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出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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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赁的会计分录

转租赁的会计分录

转租赁的会计分录摘要:1.引言:介绍转租赁的会计分录的概念和重要性2.转租赁的会计分录的基本原则3.转租赁的会计分录的具体操作4.转租赁的会计分录的注意事项5.结论:总结转租赁的会计分录的作用和意义正文:1.引言在商业活动中,租赁是一种常见的经营方式。

随着租赁业务的发展,转租赁业务也日益增多。

转租赁,又称为租赁权转让,是指租赁权人将其租赁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

在转租赁业务中,会计分录的处理十分重要,它关系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文将详细介绍转租赁的会计分录。

2.转租赁的会计分录的基本原则在处理转租赁的会计分录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保持会计等式平衡:即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 利润。

(2) 及时性原则:对转租赁业务要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3)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处理中,应注重经济实质而非法律形式。

3.转租赁的会计分录的具体操作在具体操作中,转租赁的会计分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原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原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包括租赁资产的入账、租赁费用的计提等。

(2) 转租赁合同的签订:在转租赁合同签订后,租赁权人应将租赁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原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并取得其同意。

(3) 转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在转租赁合同签订后,租赁权人应按照新的租赁合同的条款,对租赁资产进行重新计量,并将租赁费用重新计提。

(4) 终止原租赁合同:在转租赁合同生效后,原租赁合同应予以终止。

租赁权人应将原租赁合同的租赁资产清理出账,并结清原租赁合同的租赁费用。

4.转租赁的会计分录的注意事项在处理转租赁的会计分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确保会计分录的准确性:在进行会计分录时,应确保租赁资产的入账、租赁费用的计提等数据的准确性。

(2) 遵循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在会计处理中,应遵循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注意会计分录的及时性:对转租赁业务要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租赁交易的会计分录

租赁交易的会计分录

租赁交易的会计分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常见的几种情况的会计分录示例:
1. 租赁合同签订阶段:
借方:无形资产(租赁权益)
贷方:应付租赁款(长期负债)
2. 支付金阶段:
借方:应付租赁款(长期负债),租赁费用(费用类科目)
贷方:银行存款(或现金)
3. 折旧费用计提阶段(针对租赁的资产):
借方:租赁费用(费用类科目)
贷方:累计折旧(长期资产类科目)
4. 结算租金差异阶段(如果存在租金调整):
借方:租赁费用差异(费用类科目)
贷方:应付租赁款(长期负债)
这些是一般情况下的会计分录示例,具体的会计处理可能会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会计准则和公司政策,进行正确的会
计处理。

若遇到复杂情况或有特殊要求,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财务顾问进行指导。

出租人 经营租赁会计分录

出租人 经营租赁会计分录

出租人经营租赁会计分录
出租人经营租赁业务时,需要进行会计分录记录和处理相关交易,以便准确反映租赁业务的经济实质和财务状况。

以下是关于出租人经营租赁会计分录的相关参考内容:
1. 首先,当出租人与租赁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该记录相关的租赁合同信息,例如租赁期限、租金等。

2. 如果租赁客户支付了保证金或预付款,则需要将其记录在预收账款科目下,并增加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3. 在租金收入方面,当租赁客户按照合同要求支付租金时,出租人需要将租金收入记录在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科目下,并同时增加租金收入科目。

4. 对于长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将租赁费用分摊到合同期间的不同会计年度中。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应根据分摊比例将相应的租赁费用分录到租赁费用科目中,并减少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科目。

5. 如果租赁合同中包含租赁期满后转让租赁物的条款,出租人需要将租赁物转移时的净额记录为出租物资产科目,并同时将相关的未分摊租赁费用计入未分配利润或租赁费用科目中。

6. 当租赁合同到期或被终止时,如租赁客户有损坏租赁物或未归还租赁物的情况,需要记录相应的资产减损损失,并减少相应的资产和费用科目。

7. 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出租人应对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科目进行确认和调整,以确保准确反映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

8. 还要注意处理与租赁活动有关的税费等其他费用,例如增值税、城建税等,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

以上是关于出租人经营租赁会计分录的相关参考内容。

出租人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根据特定的业务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准确的会计分录记录和处理,以确保财务报表准确反映经营活动的结果和财务状况。

新准则下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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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租人会计处理的表述中

关于出租人会计处理的表述中

关于出租人会计处理的表述中出租人会计处理是指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所需要进行的会计核算和记录。

以下是关于出租人会计处理的一些表述:
1. 租赁收入确认:出租人应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确认租赁收入的实现,并将其记录在收入账户中。

2. 租赁费用摊销:如果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发生了与租赁资产相关的费用(例如房屋维护费用),这些费用应按适当的方法进行摊销,并在相关账户中进行记录。

3. 租赁保证金处理:租赁合同可能要求承租人支付一笔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

出租人应将这笔保证金记录在负债账户中,并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处理。

4. 租赁折旧处理:如果出租人拥有以租赁形式提供的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或车辆,出租人应按照相应的会计准则对这些资产进行折旧,以反映其使用价值的递减。

5. 出租合同准备成本:出租人可能需要承担与准备租赁合同相关的费用,如律师费用或审计费用。

这些费用应当根据会计准则进行资本化或摊销,并在相关账户中进行记录。

新租赁准则出租人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出租人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出租人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出台后,对于出租人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文将重点探讨新租赁准则下出租人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首先,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合同的分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将租赁合同分为金融租赁和经营租赁。

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应当根据租赁合同的性质进行分类,如果合同属于经营租赁,则出租方应当在租赁开始时计入租金收入,同时将租赁物作为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其次,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对于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收入,应当进行周期性计入,并提前进行确认。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收入,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确认。

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在租赁开始时支付全部租金,则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时将全部租金确认为收入;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分期支付,则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限将租金进行分期确认。

最后,新租赁准则还要求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间内应当对租赁物进行折旧处理。

出租人应当根据租赁物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折旧计算,并将折旧费用作为租金收入的扣减项进行会计处理。

总之,新租赁准则对于出租人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出租人应当根据租赁合同的性质进行分类,并对租金收入进行周期性计入和提前确认,同时对租赁物进行折旧处理。

出租人应当认真遵守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做好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保证企业的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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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赁的会计分录

转租赁的会计分录

转租赁的会计分录【最新版】目录1.引言2.转租赁的定义和分类3.转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4.会计分录的具体操作5.结语正文1.引言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租赁业务是一种常见的交易形式。

而在租赁业务中,有一种特殊的形式被称为转租赁。

转租赁指的是,租赁方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从而形成的一种租赁关系。

根据转租赁的性质和目的,它可以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类型。

对于企业而言,正确处理转租赁的会计事务至关重要。

本文将为您介绍转租赁的会计分录相关知识。

2.转租赁的定义和分类(1)定义:转租赁,又称为租赁转租,是指租赁方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方称为转租人,第三方称为次承租人。

(2)分类:根据转租赁的性质和目的,可以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类型。

- 经营租赁:转租赁人以经营为目的,将租赁物转租给次承租人,不涉及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

- 融资租赁:转租赁人以融资为目的,将租赁物转租给次承租人,涉及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

3.转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处理转租赁的会计事务时,企业应根据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情况和租赁目的来判断采用何种会计处理方法。

(1)经营租赁:对于经营租赁的转租赁业务,租赁方(转租人)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租赁费用,确认为费用,同时将收到的次承租人的租金,确认为收入。

(2)融资租赁:对于融资租赁的转租赁业务,租赁方(转租人)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租赁费用,确认为费用,并将收到的次承租人的租金,扣除原租赁合同的租赁费用后的余额,确认为收入。

4.会计分录的具体操作在实际操作中,会计分录是记录转租赁业务的关键环节。

以下是转租赁业务的会计分录示例:(1)经营租赁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收到的次承租人租金)贷:其他业务收入(确认的收入)借:其他业务成本(确认的费用)贷:租赁费用(支付的原租赁合同租赁费用)(2)融资租赁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收到的次承租人租金)贷:其他业务收入(确认的收入)借:其他业务成本(确认的费用)贷:租赁费用(支付的原租赁合同租赁费用)贷:长期待摊费用(未确认的融资租赁收入)5.结语正确处理转租赁的会计事务,有助于企业准确反映租赁业务的经济实质,为决策者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

第03讲 新租赁准则下转租赁业务财税处理

第03讲 新租赁准则下转租赁业务财税处理

新准则下租赁业务的财税合规处理第03讲新租赁准则下转租赁业务财税处理新租赁准则下转租赁业务财税处理(一)不动产转租企业增值税业务【实务案例1】A公司(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自建写字楼一栋共16层,只租不卖,为了省事和减少空置率,将此栋写字楼以每年1000万元出租给二房东(包租商)B公司(一般纳税人),租期5年(2020年1月到期),二房东B公司以每年1500万元出租给一些企业。

问:二房B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交纳增值税?【解析】可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文件: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实务案例2】续例1:该物业2020年1月到期后,二房东B再签合同续租5年(2025年1月到期),由于2020年突发疫情,A公司同意给B公司免三个月租金来减轻B公司的压力,其他条件不变。

问:二房东B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免三个月房租需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吗?【解析】(1)二房东B不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交纳增值税,理由是,二房东B在到期重新与房东A 签的续签合同,意味着二房东B取得该不动产是在2016年4月30日后,只能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也就是说二房东B取得的进项是5%,交出去的销项是9%,税负直接拉高是事实。

(2)免租三个月,不需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政策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实务案例3】续例1:该物业于2015年由A房东租给二房东B共5年(2020年1月到期),二房东B由于资金实力不雄厚,经营撑不下去了,于2018年将该物业转给三房东一般纳税人C,其他条件不变。

问:三房东C能否选择简易计税交纳增值税?【解析】三房东C不能选择简易计税,因为,三房东与二房东签的租赁合同是2018年签的,也就是说,三房东C是在2016年4月30日后取得,三房东C再把房子对外出租要执行9%的税率,二房东B开给三房东C的租赁发票是5%的税率,三房东C直接多承担4%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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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研究品牌计划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兼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困境及其改进16xni006作者简介周华1976男河南驻马店人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mpacc中心主任研究方向
准则制度
转租出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研究所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创新应用支持中心
1.在签订转租合同时,记录其在转租合同中的净投资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即记录应收融资租赁款),注销使用权资产,两者之间的
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 转租出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是该准则中的难点和 重点。对于这一问题,《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 ——租 赁》(IFRS 16)仅在示例部分给出了原则性的说明,会计实 务和会计教育领域迫切需要对转租的会计处理规则给出 全流程的简明分析。有鉴于此,本文结合模拟案例对转租 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则进行简要解读,同时给出相应的理 论分析,供业界同仁参考。
【作者简介】周华(1976— ),男,河南驻马店人,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MPAcc 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会计法规 与国际会计、金融工具会计、公司财务、税务会计与审计
40
会会 计 之之 友友 22001119 年年第第6 1期9 下期
准则制度
表 1 原租赁合同承租人和转租合同出租人的相关数据
单位:元
计分录如表 2。
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
(4)2 ×21 年 至 2×23 年
日期
利息费用 固定付款额
租赁负债的 摊余成本
计提折旧
账面价值
每年年底支付固定付款额时的 会计分录如表 3。


本期③= 期初

⑤=期初⑤-④
(5)2 ×21 年 至 2×23 年
③+①-②
每年计提折旧时会计分录如
18 629 381
【关键词】转租出租人; 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 租赁付款额
【中图分类号】F230;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9)19-0040-04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要点如下。
第 21 号— ——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一、转租出租人对租赁的分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凭》 规定,转租出租 人(intermediate lessor;head lessor) 应当基于原租赁 (head lease)产生的使用权资产(right-of-use asset), 而 不 是 原 租 赁 的 标 的 资 产(underlying asset)对转租赁 进行分类。但是,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转租出租人对原租 赁进行简化处理的,转租出租人应当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 营租赁。 在转租的情况下,若转租的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 转租出租人可采用原租赁的折现率(根据与转租有关的初 始直接费用进行调整)计量转租投资净额(net investment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租赁负债不变。 2.逐期计算原租赁合同的租赁负债的财务费用,支付
原租赁合同的租赁付款额。 3.逐期记录转租合同的利息收入,收取转租合同的租
赁收款额。 例 1:灿然服饰有限公司为推广其休闲服装品牌,遂
于 2×20 年 12 月 1 日签订合同,向位于核心商圈的荷花 商场有限公司租入 300 平米的展销厅。合同约定:(1)租赁 期自 2×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28 年 12 月 31 日,共 8
(6)2×24 年 1 月 1 日 租 凭开始时:
年;(2)租金支付方式为租赁期间内每年年末支付固定付 款额 3 000 000 元。承租人不知道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 率,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为 6%(年利率)。承租人的初始 直接费用为 20 000 元。承租方对该项使用权资产采用直 线法计提折旧。
但该商圈的消费者以游客为主,品牌销售情况欠佳, 灿然服饰有限公司遂于 2×22 年 12 月 30 日将该展销厅 转租给了主打体验式消费的康欣电器有限公司。合同约 定:(1)租赁期自 2×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28 年 12 月 31 日,共 5 年;(2)租金支付方式为租赁期间内每年年末 支 付 固 定 款 额 4 000 000 元 ;(3)若 承 租 人 撤 销 租 赁 ,
in the sublease)。
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转租出租
人(灿然服饰有限公司)将该项转租合同分类为融资租赁
二、划分为融资租赁的转租的会计处理
合同。
对于划分为融资租赁的转租,转租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灿然服饰有限公司的会计处理如表 1。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研究品牌计划(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 优化路径研究— ——兼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困境及其改进”(16XNI006)
18 649 381
表4。
2×21-12-31 2×22-12-31 2×23-12-31 2×24-12-31 2×25-12-31 2×26-12-31
1 117 763 3 000 000 1 004 829 3 000 000
885 118 3 000 000 758 225 3 000 000 623 719 3 000 000 481 142 3 000 000
周华
【摘 要】文章对转租出租人的会计规则进行了简要梳理,并通过模拟案例阐释了转租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要领。总体上,转租 出租人应当对原租赁合同和转租合同分别进行账务处理。对于构成融资租赁的转租,转租出租人在签订转租合同时记录其在转租 合同中的净投资(即记录应收融资租赁款),注销使用权资产,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租赁负债不变。对于划分为经营租赁 的转租,转租出租人继续记录原租赁合同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和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逐期记录转租合同的租赁收益。
16 747 144 14 751 973 12 637 091 10 395 317
8 019 036 5 500 178
2 331 173 2 331 173 2 331 173
16 318 208 13 987 036 11 655 863
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 49 758 350 ÷8 =2 331 17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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