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补缴清册》
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沪公积金发[1997]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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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正文:----------------------------------------------------------------------------------------------------------------------------------------------------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沪公积金发[1997]第24号1997年6月5日)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转化,提高职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特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二条凡依法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可以在市统一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基础上,根据本办法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国家机关、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所属的职工,暂不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三条补充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职工本人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主管单位,负责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偿还、使用、管理和核算。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账户设立、缴存、借贷、结算、归还等金融业务,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以下简称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承办。
第五条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外商投资企业经企业工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报董事会)审核同意,并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第六条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职工本人和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得大于各9%和少于各1%。
具体缴存比例,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单位四舍五入。
第七条职工本人和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当遵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程序确定。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年月日
说明:1、(A)项为个人帐号的校验位。
对新开户的个人(A)项不填。
2、变更类别请填入“+”或“-”。
其中:“+”为增加,“-”为减少。
3、单位月缴交额=上年月均工资额*单位缴交率;个人月缴交额=上年月均工资额*个人缴交率。
单位月缴额、个人月交额均以“元”为最小计量单位,“元”以下的值逢角分进元。
4、本清册可作为单位为新增未开户的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开户申请的依据。
5、对在日期、金额、帐号等处修改的,需在涂改处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否则本清册无效。
6、本清册一式三份、中心、财政、单位各一份。
上海公积金补缴清册范本

上海公积金补缴清册范本1. 公积金补缴清册怎样写您好!单位主管:复核:制表:制表日期:年月日《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的填写规定: 1、《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为一式两联无碳复写凭证,第一联管理部留存作为记账凭证,其次联作为单位存根备查。
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财政统发又有单位自筹的,需将财政统发部分和单位自筹部分分别填制《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单位对集中封存库内的个人进行补缴时,在《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填写补缴单位名称,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示个人明细。
4、职工个人对在集中封存库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补缴时,在《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填写补缴人姓名和个人登记号。
2. 公积金补缴清册怎样写您好!单位主管:复核:制表:制表日期:年月日《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的填写规定: 1、《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为一式两联无碳复写凭证,第一联管理部留存作为记账凭证,其次联作为单位存根备查。
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财政统发又有单位自筹的,需将财政统发部分和单位自筹部分分别填制《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单位对集中封存库内的个人进行补缴时,在《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填写补缴单位名称,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示个人明细。
4、职工个人对在集中封存库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补缴时,在《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填写补缴人姓名和个人登记号。
望接受3. 公积金补缴清册怎样写1、《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为一式两联无碳复写凭证,第一联管理部留存作为记账凭证,其次联作为单位存根备查。
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财政统发又有单位自筹的,需将财政统发部分和单位自筹部分分别填制《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单位对集中封存库内的个人进行补缴时,在《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填写补缴单位名称,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示个人明细。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补缴单位名称:
补缴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填表日期:年月日共页第页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房公积金账号
补缴
原因
补缴时间
补缴金额
合计
补缴年月
缴存
比例
月补缴
金额
补缴金
额小计
补缴年月
缴存
比例
月补缴
金额
补缴金额小计
补缴原因:①漏缴补缴②少缴补缴③欠缴单位补缴 错缴更正补缴 特殊情形补缴
□职工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专户”的;
□其他情形:
本页小计
人数
本次合计(填首页)
人数
单位填表人: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审核人: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
单位盖章: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盖章: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盖章:
注:(1)补缴原因栏填写补缴原因代码;(2)补缴年月按公积金年度分别填写;(3)一般情形补缴的,本表一式二联,一联经建行盖章后返回单位,一联由建行留存;(4)特殊情形补缴的,须经上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本表须一式三联,一联管理部留存,一联建行留存,一联单位留存。补缴情形请勾选:
□原单位为已经离开单位的个人补缴且该个人账户不在原单位的;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及材料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及材料(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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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操作指南.

(售后服务)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操作指南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为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健全服务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面提升本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制定本服务指南。
第一部分缴存第一章账户设立、变更与注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申请范围: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附件一)。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申请范围:履行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企业、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申请设立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单位当月或上月《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缴纳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附件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单位)申请范围: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如何补缴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如何补缴在我们的生活中,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制度,它为职工在购房、租房等方面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
然而,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我们可能会提取住房公积金。
但提取后,如果需要补缴,该如何操作呢?这就是我们今天要探讨的话题。
首先,我们要明白为什么会出现提取后需要补缴的情况。
常见的原因可能有:提取时的操作失误,比如提取金额超出了规定范围;或者是在提取后,相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导致原本的提取不符合新的要求;还有可能是因为工作单位的疏忽或错误,导致公积金缴存出现问题,需要进行补缴。
那么,具体的补缴流程是怎样的呢?第一步,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补缴申请。
您要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负责公积金事务的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交补缴的书面申请。
在申请中,要清楚地说明提取的情况、补缴的原因以及补缴的金额等重要信息。
第二步,单位审核。
单位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这可能需要您提供一些证明材料,比如提取时的相关文件、导致需要补缴的原因证明等。
第三步,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如果单位审核通过您的申请,就会为您办理补缴手续。
单位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连同相关的证明材料一起提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四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管理中心会对单位提交的补缴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批。
审批的时间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都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在补缴的过程中,有几个重要的点需要注意。
一是补缴的金额。
补缴的金额应该是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来确定的,通常是根据您的工资基数、缴存比例以及补缴的时间段来计算。
要确保补缴的金额准确无误,避免出现少缴或多缴的情况。
二是补缴的时间。
一般来说,补缴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可能会影响到您的公积金使用权益。
三是证明材料的准备。
在办理补缴手续时,要准备齐全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且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封存清册》

上海市住宅公积金(增补住宅公积金)封存清册
填表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封存年代:
本次封存总人数:
单位住宅公积金账号:单位末次汇缴月份:
联系人:联系电话:公积金缴存网点:第页共页
序号员工姓名
住宅公积金
账号
身份证号码封存原由备注
本单位承诺上述内容及提交资料的真切有效并肩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单位已预先见告员工自己其账户封存事实。
单位盖印:填表说明:
1、本表格一定按月填写,同一封存月份的员工填写一份清册。
2、随表附封存原由证明资料。
员工与单位停止劳动关系,还没有从头就业的,供给单位盖印确认的单位与员工停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资料。
证明资料内容应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录取时间、辞职时间等因素;单位因归并、分立而停止、注销,员工还没有从头就业的,供给单位归并、分立的决策、
批复等证明资料;单位撤除,员工还没有从头就业的,供给单位被依法撤除的法律文件等证明资料;单位解散,员工还没有从头就业的,供给单位解散的公司章程、决策、法律文书等证明资料;单位被宣布破产,员工还没有从头就业的,供给人民法院宣布破产的法律文书。
3、若申请单位欠缴的,需要确认单位和个人缴存状况。
单位还需供给员工劳动合同、劳着手册、薪资基数证明、单位补缴清册等证明资料。
4、封存原由一栏按以下六种封存状况的代码填写:①停止劳动关系;②归并;③分立;④撤除;⑤解散;⑥破产。
5、住宅公积金和增补住宅公积金封存需分别填写清册。
若封存增补住宅公积金,须在单位公积金账号后加“补”字,填写单位增补住宅公积金账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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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小计
人数
(2)本表一式三联,一联经建行盖章后返回单位,一联由建行留存,一联由建行转公积金管理中心。
(3) 正常缴存单位为整体或部分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须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区县 中心审核,本表须一式四联。
本次合计(填首页)
人数
填写表人:市或区县中心审核人:建行经办人:
单位盖章:市或区县中心盖章:建行经办行盖章: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单位名称: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
共 页第 页
序
补缴
补缴时间
补缴金额
号
职工账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原因
年 月至 年 月
缴存 比例
月补缴
金额
补缴金
额小计
年 月至 年 月
缴存 比例
月补缴
金额
补缴金
额小计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补缴原因:漏缴补缴少缴补缴欠缴单位补缴外省市转入补缴
错缴更正补缴特殊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