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分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分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因此,评分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合规程度至关重要。
下面将就此方面展开评分。
1.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评分标准:根据实际生产规模和存在潜在安全风险的设备、工艺等,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和权利。
评分范围:根据企业规模和安全风险等级确定,得分范围60-100分。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分标准: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评分范围:根据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备程度、执行情况评分,得分范围60-100分。
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评分标准:企业应针对每个生产环节和作业岗位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按规程操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评分范围:根据规程的健全性、操作人员对规程的理解和执行情况评分,得分范围60-100分。
4.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评分标准: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
评分范围:根据培训和教育的频率、教育内容的全面性和员工的参与度评分,得分范围60-100分。
5.安全生产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评分标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数据统计和分析体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评分范围:根据统计和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措施的有效性评分,得分范围60-100分。
以上是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分的主要内容,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对以上各项内容进行评分,及时发现不足之处并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规范的合规程度。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分6. 安全设施及装备的完备程度评分标准: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如消防设备、防护用具、安全标识等,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淘宝下的)评定项目(权重)评定要素标准分值评分标准备注一、企业依法生产经营(60分)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工商登记核准范围且在有效期内;-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超越标准范围和有效期的;○◆2、从事特许行业依法办理规定的相关证照;10完全未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扣10分;△3、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或雇主责任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40未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缴纳保险金的,每发现一人次扣2分,直至扣完40分;4、禁止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危险物品。
10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危险物品的,直接扣10分。
二、组织机构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0分)1、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参与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按规定参与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的;○◆2、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任);-未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任)的;○◆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0完全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扣40分;已建立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的,每发现缺一项扣5分,直至扣完40分;4、建立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与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要求在醒目位置悬挂;40未建立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操作规程的,扣40分;操作规程未在醒目位置悬挂的扣20分;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操作规程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直至扣完40分;安全生产职责与操作规程说明:(1)各工种、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2)各生产工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5、建立包括企业危险因素清单、安全培训、隐患排查记录的安全生产档案,且内容齐全。
30完全未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的,扣30分;已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尚不完善的,每发现缺一项扣5分,直至扣完30分。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70分)1、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40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进行特种作业的,每发现一人次直接扣20分;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未复审的,每发现一人次扣10分,直至扣完40分;△◆3、岗位作业人员熟悉并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5)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限位器,缓冲器,防碰撞装置,超载限制器,联锁保护装置,轨道端部止挡,定位装置,零位保护、安全钩、扫轨板、走台栏杆等其他装置。
5.8传动部位应按照如下情况,设置防护罩、盖或栏:
(1)以操纵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m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
(2)旋转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3mm的部位;
(3)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可能触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
(4)产生射线或弧光的部位;
(5)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
(6)超长设备后端300mm以上的工件;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扣分
实际得分
一、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
1.1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不得分;未以文本文件或电子文件的形式进行发布的,扣0.5分。
1.2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3)砂轮机应满足:安装地点应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砂轮机的防护罩应符合国家标准;挡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调;砂轮无裂纹无破损;托架安装牢固可调;法兰盘与软垫应符合安全要求;砂轮机运行必须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不超标,且在有效期内使用;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分细则

评目考类
标准条款
准值标分
评分方式
评定扣分
际分实得
(一)基础管理
1.1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从业人员职责和考核要求,并定期考核。
3
①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的,扣1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正式发布生效的,扣0.5分;②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全的,扣1分;③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处扣1分。
8
①安全检查清单应编制完整,未按照管控措施编制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②未根据安全检查清单进行检查的,每缺少一次扣2分;未按照要求的频次开展检查的,每缺少一次扣1分;③未建立隐患清单或整改清单台账的,扣2分;④未对隐患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的,不得分;⑤未按要求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扣1分。⑥若存在涉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故隐患的考评内容,在评审结束前未能整改到位,中止现场评审,并及时告知属地监管部门。
1.4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明确教育培训内容,落实新入厂员工三级教育、“四新”(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转岗、复岗教育和规定的年度再教育,并进行考核。
3
①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扣1分;②培训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③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发现一人扣0.5分;④被抽查从业人员对教育培训内容不清楚的,发现一人扣0∙5分。
小计
20
扣(得)分小计
(四)
应急救援
与事故管
理
4.1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及应急处置卡;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现场设置急救箱、洗消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员工应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基本救援技能,避免发生事故时盲目施救。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
一、说明
(一)本评分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现场评审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二)本评分标准共设8个考评类目(一级要素)。
(三)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评分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四)本评分标准总分为1000分,其中目标职责(80分)、制度化管理(50分)、教育培训(70分)、现场管理(550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140分)、应急管理(60分)、事故管理(20分)和持续改进(30分)。
最终结果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
企业标准化得分以应急管理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现场评审得分为准。
(六)冶金等工贸企业评审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应急规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
宁波市工贸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定标准

宁波市工贸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定标准评审说明1.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及相关行业技术规范,结合宁波市工贸企业实际,制定本评定标准。
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宁波市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依法生产的工贸企业在申请达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生产安全事件的,可以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四级评定。
3.本标准共有2项评审类目、10项评审项目及14条评审内容。
4.在评定标准中的自评、评审,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计分。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评审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6.评审方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采用资料审查、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等方法进行。
7. 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8.四级达标标准为:≥65分。
9.评审程序、核准与发证按照《宁波市工贸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1宁波市工贸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定标准评审类目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标准标准分值评审方法自评得分评审得分一、基础管理1.1机构职责企业应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管员。
20企业无安全管理网络不得分,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管员的不得分。
企业应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0企业未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的,不得分,缺少一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扣5分,职责内容不全的每项扣2分。
1.2法律法规企业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安全色》《安全标志》《安全标识》;《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 8196-2003);适用本企业的行业标准。
36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
2.本评定标准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型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3.本评定标准分为8个一级要素、29个二级要素和55条考评标准。
4.评审中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内容(在评定标准中以“★”标识)100%检查,其他工艺、设备和作业行为随机抽查。
5.企业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根据自评情况,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描述,并在自评/评审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评审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6.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应使用最新有效版本。
7.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项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一级要素不得分项和二级要素不得分项在考评办法中斜体加粗的内容),应在该当前一级或二级要素内进行扣分。
8.“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小型企业”应满足: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自评/评审单位: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12345678附表自评/评审扣分点及原因汇总表。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全生产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1、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哪些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必须的。
一、评审准备工作(一)接到评审组织单位转发来的企业评审申请和自评报告后,评审秘书应对材料进行初步整理和消化,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工艺流程(企业评审申请和自评报告形式要件不符合的,比如规章制度清单与自评报告不符的、所附文件材料不全的、未加盖公章的等等,在现场评审时要求企业进行规范)。
(二)按照评审程序要求准备评审需要的相关材料(首次会议签到表、末次会议签到表、接受现场评审企业申明、评审人员公正和保密承诺、评审打分表、评审不合格汇总表、评审总结表等)。
(三)与企业联系确定评审时间和评审计划,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问题。
(四)根据与企业沟通情况,拟定评审通知。
同时及时告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并将企业的相关评审申请等资料及时复印下发给相关评审人员,以便做好评审准备工作。
二、现场评审工作(一)程序不可缺。
首次会议、末次会议必须按议程进行(会议签到表必须评审人员和企业陪同人员本人签名)。
召开首(末)次会议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全部到场,以便进行沟通交流,接受评审人员询问。
(二)评审要严格按标准进行。
分组情况要在打分表或者不合格项汇总表中体现出来(谁评审的哪几项,便于分清责任),不论是材料评审还是现场评审,都要抽查企业相关人员。
条件许可情况下要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至少包括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内的不少于总人员的10%)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能力笔试。
(三)现场评审结论原则上不当场公布,评审意见和建议在末次会议上当场公布。
不合格项必须书面反馈给企业,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将整改情况反馈至评审组,评审组采取现场检查或者书面审查的方式予以确认。
(四)留存现场评审记录。
包括签到表、评审打分表、承诺书、小组总结等,现场评审最好留有照相、录像等音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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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律法规清单的,不得分;更新不及时的,扣0.5分。
3.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无安全规章制度的,不得分;规章制度不能满足管理需求的,扣1分;无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安全操作规程不全的,每处扣0.5分。
3.3将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未发放的,不得分;发放不全的,扣1分;员工培训教育不全的,扣1分;未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的,不得分。
3.4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的相关记录,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档案、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档案、事故、事件记录等重要材料进行归档管理。
5.2厂内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在安全区域,各种操作室、值班室不应设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区域。
有一个未设在安全区域内的,不得分;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区域附近的各种操作室、值班室未安装相应气体报警仪的,每处扣1分。
5.3生产企业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布局、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0.5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总分加扣9分。
4.4对企业施工人员(合同方)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
未进行安全教育的,不得分。
五、生产设备设施
5.1厂区内的建筑物,应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确保防雷设施的完好有效。
未设置防雷措施的,不得分;未检测的,不得分;有一处检测不合格的,扣0.5。
未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不得分;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能满足需要的,每处扣1分;位置不合理、标志不显的,每处扣0.5分;维护保养不到位,无责任人、无记录的,扣1分;现场有失效的,每处扣0.5分。
5.6主要设备设施应建立技术档案和记录,包括:
(1)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技术文件等资料;
(2)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档案资料每缺一项,扣1分。
四、教育培训
4.1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
未制定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内容不明确的,不得分。
4.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三项岗位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
4.3新员工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四新”(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转岗、离岗操作人员应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安全生产投入
2.1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记录和保存各类安全生产费用档案资料。
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不得分;无安全生产费用档案材料的,扣1分。
2.2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保障受伤员工获得相应的保险与赔偿。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扣1分;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三、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5.8传动部位应按照如下情况,设置防护罩、盖或栏:
(1)以操纵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m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
(2)旋转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3mm的部位;
(3)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可能触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
(4)产生射线或弧光的部位;
(5)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
(6)超长设备后端300mm以上的工件;
(7)容易伤人的设备往复运动部位;
(8)悬挂输送装置跨越通道的下部;
(9)高于地面0.7m的操作平台。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5.9吊具应有专人管理,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
未在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吊具的,不得分;未按规定报废的,不得分;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不清楚吊具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的,不得分;有一个吊具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扣分
实际得分
一、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
1.1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不得分;未以文本文件或电子文件的形式进行发布的,扣0.5分。
1.2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未按规定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委托管理无相关协议的,不得分。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全的,扣1分;未进行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扣1分。
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总分加扣6分。
5.4危险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出入口不少于两个;门窗应向外开启;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并设有安全通道的指示标志。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5.5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设施,做到位置合理、标志明显,并定期检验有效,维护保养到位。
5.10电气设施、配电间环境及安全间距、门窗及孔洞等安全措施、警示标志及工作标志、绝缘及绝缘操作工具、照明及应急照明等措施符合要求,接地系统可靠连接,接点接触良好,接地可靠。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电源线应用护管软线,无接头及破损,电源应在末级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1)电网接地系统应满足:电气设备保护线(PE线)采用铜芯导线的最小截面当有机械性保护时为2.5 mm2,无机械性的保护时为4 mm2;接地网直接引入配电箱、柜或用电设备时,应接至主PE端子排;一般低压电力网中电源系统中性点工作接地应小于4Ω,TN系统每处重复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明敷的接地导体(PE干线)的表面应涂15mm-100mm宽度相等的绿、黄相间的标识条纹;当使用胶布时,应采用绿黄双色胶带。
(3)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大修或改造记录。
无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技术文件等资料的,不得分;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不完整、大修或改造记录不完整,每项扣0.5分。
5.7危险化学品库、油库、油罐等重要设备设施应设置有可靠的安全设备设施,并有相应记录台账。
危险化学品库、油库、油罐等重要设备设施无安全设备设施,不得分;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不全的,每处扣0.5分;记录台账不全的,每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