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法第一章
第一章-海关与海关法

❖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海关行政许可项目
❖ 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 2、报关员资格核准及注册登记 ❖ 3、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 4、进出境运输工具改、兼营境内运输审批 ❖ 5、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 ❖ 6、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 7、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
核销、放弃核准 ❖ 8、进出口货物免验审批 ❖ 9、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核准
❖ 10、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
❖ 5.行政强制权 ❖ (1)扣留权 ❖ (2)滞报金、滞纳金征收权 ❖ (3)提取货样、施加封志权 ❖ (4)提取货物变卖、先行变卖权 ❖ (5)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 ❖ (6)税收保全 ❖ (7)抵缴、变价抵缴罚款权 ❖ (8)连续追缉权 ❖ (9)其他特殊行政强制权
A、进出关境的行为
B、在关境内发生的行为
C、在关境外发生的行为
D、包括上述三项行为
3、海关的缉私体制是:
A、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全国打私工作
B、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
C、各执法部门独立缉私
: ❖ 4、海关执法的法律依据是
A、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与海关监督管理有关的法律规范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和人民政府制定的法律规范 C、国务院制定的与海关管理有关的法规、细则、条例 D、海关总署制定的规章制度,发布的行政命令、决定。
七届二中全会上第一次为建立新中国海关作出 了“立即统制对外贸易,改革海关制度,这些 都是我们进入大城市时必须首先采取的步骤” 的指示。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海关法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海关法发布日期:2015年01月10日点击次数:1482次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海关法2005年5月20日国会第05号决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海关法规定了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有关商品货物流通、过境、进出口原则、政策规定及措施,旨在于保护和鼓励促进国内的商品生产和开展经营、投资和促进与对外合作和出口,有效发展生产力,保证国家预算收入来源,为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做贡献。
第二条关税定义关税是指开展进出口、过境、商品货物流通的个人、组织、法人按关税名录规定的税率通过边境口岸义务向政府交纳的一种税。
第三条有关政策为促进生产、服务、政府制定有关海关政策,旨在实施鼓励政策,保障商品生产、促进出口、吸引国内外投资,包括开展进出口、过境、商品货物流通的个人、组织、法人履行向政府纳税义务,保证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并增强政府财力。
第四条名词解释海关:是指隶属财政部门的一级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海关法、征收关税及与进出口、移动有关的其他税费,保存商品货物。
海关工作人员:是指列入公务员并初步委任从事海关日常工作的人员。
海关官员:是指被委派常驻边境口岸、海关站所、机动海关组和海关某项专职的海关工作人员。
规定的其他税费:是指法律规定赋予海关官员在商品货物通关进在口岸征收的进口消费税、进口营业税、利润税(个人进口的情形)、车辆手续费、人员出入境费、过境手续费。
报关制:系指物主或获授权人按海关法规定的程序把商品货物拿去向海关官员申报的一种制度。
报关员:指为直接与海关官员联系开展有关商品货物报关服务的个人或法人,包括为其他个人或法人的代理人。
专线:是指为使商品货物移动处于海关监管下,按海关官员规定的陆路、铁路、水路及其他线路。
商品货物占有:是指等候案件诉讼结果临时保管理的商品货物。
商品货物扣压:是指等候案件诉讼结果禁止买卖、转让或抵压保管在被告处所移动不便的商品货物。
商品货物没收:是指按法院的判决把产权属于海关违法人的商品货物收归国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文章来源:/Content-3457.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进出境运输工具第三章进出境货物第四章进出境物品第五章关税第六章海关事务担保第七章执法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
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第四条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各分支机构办理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应当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
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
有关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文章来源:/Content-3457.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地方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管辖分工和法定程序办理。
海关法概论第一章 海关法概述

关于亚太-RILO:
1987年10月,亚太RILO设在香港。是世界上第一 个RILO项目。前身是海关合作理事会联合国亚太 经济委员会(ESCAP)的试验项目
11年后,2019年日本海关接管RILO 从2019年1月开始在东京运转,成员海关由16各 增加到24个(港、澳)
包括有:出版物、情报分析和数据管理、 技术援助三个部门
中国海关与亚太RILO:
2019-2019年中国海关承办亚太-RILO 2019年中国海关向世界海关组织和其他有关海关表示 主办亚太RILO,并将其迁址到北京的积极意向。日本 在承办后三年后,因种种原因,日本同意一、二年后 传递给中国海关
资料4:国际报关协会同盟(IFCBA):
1990年成立。现有成员26个 宗旨:鼓励和推动成员国间的合作,便利成
员之间的信息和经验交流以及开展与 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 活动: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 每两年举行一次年会 我国自加入该同盟,参加了2019年在墨西哥 年会和2019年在布鲁塞尔的理事会。2019年 5月北京承办了年会
世界海关组织现下设7个机构 分别是:政策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协调制度委员会、 常设技术委员会、执法委员会、 估价委员会、原产地委员会
其宗旨和主要职能:
宗旨: 主要是通过统一和协调各个海关业务制度,促进对外贸 易的发展和国际交往,同时加强国际海关合作,打击商 业瞒骗行为
职能: ﹡ 协调成员国海关之间联系,研究各国海关业务制度方面
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如促成成员国海关信息共享,协助搞 好人员培训工作,打击各种形式的商业瞒骗行为。
我国与世界海关组织
我国1983年加入海关合作理事会,是第95个成员 国。我国加入世界海关组织制定国际公约中的7个 具体包括: 关于建立海关合作理事会公约(1983.7.18) 关于集装箱海关公约(1972)―(1986.1.22) 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手续的国际公约及两个附
第一章 海关法概述

资料1:世界海关组织 (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
• 成立于1953年1月26日,原名海关合作理事会(CCC) 截至到1999年6月,该组织成员国已扩大到150个 我国1983年7月18日加入。 海关合作理事会1995年1月1日起,更名为世界海关组织 1983年确定每年的1月26日世界“海关日” • 世界海关组织现下设7个机构 分别是:政策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协调制度委员会、 常设技术委员会、执法委员会、 估价委员会、原产地委员会
赫尔墨斯
• 是希腊奥 林匹斯十 二主神之 一,八大 行星中的 水星。宙 斯与玛亚 的儿子。
引例:想要出国旅游最好先学习《海关法》
• 你知道带着假名牌衣服出国会被扣下吗?知 道出国旅游回来买了太多东西要缴税吗?昨天是 全国海关法制宣传日,南京海关提醒,了解身边 的《海关法》对出行将有很大的好处。 • 昨天,在南京海关法律咨询台,准备出国旅 游的张女士经咨询得知,如果回国时携带在境外 获取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超出1500 毫升海关要征税才能放行。本来她准备去法国多 买点红酒回来,最后还是觉得不如在进口食品店 里买算了。 •
• 现21个成员国(还包括:中国、台北、香港、巴 布亚新几内亚、墨西哥、智利、秘鲁、俄罗斯、 越南)
• 活动方式:每年一次部长会议,4-6次高官会议, 1993年在美国举行了第一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 议 • 组成:3个委员会(贸易投资自由化、经济、行 政预算)10个工作小组
APEC与中国海关:
资料2:亚太经合会议(APEC) (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
• 是政府间的经济合作组织
• 主旨:推动贸易的自由化,促进亚太地区经济、 贸易、投资、技术等领域的合作
海关法概论第一章 海关法概述

关于2000年海关法的修订:
新的情况: 出现的问题:
走私问题 海关监管制度措施不够完善 海关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 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创新制度作出规定
修改面:
由7章61条 ---- 增加至9章102条 增加了两章(执法监督、海关事务担保) 增加条文42条
修改:27条 合并:3条40、41条特定减免税
约(E3、E5) (1988.5.9)
关于协调商品品名及税则号码系统的国际公约 (1992.6.23)
暂准进口公约(《伊斯坦布尔公约》) (1993.8.27)
关于暂准进口货物使用ATA手册的海关公约 (《ATA公约》)(1993.8.27)
关于便利用于展览、交易会、会议或类似集会 进口货物的海关公约(1993.8.27)
47、48条法律责任 55、56条海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 拆解:3条7条的1、2款各为1条 26条1、2款和3、4款修改为37、38两个条文 删除1条(授权海关制定实施细则)
修改的内容:
健全缉私体制和明确缉私警察的地位 完善海关监管制度,堵塞管理的漏洞 进一步完善海关的行政执法手段 完善法律责任,加大打击走私的力度
综合保税区:2019年批准设立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 区。
四、海关法的特征
1.行政法的特征(形式和内容) 2.海关法特有特征 综合性特征 专业性(专门性)的特征 涉外性和国际性的特征
资料1:世界海关组织 (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
成立于1953年1月26日,原名海关合作理事会(CCC) 截至到2019年6月,该组织成员国已扩大到150个 我国1983年7月18日加入。 海关合作理事会2019年1月1日起,更名为世界海关组织 1983年确定每年的1月26日世界“海关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和对外交流的越来越频繁,海关作为国家的重要门户,承担着一系列重要的职责和任务。
为确保海关的运行和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一、海关的职责和任务1. 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 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健康发展。
3. 规范进出口贸易,保障商品和人员的质量安全。
4. 保护知识产权和国家文化遗产。
5. 加强海关与港口、物流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合作。
二、海关的权力和责任1. 根据法律规定,海关有权依法对进出境物品、运输工具、物品所有人以及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查验、取证等行动。
2. 海关有权制定相应的进口和出口贸易政策和规定。
3. 海关有权享有进口和出口贸易所得,以及管理与海关业务相关的各种收费。
三、海关的执法机制1. 海关执法人员必须遵守行使执法权的程序和规定,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2. 海关执法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遵守纪律和规定,严格管理自己的行为和言语。
3. 海关执法过程中必须确保证据清晰,取证合法,检查的结论和裁决符合法律规定。
四、加强海关合作与交流1. 海关应积极与境外海关进行联合培训和合作,加强信息和情报的交流。
2. 海关应加强国内所在地和境外海关的合作,提高海关的整体工作水平和效率。
3. 海关应加强与民间、学界等社会机构和团体的交流,推动海关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相关内容,它对海关工作的规范、管制和执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而保证了国家的边境安全和经济利益。
同时,它也规定了海关工作的职责、权利、责任和执法机制,为海关的个人和机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我们应当牢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作用和意义,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树立法制观念,共同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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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他有关国际组织合作
WCO成立以来取得的成果:
制定了14个国际公约,2个管理的公约,49个建议书 在简化和协调各国进出境海关手续方面,拟定了《关于简 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京都公约》)及 其31个附约。统一各国海关对进出境货物、人员、运输工 具监管,并建议成员国积极参加。使成员国海关业务制度 高度协调统一,从而推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和国际间的合作。
修改的内容:
健全缉私体制和明确缉私警察的地位
完善海关监管制度,堵塞管理的漏洞
进一步完善海关的行政执法手段
完善法律责任,加大打击走私的力度
资料: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类别: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 流园区、珠澳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 等。 出口加工区:2000年15个试点,到2019年共批准57 个。 保税物流园区:到2019年规划、在建以及运营的,共 计205个。 保税港区:2019年批准洋山保税港区,2019年设立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和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 综合保税区:2019年批准设立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 区。
我国对外贸易的80%、吸引外资的90%,来自于 亚太地区。APEC是中国唯一参加的地区性经济组 织 我国91年加入。95年,江泽民主席在日本大阪召 开的亚太地区领导人的非正式会议上作出了5项 承诺: 包括:降税、进口控制的消减、 外贸市场准入、外贸合资、 零售商业的继续扩大、 外资企业外汇买卖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
资料2:亚太经合会议(APEC) (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
是政府间的经济合作组织
主旨:推动贸易的自由化,促进亚太地区经济、 贸易、投资、技术等领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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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海关法的主要内容 •
2020/4/6
(五)海关法的历史沿革
1、国外海关法的起源与发展
A、古代——雅典与罗马 B、近代——三种海关法立法模式的出现
2020/4/6
2、中国海关法历史沿革
A、旧中国与海关法 萌芽:周——“司关” 唐——“关津律” 专门的法典性规定: 宋、元市舶条例、法则 正式”海关“出现: 清 康熙年间
2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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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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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关法概述
一、海关 (一)概念
海关(狭义) 海关(广义) 陆关
内陆关口
2020/4/6
(二)性质 专门对进出境活动(实施) 享有监督管理权的 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2020/4/6
二、海关法 (一)定义
海关法是海关监督管理进出境运 输工具、货物、物品和征收关税 及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和编制海 关统计的法律规范和监督管理机 关对海关的进出境监督管理进行 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 广义
2020/4/6
(二)主体与调整对象
1、主体 三类: A、海关(行政管理人) B、参与出入境活动的当事人
(行政管理相对人) C、监督机关 (针对海关管理行为)
1、实施的法律依据 2、符合立法精神 3、事后的法律确认 4、承担法律后果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三)行政应急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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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关法的特有原则
(一)维护国家主权利益的原则 (二)加强海关监督管理的原则 (三)促进对外贸易和科技文化交
往的原则
(四)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原则
(五)保护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六)从严治关的原则
2020/4/6Βιβλιοθήκη 第三节 《海关法》修订概况
一、修订背景 内需 外驱
2020/4/6
二、修订内容概述
(一)设立专门的侦查走私犯罪的
公安机构
(二)国家的缉私体制 (三)海关行使权力的增加 (四)海关执法的独立性 (五)办理报关纳税的主体
2020/4/6
(六) 报关人员的资格 (七) 报关单位的规定 (八) 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
务的企业
(九)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 (十) 知识产权的保护 (十一)货物放行后的稽查期限
2020/4/6
(十二)完税价格的确定 (十三)缴纳税款的期限 (十四)税收保全 (十五)海关事务担保 (十六)执法监督 (十七)法律责任
三、配套法规、规章
2020/4/6
2020/4/6
2、调整对象三大社会关系:
A、管理与被管理的社会关系
——海关与相对人之间
B、监督与被监督的社会关系
——海关与监督海关的机关之间
c.海关内部上下级关系
2020/4/6
(三)主要内容
1、海关组织法律制度 2、海关监管法律制度 3、关税法律制度 4、海关统计法律制度 5、海关法律责任制度 6、海关行政救济法律制度
2020/4/6
B、新中国与海关法
夺回主权-积极实践 转变观念-科学建设
2020/4/6
(六)海关法的渊源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和规章
4、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2020/4/6
第二节 海关法基本原则
一、海关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总原则:行政法治原则
2020/4/6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