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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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震应急预案最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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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震应急预案总则
本预案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北京市地震应急工作,有序、迅速、有效地应对地震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地震应急响应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

2.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应急处置。

3.坚持分级负责、一岗双责。

4.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

三、地震应急响应级别
1.Ⅰ级响应:对重大地震事故进行处置。

2.Ⅱ级响应:对较大地震事故进行处置。

3.Ⅲ级响应:对一般地震事故进行处置。

四、地震应急组织体系
1.应急指挥部:设在市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2.应急工作部门:市级各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3.抗震救灾指挥部:设在各区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地震救灾工作。

五、地震应急物资保障
1.积极储备各类地震应急救援物资。

2.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3.做好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工作。

六、地震应急救援力量
1.建立城乡社区救援队伍。

2.做好地震应急救援人员培训。

3.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建设。

七、地震应急信息与宣传
1.健全地震信息采集、发布机制。

2.提高地震应急宣传教育意识。

3.组织地震应急应变知识培训。

北京市应急预案

北京市应急预案

北京市应急预案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是政治、文化、国际交往和科技创新中心,人口密集,经济活动频繁,面临着各种潜在的突发事件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全面、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前,事先制定的一套应对方案,旨在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对于北京市这样的特大型城市来说,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是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

北京市的应急预案涵盖了多个领域和类型的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在自然灾害方面,北京市针对可能发生的地震、洪水、暴雨、暴雪、大风等灾害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以暴雨灾害为例,预案中明确了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职责,水务部门的排水防涝措施,交通部门的道路疏导和应急救援安排,以及教育部门对学校的停课通知和安全保障等。

在地震应急预案中,规定了地震发生后的紧急救援、医疗救助、灾民安置、物资调配等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秩序。

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主要涉及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方面。

对于火灾事故,预案详细规定了消防部门的灭火行动、人员疏散方案以及后续的火灾调查和处理程序。

在爆炸事故应急预案中,强调了对现场的封锁、危险物品的处理、伤员救治等环节的快速响应和协同作战。

针对交通事故,明确了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急救单位和相关救援力量的联动机制,以保障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道路尽快恢复畅通。

对于环境污染事件,制定了环境监测、污染控制和生态修复等一系列应对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危害。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应对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问题的重要指导文件。

在传染病疫情防控预案中,建立了完善的监测预警体系,明确了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流程、隔离措施以及卫生部门的防控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地震应急预案模板

地震应急预案模板

地震应急预案模板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地震灾害以及周边地区发生对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地震应急指挥部,由_____担任总指挥,_____担任副总指挥。

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

(二)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地区的地震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地震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地震应急预案;协调调配应急救援资源等。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1、地震局: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速报工作;提供地震应急技术支持和建议。

2、民政局:负责组织调配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3、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4、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5、住建局:负责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

6、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抢修受损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7、水务局:负责组织水利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供水安全。

8、电力公司:负责组织电力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

9、通信公司:负责组织通信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通信畅通。

三、预防与预警(一)地震监测与预报地震局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预报水平。

及时发布地震监测信息和预报意见。

(二)地震预防住建局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筑物抗震能力。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地震科普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地震预警建立地震预警系统,当预测到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预案(2022年制订)》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预案(2022年制订)》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预案(2022年制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07•【字号】•【施行日期】202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预案(2022年制订)》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预案(2022年制订)》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措施,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6月7日北京市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预案(2022年制订)1总则1.1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为保障本市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工作依法、及时、高效、有序开展,切实提高震后建筑物应急调查评估工作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建筑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以及《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工作应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客观公正、安全第一的原则。

地震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同行动,共同做好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工作。

北京市地震预警管理办法

北京市地震预警管理办法

北京市地震预警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23•【字号】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07号令•【施行日期】2023.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北京市地震预警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07号令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震预警活动,有效发挥地震预警作用,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服务保障首都功能,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警系统规划与建设、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处置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震预警,是指地震发生后,通过地震预警系统自动快速生成预警信息,利用电磁波传播速度大于地震波传播速度的特点,向可能受到地震破坏和影响的区域提前发出警报的行为。

第三条地震预警工作遵循政府主导、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在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地震预警工作的管理与保障,统筹协调解决地震预警重大问题,将开展地震预警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地震部门统筹全市地震预警工作,负责地震预警系统的规划、建设以及地震预警监督管理工作。

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警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市地震部门推进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广播电视、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震预警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参与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使用,以及与地震预警有关的科技创新、产品研发和成果应用。

地震应急预案及流程(13篇)

地震应急预案及流程(13篇)

地震应急预案及流程(13篇)1. 应急预案的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是指当地震发生时,相关单位和人员应该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的计划。

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参考地震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和调整。

2. 应急预案的内容地震应急预案的内容一般包括预案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各方责任、应急响应流程、救援措施、物资保障、协调指挥等内容,涵盖了地震应急工作的各个方面。

3. 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地震应急预案需要及时公布和宣传,相关单位和人员需要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

4. 应急响应流程一旦发生地震,应急响应流程会立即启动,通过各级应急指挥中心的指挥和协调,对地震灾情进行抢救救援工作。

5. 协调指挥地震应急预案中包括了不同单位的协调指挥机制,确保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避免资源重复,提高效率。

6. 救援措施地震应急预案中包括了不同阶段的救援措施,包括搜救伤员、疏散群众、排查危险品、维护供水供电等一系列救援行动。

7. 物资保障地震应急预案中需要包括物资保障措施,确保救援所需物资的及时储备和调配。

8. 应急通讯地震应急预案中需要包括应急通讯的方式和流程,确保各单位和人员之间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通讯、指挥和协调。

9. 安全疏散地震应急预案中包括了地震发生后的安全疏散流程,确保群众和职工能够及时、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10. 应急医疗地震应急预案中包括了应急医疗措施,确保伤员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和抢救。

11. 临时避难所地震应急预案中包括了临时避难所的设立和管理,确保灾民在灾难发生后能够得到安全的避难。

12. 灾后恢复重建地震应急预案中包括了灾后恢复重建的方案和措施,确保受灾地区的经济社会能够尽快恢复正常。

13.评估总结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后需要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执行效果。

地震应急预案及流程地震应急预案的执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紧密合作、密切配合。

地震灾后现场救护应急预案

地震灾后现场救护应急预案

地震灾后现场救护应急预案
一、地震灾后现场救护应急预案
地震发生后,灾民受伤和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灾后救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受灾人员的伤亡,我们制定了以下地震灾后现场救护应急预案:
一、灾后救护团队组建和行动
1. 灾后救护团队人员组成:救护人员、医生、护士、心理医生等。

2. 灾后救护团队装备:急救箱、担架、输液器等紧急救护设备。

3. 灾后救护团队行动:按照指挥部统一指挥,迅速赶往受灾现场进行救护工作。

二、灾后救护工作流程
1. 伤员救护:对发现的伤员立即进行急救处理,稳定伤势并尽快送往医疗点进行进一步治疗。

2. 心理疏导:对于受灾民众的心理创伤,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减少受灾人员的心理压力。

3. 疫情防控:加强对灾区疫情的监测和防控,确保灾民健康安全。

三、灾后救护应急预案执行
1. 指挥协调:灾后救护团队需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密切配
合其他救援力量。

2. 汇报情况:灾后救护团队需及时向上级指挥部通报灾情和救护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3. 完善救护记录:对救护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患者姓名、伤情描述、治疗方案等。

四、灾后救护人员安全保障
1. 安全教育:对灾后救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防护装备:灾后救护人员需佩戴好防护装备,确保在救护过程中不受伤害。

以上即为地震灾后现场救护应急预案,希望能在灾害发生时有效地帮助到受灾群众,减少伤亡。

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背景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环境事件分类及应急响应级别1. 突发环境事件分类分类 | 描述 |—- | —- |人员中毒 | 导致人员中毒的突发环境事件,如化学品泄漏、气体泄漏等 |环境污染 | 导致环境严重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如危险品泄漏、新增污染源排放等 |自然灾害 | 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涝等 |其他 | 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2. 应急响应级别级别 | 描述 |—- | —- |Ⅰ级响应 | 当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时,启动Ⅰ级响应 | Ⅱ级响应 | 当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时,启动Ⅱ级响应 | Ⅲ级响应 | 当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时,启动Ⅲ级响应 | Ⅳ级响应 | 当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或有可能造成一定地区影响时,启动Ⅳ级响应 |三、应急响应流程1. 应急响应启动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高层领导会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由应急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

2. 信息收集和分析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采取措施限制事故扩散。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共同收集和分析事故情况,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

3. 预案制定和实施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实际情况,应急办公室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地开展。

4. 救援和处置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展开救援和处置工作。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 恢复和重建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办公室将启动恢复和重建工作,努力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四、应急处置措施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人员中毒:立即进行现场救援,保护救援人员的安全。

封锁现场,疏散周边居民。

采取紧急措施限制事故扩散。

•环境污染:应急响应启动后,立即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人民群众不受污染。

立即开展环境污染物的清理工作。

•自然灾害:立即开展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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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txt什么叫乐观派?这个。

就象茶壶一样,屁股被烧得红红的,还有心情吹口哨。

生活其实很简单,过了今天就是明天。

一生看一个女人是不科学的,容易看出病来。

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简本)2008年02月16日09:55 [我来说两句(1)] [字号:大中小] 来源:千龙网 1.1 编制目的为保障本市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市应对地震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小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首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公告规定》,以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据。

1.3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1.3.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首都社会公共安全,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地震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本市应对地震事件的能力。

1.3.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震应急工作的首要职责,坚持预防为主,地震监测、预警、防御、应急准备与救援相结合,常抓不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

在国务院、中国地震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分部门负责,市、区县、街(乡)、社区(村)四级管理。

(3)军地协同,社会广泛参与。

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和突击队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军队、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地震灾害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1.4 地震事件的分类地震事件由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两类组成。

1.4.1 地震灾害事件。

发生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等的地震事件。

1.4.2 其他地震事件。

(1)有感地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使公众有感的,震级小于4.0级的地震;或邻近省(区、市)发生破坏性地震,波及本市,使公众有感,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

(2)地震谣言事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地震事件。

(3)特殊时期应急戒备:国家或本市组织的重大政治、社会活动,以及国家重大节假日期间,地震部门启动特殊时期应急戒备工作机制。

(4)对国内其他省(区、市)地震灾害事件的支援:在国务院、中国地震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地震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对国内其他省(区、市)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支援。

1.5 地震灾害事件的分级根据灾害程度,将地震灾害事件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Ⅰ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Ⅱ级)、较大地震灾害事件(Ⅲ级)和一般地震灾害事件(Ⅳ级)四级。

1.5.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Ⅰ级)。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邻近省(区、市)发生对本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特别重大危害或威胁的地震灾害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判定或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1)本市发生震级6.5级以上的地震;(2)造成本市300人以上死亡的地震;(3)直接经济损失占本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4)造成本市建筑物(构筑物)和生命线工程特别严重破坏的地震;(5)邻近省(区、市)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对本市造成特别重大影响。

1.5.2重大地震灾害事件(Ⅱ级)。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邻近省(区、市)发生对本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或威胁的地震灾害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判定或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1)本市发生震级6.0级以上、6.5级以下的地震;(2)造成本市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3)造成本市建筑物(构筑物)和生命线工程重大破坏,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4)邻近省(区、市)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对本市造成重大影响。

1.5.3较大地震灾害事件(Ⅲ级)。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邻近省(区、市)发生对本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较大危害或威胁的地震灾害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判定或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1)本市发生震级5.0级以上、6.0级以下的地震;(2)造成本市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3)造成本市建筑物(构筑物)和生命线工程较大破坏,或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4)邻近省(区、市)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对本市造成较大影响。

1.5.4一般地震灾害事件(Ⅳ级)。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邻近省(区、市)发生对本市造成部分建筑物(构筑物)和生命线工程损坏的地震灾害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判定或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1)本市发生震级4.0级以上、5.0级以下的地震;(2)造成本市1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3)邻近省(区、市)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对本市造成一定影响。

1.6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102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2.1 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市地震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参与其他灾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市地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对本市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地震局局长和北京卫戍区副司令员担任。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协助总指挥做好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抢险救援的各项工作;负责市地震应急指挥部的统筹协调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其他地震应急工作。

市地震局局长协助总指挥做好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抢险救援的各项工作;负责地震预测预警建议、震情趋势判断、震情通报和地震系统地震应急工作;负责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受总指挥的委托负责其他地震应急工作。

北京卫戍区副司令员协助总指挥做好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抢险救援的各项工作;负责指挥北京卫戍区部队参与地震灾害事件中人员紧急救助和救灾物资运送等应急救援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其他地震应急工作。

市地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为:(1)研究制定本市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2)协助市应急委组织指挥处置本市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负责组织指挥处置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3)指导区县开展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4)分析总结本市地震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5)负责市地震应急指挥部所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6)承担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地震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地震局局长担任。

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地震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市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起草本市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意见及工作规划;(2)组织制定、修订与市地震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市有关部门、各区县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制定、修订地震应急预案;(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向市应急办提出地震预警建议;(4)组织落实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应对地震事件相关工作;(5)负责收集和分析震情、灾情和地震应急工作信息,及时向市地震应急指挥部报告,负责与地震现场救灾应急指挥部和中国地震局保持联系,及时向市应急办和中国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6)检查本市有关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及区县地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7)负责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社区志愿者队伍的组织与协调工作;(8)负责本市应对地震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9)负责组织本市地震应急演练;(10)负责本市地震灾害事件的隐患调查和地震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11)负责本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通信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12)组织起草地震应急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参与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13)负责联系专家顾问组工作;(14)承担市地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地震事件的宣传报道与新闻发布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电力企业做好地震灾害事件的电力应急保障及电力系统抢险救援工作,配合市地震局等有关单位做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物资储备库、市防震减灾中心的建设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救灾设施建设资金的落实。

(3)市教委:负责做好学校的地震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地震应急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全力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负责组织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地震应急期间协助民政部门组织公众撤离和转移。

(5)市民政局:会同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转移安置受灾公众,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障受灾公众的基本生活,组织救灾捐赠。

配合市地震局做好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配合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市台办妥善安置外国来京人员和在京港、澳、台人员的工作。

负责承办市地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6)市司法局:负责组织监狱、劳教场所的地震应急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应急专项准备资金的落实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的审计与监督检查工作。

(8)市规划委:配合市地震局等有关单位做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物资储备库、市防震减灾中心的规划建设工作。

(9)市建委:负责组织本系统的建筑工程抢险队伍对灾区建筑物进行抢险抢修、紧急加固,会同市地震局对受损建筑物进行震害普查和安全性鉴定。

配合市交通委开展地震应急交通运输抢险救援工作,配合市市政管委开展城市公共设施抢险救援工作,配合市水务局开展城市供水系统、排水系统、水利工程的地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0)市市政管委:负责组织专业队伍对城市公共设施进行抢险与紧急恢复,负责本系统地震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处置,配合市卫生局做好灾区的环境卫生防疫工作。

负责协调区县政府结合城市环境整治开展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11)市交通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本市道路、地铁及有关设施的抢修与恢复,保障交通路线的畅通。

必要时负责组织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保证地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伤员的疏散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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