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核销流程相关知识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出口收汇核销是指企业将出口货款由外国买主支付至企业银行账户后,通过银行核销出口货款到账。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流程,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它代表着企业已经成功完成了合同义务,并且能够获取货款。
下面是出口收汇核销的详细流程:一、开立信用证和签订合同出口企业与外国买主签订合同后,外国买主可以选择开立信用证来确保支付货款。
信用证是一份由国外银行开立的、确保付款的文件,它规定了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价格等要求,同时指定了开证行、受益人(出口企业)和开证行的行为。
双方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货物生产和交付,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出口。
二、货物出口和报关当货物已经生产完成并且符合合同要求时,出口企业需要将货物交付给报关行,进行出口报关手续。
报关行将会根据合同要求办理出口货物报关手续,并向海关提交出口报关单。
一旦海关审核通过,出口企业就可以将货物运输至海关指定的口岸,准备进行出口。
三、货物运输和托运单据货物运输的方式通常有陆运、空运和海运等,出口企业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
同时,出口企业需要提供托运单据,例如提单、空运单和货物保险单等,以确保溯源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四、收到付款通知一旦货物抵达目的地并完成报关手续,外国买主将会通知出口企业货物已经收到,并且准备支付货款。
外国买主通常会提供相应的付款通知书,该通知书包括付款的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日期等。
五、信用证支付和银行之间的沟通出口企业根据付款通知书的要求,向银行提交请求支付信用证款项的申请。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需要与银行之间进行沟通,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银行根据信用证的条款要求对申请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银行将支付货款至出口企业的账户。
六、核销核销是指出口企业向银行指示将款项划到贸易账户,并提供相关单据证明货款已经到账。
为了完成核销,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文件:《收汇核销业务申请表》、《商业发票》、《收款凭证》和《信用证或付款通知》等。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
一、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保证资金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从事出口贸易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
二、基本原则
1. 遵循国家有关出口收汇核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合规原则。
2. 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对出口收汇核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3. 保证出口收汇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操作流程
1. 出口合同签订后,企业应及时向银行申报出口收款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银行在核实出口合同以及货物运输情况后,办理相应的收款手续。
3. 企业需提供相关收款凭证,包括商业发票、提单、运输单据
等。
4. 银行核销出口收汇时,企业需要提供出口收汇核销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5. 银行对企业提出的核销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收款信息并办理核销手续。
6. 完成核销后,银行将核销凭证交由企业保存。
四、责任与义务
1. 企业应严格按照规程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确保各项资料真实有效。
2. 银行应严格履行出口收汇核销的监督和审核职责,做到严肃认真。
3. 对违反规程的行为,企业和银行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
1. 本规程由企业制定并加以实施,银行积极配合。
2. 企业及银行应加强出口收汇核销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意识和能力。
3.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订,应当由企业和银
行共同商定。
以上便是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内容,希望能够对企业和银行在出口贸易中处理收汇核销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
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商业发票; 3、汇票副本;
办理
开户 领单
报关 送交存根
核销 遗失补办
补办事宜 退赔事宜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或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盖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海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5、外经部门批文复印件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流通型进出口企业); 6、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自营型进出口企业);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 “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 汇核销。
其次是调整出口报关流程;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
再者,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部门参考外 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一、总则(一)目的和依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出口商品收汇核销的流程,保障资金安全,提高管理效率。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出口商品收汇核销的管理操作,涉及相关人员在收汇核销过程中的职责及操作流程。
二、收汇核销流程(一)委托收款1.销售人员应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明确付款方式为电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2.客户将货款电汇至公司指定账户后,销售人员及时将款项信息报告财务部门。
(二)核销操作1.财务部门收到电汇通知后,核对客户信息、收款金额等是否与销售合同一致。
2.财务部门进行银行对账核对,确保款项已到账,核销应收账款;3.财务部门填写收款凭证并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相关资料。
(三)报关核销1.销售人员将已核销的收款凭证提交给报关员进行报关核销操作;2.报关员按照核销信息完成报关手续,确保报关单金额与收款金额一致;3.报关员完成核销手续后,将相关文件归档并报告财务部门。
三、责任分工(一)销售人员1.确保销售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2.及时将客户的货款信息报告财务部门。
(二)财务部门1.核对客户信息及收款金额是否一致;2.完成银行对账核对工作并进行核销;3.填写并签字确认收款凭证,并归档保存相关资料。
(三)报关员1.按照核销信息完成报关手续;2.确保报关单金额与收款金额一致;3.完成核销手续后,归档相关文件并向财务部门报告。
四、附则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执行,确保出口商品收汇核销工作的正常运转。
出口收汇结汇核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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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核销管理1

出口单位在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应当加盖单位 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条形章,在骑缝处加盖单 位公章。
六〕报关前进行核销单的备案
出口单位到海关报关前,应对本单位所领 用的,“外汇局使用状态〞为“有效〞、 “海关使用状态〞为“未用〞、“备案口 岸〞为“空白〞的核销单,通过“中国电 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向报关地海关进行 核销单的口岸备案。一张核销单只能备案 到一个口岸,未进行口岸备案的核销单不 能用于出口报关。
办理注销的核销单在“中国电子口岸出 口收汇系统〞中的海关使用状态必须为 “未用〞或“退关〞。〔因填报错误而做 退回的,海关要将核销单恢复为“未用〞 状态。报关后全额退关,海关要将核销单 状态改为“退关〞,才能退回外汇局注 销。〕
注销的核销单留存外汇局妥善保管。
三〕核销单禁用
当出口单位出现下面4种情况时,外汇局将对已 发放未使用且未退回的核销单实施“禁用〞操 作;
第七步:出口单位出口报关;
第八步:出口单位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 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 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第九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 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二、与外管相关的业务和要点介 绍
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单位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前,应当根据业 务实际需要先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 统〞向外汇局提出领取核销单申请,然后凭本 企业操作员IC卡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到外汇局领 取核销单。
1、逐笔核销:即由出口单位按核销单证一一对 应进行报告,外汇局按照一一对应的原那么逐 笔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方式。适用 于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以及差额核销和无法全 额收汇的出口收汇数据。
出口财务流程

出口财务流程出口财务流程是指企业在出口商品的过程中所涉及的财务操作和流程。
出口财务流程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出口业务的顺利进行和风险控制。
下面将从出口合同签订、货款收汇、结汇核销、税务报关等环节,详细介绍出口财务流程。
首先,出口财务流程的第一步是出口合同签订。
出口合同是出口交易的法律依据,也是财务支付的依据。
在签订出口合同时,需要明确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限、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索赔条款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双方需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货款收汇。
其次,货款收汇是出口财务流程的关键环节。
货款收汇是指出口商品的货款由外商支付到我国境内的银行账户。
通常情况下,货款收汇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收到货款后发货,另一种是先发货后收到货款。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企业都需要及时将收到的货款及时报备给外汇局,办理结汇手续。
接下来,结汇核销是出口财务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结汇核销是指企业将收到的外汇款项兑换成人民币,并进行核销手续。
在进行结汇核销时,企业需要向银行提供相关的单证和资料,完成结汇核销手续。
结汇核销完成后,企业可以将人民币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或者进行其他投资。
最后,税务报关是出口财务流程中的最后一环。
税务报关是指企业将出口商品报关并办理退税手续。
在进行税务报关时,企业需要向海关提交相关的报关单据和申报资料,完成出口商品的报关手续。
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退税手续,将出口商品的增值税和关税退回。
总的来说,出口财务流程是企业出口业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规范的出口财务流程可以有效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贸易风险,提高出口效益。
因此,企业在进行出口业务时,务必严格按照财务流程操作,确保每个环节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出口收汇核销政策培训

出口收汇核销政策培训一、出口收汇核销政策的背景中国加入WTO以来,国际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出口收汇核销政策也逐渐成为外贸企业必须遵守的制度规定。
出口收汇核销政策主要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我国的外汇收支,保障外贸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外贸企业的经营效益,防范外汇风险,防范外汇违规和洗钱等违法行为。
二、出口收汇核销政策的内容1.核销流程:外贸企业在出口商品或提供劳务后,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核销文件,将外汇收回国内。
2.核销时间: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核销,通常是在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或者提供劳务完成后。
3.核销手续: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如出口货物的发票、装箱单、出口合同等。
4.核销限额:出口企业的收汇核销额度是按照国家的外汇管理规定来制定的,一般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出口业务情况来确定的。
5.核销方式:核销可以采用现金方式、银行汇款方式等,企业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核销方式。
6.核销监管:出口企业核销后的外汇收入,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外汇管理,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管。
三、出口收汇核销政策的作用1.规范外汇收支:出口收汇核销政策可以规范外贸企业的外汇收支行为,保障外汇的合法合规使用。
2.保障企业权益:出口收汇核销政策可以保障外贸企业的权益,确保企业的收入能够顺利回流国内。
3.防范风险:出口收汇核销政策可以帮助企业防范外汇风险,避免因为外汇管理不当而产生的损失。
4.促进外贸发展:出口收汇核销政策有助于提高外贸企业的经营效益,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四、出口收汇核销政策的培训为了帮助外贸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出口收汇核销政策,外汇管理部门可以组织相关培训活动,向企业财务人员和外贸业务员传授出口收汇核销政策的知识和操作流程。
1.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出口收汇核销政策的基本概念、相关流程和操作要求,以及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最新动态和变化。
2. 培训方式:培训可以采取线下课堂培训、在线网络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以满足企业不同层次、不同地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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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核销管理一、基本概念1、什么是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制度始于1991年1月1日。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是指外汇管理局在商务、海关、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助下,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核对是有相应的外汇(或货物)收回国内的一种事后监管措施,是对出口收汇的贸易真实性的审核。
2、实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实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在贸易背景真实基础上,督促出口单位及时足额收汇,提高收汇率,防止收汇资金流失或非出口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混入,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3、出口收汇核销制度有何特点?1)将海关的“货物流”信息和银行的“资金流”信息进行核对,进而完成对出口收汇贸易真实性的审核;2)体现扶优限劣并举的政策导向。
根据企业贸易真实性信誉程度,实行法人分类管理,形成总量监管,批量监管和逐笔监管三个层次的政策梯度;3)对外汇资金实行双向流动监测,出口少收汇或多收汇均予以风险预警。
4、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的对象是什么?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的对象包括所有出口单位。
具体地说,包括经商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登记,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所有单位。
5、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的范围有哪些?出口单位向境外、境内特殊经济区域或采用深加工结转等方式出口货物,凡向海关申报的监管方式属于需要使用核销单的,均应当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特殊经济区域”是指境内保税区、出口加工区、钻石交易所等海关实行封闭管理的特定经济区域。
6、出口核销管理的原则是什么?出口收汇核销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即出口单位办理备案登记、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均应在其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
7、什么是出口收汇核销单?空白出口收汇核销单有无使用期限?“出口收汇核销单”(简称核销单)是指同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管理,各分支局核发,出口单位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向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有统一编号的重要凭证。
空白核销单长期有效。
8、什么是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以下简称报关单)是指出口货物结关后,海关为出口单位签发的证明其货物实际出口并凭以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的报关单。
9、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所涉及的“银行”有哪些?“银行”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授权机关批准或备案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包括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
10、什么是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以下简称核销专用联)是指银行出具的出口单位凭以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结汇水单或出口收汇核销专用收帐通知。
11、外汇局对出口收汇期限有何规定?货物出口后,出口单位应当按照出口合同约定的收汇时间和方式以及报关单证明的成交总价及时、足额收回货款。
即期出口项下应当在货物报关出口后180天内收汇;远期出口项下,应当根据在外汇局远期备案的出口合同规定的日期收汇。
12、什么是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制度?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制度是出口收汇核销管理中的重要环节,谁出口、谁收汇、谁报告。
出口单位汇集出口、报关、收汇等相关信息后向外汇局报告,向外汇局进行核验,完成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报告人要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3、什么是出口收汇核报系统?出口收汇核报系统是外汇局对出口单位的出口、报关、收汇整个过程进行跟踪管理的计算机监测系统。
14、外汇局对出口单位如何分类管理?外汇局根据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销年度考核结果和相关部门意见、属地业务量以及企业的国际收支申报率、出口贸易方式等情况,对出口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分别采取自动核销、批次核销和逐笔核销的管理方式。
其中批次核销又分为一般批次核销和加工贸易合同批次核销两种。
15、什么是逐笔核销?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即由出口单位按核销单证一一对应进行报告,外汇局按照一一对应、逐笔核销方式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手续。
逐笔核销适用于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以及差额核销和无法全额收汇的出口收汇业务;外汇局视属地核销量大小也可对非高风险企业实行逐笔核销。
16、什么是批次核销?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即由出口单位集中报告,外汇局按批次为出口单位核销的核销方式。
同一批次核销的出口贸易方式应该一致。
适用于除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外的所有出口单位的全额收汇核销,以及来料加工项下和进料加工抵扣项下需按合同核销的出口收汇业务。
17、什么是加工贸易合同批次核销?加工贸易合同批次核销是指来料加工项下和进料加工抵扣项下的出口,由出口单位按加工贸易合同号将核销单证分批集中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外汇局按合同批次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手续。
18、什么是自动核销?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即出口单位出口货物后,除特殊情况外,不需向外汇局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外汇局根据从“中国电子口岸收汇系统”采集的核销单信息和报关信息,以及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采集的收汇信息,进行总量核销的核销方式。
自动核销适用于国际收支申报率高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出口收汇荣誉企业的一般贸易项下及其他贸易项下全额收汇的出口收汇业务。
19、逐笔核销和批次核销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逐笔核销主要是针对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批次核销主要是针对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以外的出口单位;2)核销业务种类不同:逐笔核销主要是针对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的所有出口业务、其他企业无法全额收汇而需要进行部分核销、差额核销或抵扣的核销业务以及远期收汇备案等业务;批次核销是针对全额收汇以及加工贸易合同按合同核销的出口业务;3)操作方式不同:逐笔核销是按核销单证一一对应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和核销,批次核销是将核销单证集中按批次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和核销。
20、批次核销与自动核销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批次核销主要是针对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以外的出口单位,自动核销主要是针对由外汇局依据国际收支申报率以及其他条件确定的实行自动核销的出口单位;2)核销业务种类不同:批次核销主要是针对全额收汇以及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的出口业务。
自动核销是针对全部出口都是全额收汇的出口业务;3)操作方式不同:批次核销需要将核销单证集中按批次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和核销,仍存在手工操作的过程。
自动核销则不需要出口单位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直接由出口收汇核报系统根据从“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采集的核销单信息和报关信息,以及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采集的收汇信息,进行总量核销。
21、批次核销有何优点?1)批次核销体现了对出口单位分类管理的管理理念;2)出口单位不需将出口与收汇一一对应,提高了出口单位的核销工作效率;3)实现了批次录入和批次审核,提高了外汇局监管的效率。
22、自动核销有何优点?1)自动核销体现了对出口单位分类管理的管理理念;2)自动核销实现了对出口单位实行总量监管的管理思路;3)自动核销简化了出口单位和外汇局的核销操作流程,提高了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工作效率。
23、什么是差额核销?对于出口与收汇或进口(进料抵扣、退货等)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出口收汇核销,出口单位应该提供规定的差额证明材料,经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差额核销。
24、什么是逾期未核销?货物出口后,出口单位超过预计收汇日期30天未办理报核手续,视为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
25、什么是退赔外汇?“退赔外汇”是指出口单位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出于退货、损坏、短装、产品质量不合格,终止合同及有关贸易诉讼等原因,依双方协议由出口单位退还或赔偿进口商的货款或者损失而需要汇出的外汇。
二、登记备案及核销员管理26、出口单位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应办理哪些手续?出口单位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首次出口前,应当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电子认证手续,并向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登记。
27、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请办理核销备案登记时,应提供哪些材料?1)单位介绍信或申请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同时,出口单位还必须指定本单位核销员,并提供单位介绍信及其身份证明以及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8、出口单位在外汇局备案登记的电子档案信息内容发生变更时,如何办理手续?出口单位在外汇局备案登记的电子档案信息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办理工商、海关等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后一个月内,持有关部门变更通知,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9、出口单位因终止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如何办理注销手续?出口单位因终止经营或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应当在一个月内,持相关部门的有关文件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30、为什么要实行出口收汇核员管理制度?为加强出口单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自觉性和责任心,防止因核销人员频繁变动影响核销工作,提高出口单位出口收汇率和核销率,《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出口收汇核销工作实行出口收汇核销员管理制度,使出口单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人员固定化,专职化。
31、出口收汇核销员应具备哪些条件?核销员应具备的条件是:熟悉我国有关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政策,了解本单位的出口业务及收汇情况,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及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能够起到外汇局与出口单位之间的桥梁作用。
32、出口收汇核销员的职责是什么?1)宣传国家有关外汇管理政策,要求本单位业务人员严格遵守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规定,制度本单位内部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操作流程,促进本单位不断提高出口收汇核销的自觉性,提高出口收汇率和核销率;2)凭操作员IC卡和核销员证(或外汇局规定的其他凭证)到外汇局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做好出口收汇核销单领取、使用、交回等情况的登记工作;3)在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前,初审有关核销单证,保证单证齐全,数据准确清楚。
对不合格的单证,有权拒收并要求有关业务人员及时提供合格单证;4)及时向外汇局送交出口收汇核销有关单证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5)及时向外汇局报送本单位逾期未收汇、未核销情况,并督促业务人员积极对外催收逾期货款。
三、出口收汇核销的办理程序33、出口收汇核销的基本流程是什么?1)进入“中国电子口岸”,上网申领核销单;2)到外汇局领取纸质核销单;3)进入“中国电子口岸”,对核销单进行口岸备案;4)到海关办理报关后,在“中国电子口岸”进行网上交单;5)在银行收汇后,取得“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6)提供规定的凭证到外汇局进行核销报告,办理核销手续,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