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纪人应熟知夫妻的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以及离婚等相关知识。
为此,本章主要介绍夫妻财产及离婚等内容。
第一节夫妻共同和个人财产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婚后夫妻分居期间或离婚诉讼期间则属于婚姻存续期间。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做出重要决定,如出卖房产,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什么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哪些房地产归夫妻一方所有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为夫妻一方所有:(1)一方的婚前的房地产。
婚前房地产是指一方于婚姻登记前,购买并登记于自己一人名下的房地产。
若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房地产增值部分,法院可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地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个人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
四、房屋产权归属有哪些情形(一)婚前买房出资情况房屋产权登记归属认定一人出资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婚后无住房贷款要偿还认定为出资人的个人财产结婚前支付全部购房款,但婚后取得产权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结婚前夫妻一方已支付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产权归登记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尚未偿还的贷款视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房屋登记在非出资人名下通常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以对方名义购房。
新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有哪些规定?

It is impossible to pursue perfection in all things, but to do one's best.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新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根据当前的一些情况做出了调整,而在财产上的调整最引人注目。
那么新婚姻法在财产上有哪些新规呢?就为您整理新婚姻法在财产上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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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夫妻个人财产范围有哪些

夫妻个⼈财产范围有哪些夫妻个⼈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约定,夫妻婚后各⾃保留的⼀定范围内的个⼈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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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财产范围有哪些夫妻个⼈财产范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个⼈财产:1、⼀⽅的婚前财产,结婚前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个⼈财产的;2、⼀⽅因⾝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活补助费等。
这种情况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内,因为遭受⾝体损害⽽得到的赔偿,只属于残疾⼈个⼈,是残疾⼈个⼈的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的财产。
这种情况下,只能是明确规定属于⼀⽅的,才是夫妻个⼈财产。
在⽣活中经常会遇到赠与的情况,没有明确说明的,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专⽤的⽣活⽤品。
如个⼈的⾐服、鞋帽、⼿表等等;5、其他应当归⼀⽅的财产。
这项是兜底条款,应对⼀些新的财产类型。
夫妻婚内个⼈财产的认定1、⾸看夫妻双⽅有⽆约定:在婚姻⽣活中,由于感情的掺杂,夫妻财产有着各种复杂的情况。
如果夫妻双⽅对夫妻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即可。
2、再看婚姻登记时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财产。
所以,登记后的财产即使在个⼈名下,也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婚后去得的财产,即使是在⾃⼰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最后看资⾦的来源:如对于夫妻⼀⽅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如果是以个⼈财产⽀付⾸付款并在银⾏贷款,即使产权证取得时间在婚后,该按揭房也属于个⼈财产。
不离婚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有⼈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有重⼤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对其他共有⼈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根据这⼀规定,夫妻共有为共同共有,原则上在夫妻关系终⽌前,除⾮有重⼤理由,不能对该共有财产进⾏分割。
婚内财产归属协议样本(仅供参考)7篇

婚内财产归属协议样本(仅供参考)7篇篇1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以明确婚内财产的归属及权益分配。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协议目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明确婚内财产归属及权益分配,以维护家庭和谐稳定,避免因财产问题产生的纠纷。
二、财产归属1. 婚前财产:甲乙双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归各自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后共同财产:婚后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3. 特定财产归属:双方约定特定财产归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__________归甲方所有;(2)__________归乙方所有;(3)__________为双方共同所有。
三、财务管理1. 双方共同管理婚后共同财产,共同承担家庭财务支出。
2. 双方约定每月固定时间进行家庭财务对账,确保财务透明。
3. 重大财务决策需双方共同商议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四、债务承担1. 婚前债务:甲乙双方婚前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承担,与对方无关。
2. 婚后债务:婚后因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3. 债务承担比例: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约定债务承担比例,以确保公平合理。
五、其他事项1. 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的财产权益,不得擅自处置、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需修改本协议,应经双方书面同意。
3.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哪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哪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一方婚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等。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一、哪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以下范围:(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三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种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某男被汽车撞伤,下肢瘫痪,经人民法院判决,获得10余万元赔偿金,用于医疗、购买轮椅、护理等目的,这些费用直接因身体损伤而发生,也都是直接用于损害的治疗和因残疾而产生的特定消费。
因此,该10余万元赔偿金只能归受害的一方即某男个人所有,其妻不得主张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均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
因此,世界各国立法通常都将婚后一方继承或受赠与的财产划归为夫妻一方所有。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婚内财产归属协议书5篇

婚内财产归属协议书5篇篇1甲方(丈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妻子):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已结为夫妻,在婚后生活中共享喜悦和共同面对生活的挑战时,双方共同明确各自财产归属权是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一环。
为了明确双方财产权益,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双方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婚内财产归属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婚内财产归属权,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二、财产归属原则1. 婚前个人财产:婚前已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不因婚姻关系而改变其归属。
2. 婚后共同财产:婚后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继承或赠与财产: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非明确指定给其中一方,否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具体财产归属约定1. 甲方婚前个人财产明细:(列举具体财产及价值)2. 乙方婚前个人财产明细:(列举具体财产及价值)3. 婚后共同购置的财产明细及归属约定:(列举具体财产及归属权约定)4. 其他可能产生的财产归属约定:(如继承、赠与等情况下财产的归属)四、财产管理1. 双方共同管理婚后共同财产,重大财务决策需双方共同商议决定。
2. 个人名下财产由个人自行管理,但应彼此信任并知悉对方持有的财产情况。
五、债权债务承担1. 婚前个人债权债务:婚前个人债权债务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2. 婚后共同债权债务:婚后产生的债权债务,除非另有约定,否则由双方共同承担。
六、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一经签订,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婚内获得的财产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情形

婚内获得的财产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情形导读:夫妻在没有约定财产的归属时,夫妻财产即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一般是平分。
但是,一些特有财产尽管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但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文记载了五大特有财产,希望对处于离婚风波中的当事人有所帮助,清晰自己的财产权利!特有财产是指专属于配偶一方个人所有并排斥夫妻共有的财产。
特有财产制是与共同财产制相匹配的制度。
这是婚姻法中新增加的内容,其意义在于: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特有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
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无论是动产、不动产,在婚后均归原财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即使离婚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应专属于夫妻个人所有,不能成为共同财产。
否则,法律设立赔偿金的意义无法实现。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这一规定尊重了赠与人和立遗嘱人的意愿。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这类财产成为个人特有财产,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生活用品;二是这些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专用。
但实践中存在着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价值较大的为一方专用的贵重物品的归属。
学者对这一问题存在着分歧。
一种认为其无论价值大小都应归个人所有。
另一种认为价值较大的物品即使为个人专用,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这类财产可考虑两方面因素:一种是这些财产确实带有较强的人身属性,理应归一方所有。
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
另一种是这些财产确实与某一方的专门业务密不可分,另一方即使享有权利也不能充分体现财产的价值。
新婚姻法解释:第十八条【夫妻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解释:第十八条【夫妻个人财产】2008-04-14 【解释】本条是关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
本条关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是这次修改婚姻法新增加的一个内容,也是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
所谓夫妻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特有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
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本条即属于法定特有财产的规定。
所谓特有财产制,就是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基于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有关的财产责任、特有财产的效力等内容组成的法律制度。
特有财产制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制的限制和补充。
特有财产制不同于分别财产制。
在分别财产制下,无论是法定的分别财产制,还是约定的分别财产制,其全部夫妻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全部财产,都归属于夫妻各自所有;特有财产制是在依法或依约定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前提下,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财产。
特有财产制是与共同财产制同时并存的,没有共同财产制,也就无所谓特有财产制,特有财产制是共同财产制的限制和补充。
特有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别保留的个人财产,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夫妻双方对各自的特有财产,享有独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他人不得干涉。
夫妻可以约定将各自的特有财产交由一方管理;夫妻一方也可以将自己的特有财产委托对方代为管理,对方代为管理的,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一般规定。
对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负担家庭生活费用时,夫妻应当以各自的特有财产分担。
目前,世界上许多设有共同财产制的国家和地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加以限制,明确规定了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
下面,将一些国家有关夫妻特有财产的规定作一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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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夫妻个人的财产是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对的,但这二者都是包括在了夫妻财产中的,这点还请大家了解。
实践中,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对财产作出定性,毕竟此时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
那此时哪些是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是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
(一)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三)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购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一)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
(二)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是一方出资,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的出资会被认为对未出资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定,该房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
(三)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
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四)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
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产权证上明确按份共有,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双方按份共有,如双方结婚不成无法继续居住,可由一方将产权份额出售给另一方,或由法院判决。
这不是由当事人说了算,也不是由法官说了算,而是要由证据说了算,若一方提出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话,则就需要实际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了。
而对于夫妻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
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可以分割处理的仅仅是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由此可见,在对夫妻财产进行认定是多么的重要。
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而不知道怎么处理才好的话,可以来电具体咨询一下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