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的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落实政策要求,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目标的达成。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部门间协作机制,明确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具体责任人及其职责。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证学员学习培训的档案资料真实有效。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培训员工的安全教育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员工的安全教育学习的水平和效果。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教育学习培训设施设备和材料教具,保证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内容和方式第九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学习;2、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的知识学习;3、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培训;4、其他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内容。
第十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方式主要包括:1、集中培训:集中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培训;2、分散培训:分散安排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培训;3、外出培训:组织员工到外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教育学习;4、网上培训: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培训;5、自学培训:自愿学习者可自行学习相关内容,通过考试后,由单位给予认可。
第三章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组织与实施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应当由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组织与实施。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机构应当为学员提供完整的教学大纲和培训计划,确保学员学习培训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师资力量和培训设施设备,保证学员学习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学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员能够遵守培训纪律,全面参与学习培训。
(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5.1-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管理制度一、目的要求安全是生产赖以正常进行的前提,安全教育又是安全控制工作的重要环节,安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为了增强我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搞好安全生产,防止工伤事故、职业病和污染事故的发生,安全教育工作十分重要。
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利用多种形式,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教育内容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1)思想认识的教育—首先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对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从思想上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树立牢固的群众观念;其次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政策水平,使他们正确全面地理解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劳动纪律的教育—使全体员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共同劳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减少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经常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生产安全。
2、方针、政策、法制教育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标准、规程,不断克服“重生产轻安全”和重效益轻环境的错误思想,自觉搞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提高全公司员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3、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知识要求。
每个员工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能知识。
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包括一般安全技术知识、生产技术知识、专业技术知识三方面的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标准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标准1. 引言本标准旨在规范和提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以提高公众对于火灾防范和应急逃生的意识和能力。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2. 培训内容2.1 基础消防知识培训- 包括消防器材的基本使用和维护知识、火灾防范措施等内容;- 培训内容应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进行定制。
2.2 火灾逃生和自救培训- 包括火灾逃生的正确方式、如何进行自救和互救、疏散逃生的流程等内容;- 培训应注重实际操作,帮助学员掌握相关技能。
3. 培训方式3.1 理论培训- 通过讲座、课堂教学等方式进行基础知识的传授;- 培训材料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3.2 实践训练- 组织消防演练活动,模拟真实火灾场景进行逃生和自救训练;- 培训活动应确保安全,并配备专业教练进行指导。
4. 培训评估4.1 学员评估- 对学员进行培训成果的全面评估,包括理论知识掌握和实践操作能力;- 是衡量培训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
4.2 培训效果评估- 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估,了解培训的实际效果和改进的空间;- 包括学员满意度调查、参与率统计等。
5. 培训质量管理5.1 培训计划和方案制定- 在培训前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确保培训内容和流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2 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培训师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定期开展培训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培训水平和教学能力。
5.3 培训设施和设备保障- 提供适当的教学设施和设备,确保培训活动顺利进行;-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安全和可靠性。
6. 附则本标准由编写单位负责解释和修订。
编写单位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标准》的主要内容,旨在提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的指导原则和标准化要求,以提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和水平。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4篇)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公司需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本文将从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法以及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具有以下重要性:1.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可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对安全事故的警惕性和应急处置能力。
2. 降低事故风险:通过安全教育培训,能够让员工了解并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操作规范性,从而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3. 提升组织保障能力:通过安全教育培训,能够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增强组织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4. 强化法律法规意识:通过安全教育培训,能够加强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培养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规章制度意识,确保企业的合规运营。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法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和不同风险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和组织。
常见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
2. 安全知识和技能:包括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方法、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3. 工作操作规程:包括各岗位工作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流程、作业安全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4. 风险评估和管理:包括风险评估方法、安全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措施等方面的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的方法可以采取面对面授课、讲座、培训班、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组织和开展。
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能够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和参与度,增强培训效果。
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实施过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培训需求分析:通过调查研究、风险评估等方法,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企业应设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考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2 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2.3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1)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年度培训计划;(2)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课程的实施;(3)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资源的采购和管理;(4)对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5)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的保存和管理。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3.1 培训内容应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能;(4)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5)事故案例分析。
3.2 培训方式应包括:(1)集中授课;(2)现场操作演示;(3)模拟演练;(4)网络培训;(5)自学与考核。
四、培训计划与实施4.1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等。
4.2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岗员工定期培训、专项培训等。
4.3 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应按照培训计划进行,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五、培训效果评估与反馈5.1 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应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包括知识测试、技能考核、问卷调查等。
5.2 培训效果评估结果应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员工,作为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的依据。
六、培训记录与档案管理6.1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建立培训记录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课程、培训教材、培训人员、培训效果评估等。
6.2 培训记录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存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目的1.1为规范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适用于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新员工、外来参观、学习人员、业务单位人员的培训教育。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部门及相关方单位。
3.职责3.1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厂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工作和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3.2安全管理员:负责新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实施。
3.3各部门:负责新职工的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以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的规整。
3.4各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对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培训教育。
4.培训教育管理4.1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每年第一季度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结合公司安排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a).各部门按培训需求,制定本部门培训计划,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b).公司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4.2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要及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管理人员,不得上岗。
4.3安全教育应进行档案管理,各种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教育记录应及时进行记录台帐,并建立完善个人档案。
4.4厂内调动转岗及因病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工作)岗位复工六个月以上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转岗后进行岗位强制性安全培训。
考试合格,保证其具备保本岗位安全操作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4.5各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对口外来人员的培训教育,方可入厂进行参观学习。
5.管理人员培训教育5.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一、培训目的为了及时有效地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以此来规范项目部各类安全培训的管理,保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和落实,确保培训效果及质量。
二、培训目标2.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2.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2.3新员工参加三级安全培训、转岗换岗员工培训合格上岗率为100%。
2.4员工每年安全再培训参训率为100%,一次培训合格率≥98%。
三、培训内容3.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新出台政策文件通知;3.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通知文件;3.3安全管理方法知识;3.4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防火防爆、交通安全技术知识;3.5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3.6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使用、操作、维护知识;3.7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及事故模拟演练;3.8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四、培训形式4.1可采取的培训形式有:1)采用ppt课件授课。
2)利用多媒体安全培训工具箱进行培训、考试。
3)召开座谈会讨论。
4)现场操作演示、展示。
5)事故模拟演练。
6)事故案例分析讨论。
五、安全教育培训管理5.1新入职项目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新入职项目的员工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建筑施工员工有关要求。
5.1.1新入职项目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考试合格。
5.1.2三级安全教育为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三级。
5.1.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
5.1.4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5.1.5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工作现场,不得进行生产工作。
5.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5.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规定进行再培训。
【要素释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
培训考核分类:(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或者集团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所辖区域内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三)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四)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后发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书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由安监局的发证单位确定。
【达标要求】企业负责培训的管理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123号)的相关要求,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登记。
主要包括姓名、资格证书号、培训时间,有效期限。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资格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4)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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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东源纺织有限公司东源[2011]6号沙河市东源纺织有限公司关于颁布《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通知各车间、部门:经公司各级领导研究决定,制定沙河市东源纺织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现予发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沙河市东源纺织有限公司2011年6月1日沙河市东源纺织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新职工、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班组长、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职业健康、全员、复工和安全管理人员等九种安全教育的程序、内容和管理要点。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2 总则2.1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2 各单位要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布置,检查落实,讲求效果,严格考核。
2.3 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教育均要有记录,除新职工的教育考试记录、档案永久保存,其他保存三年。
3 职责3.1 安监办是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或督促相关部门实施;负责教育培训资金的申报和使用。
3.2 综合办负责提出年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需求;负责实施新职工、班组长、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职业健康、复工等安全教育,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内容。
3.3 其它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员安全教育。
4 新职工安全教育4.1 凡新职工(包括干部、工人、临时工、合同工、集体工、季节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等)进厂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科)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填写《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卡》(对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应作专门记录并签字)。
三级教育后,安全部门对其进行考试,车间接到考试合格通知后方可安排其工作。
4.2 经三级安全教育后,受教育者持《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卡》到劳保仓库领取规定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此卡由劳保仓库定期交安全部门保存建档。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不符合要求者,劳保仓库不得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更不准安排其上岗。
4.3 综合办应当确定新职工的学徒期,车间必须为其指定师傅,师傅应当对其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对其安全操作进行监护。
4.4 新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内容4.4.1 厂级教育由综合办进行,主要内容为:a)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b)本单位概况、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管理程序;c)《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常识;d)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e)安全生产方面的希望和要求。
4.4.2 车间(科)级教育由车间(科)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进行,主要内容为:a)本车间(科)的生产特点、危险区域、要害部位和设备状况;b)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规章制度;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管理程序;c)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劳动纪律及应注意的安全健康事项;d)本车间典型的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e)希望和要求。
4.4.3 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主要内容为:a)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危害区域和本岗位设备状况;b)本岗位、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c)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正确佩带、使用方法,本岗位安全卫生操作方法示范,排除故障的方法、互相合作的安全事项,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措施;d)本岗位及作业场所日常安全检查内容、方法和隐患报告、整改要求;e)本岗位及作业场所意外情况的紧急应变措施。
5 班组长安全教育5.1 班组长安全教育,由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并建档。
综合办负责授课。
一般情况下,每年6月、12月进行培训,特殊情况另定。
5.2 教育内容:a)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b)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的规章制度;c)安全技术、职业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d)现代科学管理的方法及应用、班组安全建设、安全生产“五同时”教育、检查、危险作业、违章管理等内容、方法和要求。
5.3 班组长安全教育应有教学大纲、学员名单、考试(或考核)记录。
6 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6.1 工人变换工种(以综合办调令为依据)时,必须进行变换工种教育,其程序为:企业内车间之间调动,进行车间、班组级教育;车间内班组之间调动,进行班组级教育,教育后填写《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
6.2 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的内容等同新职工安全教育的内容。
6.3 变换工种人员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后,凭教育卡到劳保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并将教育卡交综合办存档。
6.4 同工种变换岗位,管理人员之间的变动不属于变换工种。
管理人员从非生产岗位调动到生产性质的岗位,要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6.5 对工种不变、一人多机(岗)操作的人员,先由各车间审查同意,再通知安全、设备、工艺等部门进行一人多机(岗)的安全、设备操作、工艺等培训,填写“一人多机(岗)安全教育登记卡”并签字,然后才能上岗。
6.6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下简称“四新”)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由各职能部门或车间负责组织实施,综合办配合,然后班组进行岗位教育,接受培训人员填写《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此卡车间教育一栏由主管部门填写,由车间收齐,及时反馈综合办。
综合办对教育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单独建档,注明“四新”教育。
7 职业健康教育7.1 职业健康教育分两种层次组织实施:一是全员的职业健康教育,由各车间组织进行,每年一次;二是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由综合办组织进行,每年两次。
7.2 全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内容为:a)国家和行业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标准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b)车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排放浓度的变化情况、防治方法等。
c)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自我防护措施、应急救援办法和紧急处理程序。
7.3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内容为:a)国家和行业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标准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b)车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排放浓度的变化情况、防治方法等。
c)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自我防护措施、应急救援办法和紧急处理程序。
d)本岗位职业健康的常识和案例。
7.4 车间建立职业健康教育台帐,综合办负责检查。
7.5 综合办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卡片。
8 复工安全教育8.1 工伤休工人员和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职工,本单位人事科必须安排对其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对工伤休工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其他复工人员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复工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后,方可安排工作。
8.2 复工教育内容a)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b)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c)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d)对工伤复工者,分析、掌握事故的原因及防范的措施。
8.3 复工教育后,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交本单位安全科存档。
9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9.1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机械制造企业所涉及的特种作业及人员主要有:a)电工作业。
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切割工;c)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d)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e)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f)压力容器作业。
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g)制冷作业。
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h)危险物品作业。
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i)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9.2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
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后,发给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含IC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由原考核发证部门复审一次,经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
9.3 综合办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其参加培训或复审,并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含IC卡)。
操作者持证上岗。
10 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10.1 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含新任干部)安全教育由安监办纳入年度职工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建档。
新任干部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2 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含新任干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其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b)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c)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d)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e)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10.3 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本领,包括:a)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b)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c)安全生产管理经验;d)典型事故案例。
10.4 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10.5 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由综合办组织参加法定机构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其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11 全员安全教育11.1 各级领导应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根据不同对象、层次,采取多种形式,如下发安全简报、举办安全板报展览、放映有关电影和录像、举办学习班等,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知识更新教育,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素质。
11.2 班组应结合公司及本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和当前事故通报等,每周应开展一次安全学习,作好记录,车间要每月抽查一次,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