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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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颁发《煤炭行业科研创新成果验收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颁发《煤炭行业科研创新成果验收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颁发《煤炭行业科研创新成果验收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公布日期】2001.11.15•【文号】中煤协会[2001]38号•【施行日期】2001.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颁发《煤炭行业科研创新成果验收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煤协会[2001]38号)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煤炭行业科研创新成果的验收鉴定工作,适应机构改革的新形势,规范煤炭科技成果管理,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力度,我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制订了《煤炭行业科研创新成果验收鉴定办法(试行)》,现颁发执行,请各单位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2001年11月15日煤炭行业科研创新成果验收鉴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加强煤炭行业科研创新成果的验收鉴定工作,正确判别成果的质量水平,加速其推广和转化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家经贸委《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科委《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创新成果验收鉴定是指行业综合性部门聘请有关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研创新成果进行全面审查、评价技术水平及市场前景,社会及经济效益,并做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研创新成果”是指科学研究机构、企业、学校及学术团体和个人完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理论、新产品、新材料。

第四条科研创新成果的验收鉴定应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注重质量的原则,保证验收鉴定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公正性。

第五条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代表煤炭行业,统一归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煤炭行业科研创新成果的验收鉴定工作。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组织验收鉴定的科研创新成果将作为参加“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验收鉴定范围第六条煤炭行业或其它行业科学研究机构、学校、企业、学术团体和个人完成的在煤炭行业中具有独创性、新颖性、适用性,推动行业科学技术进步的新技术、新理论、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

国家电力公司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实施细则

国家电力公司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实施细则

国家电力公司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公司•【公布日期】1998.05.20•【文号】科教计[1998]46号•【施行日期】1998.05.2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科技奖励正文国家电力公司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实施细则(1998年5月20日科教计[1998]46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费彻执行《国家电力公司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规范科技成果鉴定的操作程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鉴定办法》所指的科技成果包括经研究、研制和开发的新技术、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新产品和计算机新软件等可应用的成果。

第3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同行专家按《鉴定办法》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4条科技成果鉴定是科技管理部门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公司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生产实践和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方式获得评价和认可。

第5条科技成果的鉴定结论是审批新产品试投产、技术成果应用推广与转让、申报奖励和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鉴定范围第6条下列科技成果由公司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鉴定: 1.公司承担的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新产品新技术项目的成果; 2.公司科技计划内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技术开发项目、青年科技促进费项目、成果转化项目、新产品新技术项目的成果; 3.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中国电力工程咨询顾问公司、中国水电水利工程咨询顾问公司、制定并经公司认定的科技项目的成果; 4.公司直属科研院所、高校制定并经公司认定的科技项目的成果。

第7条少数计划外重大应用性科技成果申请公司组织鉴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成熟并有明显的创造性; 2.技术性能指标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3.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和较广泛的推广应用前景; 4.对电力工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的要求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的要求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资料要求1、鉴定大纲(企业);2、计划任务书(合同或协议书,或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文件);3、研制工作总结;(企业)4、标准化审查报告;(企业)5、产品技术性能检测报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6、新产品新技术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的查新报告(国家一级查新机构出具);7、产品技术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等);8、工装及工艺文件;(企业)9、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企业)10、用户试用(使用)报告(二份以上);11、产品使用说明书;(企业)12、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附件:1、《安徽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申请表》2、《安徽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3、《省级新产品确认申请表》4、《安徽省新产品新增效益与政策落实情况跟踪表》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单位类型1. 大型企业2. 中型企业3. 小型企业4. 科研单位5. 其他单位性质1.国有2.集体3.乡镇4.三资5.其他产品归301 机械302 电子303 轻工304 纺织305 化工306 冶金口行业307 交通308 医药309 建材310 邮电311 电力312 商业313 粮食314 饲料315 建筑306 消防经济效益(万元)单位总效益该产品效益主营业务收入利税总额产品产量(单位)新增销售收入新增税金新增利润创汇(万美元)节汇(万美元)当年第二年第三年合计该产品实际投资(万元)合计其中其中拨款贷款自筹用汇(万美元)市场情况分析附件4:安徽省新产品新增效益与政策落实情况跟踪表填表单位:单位:万元、万美元注: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新产品累计新增效益和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情况实行跟踪。

企业应及时报送有关数据,由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季度汇总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按照《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有关规定,经省认定的新产品“从认定之日起所缴纳增值税新增部分的省市留成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企业”,企业因故没有享受到此政策的须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填报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填报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填报说明*本表中“近3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3年(不含申报当年),以2009年为例,“近3年”即2006年、2007年、2008年。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主营产品(服务)所属领域:1、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尽量不要选择“其他领域”。

2、如果主营产品所属领域判断不清晰,则可以根据与主营产品相关的技术(经营)活动来判别,同时结合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所属的领域。

*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数:1、申报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获得自主知识产权。

2、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

3、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4、“其他”栏可填写企业的技术诀窍等核心技术,但需在附件中提供有力的证明文件使专家认可。

*人力资源情况:1、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

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填写2008年度数据。

2、“大专以上的科技人员数”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

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

大专以上的科技人员数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才符合认定条件。

3、“从事研究开发人员数”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

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才符合认定条件。

*近3年每年销售收入、近3年每年总资产:1、第1年:指2006年;第2年:指2007年;第3年:指2008年。

2、填写时必须与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一致。

用于计算成长性指标,各占指标中的10分。

*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1、指企业2008年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印发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办法的通知精编版

印发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办法的通知精编版

印发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办法的通知精编版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浙江省财政厅浙经信技术〔2010〕213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各市、县(市)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为有效引导和鼓励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优秀工业新产品的产业化,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推进我省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现将《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我省工业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我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按照《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0〕26号)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制度,由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定范围、条件第三条凡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品结构调整方向,取得有关部门新产品鉴定3年以内,连续生产运行或使用1年以上,已形成一定批量,技术水平先进、性能可靠,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均可申报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

第四条属于下列产品(含技术)之一的,不予评定:(一)不符合国家、省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的产品;(二)以进口元器件、零部件、原料组装(或分装)的省内尚未生产的产品(参与联合设计、合作研发的除外);(三)传统手工艺品以及单纯改变花色、规格、外观、包装的产品;(四)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五)质量不稳定或出现质量问题,在用户中影响较大的产品;(六)已获得浙江省装备制造业财政专项资金奖励的首台(套)产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填报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填报说明
*近3年每年销售收入、近3年每年总资产:
1、第1年:指2006年;第2年:指2007年;第3年:指2008年。
2、填写时必须与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一致。用于计算成长性指标,各占指标中的10分。
*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指企业2008年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7、应按上年度申请认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项数进行填写,每个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填写一张;多个系列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可按系列产品填写,每个系列产品填写一张表格;每个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填写其所属的技术领域,并在“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栏里填上该产品(服务)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对应的最具体的描述。
2.5成果形成样品、样机可考虑提供的材料:如检测报告、实物照片等。
备注:一项新产品可能是多项科技成果的转化结果,可逐一填写。
(五)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资料
1、企业关于科研项目立项的管理制度
注意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中对应,可以提供以下材料: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科技项目立项批文及合同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填报说明
*本表中“近3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3年(不含申报当年),以2009年为例,“近3年”即2006年、2007年、2008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主营产品(服务)所属领域:
1、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尽量不要选择“其他领域”。
三、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按单一产品(服务)填报)
1、只填写2008年度的,重点是销售收入比重大的主导产品;

新产品验收管理办法

新产品验收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湖南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湘经贸科(1997)270号发布时间: 2011-01-19 15:00 发布部门:科技处【字体:大中小】双击自动滚屏湘经贸科(1997)270号各地、州、市及计划单列市经委,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现将《湖南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申请表2、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3、新产品新技术通信鉴定书面意见书4、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专家库名册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湖南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以下简称鉴定)工作,强化技术创新管理,促进先进适用新产品的生产和新技术的有效推广及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及国家经贸委1997第 3号令《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新产品、新技术鉴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按照本《细则》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技术创新活动中新产品、新技术的主要性能、技术水平。

试(投)产或在生产中试(使)用的可行性、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意见。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新产品、新技术是指在一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的民用工业产品、技术。

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者在结构,材质、工艺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产品。

具体分为:1、国家级新产品为国内首次试制成功,或在技术上有新的家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2、省级新产品为省内首次试制成功,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并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符合我省产品结构调整方向,有较好的市场前景;3、地市级新产品为本地区首次试制成功,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达到省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符合我省产品结构调整方向并适应市场需求。

技术创新管理办法

技术创新管理办法
第2章技术创新规划和计划
第4条制订技术创新规划和年度计划
1.技术研发部经理需要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技术创新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技术研发部专家委员会论证通过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2.技术创新规划和计划的制订要以公司的总体规划为依据,并进行备案。
第5条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及年度计划的内容
1.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包括新技术(包括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中试及产业化项目,重大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引进基础上的自主创新项目,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等。
2.申请市以上鉴定验收的项目,研发组应于拟鉴定验收日前30天将鉴定验收申请书和鉴定验收材料(一式两份)报公司技术研发部经理,经审查后,上报主持鉴定部门。
3.技术研发部应在鉴定验收会前7天,将会议通知及全套材料送到应聘参加鉴定验收工作的专家手中。
第25条鉴定验收会一般程序
1.技术研发部负责人宣布开会,介绍到场来宾,组成鉴定验收委员会。
3.项目的研究条件(人员、资金、试验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难以满足项目继续开展的需要。
4.结合设计施工工程开展的项目,所依托工程终止或撤销,项目已没有继续开展的条件。
5.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管理不力,难以按计划完成项目的。
6.项目资金被挪作他用的。
第17条项目建档
1.技术研发部建立项目执行情况档案,作为项目组业绩考核、奖惩和今后申请立项的依据。
第29条技术创新的补充工作
1.经考核确认完成的技术创新项目,由技术研发部经理出具《技术创新合同项目完成确认书》。
2.项目成果未达到要求时,项目承担单位需及时进行补充与修改,补充工作的有关条件(包括人员、经费、设备、材料等)由承担单位负责。
3.补充工作的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30条项目组研发人员将鉴定验收的相关材料按存档要求整理后,公司组织鉴定验收项目一式三份,市以上项目一式五份,报主持鉴定单位存பைடு நூலகம்(承担单位需存档的,根据需要另外增加报送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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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
鲁经贸技鉴字[]第号
新产品(技术)名称:
鉴定验收类型:
完成单位:
鉴定验收形式:
鉴定验收组织单位:
鉴定验收日期: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制
鉴定验收申请单位概况
简要技术说明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发展规划分析
试(投)产可行性研究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节能降耗效果分析
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安全卫生状况分析
主要技术文件目录及来源
主要完成单位和协作单位名单
鉴定验收委员会专家测试报告
测试组长:签字成员:、、、
年月日
鉴定验收意见
鉴定验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年月日
鉴定验收主持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鉴定验收组织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通用文本一律为标准A4纸,字体为4号
仿宋。

必须打印或铅印,竖装成册。

本证书为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格式,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内容、增减栏目。

2.编号:指按年度组织鉴定验收的顺序编号。

(如山东省经贸委2007年
组织鉴定项目编号为鲁经贸技鉴字[2007]XXX号)。

3.新产品(新技术)名称:申请鉴定验收时经组织鉴定验收单位审查同意
使用的名称。

4.鉴定类别:申请鉴定的成果属新产品类还是新技术类。

5.完成单位:指承担新产品(技术)研制任务的单位。

由二个以上单位
共同完成时,要与《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申请表》中的排序一致。

6.鉴定验收形式:指该项鉴定验收所采用的形式,即检测签定、会议鉴
定或合同验收。

7.鉴定验收组织单位:指组织此项鉴定的单位。

8.鉴定验收日期:指通过专家鉴定的日期。

9.鉴定验收申请单位概况:包括申请单位主营业务,经营年限,股东构成,现有生产能力等。

10.技术简要说明和主要性能指标:应包括如下内容
(1)任务来源:列入计划的应写清计划名称及其编号。

计划外的应简要说明有关情况。

(2)应用领域和技术原理。

(3)性能指标(写明技术标准要求的主要性能指标和实际达到的性能指标)。

(4)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

(5)新产品(技术)的创造性、先进性。

(6)推广应用的范围、条件和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11.发展规划分析:阐述新产品(技术)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12.产业政策分析:阐述新产品(技术)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13.行业准入分析:阐述新产品(技术)是否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标准规定。

14.试(投)产可行性研究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试(投)产的可行性
分析及由此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5.节能降耗效果分析:阐述该项新产品(技术)的能耗状况。

通过能耗
指标分析说明节能降耗效果。

16.环境生态影响分析:阐述该项新产品(技术)的污染物类别、排放量,对生态环境及区域环境的影响等。

17.安全卫生状况分析:阐述该项新产品(技术)的安全、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18.主要技术文件目录及来源:指按照规定由申请签定单位必须递交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

19.主要完成单位和协作单位名单:指新产品(技术)完成单位和协作单位,排序应与《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申请表》中完成单位排序一致。

20.主要参与人员名单:由新产品(技术)完成单位填写。

填写内容与《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申请表》中的主要参与人员名单相同。

21.鉴定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采用会议鉴定时,由参加鉴定会的专家亲自填写;采用检测鉴定时,由组织鉴定验收活动的单位或机构按专家在《检测鉴定检测报告》中的“专家评价意见”的顺序填写。

22.鉴定验收委员会专家测试报告:指采用会议鉴定形式时,根据需要由组织鉴定验收单位聘请的专家测试组到现场进行测试结果的报告。

23.鉴定验收意见:会议鉴定是鉴定委员会形成的鉴定意见;检测鉴定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论”(含必要时聘请3至5名专家提出的综合评价意见);合同验收时鉴定委员会按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测试、评价所
得出的结论。

24.鉴定验收主持单位意见:由受组织鉴定单位委托,具体主持该项鉴定工作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25.鉴定验收组织单位意见:由省经贸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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