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1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建筑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以安全为前提,优质、高效、环保、文明为目标。
第四条建筑项目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分工负责原则,共同参与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
第五条建筑施工项目的所有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第六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建筑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建筑施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负责建筑安全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建筑施工项目应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九条建筑施工项目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第十条建筑施工项目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项目应建立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十二条建筑施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施工现场所有参建单位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责任人心中明白。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由施工单位制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项目的所有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安全操作和施工质量。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项目涉及高空作业、电焊、起重等特殊作业时,必须经过专门的操作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殊作业。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范文1、为加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临猗分公司生产系统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3、工作职责分工____分厂设备处负责分公司各分厂生产系统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管理。
3.2各分厂负责所管辖区域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3.3车间负责本车间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4、工作流程:4.1所在车间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和防水坡都应加强维修,并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以及损坏、开孔、拆除。
4.2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扩孔、拆除、修改原设计,必须提出申请,作出具体方案,经设备处批准方能进行。
4.3对原有的厂房、工业建筑物应定期进行普查鉴定。
并根据建筑物的耐震程度,积极协助进行抗震加固工作。
4.4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均设置标点,结合大修进行检查观测,作出记录,发现隐患提出措施,及时处理。
4.5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保证检修质量。
杜绝跑冒滴漏,当出现跑料、跑水等情况时操作工应及时处理,防止损坏楼板、地面、建筑物等。
____室内地面不准有积水、积酸、积碱、以及其它浸蚀性溶液,必须经常清扫、中和、冲刷,保持干净。
凡有防腐层的地面、基础、酸沟、墙壁等,严禁乱打孔、敲击等,以免防腐层受到破坏。
4.7禁止将排气筒(管)和排水管设置在离建筑物近的屋顶和墙脚处,以防止屋面、墙壁、地面浸蚀下沉。
4.8厂内道路应保持整洁,不准堆放各种材料、设备物品;不准排放有腐蚀性的物料及污水;不准随意破坏道路,如施工需要,需经设备处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完毕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修复。
4.9有破坏路面性的各种车辆及运输设备,必须有可靠的保护路面不受破坏的措施,并报设备处批准后,方可在厂内道路上行走或拉运。
4.10为确保厂区地下设施不受损坏,保证安全生产,因工程和生产需要动土时要办动土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4.11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有设备处的人员参加。
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建立一套完善的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施工设施安全管理1.施工设施采购:施工设施应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的产品,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
2.设施验收:施工设施在进场前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设施检查:定期对施工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4.设施维护:定期对施工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5.设施拆除:施工设施拆除应遵循相关规范,确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二、设备安全管理1.设备选购:设备应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的产品,确保设备安全性能。
2.设备安装:设备安装应遵循相关规范,确保安装质量。
3.设备验收: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设备操作: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资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设备报废:设备达到报废条件时,应及时报废,严禁继续使用。
三、临时建(构)筑物安全管理1.设计审批:临时建(构)筑物设计应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确保设计符合安全要求。
2.施工许可:临时建(构)筑物施工前,应办理施工许可证。
3.施工过程管理:临时建(构)筑物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施工安全。
4.使用管理:临时建(构)筑物使用期间,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拆除管理:临时建(构)筑物拆除应遵循相关规范,确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四、安全培训与应急预案1.安全培训: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责任追究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4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与其合作的各级项目,包括场地准备、施工、检验与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定为准,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应以预防为主,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各级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等建设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第五条本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本单位应制定不同层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与员工共同学习和宣传实施。
第七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规定和范围,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明确。
必须明确的责任包括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等。
第八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并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九条本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面工作。
第十条本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和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协调事故应急工作等。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配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他们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和能力。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估,识别潜在的危险和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包括入职培训、定期培训、专项培训等。
第十四条入职培训应覆盖新员工,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等内容。
第十五条定期培训应对所有员工进行,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
第十六条专项培训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涵盖特定岗位、特殊情况等内容。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和结果,定期进行管理和更新。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构)筑物作为企业生产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进行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
科学管理建(构)筑物,使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以适应企业发展需求并确保安全生产,是企业设备管理的关键内容。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企业建(构)筑物包括生产性的主要与辅助建筑,如厂房、库房、变电所、水泵站、水池、水塔、凉水架、烟囱、沉淀池、旋流井、管道支架、平台、电缆隧道(沟)、各种生产用坑、地下构筑物及各种设备基础等。
第三条建(构)筑物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护与检修并重”的原则,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合理使用、精心维护、科学管理,并根据建(构)筑物的技术状况进行维修,以确保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障使用功能和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对建(构)筑物实行集中管理体制,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建筑的权检、维修及管理工作,各车间岗位操作工应履行本岗位规程规定的有关建(构)筑物的日常点检、维护职责。
工程管理部需设有专(兼)职人员汇总相关信息,以掌握建(构)筑物的技术状况,并作为维修计划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本制度第一条规定的内容由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
全公司建(构)筑物抗震加固工作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并对建(构)筑物抗震加固的设计方案讨论及工程验收工作承担责任。
第二章使用与维护第七条建(构)筑物的使用单位负责保养。
各车间应教育职工爱护建(构)筑物,做好操作工日常点检、清扫、维护工作,确保窗明、地净、沟清,定期清扫屋面,平台无杂物,定期清灰,实现文明生产。
第八条使用建(构)筑物必须遵守工业建筑“十不准”规定:1.不得随意改变原设计结构和设计规定的使用条件。
2.严禁对工业建筑结构进行乱拆、乱焊、乱割、乱打洞等行为。
3.不得任意砸撞和损坏围护结构、梯子、栏杆、盖板、各种测量标志及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4.不准任意拆除和损坏防水、防火、防腐蚀、防震、防霉等设施。
5.禁止对建筑物的柱子、桥架、梁、板及支撑杆件任意碰撞,不得作为临时起重点或悬挂重物,也不能利用吊车碰击重物等。
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是施工现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施工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质量,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将从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情况两方面进行阐述。
一、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相应的合格证明。
2.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应经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3.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等。
4.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使用和维护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或拆卸。
5.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证书和培训。
第二篇示例: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是施工现场必不可少的重要元素,它们直接关系到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施工质量。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定一份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管理责任1.1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1.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台账,每台设备、建筑物应有跟踪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2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员对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2.3 施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在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周围设置安全警戒线,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应急处置3.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处置。
建(构)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建(构)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建(构)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等工程。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建(构)物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建(构)物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
3.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施工单位应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知识等内容。
五、隐患排查治理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3. 对重大安全隐患,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六、安全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予以纠正。
2. 施工单位应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
七、事故调查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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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建(构)筑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检修管理。
3.职责
全厂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部门是设备部,安全、生产等部门应协助管理。
车间负责本车间建筑物、构筑物维护保养管理。
4.工作流程
建筑物和构筑物是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类土木建筑设施的总称。
建筑物是指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办公等生产用房屋,包括砖墙、楼板、房梁、屋面、防水层、落水管、防腐层、玻璃门窗及建筑装饰等。
构筑物是指与生产设备配套用的各种土建设施,包括排气、排毒烟囱、排水沟、设备的混凝土框架(如栈桥、塔架、管架等)、围墙、厂区道路、水准点、座标点及地下混凝土管网等。
设备基础是指用以放置或支承机械、动力设备的基础。
车间零星基建项目的施工应执行《施工管理》规定,履行申请审批手续。
需要动土施工时,应遵守《检修作业安全规程》中的《动土安全作业规程》,办理动土作业安全证。
隐蔽工程完成后要有验收记录。
建(构)筑物管理和维护
建(构)筑物由所在车间负责管理和维护,公共设施如设备的混凝土框架、排水沟、围墙、厂区道路等由所在地段的车间负责管理和维护。
建立建、构筑物的基础资料:
a.车间应建立建筑物、构筑物台帐、档案(包括结构类型、建造年份、技术参数、防火等级、生产性质、防腐要求及投资总额等)。
b.建立反映全厂(矿)地形、地貌及地表竖向标高的全厂地形图和平面布置图〔反映全厂建(构)筑物及堆场位置、道路及专用线、绿地、围墙等布置〕。
c.全厂上、下水布置图。
d.建立和收集本企业历年来土地征用、租用批准手续、文件等资料。
车间对建(构)筑物的主要受力构件应定期观测,随时掌握重要厂房沉降规律。
对建(构)筑物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表面破损及缺陷车间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缮,以保证其使用性能。
对使用年久及其他原因产生的险房、危房和不安全部位要及时拆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
对有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建(构)筑物,要根据防火间距、耐火等级的要求和现场情况,考虑在易燃、易爆装置附近设立防火墙、防爆墙及防火、防爆措施等。
搞好建(构)筑物的采光、通风和卫生工作,以保证其干燥、清洁。
坚决避免振动过大的设备安装在高层楼面上,影响建(构)筑物的安全。
要对工业管道架设进行综合管理,对工业管道的排列、埋深、保温(冷)、防腐、架设方式应全面考虑,不可将动力管线架设在有腐蚀性的化工介质和易燃、易爆工艺管线附近。
所有工业建筑物、构筑物都应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以及损坏、开孔等。
超长、超重的生产装置、动力设备吊装就位时,不得任意借助或破坏建(构)筑物的梁、柱、楼板、墙面等承重构件。
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扩孔、拆除及修改原设计,必须提出申请,做出具体施工方案,经生产办审核、主管经理批准方可进行。
车间要严格控制工艺操作和检修质量,杜绝化工介质侵蚀、破坏楼板、地面及建(构)筑物基础。
凡有防腐层的地面、基础、酸沟、墙壁等、严禁乱打孔、敲击或与高温物及火焰接触,以免防腐层受到破坏。
严禁将排气管和排水管设置在高建筑物较近的屋项和墙脚处,以防屋面、墙壁、地面浸蚀下沉。
厂区道路不准堆放有腐蚀性的化工原料及污水,不准随意破坏道路。
确因施工需要的,需经生产办批准方可进行。
5.相关文件
《施工管理》
《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动土安全作业规程》
6.相关记录
动土作业安全证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建筑物、构筑物台帐、档案
全厂地形图和平面布置图
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