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数据汇交有关要求和格式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方案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方案一、项目背景和重要性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推动科技基础性工作的开展,为国家科技创新提供必要的基础。
科学数据是科技基础性工作的核心资源,对于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成果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科学数据汇交方案对于项目的成功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科学数据汇交目标和原则1.科学数据汇交目标:确保项目数据的安全、准确、全面;保障科学数据的可持续使用和传承;提高项目数据的共享和开放程度。
2.科学数据汇交原则:规范化:汇交的科学数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全面性:汇交的科学数据应包含项目从立项至结项过程中的所有数据,无论是原始数据、加工数据、实验结果还是中间成果。
统一标识:对于不同类型的科学数据,应统一制定标识符,并建立相应的元数据信息,便于数据的管理和查询。
安全性:科学数据的汇交应严格遵守相关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项目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可持续性:科学数据的汇交应考虑数据的长期保存和随时获取,确保数据的可持续使用和传承。
开放性:鼓励项目科学数据的开放共享,以促进科技创新和知识共享,但需注意保护相关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三、科学数据汇交步骤和要求1.科学数据汇交步骤:制定科学数据汇交计划:项目组应在项目立项初期制定科学数据汇交计划,明确汇交的内容、形式、标准和时间节点。
数据收集和整理:项目组应按照科学数据汇交计划,收集和整理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科学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数据质量评估:对汇交的科学数据进行质量评估,确保数据的可用性和可信度。
数据标识和编目:对于汇交的科学数据,应进行标识和编目,建立相应的元数据信息,以便管理和查询。
数据汇交和验证:按照科学数据汇交计划,将科学数据汇交给相关部门或项目管理机构,并进行汇交数据的验证,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数据归档和备份:完成数据汇交后,应将科学数据进行归档和备份,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存储和维护机制。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方案(格式)

附件5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数据汇交方案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盖章)填报人:联系电话:—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2014年月—2—编写说明一、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和考核指标及调整情况对照计划任务书,填写规定的任务和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有无调整情况及调整内容的完成情况等。
二、汇交的数据资源1. 汇交的数据资源总体说明。
对汇交的数据资源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如数据资源的时间、空间范围,多少类的数据资源、数据资源量、总体的共享方式等。
2. 汇交的数据资源内容、共享方式与变更情况。
以表格的方式列出所有汇交数据资源的名称、主要类型、共享方式,以及与项目计划任务书中汇交计划(无汇交计划的项目,直接填写任务书中的考核指标)的对应关系及变更情况。
表1 中的数据资源名称、类型、共享方式应与元数据保持一致。
三、数据资源质量控制1. 数据资源质量控制总体说明。
对汇交的数据资源质量控制—3—情况进行总体说明,如数据资源的主要产生方式、主要采用的数据资源质量控制措施等。
2. 数据质量控制详细说明。
对照元数据表,对每个数据集的来源、采集、加工、处理方法等进行说明。
表2中的数据资源名称与表1一致,产生方式、质量控制说明与“数据说明文档”或“资源详细描述信息”一致。
四、相关说明对汇交的数据资源在保存、管理、共享和利用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如数据浏览需要的工具软件等进行说明。
—4—一、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和考核指标及调整情况—5—二、汇交的数据内容—6—三、数据资源质量控制—7——8—四、相关说明—9—五、审核意见—10——11—。
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学数据管理,保障科学数据安全,提高开放共享水平,更好支撑国家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学数据主要包括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等领域,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等产生的数据,以及通过观测监测、考察调查、检验检测等方式取得并用于科学研究活动的原始数据及其衍生数据。
第三条政府预算资金支持开展的科学数据采集生产、加工整理、开放共享和管理使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科学数据相关活动,符合本办法规定情形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科学数据管理遵循分级管理、安全可控、充分利用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能力建设,促进开放共享。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科学数据采集生产、使用、管理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不得利用科学数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科学数据管理工作实行国家统筹、各部门与各地区分工负责的体制。
第七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全国科学数据的宏观管理与综合协调,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研究制定国家科学数据管理政策和标准规范;
(二)协调推动科学数据规范管理、开放共享及评价考核工作;
(三)统筹推进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建设和发展;。
国家基因组科学数据中心数据汇交指南说明书

国家基因组科学数据中心数据汇交指南一、总则 (2)二、科学数据汇交工作流程 (3)三、中心可接收的数据类型 (4)四、中心数据库简要介绍 (4)五、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 (5)汇交计划提交账号注册与注意事项 (5)实体数据递交账号选择与注意事项 (7)国家重点专项项目资助号填写与注意事项 (8)附件1:中心科技项目数据汇交计划(示例) (10)附件2:科技计划项目数据汇交证明实例 (20)附件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汇交计划(参考格式) (22)附件4:“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汇交计划(参考格式) (26)一、总则根据《科学数据管理办法》要求,科学数据汇交内容包括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科学数据实体、科学数据描述信息和科学数据辅助工具软件。
1.科学数据实体。
科学数据实体是在科技计划形成的原始数据及基于原始数据研究分析数据所形成的完整数据库或数据文件。
2.科学数据描述信息。
科学数据必须提供相应的描述信息,包括数据说明文档及过程资料等。
3.科学数据辅助工具软件。
科学数据辅助工具软件是指科技计划形成的用于科学数据处理、加工和分析的专门辅助软件工具等。
项目实施中采购的工具软件可不必汇交,但需提供与汇交数据处理相关的工具软件使用说明。
4.科学数据汇交的责任主体。
科学数据汇交的责任主体为各类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人要对所承担的科技项目负责,并确保所汇交数据的质量。
二、科学数据汇交工作流程国家基因组科学数据中心(National Genomics Data Center,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科技部、财政部认定的20个国家科学数据中心之一,依托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国家生物信息中心)。
2020年起,中心承担生物领域国家重点专项项目科学数据汇交工作。
科技项目数据汇交计划服务系统(Scientific Data Archive System,SDAS)的作为中心汇交计划服务系统,主要为项目层提供汇交计划提交,数据汇交进度实时查询与监督、汇交证明出具服务,协助科技计划项目顺利验收。
农业科学数据汇交规范

农业科学数据汇交规范(NADC008)1 范围本规范围绕国家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中数据汇交工作的需要,规定了农业科学数据汇交的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中科学数据汇交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2汇交农业科学数据的种类及范围本规范所称农业科学数据是指在农业科技活动中产生的原始性、基础性数据,以及按照不同需求系统加工整理的各类数据集。
主要通过国家农业监测试验站所观测、地面监测、自下而上的统计、各种实验、宇宙空间的探测、从若干相关数据资源中整理选择等手段和方法来获取。
汇交的农业科学数据是在国家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中产生的原始性观测数据、探测数据、试验数据、实验数据、调查数据、考察数据、统计数据以及按照某种需求系统加工的数据和相关的元数据等。
汇交的数据按照项目规定的格式以电子文件形式汇交。
对于涉及已经获得专利或其他权利保护以及正在申请专利或其他权利保护的农业科学数据,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 数据汇交计划农业科学数据汇交计划是各科学试验站、数据分中心、中心和总中心逐级进行数据汇交的依据。
农业科学数据汇交计划应当明确以下事项:(一)数据汇交义务人(二)数据产生的方式(三)数据的种类和范围(四)数据格式(五)数据的质量说明(六)汇交形式和进度(七)数据管理机构(八)数据的保护期限(九)数据的科学价值和使用领域(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4 数据汇交义务人农业科学数据汇交义务人需要对农业科学数据汇交计划承担责任。
汇交义务人必须承担的义务包括:(一)必须按照农业科学数据汇交计划汇交数据(二)按照农业科学数据汇交的技术规定汇交数据(三)按照汇交农业科学数据的程序、期限汇交数据(四)在汇交农业科学数据的过程中妥善保管数据(五)对汇交的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六)对汇交的数据的科学价值和实用价值、利用方式作出说明(七)对汇交数据的质量进行描述(八)对涉密的数据有保密义务(九)在汇交数据前应当经过所在单位的审核(十)在汇交的数据报告上签章并声明承担有关法律责任等。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暂行办法(草案)

第八条汇交的科学数据是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性观测数据、探测数据、试验数据、实验数据、调查数据、考察数据、统计数据以及按照某种需求系统加工的数据和相关的元数据等。
汇交科学数据的具体范围,由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或由其委托的机构确定。
第九条汇交的科学数据应当按照有关科学数据管理机构规定的格式以电子文本形式汇交。
汇交的科学数据应当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或由其委托的机构应制定汇交科学数据的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汇交科学数据时应当附带呈送有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科学数据的汇交计划等材料。
对于涉及已经获得专利或其他权利保护以及正在申请专利或其他权利保护的科学数据,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科学数据汇交计划第十二条产生科学数据较多或以获得科学数据作为主要研究成果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在提出项目申请书的同时,应当申报相关科学数据汇交计划。
第十三条科学数据汇交计划应当在申请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研究内容与预期目标中提出,作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或由其委托的机构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查或论证评估时,对科学数据汇交计划也应当进行审查或论证评估。
第十四条应当制定科学数据汇交计划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书中没有科学数据汇交计划的,该项目建议书不予审查,可行性报告不予论证评估。
第十五条科学数据汇交计划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科学数据汇交义务人;2、科学数据产生的方式;3、汇交科学数据的种类和范围;4、科学数据汇交的方式和期限;5、汇交的科学数据管理机构;6、科学数据的使用期限;7、科学数据的质量要求;8、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十六条科学数据汇交计划是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所确立的项目任务的一个正式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没有设立科学数据管理机构的,项目审批机构应当在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指定项目所产生的科学数据应当汇交的科学数据管理机构。
1-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学数据汇交计划模板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数据汇交计划专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承担单位:(盖章)科学数据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填写说明一、项目基本信息1 .项目名称、项目依托部门、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以科技部批复为准。
2 .数据汇交联络人是指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指定的负责项目数据汇交的联络和协调人。
二、项目科学数据汇交计划按照项目任务书,对项目预计产生科学数据的主要内容、数据类型、预估数据量、共享方式等总体情况进行描述;若项目预计研发用于科学数据处理、加工和分析的专门辅助软件工具,则需对其基本信息进行描述。
三、科学数据质量控制措施描述科学数据生产所采用的相关数据质量控制情况,包括对汇交科学数据的来源、采集、加工、处理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
四、科学数据的使用与保存说明对汇交的科学数据在生产、保存、管理、共享、利用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如数据读取需要的软件工具、数据的保护期限及原因、衍生数据的再利用政策等进行说明。
五、数据汇交计划审批意见3 、项目负责人应在上报的科学数据汇交计划中签字。
4 、科学数据管理方为各类科学数据中心,签字或盖章。
5 、项目承担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盖公章。
一、项目基本信息二、项目科学数据汇交计划(依据项目任务书考核指标内容,填写科学数据汇交计划。
包括:填写项目汇交科学数据清单、项目汇交科学数据详细描述表,表格结构如下°)2、项目汇交数据详细描述表建议按照矢量数据、栅格数据、表格数据、文本及其他类型数据、软件工具五种类型,分类汇总描述项目计划汇交的数据。
科技计划形成的科学数据汇交技术与管理规范

科技计划形成的科学数据汇交技术与管理规范Science Data Interoperability and Management Standards for Technology ProgramsIn the era of rapid technological advancements, the accumulation and management of scientific data have become critical factors for successful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itiatives. This has led to the emergence of science data interoperability and management standards specifically tailored for technology programs.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科学数据的积累与管理已成为研发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这导致了针对技术计划而制定的科学数据互操作性和管理规范的出现。
Technology programs often involve complex processes, vast amounts of data, and multidisciplinary collaborations. Without proper standards in place, it becomes challenging to integrate, share, and reuse scientific data effectively. To address this issue, science data interoperabilitystandards have been developed to ensure seamless communication and cooperation among researchers fromdifferent domains.技术计划通常涉及复杂的流程、大量的数据和多学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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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下载支持.科学数据汇交有关要求和格式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科学数据汇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科学数据汇交管理工作,促进项目产生的科学数据的共享与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学数据是指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开展科学考察与调查产生的数据,整理历史资料形成的数据和科学典籍、志书、图集,编制的科学规范,标本资源和标准物质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的辅助科学数据和工具软件等。
第三条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必须在项目验收前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考核指标和有关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数据汇交。
1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第四条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指定相关科学数据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科学数据汇交、保管、共享与服务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项目科学数据汇交的组织管理工作由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会同项目依托部门相关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科学数据管理机构共同负责。
第六条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负责项目科学数据汇交的整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项目科学数据汇交、共享与服务的制度、政策和措施;(二)认定承担项目科学数据汇交的科学数据管理机构;(三)审定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方案;(四)监督检查项目科学数据汇交、保管、共享与服务等工作。
第七条项目依托部门相关单位负责协助管理和监督项目2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 科学数据汇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审核本部门项目的科学数据汇交方案;(二)组织本部门项目的科学数据整理工作,确保数据质量;(三)督促本部门项目科学数据按时完成汇交任务。
第八条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科学数据的整理和汇交,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编制项目数据汇交方案;(二)按照汇交方案组织整理项目数据,并按时完成汇交;(三)确保项目数据的完整性和质量。
第九条科学数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科学数据的接收、保存、管理、共享与服务,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标准和规范,提供科学数据汇交培训、咨询与技术支持;(二)协助项目组编制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方案,审核后报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批准;3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三)负责接收项目科学数据,组织审核并提出验收意见;(四)负责项目科学数据的保管和安全;(五)开展科学数据的共享与服务。
第三章汇交方案和汇交内容第十条项目数据汇交方案应根据项目任务书、申请书及实际执行情况制定,内容包括:项目基本信息、科学数据集(库)名称及主要内容、科学数据类型、科学数据格式、保密级别、保护期限、共享方式、数据质量承诺书、相关软件工具等。
第十一条项目汇交的科学数据内容应包括:项目产生的科学考察与调查数据、整理历史资料形成的数据和科学典籍志书图集、科学规范、标本资源和标准物质基本信息,以及相应的辅助数据与工具软件等。
科学考察与调查数据是指项目产生的观测、监测、探测、试验、实验、调查和考察数据及相关的图件、报告等。
整理历史资料形成的数据和科学典籍志书图集是指项目产4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 生的数据、典籍、志书、图集及其支撑典籍、志书、图集编撰和出版的数据等。
科学规范是指项目产生的标准规范文本、编制说明及其支撑标准规范的基准、支撑、测试数据等。
标本资源和标准物质基本信息是植物种质资源、动物种质资源、微生物菌种资源、人类遗传资源、生物标本资源、岩矿化石资源、实验材料资源、标准物质等的描述、编目信息和图片等;标准物质的基本信息及样品的编目数据等。
辅助数据与工具软件是指辅助、支持数据使用的元数据、数据说明文档及应用模型、软件工具等。
第十二条项目汇交的科学数据类型应包括:第十一条规定的电子格式的科学数据和基本信息,项目出版的图集志书典籍实物,以及辅助数据使用的元数据、数据说明以及与数据相关的论文、专著等。
项目获取的标本资源、样品、标准物质等实物不在汇交范围之内,应妥善保存在项目承担单位或科学技术5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 部指定的单位。
第四章汇交流程第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时完成科学数据汇交方案的制定和科学数据的整理工作,并在正式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前向科学数据管理机构汇交数据。
第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汇交方案进行科学数据汇交。
鼓励项目组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汇交科学数据。
第十五条科学数据管理机构在收到项目汇交科学数据后,应在一个半月内组织完成数据测试、质量审查和验收工作。
对通过科学数据汇交验收的项目,科学数据管理机构出具验收意见;未通过验收的,科学数据管理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经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项目科学数据汇交工作须在项目结题验收前完成。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科学数据汇交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提交延期申请。
已完成验收但尚未6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 进行科学数据汇交的项目,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补交数据。
第五章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第十七条科学数据管理机构对汇交的科学数据进行分类、分级存储和管理,确保数据的物理安全,不得擅自修改和删除汇交的科学数据。
第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可对汇交的科学数据申请保护期,保护期一般不超过一年(自提交保护申请之日起计);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报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批准。
保护期满的科学数据须对外公开并提供共享与服务。
第十九条科学数据管理机构应在数据验收后及时公布项目汇交科学数据的元数据,并经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批准后公开和共享数据。
科学数据管理机构必须在保护项目承担单位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做好数据的共享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条涉密科学数据不进行汇交,由项目承担单位和项7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 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保存。
第二十一条政府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用户使用汇交数据进行政策研究、教学、科研等社会公益性活动时,可无偿使用汇交数据;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用户利用汇交数据进行商业、经济等盈利活动的,应缴纳相应的费用,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用户利用汇交数据产生的研究成果应注明数据来源;涉及知识产权等问题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第二十三条对于在数据汇交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将核心重要数据隐瞒不报的单位和个人,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将根据情况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于未能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数据汇交的单位和个人,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将通报其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完成,并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不通过验收、取消其本人或所在单位1-3年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
8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负责解释。
9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 附件4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基本信息和元数据表一、基本信息表10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11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二、元数据表12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13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元数据填写说明:1. 资源唯一标识:系统自动产生。
2. 资源学科分类:资源所属的学科分类,参照国家学科分类与代码,选择到二级学科分类。
3. 资源中文名称:反映资源内容及主要特征的中文名称。
4. 资源英文名称:中文名称对应的英文名称。
5. 资源描述摘要:资源内容、特征等的简要描述。
6. 关键词:可以是多个,中间用“,”隔开。
7. 资源类型:可以是数据、图集、志书、典籍、标本资源、标准规范、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
8. 资源格式:资源存在的格式。
可以有多个,中间用“,”隔开。
9. 资源时间:资源内容的时间点或时间范围。
数据、图集、志书、典籍时间是指其内容表达的时间,而标本资源时间指采集、制备的时间,标准规范时间是指正式发布的时间,论文专著是指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时间,研究报告是指编撰完成的时间。
10. 资源地点:资源内容表述的地理位置。
数据、图集、志书典籍地点是指其内容所表达的地点;标本资源指采集的地点(产地)。
11. 最新修订时间:资源的最新更新时间。
资源没有修订时,为资源的形成时间。
12. 共享方式:完全开放共享、协议共享、暂不共享中的其中一种。
完全开放共享是指用户可以自由获取资源;协议共享是指用户需要提出申请,签署协议后获取资源;暂不共享是指出于国家安全、保密等原因,暂不对外共享或需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共享的资源。
13. 资源质量描述:对表述资源质量的资源精度、适用范围,以及资源采集、加工处理采用的仪器设备、标准规范、模型方法等的描述。
14. 在线链接地址:在线获取或访问资源的网络地址。
可以有多个链接地址,中间用“,”隔开。
15. 缩略图:反映资源概貌、内容或特征的图片,可以是多张图片。
14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16. 来源项目:支持数据资源产生的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的信息,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和第一承担单位。
17. 资源负责方:产生资源或拥有资源处置权并对资源质量负责的个人及单位信息,包括:负责人姓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所在单位名称、地址、邮编。
18. 资源管理方:保藏、管理和对外提供资源服务的单位及联系人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项目承担单位如果没有专门管理资源和提供服务的机构时,可不填写此项。
待资源汇交上来后,由科学数据管理机构作为资源的管理方,补充完善此信息。
19. 元数据管理信息:元数据编写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及元数据的最新更新时间。
15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 附件5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数据汇交方案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盖章)填报人:联系电话:16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2014年月17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迎下载支持.编写说明一、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和考核指标及调整情况对照计划任务书,填写规定的任务和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有无调整情况及调整内容的完成情况等。
二、汇交的数据资源1. 汇交的数据资源总体说明。
对汇交的数据资源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如数据资源的时间、空间范围,多少类的数据资源、数据资源量、总体的共享方式等。
2. 汇交的数据资源内容、共享方式与变更情况。
以表格的方式列出所有汇交数据资源的名称、主要类型、共享方式,以及与项目计划任务书中汇交计划(无汇交计划的项目,直接填写任务书中的考核指标)的对应关系及变更情况。
表1 中的数据资源名称、类型、共享方式应与元数据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