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需材料

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需材料正文第一篇: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需材料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需材料一、挂牌前应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招拍挂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挂牌成交后应提供下列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发展改革局的批件)原件1份。
3、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土地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环保部门意见(环评报告)原件1份。
7、人防部门意见原件1份。
8、勘测定界图,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规划红线图原件1份。
9、建设单位资质证书、资金证明原件1份。
注:1、报送的原件及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格式要规范。
12、身份证、企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需提供如下材料:1、竞买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营业执照复印件;7、竞买保证金单据。
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需材料及收费标准1、申请(或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登记审批表3、征用土地批准材料和红线图4、地籍图或地形图(委托常州市土地勘察中心测绘,收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5、出让金收据、契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总额的4%)和土地出让业务管理费交付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总额的2%)(复印件)6、法人资格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MA7、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批文、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受理地点:常州市行政审批中心一楼承诺时限:2021作日服务收费:土地登记费(企业1000平方米以下11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土地用途变更费(2元/平方米)第二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招拍挂具体实施流程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招拍挂出让之前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挂牌:1、编制挂牌出让公告、方案、挂牌须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百科名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在2002 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是政府供应土地的重要形式,集中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从源头上防治土地批租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建部以来,国土资源部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999年资源部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200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从东南沿海到中西部地区正在全国逐步推开。
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国家开展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省份超过了90%,已有1435个市(县)实行了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15个省(区、市)明确规定出让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标拍卖。
在全系统共同努力下,土地招标拍卖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全国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款分别为114亿元、346亿元和492亿元。
但从国内情况看,国有土地招标拍卖出让尚未形成制度,缺乏统一的法规,各地对土地招标拍卖的范围、组织实施程序等仍缺乏明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国土地招标拍卖工作的规范运作,亟待出台统一规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
另一方面,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要求:“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原则上必须以拍卖、招标方式提供。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除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要求外,都必须向社会公开。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第三条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地使⽤权规定我国对国有⼟地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是有相关规定,那⼤家知不知道具体规定了哪些内容呢?店铺⼩编为⼤家带来由国⼟资源部制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地使⽤权规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地使⽤权规定(2002年4⽉3⽇国⼟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7年9⽉21⽇国⼟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修订)第⼀条为规范国有建设⽤地使⽤权出让⾏为,优化⼟地资源配置,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地使⽤制度,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条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式在⼟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国有建设⽤地使⽤权的,适⽤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建设⽤地使⽤权,是指市、县⼈民政府国⼟资源⾏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然⼈、法⼈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地使⽤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地使⽤权⼈的⾏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建设⽤地使⽤权,是指出让⼈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在指定时间、地点进⾏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地使⽤权⼈的⾏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建设⽤地使⽤权,是指出让⼈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地使⽤权⼈的⾏为。
第三条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地使⽤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地以及同⼀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式出让。
前款规定的⼯业⽤地包括仓储⽤地,但不包括采矿⽤地。
第五条国有建设⽤地使⽤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
2006年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国土部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其他相关文件
9
9.1发布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应当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出让公告应当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发布,也可同时通过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布。
出让公告应当至少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开始前20日发布,以首次发布的时间为起始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试行)
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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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
目次
前
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8.2拍卖出让文件应当包括:
(1)拍卖出让公告
(2)拍卖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宗地界址图
(5)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6)成交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相关文件
8.3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挂牌竞买报价单
(5)宗地界址图
(6)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1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
4
4.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内涵
本规范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在2002 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简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是政府供应土地的重要形式,集中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从源头上防治土地批租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建部以来,国土资源部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999年资源部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200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从东南沿海到中西部地区正在全国逐步推开。
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国家开展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省份超过了90%,已有1435个市(县)实行了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15个省(区、市)明确规定出让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标拍卖。
在全系统共同努力下,土地招标拍卖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全国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款分别为114亿元、346亿元和492亿元。
但从国内情况看,国有土地招标拍卖出让尚未形成制度,缺乏统一的法规,各地对土地招标拍卖的范围、组织实施程序等仍缺乏明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国土地招标拍卖工作的规范运作,亟待出台统一规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
另一方面,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要求:“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原则上必须以拍卖、招标方式提供。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

发布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文件分类类别:土地市场文号:京国土市[2005]30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亦庄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局属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北京市国上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负责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
第四条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土地,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政策.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应当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市国土局在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前,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规划使用条件、土地用途、年限、投标人或竞买人资格等土地出让条件。
第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有关行政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七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第八条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活动。
第九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应当发布公告。
拍卖和挂牌公告应当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或者其他媒体。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次前言1 适用范围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3 依据4 总则5 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6 编制、确定出让方案7 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8 编制出让文件9 发布出让公告10 申请和资格审查11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招标12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拍卖13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挂牌14 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15 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16 办理土地登记17 资料归档附录 A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示范文本附录 B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文本格式附录 C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须知示范文本附录 D 投标〔竞买〕申请书示范文本附录 E 投标〔竞买〕资格确认书示范文本附录 F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投标书示范文本附录 G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示范文本附录 H 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附录 I 中标通知书示范文本附录 J 成交确认书示范文本前言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 B 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应当使用的文本格式,附录 A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附录 F 、附录 G 、附录 H 、附录 I 、附录 J 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所需其他文本的示范格式。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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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一、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在规定期限,制
定的公开场所,以挂牌出价最高者竟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得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竟买,
本次挂牌可以独立竟买,也可以是联合竟买。
三、竟买人按照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得日期及地点索买挂牌
文件后,应仔细审阅挂牌文件内容,对挂牌文件有疑问或疑异的,可
向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咨询或提出书面报告。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文件包含下列资料:
1、挂牌出让方案批准
2、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告
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4、竟买申请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5、竟买国有土地使用权报名表
6、挂牌成交确认书
7、挂牌地块位置图
8、地块规划控制示意图
五、申请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竟买,应向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
处提交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竟买的,须提交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竟买人为个人的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资信证明,竟买人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
省国土资源厅在收到竟买申请后,进行登记并进行竟买人资格
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书面告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竟买申请的手里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上午
____时,截至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下午____时.受理
地点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
六、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竟买者,应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纳保证金。竟买保证金为
________万元整。
竟买保证金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汇至
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在规定期限内竟买保证金不到帐户的不办理
挂牌竟买登记手续。
七、竟买人应对竟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并全部履行。竟买费
用由竟买人自行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对竟买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文件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2、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3、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挂牌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竟得原则,自由竞价。
八、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程序:
1、在挂牌公告规定得挂牌起始日,交易市场将挂牌宗地得位置、面
积、用途、使用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赠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
规定得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得竟买人填写报价单;
3、交易市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交易市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交易市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至时间确定竟得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九、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本次挂牌报价受理日: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上午9时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下午
3时,挂牌地点省国土资源厅。挂牌期间每次报价赠价幅度不低于人
民币10万元。
十、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申请人,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
合其他交易条件的,则成交。
2、在规定期限有两个以上的竟买人报价的,报价高者获得。报价相
同的,先提交报价者为竟得人。
3、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无应价者或只有一个申请人担保价低于起始价
或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不能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至时间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竟买人要求报价的,出
让人应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竟得人。
4、挂牌交易成交总价包含土地出让金、土地交易业务费等前期费用。
十一、在挂牌期届满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出让人与竟得人签订《成交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竟得人具有合同效力。签订《成
交确认书》后,出让人改变竟得结果,或者竟得人放弃竟得宗地的,
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竟得人应当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
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二、挂牌竞标竟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市场可取
消其竟得资格(或解除出让合同),竟得人须按竟买保证金的20%
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1、竟得人不遵守合同条款要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成交价付清全
部成交价款的。
2、竟得人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十三、竟得人付清成交价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十四、具体规划建设事宜按西宁市有关规定办理。
十五、挂牌地点: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一楼大厅。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十六、参加竟买的人员,应遵守竟买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十七、行政检查部门对挂牌出让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八、其他未尽事宜,以挂牌领导小组的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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