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贵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办法(试行)

贵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08〕21号)精神,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竞聘上岗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要在主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四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必须在人事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科学设置。
竞聘上岗应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进行。
第五条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差额竞聘,形不成差额竞聘态势的,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确定。
第二章竞聘岗位和条件第六条竞聘岗位:1、聘期已满的专业技术岗位。
2、出现空缺或新设的岗位。
3、机构调整、重组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
4、按照规定进行岗位轮换,有必要进行竞聘确定有关人选的岗位。
5、其他需要竞聘的岗位。
第七条下列岗位不列入竞聘上岗的范围:1、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岗位。
2、因所需任职条件特殊不适合竞聘的岗位。
3、法律、法规规定认为不宜公开竞聘的特殊岗位。
第八条竞聘上岗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具备竞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执业资格的岗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6、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九条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本人承诺
本人明确岗位职责、目标、聘期,自觉接受岗位考核。本人承诺所有业绩均属现任职务以来的工作业
绩,以上内容真实可靠。
本人签名:年月日
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评议委员会意见
年月日
政府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题目源自发表时间刊物/出版社名称
本人排名
专利与成果转化情况
(成果转化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标准和技术转移等,限5项)
成果名称
转化结果、意义及评价(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最多填5)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经费
本人角色
起止时间
国内外学术任职情况(最多填5项)
任职组织名称
担任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1
姓名
学科(填写二级学科)
单位(公章)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姓名
出生 年 月
年 月
性别
最高学位 最咼学历
现任 岗位
任职时间
年 月
学科方向(二级学科)
获国内外荣誉称号情况(最多填5项)
荣誉称号名称
获荣誉称号时间
获科技奖励情况(最多填5项)
年度
奖励种类
获奖项目名称
等次
排名
代表性论著情况(最多填5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

贵州省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社厅通〔2015〕153号各市(州)⼈⼒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委政治部,仁怀市、威宁县⼈⼒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基层专业技术⼈才队伍建设,2013年7⽉,省委组织部、省⼈⼒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社厅通〔2013〕334号),决定在基层事业单位开展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作(以下简称基层副⾼评审认定)。
⼀年来,在各地⼈社部门的积极努⼒下,⼀批长期扎根基层的专业技术⼈员通过评审认定取得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极⼤地调动了⼴⼤基层专业技术⼈员积极性。
基层副⾼评审认定⼯作政策性强,涉及基层专业技术⼈才队伍建设⼤局和⼴⼤基层专业技术⼈员切⾝利益。
去年,各地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政策把握过宽、认定标准不统⼀等问题。
为进⼀步规范全省基层副⾼评审认定⼯作,在总结去年各地好的做法基础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评审认定的含义 (⼀)基层是指我省除县(市、区)⼈民政府所在地城关镇(街道)以外的乡镇。
(⼆)基层副⾼评审认定是指对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社会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员,在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可申报本专业基层评审认定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层⾼级评审认定委员会参照现⾏相关系列职称评价标准,开展基层评审认定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认定⼯作。
(三)开展基层副⾼评审认定⼯作,是对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员的⼀项职称倾斜政策。
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员申报基层评审认定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实⾏适当降低评审标准、降低任职年限、降低学历要求的优惠政策,为基层社会事业发展留住和引进各类优秀专业技术⼈才。
(四)申报⼈员取得的基层审认定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区别于通过社会化职称评审取得的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黔人通

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通知黔人通[2008]165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编委办,政府(行署)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人民团体、各省属高等院校、各省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人事厅事业处。
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贵州省人事厅二00八年七月二日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为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一、适用范围1.本《意见》适用于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中的中、初级专业技术八至十三级岗位。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中、初级专业技术八至十三级岗位。
二、任职条件(一)基本任职条件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黔人发[2007]9号)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黔人发[2007]9号)](https://img.taocdn.com/s3/m/8df74837b90d6c85ec3ac6e9.png)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编委办,政府(行署)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人民团体、各省属高等院校、各省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研究制定了《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省编委办二○○七年七月十九日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原则1、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设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动态管理的原则,在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职责任务、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内进行。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黔人发〔2007〕9号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原则1、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设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动态管理的原则,在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职责任务、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内进行。
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合同管理。
2、岗位设置应明确岗位名称、职责、等级、任职资格等条件。
岗位名称应简明规范,岗位等级应与单位的规格相适应,不得超过机构规格确定岗位等级。
二、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和对象3、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它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4、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岗位设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5、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6、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三、岗位类别设置7、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黔人通〔2022〕165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

黔人通〔2022〕165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编委办,政府(行署)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人民团体、各省属高等院校、各省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人事厅事业处。
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贵州省人事厅二00八年七月二日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为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一、适用范围1.本《意见》适用于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中的中、初级专业技术八至十三级岗位。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中、初级专业技术八至十三级岗位。
二、任职条件(一)基本任职条件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5.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条件。
贵阳市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贵阳市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贵阳市作为贵州省的省会城市,近年来在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随着信息化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贵阳市对专业技术岗位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
在贵阳市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以下是关于贵阳市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的详细介绍。
第一,学历要求。
贵阳市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中,学历是最为基本的要求之一。
一般来说,大部分岗位要求应聘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一些高级技术职位可能会对研究生学历有要求。
近年来,贵阳市大力推行人才强市战略,提升高等教育水平,提高全民科技素养,因此对于拥有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更为青睐。
第二,专业技能要求。
在贵阳市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中,专业技能也是必不可少的。
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专业技能要求,比如IT行业需要掌握编程语言、网络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工程类岗位需要具备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能力;医疗卫生类岗位需要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等。
具备丰富的专业技能将有助于应聘者在工作中更快更好地适应岗位要求。
工作经验要求。
在贵阳市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中,工作经验也是考察人才能力的重要指标。
一般来说,对于初级技术岗位,可能会要求有一定的实习经验或者相关实践经历;而对于高级技术岗位,要求应聘者具有多年的从业经验和丰富的项目经验。
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不仅可以让应聘者在工作中更从容应对各种挑战,也有助于提升应聘者的职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第四,职业操守和素养。
在贵阳市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中,职业操守和职业素养也是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
作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者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诚实守信,积极沟通,善于协作。
应聘者还需要具备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学习能力,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以适应日新月异的工作环境和技术需求。
贵阳市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包括学历要求、专业技能要求、工作经验要求、职业操守和素养等方面,对于应聘者来说,只有全面符合这些条件,才能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脱颖而出,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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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二、三级岗位审核表
姓名
学科(填写二级学科)单位(公章)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姓名出生
年月
年月性别
最高学位
最高学历
现任
岗位
任职时间年月
学科方向(二级学科)
获国内外荣誉称号情况(最多填5项)
荣誉称号名称获荣誉称号时间
获科技奖励情况(最多填5项)
年度奖励种类获奖项目名称等次排名
代表性论著情况(最多填5篇/部)
题目发表时间刊物/出版社名称本人排名
专利与成果转化情况
(成果转化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标准和技术转移等,限5项)成果名称转化结果、意义及评价(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最多填5)
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经费本人角色起止时间
国内外学术任职情况(最多填5项)
任职组织名称担任职务任职起止时间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人承诺
本人明确岗位职责、目标、聘期,自觉接受岗位考核。
本人承诺所有业绩均属现任职务以来的工作业绩,以上内容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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