟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桂林市市辖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23〕8号)的规定执行。
六、拟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员安置办法(一)货币安置。
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安置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
(二)社保安置。
根据自愿选择原则,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23号)的规定,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024年北孔庄拆迁协议书模板最新

2024年北孔庄拆迁协议书模板最新甲方(拆迁方):_____乙方(被拆迁方):_____鉴于甲方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对乙方位于北孔庄的房屋进行拆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拆迁范围及补偿标准1.1 拆迁范围:乙方位于北孔庄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具体位置为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1.2 补偿标准: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拆迁补偿政策,甲方同意按照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对乙方进行货币补偿,总计补偿金额为_____元。
第二条补偿方式及支付时间2.1 补偿方式:甲方以货币形式对乙方进行补偿。
2.2 支付时间: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拆迁期限及搬迁义务3.1 拆迁期限: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完成搬迁。
3.2 搬迁义务:乙方应保证在搬迁期限内将房屋内的所有物品搬离,并保持房屋结构完整,不得破坏。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补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_____%的违约金。
4.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搬迁,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补偿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6.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6.2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签字):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以下无正文)。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司发通[1992]098号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司发通[1992]098号](https://img.taocdn.com/s3/m/b96b030f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66.png)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正文:----------------------------------------------------------------------------------------------------------------------------------------------------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1992年10月9日司法部司发通(1992)098号)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
第三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
第四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的当事人是具有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资格的人。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和个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
第五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由被拆迁物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第六条被拆迁物系共同共有或共同使用者,一般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共有人可以委托一人为代理人,申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
第七条申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一)公证申请表;(二)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管人、管理人应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三)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含共同共有人的代理),委托行为不在本公证处辖区的,其委托书应经委托行为地的公证处公证;(四)县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五)被拆迁物的产权和使用权证件、现状及登记表;(六)补偿、安置协议草稿;(七)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双港镇北马集村还迁安置住房协议书补充协议

双港镇北马集村还迁安置住房协议书补充协议一、协议方信息在签署本协议之前,我们得先理清楚双方的信息,免得到时候搞混了。
让我们来看看:1. 甲方(开发单位)名称: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地址:______2. 乙方(居民代表)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住址:______二、协议背景嘿,大家好,欢迎来到双港镇北马集村!我们都知道,村子要进行还迁安置住房,这可是一件大事儿。
为了让大家在新家住得更舒心,我们特意补充这份协议。
让咱们的权利和义务清清楚楚,避免以后有啥误会。
三、补充协议内容1. 住房分配咱们得说说这新房的分配问题。
根据之前的协议,房子的分配是按面积来算的。
大家知道,谁都希望住得宽敞一点儿,对吧?所以:每户人家分配的面积不得低于____平方米。
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大家想要更大的户型,可以提前申请,咱们好好商量一下。
2. 房屋质量咱们得聊聊房子的质量。
谁都希望住在结实的房子里,尤其是咱们北马集村的风可不小,所以:甲方承诺,所有房屋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确保每一砖每一瓦都靠谱。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必须负责维修,别让咱们住得心慌慌。
3. 付款方式这点也很重要,没钱可不行。
付款方式大家都清楚,还是按之前的协议来,但咱们可以稍微调剂一下:乙方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____年。
每次付款前,甲方得提前通知,别让大家措手不及。
4. 迁入时间提到搬家,大家一定都有很多期待吧!所以我们来定个大致的时间表:新房的搬入时间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家做好准备哦。
如果因为某些原因需要推迟,甲方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咱们一起想办法解决。
5. 其他事项还有一些小细节,也得提上来,毕竟,生活中总有一些小麻烦。
比如:如果有邻里纠纷,咱们建议先通过沟通解决,实在不行再找村委会帮忙。
甲方需要定期组织居民会议,让大家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若干意见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29•【字号】嘉府规〔2022〕7号•【施行日期】2023.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住房保障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若干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为贯彻执行《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在本区行政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中实施房屋补偿的(以下简称“征地房屋补偿”),适用本文件。
二、补偿主体与实施部门嘉定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具体实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委托实施单位承担征地房屋补偿具体工作的,应当对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征地房屋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应当配合做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三、分区域、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及安置房价格标准区征收集体土地上居住房屋的区域划分为六个区域,根据区域划分确定各区域土地使用权基价及相应的安置房均价,明确如下:四、其他补偿标准(一)搬家补助费:按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计算每户最低不低于1500元。
对强制执行的宅基地使用人或者房屋所有人,不予发放搬家补助费。
(二)设备迁移费:根据行业规定或评估确定,并在该项目的征地房屋补偿方案中明确。
(三)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8元计算,每户每月最低不低于1500元。
超过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6个月以内的,在原基础上增加50%,超过6个月的,在原基础上增加100%。
平谷区夏各庄新城定向安置房建设项目

北京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及综合配套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名称:北京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及综合配套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西集创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概要:北京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及综合配套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位于创益东二街以及靓丽五街交叉路口东北侧,即东经116o52′52〞~116o53′00〞,北纬39o48′15〞~39o48′19〞。
供热工程拟安装3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总投资24531万元,占地面积20561.644m2,建筑面积12897.20m2,供暖面积为165.29万m2。
本项目运行后将替代供热范围内所有的燃煤采暖锅炉及土暖气,将解决原有的供暖质量差,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1、拟建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①环境空气:拟建厂址附近环境空气主要空气污染物TSP、PM10日均值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TSP日均值最大超标倍数为0.2倍,PM10日均值最大超标倍数为0.34倍。
SO2、NO2、CO小时平均浓度及日均浓度达均达标,未出现超标现象。
②地表水:潮白河地表水水质监测项目中COD Cr、BOD5、氨氮、总磷以及总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
北运河地表水监测项目中COD Cr、BOD5、氨氮、总磷以及总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
③地下水:项目厂址所在地的地下水质量较好,仅总硬度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0.08),未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III类标准要求。
④声环境:项目厂址周围各点位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2、项目与厂址的环境可行性①建设项目符合《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通州区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通州区西集镇镇域规划(2006年-2020年)》的相应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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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田各庄村新民居安置补偿协议书
甲方:田各庄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姬浩方
乙方:身份证号: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根据《大厂回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推进委员会关于新民居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依照田各庄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议,甲乙双方同意就新民居建议中安置补偿问题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为田各庄村集体土地所有者。
乙方为该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且系该宅基地使用权共有人的代表(户主)。
二、甲方根据县、镇政策文件指导负责组织开发企业进行新民居建设,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相关工作。
建设和安置回迁期限暂定为二年,2015年6月30日前组织村民搬入新民居。
三、经核实,乙方使用的该宅基地四至为:东至,边长米,西至,边长米,南至,边长米,北至,边长米,乙方符合补偿方案认定标准(1992年或1998年政府发放的宅基地使用证登记面积,或田各庄村委会批准认可面积)的宅基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他使用面积平方米。
四、甲方进行新民居建设整理村集体土地时,需收回乙方宅基地使用权,将地上建筑物全部拆除。
甲方根据综合补偿方案给予乙方相应安置补偿。
具体包括:
(一)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潮白馨居小区新民居安置楼房两套,总面积约为210平方米,其中一套约为125平方米,一套约为85平方米;考虑设计和建设因素,如上述两套楼房实际建筑总面积(以县房管部门发证面积为准)大于210平方米,超出面积由乙方按每平方米3000元的价格向甲方购买取得;如两套楼房总面积小于210平方米,不足部分由甲方按每平方米3000元向乙方补偿现金。
如乙方选择不要安置房,甲方按每平方米3000元予以回购。
(二)甲方给予乙方宅基地综合现金补偿¥元,大写。
具体包括:1、0.35亩-0.7亩部分补偿:㎡×2700元/㎡= 元;2、超出0.7亩部分补偿:㎡×1200元/㎡= 元;3、其他部分补偿:。
(三)甲方在乙方搬出现有住宅后开始拆除工作,并给予乙方一次性搬家费5000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月给予乙方1500元租房费,直至2015年6月30日止,租期内租房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的一处新民居回迁楼房自迁入之年起免收10年的取暖费、物业管理费。
乙方选定的享受免费待遇的回迁安置楼面积
为平方米。
(五)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一间地下室和一个地下停车位。
(六)甲方为乙方办理回迁安置楼房产手续,承担相关税费并缴纳维修基金。
五、新民居社区及安置房标准。
新民居社区安置楼建筑容积率控制在2.0左右,绿化覆盖率控制在35%以上,室内大寒日日照时间控制在3个小时左右。
安置楼主体全部为框架结构,楼层高控制在2.8米以上,安置楼每单元安装电梯。
入户交房标准:入户防盗门和水、电、暖、燃气等基本设施齐全,室内简单装修,包括:墙壁粉刷、房间门、地板砖、供暖设施、卫生间洁具和厨卫墙砖,确保基本入住条件。
居民要求自己装修的,由甲方提供毛坯房,确保入户防盗门和水、电、暖、燃气等基本设施齐全,同时,并按安置面积(210平方米)给予装修补助(每平方米150元),相关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装修协议约定。
六、协议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在本协议签订的20个自然日内将安置补偿款、搬家费和全款租房费共计元一次性给付乙方。
2、确保在二年内(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回迁房和小区建设,达到回迁入住标准。
如二年内不能完成,每延期一日,甲方给付乙方每处宅基地每天1000元损失。
(二)乙方责任
1、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乙方将该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交给甲方,自愿放弃此宅基地使用权。
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证等文件,由乙方向甲方出具一份自愿放弃此宅基地使用权的书面证明。
2、在领取补偿款后15个自然日内,乙方完成搬迁工作。
乙方可将此宅基地内除房屋主体结构和院墙之外的所有地上物自行处理并清理完毕,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放弃,由甲方进行处理。
3、乙方确保其已获补偿的该宅基地内的电力、供水等设施完好,不得在该宅基地内挖坑取土。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另一方经济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乡镇政府、开发单位各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户主或代表人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