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区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安全生产已经变成了至关重要的话题,尤其是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是企业能否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工贸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了以下的指南。
一、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1.确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组织结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定期制定安全生产标准,保证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2.了解企业现场安全情况,通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实施。
3.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制定企业内部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员工具备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能预防、能控制、能应急。
二、标准化建设的内容和重点1.企业安全标准化制度建设。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程序,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流程,落实安全管理机制。
2.安全教育培训。
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做到熟知企业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程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教育的责任人制度,实行全员安全培训。
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防范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生产现场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4.安全生产设备检测。
检测和检查生产设备的安全性,对问题机器及时整修或更新设备,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
5.应急预案制定。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应急预案,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
三、标准化建设的评估和认证1.检查评估。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情况,找出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短板和不足更改。
2.系列考核。
通过系列考核测试,检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水平,确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改进方向。
3.认证评估。
尽量争取通过认证考核,通过认证考核,能够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的水平起到更好的作用。
印发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2〕2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项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以下简称两部《指南》,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两项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争取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立足创新、分类指导,以两部《指南》为工作指引,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两项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安委会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调动各地区和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积极性,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将“两项建设”与当前集中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将“两项建设”纳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工作责任考核,制定有力的措施办法,全面推进“两项建设”。
二、加大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重点介绍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原则和流程、评审管理、评定标准体系以及通用条款解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详细介绍了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上政府部门如何进行监管、企业如何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以及隐患查报标准体系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内容。
两部《指南》在充分总结吸收部分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分析了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做法,明确了企业“做什么、怎么做”、政府“管什么、怎么管”,为开展“两项建设”工作提供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指导。
关于印发广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办函〔2011〕89号)

粤安办函〔2011〕8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粤府〔2010〕147号)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的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的特点,制定了《广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抓好标准化建设工作。
附件:广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附件:广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粤府〔2010〕147号)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的精神,全面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我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的特点,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国发〔2010〕23号和粤府〔2010〕147号及国务院安委〔2011〕4号、安委办〔2011〕18号和粤安〔2011〕5号等文件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及相关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标准为依据,将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通过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立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安全保障。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03•【字号】乌政办[2012]376号•【施行日期】2012.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2〕376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乌鲁木齐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乌鲁木齐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为提高我市冶金等工贸企业本质安全和安全管理水平,引导和推动这些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达标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安办字〔2011〕62号)、《关于加快推进工贸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新安办字〔2012〕42号)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文件精神,通过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通过标准化达标,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实现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银监局,有关中央企业:近年来,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宣传动员、基础建设阶段进入了全面铺开、全力推进阶段,有力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但当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仍存在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抓紧研究解决。
为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7号)的要求,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全面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为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政策法规体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二是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统,严格评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督促企业改造或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四是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企业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对标达标,持续改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通过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行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强化。
安监总管四〔2011〕8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和《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一一年六月八日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以下简称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单位管理(一)评审组织单位是指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统一负责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工作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并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汇总,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三)评审组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2.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组织程序文件、评审单位管理流程、评审档案管理制度等;3.设有专职工作人员,其应具备与其承担评审组织工作相适应的能力;4.参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知识的培训;5.严格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安监总厅管四〔2012〕9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2〕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2011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针对工贸企业涉及面广、领域宽、数量多、差异大的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全面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项建设”)为重要抓手,以落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项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结合工贸行业实际,突出重点,总体推进,为全面开展“两项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截至2012年5月,全国工贸行业共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209家,二、三级达标企业共计33136家,正在评审的一级企业45家、二级和三级企业17930家(见附件)。
主要工作情况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摸清工贸行业底数。
围绕工贸行业“两项建设”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专题调研,基本摸清了全国工贸企业现状,提出了“两项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主要途径和保障措施。
据统计,全国工贸行业共有法人单位320.4万家,从业人员12071.4万人,占全国企业法人单位总数、从业人员总数的60%以上,占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直接监管企业总数的90%以上,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企业28万多家。
(二)建立政策法规体系。
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等6个规范性文件,起草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规定》,编制了《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初步形成了“两项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三篇)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一、背景介绍工贸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但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为加强工贸行业的安全管理,提高生产安全水平,制定了____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1.目标通过标准化建设,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全面提升,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任务(1)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明确各项安全管理的要求和具体措施;(2)完善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体系,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4)推动行业内部的安全信息共享和交流,加强行业自律和联动机制。
三、具体措施1.标准制定(1)制定《工贸行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包括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明确各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
(2)制定《工贸行业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包括风险评估方法、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结果分级等内容,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3)制定《工贸行业安全培训标准》,规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求和培训内容,推动全员安全培训制度的落实。
2.推进标准应用(1)组织开展标准宣传培训活动,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对各项标准的认知度和理解度,推动标准应用。
(2)建立标准评估机制,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培训等进行评估,推动标准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3.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动(1)建设行业安全信息平台,实现行业内部安全信息的共享和传递,提供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服务。
(2)组织行业内安全交流活动,分享安全管理经验和成功案例,促进行业内单位间的合作与交流。
(3)推动行业安全联动机制的建立,建立行业内部单位之间的安全联络和合作机制,形成共同应对安全风险和应急事件的合力。
四、推进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1)成立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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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工贸行业
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园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办〔2011〕62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沙坪坝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标准,通过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增强事故防控能力,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我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实施范围
辖区内机械、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
三、工作目标
——2011年,我区启动6家规模以上(年产值或年营业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贸企业进行试点,确保年内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力争1家企业达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
——2012年全面启动规模以上(年产值或年营业额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达标率不低于30%。
2013年全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达标。
2015年全区工贸企业实现100%达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2015年工贸企业事故总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2.5%。
四、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动我区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成立沙坪坝区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办公室。
区安监局副局长付长礼任办公室主任,王石清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安监三科,负责日常事务。
联系人:罗李莉联系电话:65465922
五、评审机构
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全市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二、三级企业评审单位由市安监局考核确定公告。
区安监局在市安监局公告的评审单位中选择确定全区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单位(名单另行公布)。
五、考核标准与考评程序
(一)考评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工贸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
国家暂无标准的,执行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
(二)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
各有关工贸企业组织自评小组,按照《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办法的通知》(渝安监发〔2011〕71号)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自评本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形成自评报告。
2.企业申请。
区内工贸企业自评得分达到一级的企业向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提出书面评审申请;自评得分达到二级的企业向重庆市重点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协会提出书面评审申请;自评得分达到三级的企业向区安监局选择确定的安全标准化三级评审机构提出书面评审申请。
3.审核公告。
市、区安监局依据评审机构的评审结果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一级企业由国家安监总局公告,二级企业由市安监局公告,三级企业由区安监局公告。
4.发证授牌。
由市安监局考核、确定的评审机构负责对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颁发等级证书、牌匾,并负责标准化企业证书、牌匾的管理工作。
区安监局考核、确定的评审机构负责辖区内工贸企业三级企业证书、牌匾的颁发,并负责标准化企业证书、牌匾的管理工作。
各级证书、牌匾的格式统一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监制。
六、工作方法和步骤
根据全市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推进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三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启动试点阶段(2011年6月下旬-2011年11月)1.宣传发动。
各街镇(园区)管委会和区属工贸企业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组织有关企业职工培训学习安全标准化政策要求及规范、标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意义。
2.安排部署。
全区于2011年7月下旬召开全区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区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3.摸底调查。
各街镇(园区)、管委会7月25日前要对辖区内工贸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充分掌握辖区内工贸企业分布、结构、类别、数量、事故等情况,为整个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4.开展试点。
7月底各街镇(园区)、管委会在本辖区内选择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按照标准化建设程序及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培育一批典型、树立一批样板,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为全面开展达标奠定基础。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1月-2013年11月)
各街镇(园区)、管委会要积极督促辖区内各类企业按照各行业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全面查找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生产工艺的安全设施、各岗位、各工种作业行为存在
的问题和隐患,并按照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整改后,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做好申报准备。
区安监局、各街镇(园区)、管委会加强督促指导,通过检查、开现场会、交叉检查等形式,使企业主动参与安全标准化建设,形成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大格局。
按照“严格标准,成熟一批、评审一批、公告一批”的工作要求,确保阶段达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全面达标阶段(2014年1月—2015年11月)采取各种宣传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扩大标准化企业覆盖面,实现我区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各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园区)、管委会要加大工作力度,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要加强宣传培训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使各类企业正确理解和把握标准化的总体思路、实施细则,让广大职工认识到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执行安全标准、实施标准化奠定基础。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在全面摸清工贸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全市、全区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分类排队,有步骤地推进标准化工作。
(三)典型引路,全面开展。
2011年,我区确定5家企业率先进行标准化建设。
区安委办将对确定的试点企业进行知道组织专家为试点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及时帮助解决试
点企业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困难,纠正可能出现的偏差,为试点单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通过试点积累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四)抓住重点,务求实效。
开展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把标准化工作作为今后5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要抓住关键环节,优先解决严重制约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根本问题。
在工作实施上把重点放在加强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上,不能重考评、轻建设,重结果、轻过程。
要真抓实干,防止走过场,以标准化建设推进我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五)加大投入,全面达标。
要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企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集中物力、财力,进一步加大对安全标准化投入,淘汰落后的工艺,切实改善安全设施、设备差和技术水平低等制约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根本问题,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