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充电桩招标技术条件
充电桩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充电桩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充电桩招标文件:技术要求1.引言本招标文件的目的是为了选定一家合适的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充电桩设备和相关服务。
招标人希望借助本次招标能够满足充电桩的技术要求,并确保后续使用的安全和可靠性。
2.技术要求2.1 充电桩类型招标人要求供应商提供直流快速充电桩和交流普通充电桩两种类型,供选择购买。
直流快速充电桩要符合GB/T 18487.x-x标准,交流普通充电桩要符合GB/T 20234.x-x标准。
2.2 充电桩功率直流快速充电桩的功率要求为100kW以上,交流普通充电桩的功率要求为7kW以上。
2.3 充电桩接口充电桩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充电接口,包括GB/T 20234.x-x标准和GB/T 18487.x-x标准所规定的接口。
供应商需要确保充电桩接口的兼容性和稳定性。
2.4 充电桩安全性能充电桩需具备高可靠性和安全性能,符合GB/T 20234.x-x标准以及国家相关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充电桩的安全保护装置和监控系统,以确保用户充电过程中的安全。
2.5 充电桩网络通信充电桩需要支持网络通信功能,能够与后台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和监控。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的网络通信协议和接口文档,确保充电桩能够与招标人现有的系统对接。
2.6 充电桩维护和运维供应商需要提供充电桩的维护和运维方案,包括设备保养、故障排除和定期检测等。
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和培训,以确保充电桩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3.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设备技术规格书●充电桩设备报价表●充电桩设备维护合同范本●充电桩设备安装示意图4.法律名词及注释●GB/T 18487.x-x标准: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交流和直流快速充电设施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GB/T 20234.x-x标准: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设施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 T 33002-2010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 33002-201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以下简称充电桩)基木构成、功能要求、技术要求、试验项目、产品资料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传异式充电的充电桩选型、配置和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一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仪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本版(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GB/T 20234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祸合器和车辆插孔通用要求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797.6-1995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尘、沙、盐雾GB 7251.1-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各和控制设备第一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车载充电机on-board charger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运行的充电机。
3.2交流充电桩AC charging spot采用传导方式为具有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源的专用供电装置。
4总则4.1充电桩应为车载充电机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流电源。
4.2充电桩的操作应安全、简便、可靠。
5基本构成充电桩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等部分组成。
电气模块和计量模块应安装在桩体内部。
桩体包括外壳和人机交互界面;电气模块包括充电插座、电缆转接端子排、安全防护装置等。
6功能要求6.1人机交互功能6.1.1显示功能充电桩应能显示各状态下的相关信息,显示字符应清晰、完整,没有缺损现象,对比度高,不应依靠环境光源辨认。
6.1.2输入功能充电桩应具备手动没置充电参数的功能。
6.2计量功能充电桩应具备计量输出电能量的功能。
6.3外部通信充电桩应具备与外部通信的相关接口。
6.4软件升级充电桩应具备软件升级功能。
7技术要求7.1环境条件充电桩的环境应满足以卜条件:a)工作环境温度:一20℃一+50℃;b)相对湿度:5%一95%;C)海拔高度≤1000m;d)在特殊环境下,山厂家和用户协商确定。
POTS_2—交流充电桩,充电桩集中器等技术规范书

POTS_2技术规范书第一部分交流充电桩招标技术规范第二部分充电桩集中器招标技术规范第一部分交流充电桩招标技术规范目录1总则 (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和技术文件 (1)2.1资格文件 (1)2.2技术文件 (1)3技术规范 (2)3.1引用的标准 (2)3.1.1电动汽车技术标准 (2)3.1.2电气技术标准 (2)3.1.3国网公司企业标准 (2)3.2功能规范 (3)3.2.1概述 (3)3.2.2正常工作环境条件 (3)3.2.3电源条件 (3)3.2.4结构要求 (3)3.2.5功能要求 (4)1总则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商务和技术部分的所有规定。
2)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偏差,应在投标书中进行描述。
3)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和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4)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和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和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6)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和技术文件2.1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2)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3)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或相关图纸。
2.2技术文件1)合同设备施工时所必须的其它原理图。
2)其它资料和说明书。
3技术规范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及特性应符合下列使用标准和技术条件的要求。
如标准间出现矛盾时,则按最高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如投标人选用上述要求以外的标准时,需供招标方确认。
3.1引用的标准3.1.1电动汽车技术标准GB/T 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GB/T 18487.2-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和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YD/T 1436-2006 《室外型通信电源系统》3.1.2电气技术标准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7215.211-2006《交流电测量设备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GB/Z 17625.6-2003《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 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GB 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JB 3855-1999 《智能充电机通用规范》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3.1.3国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236-2009《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Q/GDW237-2009《电动汽车充电站布置设计导则》Q/GDW238-2009《电动汽车充电站供电系统规范》3.2功能规范3.2.1概述交流充电桩采用交流220伏电源,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进行充电。
充电桩技术标准

1、招标范围:1.1招标内容: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汽车充电桩(自中标日起个整年度)。
1.2投标方需按项目要求完成项目汽车充电桩的生产、包装、供货、装卸、安装(仅为设备及控制箱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并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
资料必须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1.3若厂家对以下要求如有任何疑义,应立即向我司提出,由我司做出最终决定,否则视为接受。
当本技术要求与国家及当地最新标准、规范、规程等产生偏差时,应以较严格者为准执行。
1.4所有产品,各供应商必须原厂加工,原装产品,不得外加工分包,以避免产生色差、工期、质量等问题。
交流充电桩技术要求1、标准和规范2、交流充电桩通用技术要求2.1、环境条件a) 环境温度:-20℃〜50℃;b) 相对湿度:5%〜95%;c) 海拔高度:≤2000m;d) 大气压强:80kPa〜110kPa;2.2、电源条件a) 交流输入电压:220V土10%;b) 交流电源频率:50Hz±10%Hz。
2.3、输出电流和额定功率b) 交流最大输出电流: 32A;c) 额定输出功率值:7kW。
2.4、充电方式充电机应具备自动充满、按电量、按时间、按金额等多种充电方式。
2.5、防护等级充电桩桩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中IP54的规定(防尘、防雨淋).2.6、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
d) 充电桩各种性能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2.7、结构要求1) 桩体必须为钣金材料,外观线条流畅、整体紧凑、简洁时尚,与安装地点周边环境相协调。
2)桩体应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人体功能学外观设计,美观大方;3)带电部分不外露,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4)充电桩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必要设施,以保证能够正确的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置,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5)结构形式分壁挂式和落地式两种6)标准充电接口,充电接口符合 GB/T20234.2-2015标准要求;7)桩体应可选装无线通信模块,并确保壳体不对通信模块接收信号产生负面影响;8) 桩体内部线束,应排布整齐、规整,标识清楚,捆扎牢固。
充电桩招标文件

充电桩招标文件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和环保意识的日益加强,电动汽车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
为了满足这一需求,我公司决定进行充电桩的招标项目。
以下是我们的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充电桩招标项目2、项目地点:待定3、项目规模:预计建设充电桩个,总功率为千瓦4、招标内容:充电桩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2、具有相关的充电桩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经验。
3、具有相应的电力工程施工资质。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三、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应包含公司简介、资质证书、经营业绩等相关资料。
2、提供详细的充电桩设计方案、制造工艺、安装方案、调试及售后服务方案。
3、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的响应。
4、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提交。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到达我公司指定账户,金额为万元人民币。
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将在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者的保证金将作为履约保证金留存。
六、评标办法1、技术评分:根据投标文件中展示的充电桩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最高分为分。
2、商务评分:根据投标人的资质、经营业绩及服务质量进行评分,最高分为分。
3、总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
如有得分并列的情况,将进行再次评审或谈判。
七、合同条款及其他事项1、中标者应在我公司发出中标通知后天内签订合同。
合同中将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质保期、付款方式等。
2、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3、本招标文件与中标后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投标,我们将选择最优秀的合作伙伴共同推进充电桩项目的发展。
为了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天津市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发布了《天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
充电桩招标文件

充电桩招标文件正文:一、招标背景为满足市民出行和电动车普及的需求,我市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建设一批充电桩设施。
现拟对充电桩设施进行招标,特向具备相关经验和资质的招标人发出邀请,并就招标文件的编制和投标要求提供以下详细说明: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充电桩设施的设计、建设、安装、调试等全过程。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场地选择、土建工程、电力接入、智能控制系统、相关配套设施的配置等。
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受理开标地点为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招标人将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质、经验、技术方案、价格等。
四、投标要求1\投标资格要求:(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信用记录。
(2)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领域的成功业绩及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 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和组织能力,能够按计划完成设施建设。
2\投标文件的组成:(1) 投标书: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内容,需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填写。
(2) 技术方案:包括充电桩设施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智能控制系统等相关技术细节。
(3) 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证明等。
(4) 价格清单:详细列出设备采购、建设、安装等相关费用,并注明是否包含税费。
五、时间安排1\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10月1日2\取得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5日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4\开标时间:2022年11月5日六、合同签订与履约保证金1\招标人将按照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与技术方案,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中标单位需按合同规定支付履约保证金,作为确保合同履行的保证。
附件:1\招标文件样本2\技术规范要求3\场地选择要求4\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以公告的方式,公开地向社会公众进行采购需求的发布,并接受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定价、技术或其他条件的报价的采购方式。
充电桩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充电桩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充电桩的需求不断增加。
为确保充电桩的质量和安全,本文将阐述充电桩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 充电桩基本要求1.1 充电接口充电桩应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配备新能源汽车正常充电所需的接口。
同时充电接口的位置、形状应符合车辆充电接口标准,结构合理,操作简易,并应具有防水、防尘、防腐蚀的性能。
1.2 充电模式充电桩应支持直流和交流充电模式,其中直流充电模式功率应不少于50kW,交流充电模式功率应不少于22kW。
1.3 充电桩安全性能充电桩应具有过载、过温、漏电、短路等多重保护措施,保障消费者使用充电桩的安全性能。
另外,充电桩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等相关设备,保障设备稳定工作。
1.4 充电桩外观设计充电桩的外观应美观、大方,与当前市场新能源汽车的配套度较高。
同时,在其外观设计中应体现科技、环保、节能等元素,为用户提供更好的充电体验。
2. 充电桩性能要求2.1 充电效率充电桩的充电效率应高于行业同类充电桩,同时在保障高效率的前提下,应保持较低的充电温度,避免对车辆充电接口、电池产生不良影响。
2.2 充电桩控制系统充电桩应配备智能化、可编程的控制系统,在保障充电桩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能够实现远程监控、远程维护等功能,减少人工维护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
2.3 充电桩兼容性充电桩应能够兼容市场上主流品牌的新能源汽车,同时应经过相关认证,与车辆之间的充电数据不会出现不兼容、丢失等问题。
2.4 充电桩稳定性充电桩应具有高耐压、高电压稳定性和工作稳定性,保障充电桩在长期运营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充电桩的设计寿命应不少于10年,充电桩应具有一定的耐用性能和维护性能,可以在不断更新换代的市场环境下,保持长期有效的运营。
3. 充电桩支持服务要求3.1 售后服务充电桩生产企业应向用户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包括电话咨询、现场服务等。
3.2 数据监测充电桩应提供远程监测服务,可以进行实时监测、数据分析、预警及预警管理等功能,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充电桩故障问题。
充电设施建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充电设施建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本文档旨在为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提供技术要求。
以下是
项目方对充电设施建设的技术要求:
1. 设备规格要求
- 充电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支持快充和慢充两种充电模式,具备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功能,充电接口应与市场主流电动车型兼容。
- 充电电缆:采用防护材料制作,具备耐用性和耐高温性能,
长度适中,方便用户操作。
- 充电管理系统:具备实时监控功能,能够追踪充电数据和统
计充电量,支持用户身份认证和支付功能。
2. 充电效率要求
- 快充模式:充电速度不低于XX kW/h,能够在短时间内充满
电动车电池。
- 慢充模式:充电速度不低于XX kW/h,能够在较长时间内充
满电动车电池。
3. 安全保障要求
- 充电桩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确保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安全隐患。
- 充电桩和充电电缆应具备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功能,确保充电过程中不会对电动车和用户造成损害。
4. 服务要求
- 提供24小时客服热线,及时解答用户的充电问题和咨询。
- 充电桩周围应设置充电标识,方便用户找到充电设施入口。
- 充电管理系统应支持用户身份认证和支付功能,确保用户能够方便快捷地完成充电操作。
5. 其他要求
- 充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
- 建设过程中应遵守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充电设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
- 充电设施的建设应考虑充电桩的布局设计,充电点的数量和分布要合理,能够满足用户充电需求。
以上就是充电设施建设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请根据此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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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电力公司交流充电桩
技术条件
天津市电力公司营销部
2010年4月6日
1总则
1.1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天津市电力公司充电设施建设中安装于电动汽车充电站、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停车场、大型商场停车场等室内或室外场所,为具有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电能供给的交流充电桩。
1.2它提出了该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3本设备技术条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按有关标准提供符合IEC标准、国标、行标和本协议书的优质产品。
1.4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以“对通用技术条件的意见和与通用技术条件的差异”为标题在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5本设备技术条件所使用的标准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本技术条件经招标方和投标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本技术条件未尽事宜,由招标方和投标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协商确定。
2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电动汽车技术标准:
GB/T 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
GB/T 18487.2-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GB/T 18487.3-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GB/T 20234-2006《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通用要求》电气技术标准:
GB/T 17215.322-2008《静止式有功电能表 0.2S 级和 0.5S 级》
GB 17625.2-2007《电磁兼容限值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GB 17625.3-2000《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
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DL/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 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GJB 3855-1999《智能充电机通用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标准:
Q/GDW 399-2009《电动汽车交流供电装置电气接口规范》
Q/GDW 400-2009《电动汽车充放电计费装置技术规范》
以及其他相关标准(以上标准均执行最新版本)
3技术要求
3.1交流充电桩
3.1.1 具备功能
3.1.1.1 交流充电桩应具有定电量、定时间、自动(充满为止)等充电功能。
3.1.1.2 交流充电桩应具有人机交互功能,应设置触摸屏,可设定充电方式,显示当前充电模式、时间(已充电时间、剩余时间等)、电量(已充电电量、待充电电量)及计费信息等。
3.1.1.3交流充电桩应具备输出侧漏电保护、输出侧过流保护以及短路、过压、欠压等保护功能,具备急停开关、阻燃等安全防护功能。
同时,交流充电桩还应具备充电接口的连接状态判断、联锁、控制导引等完善的安全保护控制逻辑,以确保充电桩安全可靠运行。
3.1.1.4交流充电桩应可提供完善的通讯功能,可根据需要上传交流充电桩的运行状态参数,监测故障状态、充电计量等,接受远程控制命令。
3.1.1.5 交流充电桩配置具有通讯功能的多功能交流电度表,进行交流充电计量;
3.1.1.6交流充电桩应设置刷卡接口,支持RFID卡、IC卡等常见的刷卡方式,并配置打印机,提供票据打印功能;
3.1.1.7交流充电桩应满足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可靠性高、符合环保和节能要求。
3.1.2 技术条件
3.1.2.1环境条件:
工作环境温度:-40℃~+70℃;
相对湿度:5%~95%;
海拔高度:≤1000m;
3.1.2.2 结构要求:
交流充电桩壳体应坚固;结构上须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
设计外观标识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统一要求标准。
3.1.2.3 电源要求:
采用单相 220V;
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 220V±10%;
频率:50 Hz ±1Hz。
3.1.2.4 IP 防护等级:
交流充电桩应遵守IP32(在室内)或 IP54(在室外),室外环境应用时应设置必要的遮雨设施。
3.1.2.5 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交流充电桩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保证充电机能在室外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3.1.2.6防锈(防氧化)保护:
交流充电桩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3.1.2.7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
MTBF 应不小于 30000 h。
3.2 交流充电桩接口/连接器要求及技术指标
3.2.1 接口要求:
车辆连接器具有 7 个功率或信号触头,包括:
(1)动力线 L 线:交流供电装置 L 线。
(2)动力线 N 线:交流供电装置 N 线。
(3)保护地线:使电动汽车车身通过交流充电桩可靠接地。
(4)充电控制导引线+:实现交流充电桩控制导引电路功能的连接线。
(5)充电控制导引线-:实现交流充电桩控制导引电路功能的连接线。
(6)备用 1。
(7)备用 2。
接线的电气额定值如下:
3.2.2 车辆连接器具备功能:
3.2.2.1交流充电桩采用单一插头的车辆连接器与电动汽车车辆插孔连接。
3.2.2.2连接顺序:连接时应首先连接接地线,最后连接控制导引电路;在脱开的过程中,控制导引电路应该首先断开,最后断开接地。
3.2.2.3车辆连接器应有锁紧装置用于防止车辆连接器与电动汽车连接时意外断开。
3.2.2.4车辆连接器应具备防误操作功能。
3.2.3 车辆连接器技术指标:
3.2.3.1 环境条件
工作环境温度:-40℃~+70℃;
相对湿度:5%~95%;
海拔高度:≤1000m;
特殊地区使用时,根据当地环境条件在订货时指定。
3.2.3.2 防触电保护
应保证操作人员在正常使用时不会触及到车辆连接器的带电部件。
应保证车辆连接器触头的任意导电部分不能接触到电动汽车车辆插孔的外壳,保证电动汽车车辆插孔的任意导电部分不能接触到车辆连接器的外壳。
3.2.3.3车辆连接器寿命
空载时操作10000 次。
4其它要求
4.1厂家投标时,应提供充电桩主要元件生产厂家。
4.2厂家投标时,应提供在保修期内,厂家所要进行的工作内容。
4.3厂家供货时,应提供在厂内交流充电桩试验报告、相关参数及特性曲线等资料。
4.4交流充电桩的铭牌应标明制造厂名、商标、规格、实际重量及生产日期等。
4.5交流充电桩投入使用前,应核对其充电性能试验,检验其是否满足要求,并应与厂家提供的性能参数和曲线相吻合。
交流充电桩生产厂家应指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并培训使用。
5售后服务
在遵守保管、安装、使用和运行规则的条件下,自供货之日起的36个月内,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或器件选择不当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时,制造厂有责任及时为用户免费调试、修理或更换元器件;保修期外,制造厂有义务对产品实行有偿终身维护。
无论何时,制造厂不应延误产品抢修时间。
6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一套,相应连接线一套。
7附则
本条件提出的技术要求仍不能满足使用单位需要时,应在订货时提出,并与制造厂取得协议。
在上述条件中未涉及的保障交流充电桩性能和质量的其他技术要求,均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