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提速增效 规模经营渐成气候
农村土地流转推动乡镇农业规模化经营不断壮大

农村土地流转推动乡镇农业规模化经营不断壮大2023年,随着国家对农业、农村、农民的关注度日益提高,乡镇农业规模化经营不断壮大。
这其中,农村土地流转推动乡镇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过去,农村土地多为农民所持有,而土地流转则几乎不可行。
造成农民之间的土地利益纷争,土地得不到充分利用,从而影响当地农业的发展。
近年来,国家加大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流转可以更好地整合土地资源,构建起规模化种植生产模式,增强乡镇农业的运营实力,进而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持续壮大。
在农村土地流转后,原本散乱、不规范的单个农户土地被合并成为大面积的耕地,同时可以进一步实现“三产”融合,通过发展休闲农业、农家乐等农村旅游项目,进一步提高土地的经济价值和效益。
在农村土地流转推动的乡镇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进程当中,还需要探索以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经济组织模式。
合作社是一种农村集体化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具有规模化生产、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等诸多优点。
而且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不仅能够带动乡镇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可以解决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还能够在合作社内实现农业农村产业链的优化和提升。
乡镇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持续壮大,也需要加大对现代农业技术的引进与培训。
现代化的农业技术,可以在降低成本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农业效益。
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现代化农业机械化设备、无人机遥感技术等等,都可以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同时有效地降低农业的环境污染。
除此之外,还需要注重农村人才的引进与培养。
农村人才的缺失一直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特别是在新兴产业(如:现代农业、农村旅游等)方面,缺乏高质量的人才是制衡农业产业链的一大难点。
因此,需要落实国家的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等更多人才回到乡村发展,在农业、电商、文化传统等领域建立人才与专业技术的培训机制。
总之,农村土地流转推动乡镇农业规模化经营不断壮大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振兴、乡村全面小康的内在要求。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将农村集体土地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流转给农民、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首先,农村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传统的小农经营模式存在土地分散、规模小、生产效率低等问题。
通过流转,可以将大量的小块散地整合成大块连片的经营规模,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益。
同时,还可以通过专业化管理方式,提高土地的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生产现代化的发展。
其次,农村土地流转可以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
传统的小农经营模式存在土地贫乏、资金短缺、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限制了农民的生产能力和创造力的发挥。
通过流转,可以吸引大量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进入农村,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精细化水平。
农民作为土地的拥有者,可以通过流转获取租金或股权收益,增加其收入来源,提高生活水平。
再次,农村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业增收和农民就业。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可以实现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和市场化流通,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
通过流转,可以吸引农村外来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引进农业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实现农民就业稳定增长和增收。
最后,农村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土地流转可以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推动农村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农村工业、农村服务业的转型升级。
同时,土地流转还可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多元化。
综上所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农业增收和农民就业,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因此,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流转市场体系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制度机制,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趋势分析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不断发展,农村地区的农民纷纷将自己手中的土地流转给专业化经营的农业企业或者其他经营主体。
这种发展趋势呈现出以下几点特点。
一、规模化经营的兴起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趋势之一是规模化经营的兴起。
传统的小农经济难以适应现代化农业的需求,规模化经营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农民的收入水平。
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土地合并起来,形成规模化经营的农场或合作社,从而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
二、农业生产专业化程度提高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还促使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提高。
相对于传统的自给自足型农业,流转土地给了专业农业企业更多的机会来进行农业生产。
专业农业企业能够投资更多的资金用于生产设施和技术改进,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
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不仅能够满足市场的需求,还能够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规范化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也不断完善,使得土地流转市场逐渐规范化。
政府的相关政策对土地流转市场进行监管,并提供一定的扶持政策,以保护农民的权益和市场的稳定。
同时,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也促进了规范化的土地流转市场的形成,通过合作社的组织和管理,有效地解决了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四、科技与农业的结合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趋势还体现在科技与农业的结合上。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现代农业已经进入了数字化、智能化的时代。
流转土地给了专业农业企业更多的机会来应用现代科技,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品质。
农业机械化、无人机、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为农业生产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趋势呈现出规模化经营的兴起、农业生产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市场规范化和科技与农业的结合等特点。
这些趋势为农村地区的农民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同时也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转型升级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加强支持和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将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为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创造更多的价值和利益。
土地流转开展情况汇报

土地流转开展情况汇报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或者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行为。
近年来,我市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为加快农业现代化、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现将我市土地流转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流转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工作,不断扩大流转规模。
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得到了有效引导和激发,流转面积逐年增加。
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达到XXX万亩,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XX%。
二、流转主体多样化。
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流转主体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除了传统的农民承包经营权人外,农业企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也积极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来,形成了多元化的流转主体格局。
这为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可能。
三、流转方式更加灵活。
为了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农户的需求,我市在土地流转方式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
除了传统的长期流转外,短期流转、季节性流转等多种流转方式逐渐得到应用,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灵活选择,也为农业生产的多样化和专业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政府在土地流转方面加大了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流转补贴等,为流转双方提供了更多的实惠和便利。
同时,政府也加强了对流转市场的监管,保障了流转合同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提升了流转市场的信心和秩序。
五、流转效益逐步显现。
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流转方式的不断创新,流转效益逐步显现。
流转土地的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同时,流转也促进了农业产业的优化升级,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综上所述,我市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推动土地流转工作迈向更高水平,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作出更大的贡献。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适度规模经营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适度规模经营作者:吕松枝来源:《河南农业·综合版》 2013年第17期新郑市八千乡农业服务中心吕松枝新郑市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共3.6万hm2,自2009年实行土地流转以来,共流转土地面积0.53万hm2。
实践证明,只有推进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才能加快农业产业化和规模经营的步伐。
一、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一)思想认识上存在着较大的误区,制约着农村土地正常流转一方面,部分基层领导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与集体关系不大,在具体工作落实上怕麻烦。
另一方面,有的农民小农经济意识严重,认为土地是自己的命根子,对土地的依恋思想十分突出,农民怕土地流转后就丧失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
土地流转政策不稳定,土地流转受让方怕农业投入风险大、农资价格上涨、市场前景不佳、土地增收的空间比较狭窄及流转期限过短,不敢大规模进行投资开放。
(二)政府引导措施不得力,存在法律法规滞后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流转上缺乏有力的政策措施,出现了管理上的“缺位”:引导、服务、协调不到位,信息不畅通,土地供求难对接,影响了农村土地流转。
(三)流转行为不规范,影响农村社会稳定首先,表现为流转主体不合法。
在流转过程中存在错位、越位现象。
部分地区出现不尊重农民的意愿,采取行政手段,强制促成土地流转;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流出方是村民委员会,造成土地流转主体不合法。
其次,不少地方还未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档案,土地流转后需要变更的承包合同及经营权证书,尚未及时变更。
这些由于流转不规范引发的纠纷,处理不好就会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隐患。
(四)保障机制不完善,激励机制缺位目前尚有少数地方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和机制不够健全,人员不到位,经费不落实,设施不完善。
再加上土地流转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往往出现农户有转出土地意向,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而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中意的出让者的被动局面。
加快土地流转步伐 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
3 . 2加 大监 管力度 实行土地流转 备案 制度 , 对 全市 土地流转 情况登记造册 , 建立 了以一 户一表 、 一村一册 、 土地台账为主要内容流转信息资源库 。 对土地流转行为 加 强管理和 监督 , 严防改 变农业 用地性质 , 确保农 业生
产 能力不被破坏 。
面积 7 5万亩 , 占全市土地规模经营总面积 的 4 0 % 以上 。
5 0 万人次 以上 , 劳务收入实现 8 2亿元 。
模经营
不变作 为 重要 原则 ,让 农民 明 白流转 的只是土地 经营
农民顾虑 , 调动农民参与流转 的积极性和主动 陛。
1 . 培 育经 营主体 , 创 新经 营模 式 , 推进 土地 适度 规 权 , 其他惠农政策不变 , 给农 民吃上“ 定心丸” , 从而消除 随着现代农业物 质装备水平 的不断提高和工 业化 、
不利于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 阻碍了农民增收。从全 市实际 出发 , 榆树 市着力培 育种粮 大 户 、 专业合 作组 织 和 龙头企 业等 经营主 体 , 大 力推进 经营方 式创新 , 通 过 规 范土地 流转 , 发展 适度规模 经营 , 推动 传统农 业 向现 代农 业转变 。 在培 育经营 主体 上 , 实施 了“ 五个 优先 ” 政策, 即大 型 农机具购 置 优先 , 农 业基础 设施改 造项 目优 先 , 科技 增产措施 优先 , 农技服务优先 , 农业担保 贷款 优先 。 通过 优 惠政策驱 动 ,全 市 1 0 0亩以 上种植大 户发展 到 5 7 2 3 户, 固定 资产 5 0 万元 以上的农机大 户发 展到 4 9 2个 , 大 型农机合 作社发展 到 3 3 3 个, 各 种经济合作组 织发展到 1 0 8 6 个, 龙头企业发 展到 2 8户。 在 推进土 地流 转上 , 坚 持依法 、 自愿 、 有偿 原 则 , 积 极 推广 “ 五种模式 ” , 即种植大户经 营 、 龙 头企业 经营 、 合 作社统一 经营 、 龙头企 业 +合 作社 +农 户经 营 、 土地 托 管经营等模式 。 土地托管经营是榆树市重 点推广模 式之 主要 是农 民与合 作社签 订土地 托管合 同 , 合作社 负 责统一整地 、 统 一购 种 、 统一购肥 、 统 一播种 、 统 一收 获 、 统一销售 。通过 “ 六统 一” 降低了生产成 本 , 提高 了劳动 生产率 , 优化 了土地 资源 配置 , 增加 了土地产 出效益 , 受 到农民欢迎 。目前 , 全 市托管合作 组织 已达 2 2 0个 , 托管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流转指的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以转让、租赁或股份合作等形式,将自有或使用的农村土地流转给农业生产经营者或企事业单位使用,以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业生产规模的适度扩大。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流转可以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由于传统的小农户经济组织难以实现现代化种养殖技术和规模化经营,所以农村土地流转可以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也可以促进农业企业的成长壮大。
适度规模经营能够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解决农产品滞销和农民增收问题,还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竞争力。
农村土地流转也可以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实现农业结构调整。
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和工业化的推进,部分农村土地因城市扩张、工业化用地等原因需要变更用途,农村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农村土地流转还可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村产业的多元化发展,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然而,实际中农村土地流转也存在各种问题,制约了其推广和应用。
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还不完善,导致土地流转风险较大、操作难度大等问题。
另外,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认识不足,不愿意流转土地,这也阻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推进。
为了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需要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特别是完善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环境,及时调整补贴政策和税收政策,降低流转成本,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进行宣传和普及教育,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认可。
通过这些措施的推进,可以更好地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的推进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目前,已经有一些地区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
但是,在实践中,和未来的发展中,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促进适度规模经营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作者:胡章鹏来源:《农家科技下旬刊》2017年第08期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制度是农村最基本的经济制度。
随着农民非农就业收入不断提高,从事农业的意愿下降,粗放经营、撂荒地等现象较普遍;同时,细小规模的农业难以应对市场竞争,如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以及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资源持续高效利用、优化生产要素配置、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和农业增收,这是我们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本文以黔江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为研究对象,提出了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的一些具体措施和建议,以供读者参考。
一、黔江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一)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黔江区下辖30个乡镇街道,218个村(社区),农业户数12.86万户,农村人口41.58万人。
截至2016年底,黔江区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25.5万亩,流转率为30%。
(二)呈现出四大特点。
一是流转形式多元化。
由农户之间进行流转,发展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
二是非粮化现象明显。
从经营用途来看,流转的土地主要种植蔬菜、果树、烤烟、蚕桑等经济作物,而用于种植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等粮油作物的面积极少,约占流转总量的2%。
三是农业经营体系化。
在税收、金融、财政、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刺激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形成了“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户)”的全新经营模式。
2016年底,培育出农业企业16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310家、家庭农场359个,专业大户2455户、职业农民2005人。
四是龙头带动规模化。
围绕“土地流转搞项目、盘活资源增收益”宗旨,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鼓励和支持群众把土地流转给种植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全力培育、壮大龙头。
目前,已培育区级以上龙头企业68家,其中市级17家、区级51家,实现了规模化种植、产业化经营。
二、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的内在联系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和农产品优质率,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