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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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义教均衡发展细则

江西省义教均衡发展细则

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101号)以及《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2012〕1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导向,以推动县级政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为核心,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逐步消除县域内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差异,努力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均衡、优质义务教育的迫切需求,真正把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上来。

二、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

将督导评估的实施、督导信息的公开、督导结果的公示等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确保督导的公平公正性。

坚持督导评估活动参与的多元性和广泛性,扩大督导评估的社会影响力。

组织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体现督导评估的阳光透明。

(二)注重实效原则。

根据我省实际,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以及均衡差异程度等方面,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和评估细则,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导向引领和督促提升作用,大力推进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创新方法原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紧扣“均衡”和“发展”两大主题,建立“基本办学要求达标情况认定+校际均衡差异系数测算+工作推进状况考核评分+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四位一体”督导评估办法。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地检查与动态跟踪监测并重,实事求是地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评估。

三、工作要点(一)基本办学要求达标情况认定。

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基本办学要求达标情况的认定实行综合评分,总分在85分以上的学校为基本办学要求达标学校。

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结标准

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结标准

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结标准在中国,义务教育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基础教育阶段,从小学一年级到九年级。

为了保障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发展均衡的义务教育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目标。

下面将阐述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结标准。

一、教育资源均衡分配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首要条件是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现如今,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教育资源的差距仍然存在,需要政府加大投入,提高农村地区的办学条件。

教育资源包括教师、教室、教材、实验室等方面。

为了保障学生接受到高质量的教育,必须确保教师的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均衡,提供适宜的教学环境和设备。

二、优质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匮乏,无法提供和城市地区同样的机会和教育质量。

为了弥补这种差距,需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优质教育资源。

政府应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保证这些地方的学校能够提供与城市地区同样水平的教育服务。

此外,还可以通过引进外地的教育资源和师资,提高贫困地区的教育水平。

三、均衡的学校分布和规模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准是学校的分布和规模要均衡。

在一些地方,学校过于集中或者规模太小,导致一些地区的学生难以就近接受教育。

针对这个问题,可以适当增加学校的数量,合理调整学校的规模。

此外,还应该加强对边远和贫困地区学校的建设,确保学生都能就近上学。

四、均衡的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除了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在小学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中,还要注重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的均衡。

教育质量的均衡体现在教师的教学水平、学生的学业成绩等方面。

政府应该通过加强教师培训、改善教学条件、确保课程标准的统一等措施,提高教育质量的均衡。

教育发展水平的均衡主要指的是教育改革和创新的均衡。

各地区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符合当地教育发展需求的政策和措施。

五、充分保障农村地区孩子受教育的权益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还需要充分保障农村地区孩子受教育的权益。

农村地区因为交通条件和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很多孩子都面临着上学困难的问题。

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DOC)

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DOC)

附件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试行)为保证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云政教督﹝2014﹞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云教﹝2013﹞12号,以下简称《办学标准》)和《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2012﹞1号),制定本细则。

一、评估内容及标准(一)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按照云南省《办学标准》所列指标及要求,评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

重点评估生均占地面积等10项指标,具体指标及标准以《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评估指标及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评估标准》)为准。

10项指标中,7项及以上达标的,认定学校初步达标;8项及以上达标的,认定学校基本达标。

(二)校际间均衡状况按照云南省《实施办法》和国家统一计算公式,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等8项指标的综合差异系数,评估县级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情况。

(三)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按照云南省《实施办法》所列内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具体指标及标准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初步)均衡县(市、区)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表Ⅳ“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为准。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按照云南省《实施办法》和《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附件3)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

调查结果按照《申报表》表Ⅵ“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要求进行统计分析。

(五)评估标准1.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初步均衡县(市、区)(1)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初步达标;(2)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0.70、0.60;(3)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得分80分以上;(4)公众满意度调查得分75分以上。

均衡发展建档要求

均衡发展建档要求
30
严格按说明填写《隆兴乡专任教师学历情况统计一览表》载入档案
B7


C11
师资配置基本均衡,布局、学科、职称结构基本合理
布局、学科结构欠合理各项可酌情扣2—10分;职称结构未达到省定标准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20
填写《隆兴乡师资结构情况一览表》载入档案
C12
教职工队伍相对稳定(10);骨干教师、名教师、农村及边远地区教师基本稳定(10分)
5
C26
学校绿化、美化、亮化符合同期相应规定,生均绿化面积小学不少于1.5 ㎡/生;初中不少于2㎡/生。有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源及供水设施。照明设施符合标准。农村学校有学生中餐的相应设施
学校绿化、美化、亮化不符合规定的分别酌情扣1—2分。学校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源及供水设施的比例(符合标准的学校数÷学校总数)低于100%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照明设施不符合标准的1所学校扣1分,农村学校无学生中餐相应设施的1所学校扣1分。
B3



C5
小学毕业率99%以上(10分)。初中毕业率98%以上(10分)。
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县当年指标5个百分点该项为0分;数据不清扣5分;手续不全扣5分。
20
以义教统计软件统计数据为准。关键是数据清、手续全。
C6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毕业率85%以上(5分)。
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县当年指标5个百分点该项为0分;数据不清扣5分;手续不全扣5分。
40
C28
未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10分)。学校收费规范(10分)
未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的酌情扣1—5分。侵占、挪用、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该项计0分。学校有乱收费现象该项记0分。

均衡发展验收标准

均衡发展验收标准
学生用计算机台数指标值
学生用计算机台数省级评估标准
专任教师用计算机师机比
该指标指学校为专任教师办公教学配 备的计算机,不包括学校管理用计算 机和教师个人自带的计算机。 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任职资格,专门 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指标值为生用计算机—实有微机室个数 学生用计算机—微机总台数 学生用计算机—最大微机室配微机台数 学生用计算机—其他微机室平均台数 教师用计算机—应配微机台数 教师用计算机—实有微机台数 应配多媒体终端—专用教室(套) 应配多媒体终端—普通教室(套) 实际配备多媒体终端—专用教室(套) 实际配备多媒体终端—普通教室(套)
多媒体设备数量指标值 多媒体设备数量省级评估标准
学生用计算机台数
该指标指计算机教室中学生用计算机台数。学生用 计算机室应按开设信息技术课年级最大班额每人一 机配备计算机。应配备多个计算机教室的,至少有1 个按开设信息技术课年级最大班额每人一机配备, 其余计算机教室按不低于平均班额每人一机配备。 该指标“省级评估标准”小学一般为最大班额;初 中据实计算。
是否实现“班班通 网络建设—是否建有校园网 网络建设—是否与互联网联通
物理实验仪器器材达标情况 化学实验仪器器材达标情况
生物实验仪器器材达标情况
小学科学实验仪器器材达标情况 技术及综合实践技术实验仪器器材达标情况 高中探究实验仪器器材达标情况
分组实验仪器中学按标准班额2人一组配备,农村小学不低于4人一组。 实验所需药品、易耗易损品能及时补充,满足实验要求。 各学科仪器配备数量是按照每年级4个平行班和标准班额计算,班额过大 时应适当增加配备数量。 高中数字探究实验室数据采集器为(9+1套) 文科教学设备如果学校实现多媒体班班通除各类模型、标本外不做必配 要求。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基本条件L3-L6指标迎检指南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基本条件L3-L6指标迎检指南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基本条件L3~L6迎检指南一、基础工作1.校长、设备设施管理分管领导要解读和熟悉办学基本条件L3~L6指标内容和配备标准求。

L3:小学数学科学、初中理科实验仪器配备。

标准:按《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基本要求配备。

(见附件一)L4:音体美器材配备。

标准:按《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基本要求配备。

(见附件一)(L3、L4学校应配备的种类和件数登陆“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人数、班级数后自动生成)L5: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

标准:小学6,初中8,九年一贯制学校8。

L6:生均图书册数。

标准:小学15,初中25,九年一贯制学校25。

2. 校长、设备设施管理分管领导要清楚事业报表(本年度)中班级数、学生人数、教学仪器设备值、教学用电脑台数、图书册数等数据,明白学校L3~L6指标达标评估细则,对该四项指标是否达标做到心中有数。

L3:小学数学科学、初中理科实验仪器配备该项根据配齐率评分,学校配齐率登陆“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查看。

评分办法:达到90%(含90%)以上得10分,85%~90%(含85%)得6分,80%~85%(含80%)得2分,80%以下不得分。

该项得10分才算达标。

L4:音体美器材配备该项根据配齐率评分,学校配齐率登陆“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查看。

评分办法:达到90%(含90%)以上得10分,85%~90%(含85%)得6分,80%~85%(含80%)得2分,80%以下不得分。

该项得10分才算达标。

L5: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该项数据来源学校事业报表,评分办法:达到标准的100%(含100%)得10分,达到标准的90%~100%(含90%)得6分,达到标准的80%~90%(含80%)得2分,不足标准的80%不得分。

该项得10分才算达标。

L6:生均图书册数(1)小学15册(含15册)以上,初中25册(含25册)以上,得10分。

(2)小学14-15册(含14册),初中24-25册(含24册),得6分。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细则在当前教育体制下,义务教育是国家推进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石。

为了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教育部制定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细则》,以督促各地教育部门落实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一、教育资源投入评估教育资源是支撑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

评估各地在教育资源投入上的公平性和充分性,包括师资、教材、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投入情况,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教育资源。

二、师资队伍评估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评估各地的师资队伍情况,包括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

通过评估,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教育教学质量是教育事业的根本。

评估各地的教育教学质量,包括学生成绩、学校教学实力、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评估,发现问题、改进措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四、教育资源配置评估教育资源配置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

评估各地的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包括学校布局、资源分配、学生数量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评估,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

五、学生素质培养评估学生素质培养是教育的终极目标。

评估各地学生的综合素质情况,包括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培养情况。

通过评估,加强学生素质培养,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细则》的出台,将有助于推动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提升,促进全国义务教育的均衡和全面发展。

教育部将继续完善评估细则,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地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办学条件评估指标体系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办学条件评估指标体系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办学条件评估指标体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保障每个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让每所学校都能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为了评估学校的办学条件是否达到均衡发展的要求,可以制定以下指标体系。

1.基础设施条件评估指标:-学校面积和场地布局:评估学校的占地面积是否达到教学、运动和扩展活动的需要;评估学校场地的合理规划和使用情况。

-课室数量和大小:评估学校是否有足够的课室,并且大小适宜,能够容纳所有学生的教学需求。

-图书馆和实验室设施:评估学校的图书馆和实验室设施是否完备,能够满足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实践活动的需要。

-办公室和经费支持:评估学校是否有足够的办公室和经费支持,支撑教师和行政人员的工作和学校管理。

2.师资力量评估指标:-教师数量和比例:评估学校是否有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并且教师与学生的比例是否合理。

-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经验:评估学校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持续教育情况,包括教师的学历、教育背景和教学经验等。

-师资培训计划和资源:评估学校是否有完善的师资培训计划和资源,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3.教育资源评估指标:-学生资源配比:评估学校的学生资源配比情况,包括学生的性别比例、特殊教育需求比例等。

-教材和教辅资源:评估学校是否提供合适的教材和教辅资源,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学校图书馆和在线资源:评估学校图书馆和在线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满足学生的信息获取和研究需求。

4.教学质量评估指标:-学生学业成绩:评估学生的学业成绩,包括学科知识和能力的掌握情况。

-教育评估结果:评估学校的教育评估结果,包括学校的教学水平、发展方向等。

-学生参与度和满意度:评估学生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包括学生对学校教学的积极参与和对学校环境的满意程度。

5.公平与包容评估指标:-学校组织结构:评估学校的组织结构,包括班级分班原则、班级人数控制等,保证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

-少数民族和农村学生比例:评估学校的少数民族和农村学生比例,是否符合均衡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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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标评估细则
2、L2: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评分计算方法:(标准生均指标—现有生均面积)/生均指标*100%
3、L1、L2中,农村、城市、大城市中心城区学校的界定,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川教〔2012〕184号)。

4、L1、L2中,实际班数少于“评定细则”中最小班数的,按最小班数取值;实际班数超过最大班数的,按最大班数取值。

实际班数在两个班数之间的,取较大班数对应值。

5、L3:小学数学科学:6-8个平行班I类2套;2-5个平行班I类1套;不足2个平行班I类1套。

初中理科实验:13-16个平行班 I类3套;9-12个平行班 I类2套;4-8个平行班I类1套;不足4个平行班 I类1套。

小学大于8个平行班、初中大于16个平行班,应按相应规模增加配置,满足每4个平行班一套演示实验、一套分组实验仪器。

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标评估细则(续一)
初中:13-16个平行班I类2套;9-12个平行班I类1套;4-8个平行班I类1套;不足4个平行班音体美器材II类1套。

小学大于8个平行班、初中大于16个平行班,应按相应规模增加配置,满足每4个平行班一套音、体、美器材。

2、L
3、L4分学科计算出仪器设备配齐率,用各学科配齐率的平均值计算得分。

3、L5 计算机台数:指教学用的计算机。

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标评估细则(续二)
2、L8:《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8〕74号)
附件4
2、L5所填百分比为“小学数学科学、初中理科”各学科平均百分比;L7所填百分比为“音体美”三项平均百分比;90%以上的,不扣分; 85%-90%(含85%)之间,扣4分; 80%-85%(含80%)之间,扣8分;不足80%,不得分。

3、得分栏按《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标评分办法》要求,计算后填写分数。

4、L21综合评估栏填十项主要指标的合计分数;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总分达到85分以上,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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