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单位排放污染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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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项目排放污染物申报表

建筑施工项目排放污染物申报表

建筑施工项目排放污染物申报表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代码:单位名称(盖章)项目名称法人代码法定代表人(签章)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表1:工程基本情况表2:施工阶段情况表3:扬尘控制措施表4:不同施工阶段产生的噪声污染情况图1:施工场地平面示意图表5:审核意见填报说明:1.工程基本信息【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场地面积、建筑面积、施工许可证号码】栏目信息按施工许可证填写;【施工场所地址】应填写建筑施工场所具体地址,明确到辖区、街道及门牌号;【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按施工许可证上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填写。

2.扬尘控制措施根据工地类型、施工阶段和需要采取的各项措施情况、达标要求进行自查,如实填报,根据自查实际情况在相应栏目中进行勾选。

3.不同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基本信息【施工起止时间】按施工方案或施工合同(协议)确定的时间填写;【道路红线宽度、施工长度、实际在施面积】按施工方案或施工合同(协议)或核查期实际施工进度填写。

4.不同施工阶段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状况【2.施工起止时间】:按施工方案或施工合同(协议)确定的时间填报。

【3.施工主要机械名称】:主要填报产生噪声污染的机械。

如:挖掘设备、运输车辆、桩机设备、搅拌机、浇筑设备、塔吊(卷扬机)、振动设备、木工机械、金属建材加工机械等。

【5.场界噪声值】:对应表中施工阶段的名称由施工单位按实测或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提供的经验数据场界噪声值。

昼间为6时至22时,夜间为22时至次日6时。

【6. 夜间施工时间】:填报该工程阶段进行夜间施工的总时间。

5.【表5】审核意见【核查意见】:由环境监察人员核查企业基本情况后填写。

【环境监察机构审核意见】:由环境监察机构根据企业填报内容及环境监察人员核查意见做出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并反馈给申报单位,同意申报的由申报单位按要求报送《建筑施工单位排放污染物申报表》,不同意申报的应要求申报单位重新填报相关内容。

6.【图1】施工场地平面示意图【施工场地平面示意图】:要求标明施工场地周围环境情况,标明场界准确位置及相对距离,标明准确方向、方位,标明主要参照物。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1,本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排污者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具有核定权限的环境监察机构.2,排污者应以本年度实际排污情况和下年度生产计划所需产生的排污情况为依据,实事求是申报下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排污情况.4,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5,环境监察机构可要求排污者在报送《排污申报登记表》时提供必要的补充资料.如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表封〈申报登记代码〉由12位数字码表示.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四位表示省直辖市(地区、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区和县)的汇总码、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地辖市,省直辖县级市,旗),即按GB 2260-9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填写.第七至第八位是本单位所属行业的代码、第九至第十二们是由各县(市,旗,区)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自行给本县的企业事业单位编的顺序码、该代码必须由各县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填写成12位、不能简化.〈地区代码〉由6位数字码表示.具体填写参照申报登记代码.〈单位名称〉以申报年度的企业,事业单位名称为准,按照企事业单位的公章详细填写.不能填简称.最多15个汉字,超过15个汉字则应简化.如一个单位有数个名称,则填写其中排污量较大的.〈法定代表人〉填入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申报单位法人代码〉由八们数字本体代码和一位数字(字符)检验码组成,是全国每一企事业单位所获得的唯一、不变的法定代码.请参照国标GB和国家统计局下发的临时代码、由填报单位自己填写.〈复核人〉由环境监察部门填写.一、基本情况表〈单位类别代码〉按1,县以上工业企业;2,县以上非工业企业;3,事业单位;4,乡镇街道工业企业;5,乡镇街道非工业企业;6,部队;7,其它等七种类别选择一填写,其顺序号填方框内.〈行业代码〉按GBT4754-9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填写大类与小类名称,代码填小类代码(四位)〈隶属关系码〉1,中央;2,省;3,市(地);4县(市,区)5,街道(镇,乡)9,其它等八种选填、相应代码填入方框内.〈经济类型代码〉按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有限责任公司5,联营企业;6,股份有限公司;7,外商投资企业;8,港澳,台投资企业9,其它企业等九种类型选填、相应的代码填入方框内.事业单位有不填此项. 〈环保机构名称〉填企业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投产日期〉填企业最早投产日期.二、主要产品年产量及主要原辅材料年耗量表〈产品名称〉指在总产值和总利润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产品、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废物排放量较大的或排放毒性大的污染物的产品.〈主要原辅材料名称〉有毒有害物品和生产过程中转变成有害物质排出的原辅材料应作为填报重点.三、主要产品生产装置按设计能力年排污量表〈污染物代码〉水污染物代码参看表1,废气污染物代码参看表3;表1 水污染物代码表代码污染物名称1753 氯苯类挥发性卤代烃多环芳烃甲醛三氯乙醛有机磷氯化物阴离子洗涤剂色度大肠菌群其它PH值四、能源消耗量表四能源消耗量中燃料煤指排污单位用作燃料的煤炭(非标煤)消耗量;原料煤指企业在生产工艺中用作原料并能转换成新的产品实体的煤炭消费量;原料油指企业在生产工艺中用作原料并能转换成新的产品实体的各种油料消费量;燃料油指企业用作燃料的各种油料的总消费量(不包括车船交通用油量);六、用水量情况表表六年用水总量等于年新鲜用水量和循环用水量的总合计,年用水总量等于生产用水量和生活用水量的总合计.七、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污量表七是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污量.其中污染物代码和名称按表1,表3代码和名称分类填写.八、废水及污染物年排放情况表八是废水及污染物年排放情况,其中废水排放总量等于排污单位全年各排污口废水排放量的总和;〈废水排放规律代码〉按以下排放规律代码(表2)分类填报:表2 排放规律代码排放规律1 稳定连续排放2 周期性连续排放3 不规律连续排放4 有规律间断排放5 不规律间断排放〈纳污水域功能区代码〉按以下纳污水域功能区代码(表4)分类填报.九、废水排放情况表〈排放去向代码〉按以下排放去向类别码(表5)分类填报:表5 排放去向类别码代码排放去向类别说明A 直接进入海域B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H 进入城市下水道C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场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D 直接污灌农田E 进入地渗或蒸发地F 进入其它单位G 其它〈流域代码〉由环保部门填写.十、废水处理设施状况表〈废水类别〉按以下废水类别码(表6)分类填报:表6 废水类别代码废水类别01 造纸废水14 染料废水02 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废水15 机械加工废水03 皮革,毛皮,羽绒制品业废水16 农药废水04 一般化工废水17 放射废水05 制药废水18 冷却水循环排放水06 冶金废水19 生活污水07 电力工业废水20 其它废水08 纺织印染废水2 1 矿物采掘业废水09 石油化工废水22 化纤制造业废水10 电镀废水23 橡胶,塑料制品业废水11 合成洗涤剂废水24 非金属制品业废水12 焦化及煤制气废水50 电子工业废水〈废水处理方法代码〉本项采用五级组合方式填报.以表明主要处理工艺及主要处理单位、每级选择一个工艺填报,有几级填几级,表中以A-B-C-D-E的顺序形式表达.所缺单元用N填写.如某污水处理方法为格栅→沉淀→表曝→污泥干化,则填写代码如下: A:预处理单元:1,格栅2,调节池3,预曝气调节池4,沉沙池5,超滤6,其它预处理方法B:一级处理单元:1,沉淀池2,澄清池3,加药混合设备4,反应池和反应设备5,气浮池或气浮设备6,其它一级处理C:二级处理单元:D:三级处理单元E:后处理单元十二、工艺废气、生产性粉尘排放情况表〈排放规律代码〉按排放规律代码(表2)分类填报.十五、边界噪声超标情况表表十五其中噪声功能区和噪声源性质二项填相应代码和名称,参照原全国排污申报登记规范中噪声源性质代码和噪声功能区代码填写.分别为2位数字和1位数字.十六、固废产生及去向情况表〈固废类别〉固废类别代码按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编号对应表(附表)分类填写;排污单位的固废年产生量等于固废年综合利用量,固废年处置量,固废年贮存量,固废年排放量的总和.十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理设施情况表处置方法码和运行状况代码参照原全国排污申报登记规范中相应代码填写,分别为2位数字码和1位数字码.。

建设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

建设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

建设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
1、施工单位名称(盖章)
2、法定代表人(签章)
3、法人代码
4、施工负责人(签章)
5、身份证号码
6、联系人
7、联系电话
8、传真9、邮政编码
10、通讯地址
11、施工场所地址
12、施工场所中心经度14、工程项目名称
13、施工场所中心纬度15、施工许可证号码16、施工场地面积17、建筑面积
18、工地类型19、施工人员数
20、施工单位开户银行21、账号
22、开工时间23、竣工时间
施工阶段情况阶段名称
24、场界噪声值dB(A)
25、施工时间
昼夜
土石方年月日至年月日打桩年月日至年月日结构年月日至年月日装修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他年月日至年月日
26、主要施工机械名称数量27、施工场地平面及测点示意图:
环境监察机构审核意见:
填表人:
联系电话:经办人意见:
报出日期:年月日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盖章)。

施工单位申报排放污染物需提交的材料

施工单位申报排放污染物需提交的材料

施工单位申报排放污染物需提交的材料
1 施工项目设计平面图(A3,图纸必须有标注)(2份,加盖公章),并带上总平图蓝图;
2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3 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4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5 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6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责任制》牌子和工地外墙环境保护标语的照片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7 授权委托书(公司授权经办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2份,加盖公章);
8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备注:申请人提交的单页申请材料必须每页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名并注明提交日期,对于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除在首页和尾页加盖公章或签名并注明提交日期外,还要在骑缝处盖章或签名并注明提交日期。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审批表一式五份。

联系电话:5709321。

《建筑施工统计表(试行)》及填报要求与说明

《建筑施工统计表(试行)》及填报要求与说明

附件三建设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经办人意见:负责人意见:年月日(盖章)填报要求1.建设施工单位应填报本表。

2.当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试行)》,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3.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4.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

5.本表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建设施工项目动工15日前报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6.排污者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排污费与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填表说明[1.施工单位名称]:填写建设施工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

[2.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3.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4.施工负责人]:建设施工项目的具体负责人。

[5.身份证号码]: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

[6.联系人]:本单位与当地环境监察机构的联系人。

[7.联系电话]:指本单位负责环保工作的工作人员对外联系的电话号码(含地区码)。

[8.传真]:指本单位对外联系的传真号码(含地区码)。

[9.邮政编码]:指办公通讯地址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10.通讯地址]:是指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环保联系人的办公通迅地址。

[11.施工场所地址]:填写建设施工场所具体地址。

[12.施工场所中心经度13.施工场所中心纬度]:填写施工场所的地理位置的中心经、纬度。

[14.工程项目名称15.施工许可证号码16.施工场地面积17.建筑面积]:按施工许可证填写。

中山市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特殊时段)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中山市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特殊时段)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中山市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特殊时段)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建筑施工场所排污申报登记表)
注:申请单位需附以下材料复印件:1、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2、工商营业执照;3、施工过程中使用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机械设备清单;4、噪声污染防治方案;5、从事建筑施工的《规划许可证》;6、施工合同(或招投标中标确认书)复印件一份;7、施工场地平面图(要求:(1)标明施工场地周围环境情况;(2)标明场界准确位置及相对距离;(3)标明准确方向、方位;(4)标明主要参照物。

)8、特殊时段施工承诺书。

申请单位申明:
本单位提交材料客观真实,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1。

建筑噪声污染物排放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建筑噪声污染物排放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申报建筑项目排放污染物需提供的材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该项目施工设计平面图复印件一份(缩印A4大小)。

6、建筑施工单位排放污染物申报表(一式二份)。

7、授权委托书(公司授权经办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8、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9、建筑施工项目采取的扬尘控制措施。

备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建筑施工单位排放污染物申报表填报说明

建筑施工单位排放污染物申报表填报说明

建筑施工单位排放污染物申报表填报说明表1 工程基本信息项目基本情况:[1.工程项目名称3.施工用地面积4.施工建筑面积]:按施工许可证填写。

[2.施工场所地址]:填写建设施工场所具体地址。

[5.施工时间]:按施工许可证上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填写。

[6.施工场所中心经度7.施工场所中心纬度]:填写施工场所的地理位置的中心经、纬度。

[8.环保投入]:指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单位为该工程投入的环境保护工作资金。

[9.工地类型]:选择建筑工地、装修工地、拆除工地、市政工地、绿化水务工地、公路铁路工地填写。

建设单位情况:[10.建设单位名称]:填写建设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

[11.通讯地址]:是指邮政部门认可的办公通迅地址。

[12.邮政编码]:指办公通讯地址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13.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14.联系电话]:指本单位法人或负责环保工作的工作人员对外联系的电话号码(含地区码)。

[16.项目负责人 17.联系电话]:建设单位对于申报工程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8.环评审批部门 19.环评批复编号]:指对项目进行环评审批的环境主管部门名称以及环评批复文件编号。

[20.建设单位开户银行21.帐号]:填写建设单位财务基本账户的信息。

施工单位情况:[22.施工单位名称]:填写施工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

[23.通讯地址]:是指邮政部门认可的办公通迅地址。

[24.邮政编码]:指办公通讯地址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25.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26.联系电话]:指本单位法人或负责环保工作的工作人员对外联系的电话号码(含地区码)。

[27.施工许可证号码]:按施工许可证填写。

[28.项目负责人 29.联系电话]:施工单位对于申报工程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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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单位排放污染物申报表(试行)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组织机构代码□□□□□□□□-□(□□)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制12填报要求1.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建筑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填报本表,如同一施工场地内有多家建设单位的,应分别填报。

2.本表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

表1于建筑施工项目动工15日前报环保主管部门,表2、表3按月或按季度实际排放情况填写,并根据要求按月或季度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

3.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

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

4.当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及时告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12表1:工程基本信息12表2:大气污染情况优秀工地达标工地不达标工地表3:不同施工阶段产生的噪声污染情况12工地评定等级标准表1:房屋建筑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建设单位建立完备的防治扬尘管理制度;设置环保专项资金,并专款专用。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

施工现场设专职扬尘管理员,制定扬尘控制措施日常检查制度,每2小时检查记录1次,检查记录至少保留6个月,以备执法部门日常检查;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设置防止扬尘宣传展板,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防治扬尘相关培训。

12对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和粉状物料、建筑土方堆放区安装视频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执法部门联网。

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配备专职人员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管理,维护。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进行维护。

围挡拼接处无缝隙,且保持围挡及围挡附近整洁;围挡进行美化,与周边环境相符。

在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式安全网或防尘布。

密目式安全网或防尘布的覆盖率达100%,并保证覆盖物清洁。

对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对其他场地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对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

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道路上没有明显的尘土;施工现场配备洒水专用车辆和专职洒水人员,定时洒水。

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冲洗车辆设施;车辆清洗处应当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冲洗装置采用滚轴动力旋转运输车辆的双排车轮,冲洗装置两侧至少各有10个高压喷头,具有水循环利用和自动排泥功能;装置可以正常工作,并定期进行升级改造。

施工车辆经除泥、冲洗后驶出工地,不得带泥上路行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100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所有车辆驶出工地前,对车轮、底盘和车身等部位进行冲洗,保证车辆和施工现场所有出口外道路清洁;对工地周边进行清扫保洁。

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贮存;不具备密闭贮存条件的,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并有效覆盖,不得产生扬尘。

在建筑施工工地产生扬尘的物料、建筑土方堆放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产生扬尘的物料放入密闭库房存放;产生扬尘的物料在施工现场内运输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时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有效覆盖。

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应当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

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应当依法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密闭运输。

运输途中防尘措施到位,从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到目的地全程不扬撒、不遗撒;卫星定位系统正常使用,并定期维护。

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在本市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中,砌筑、抹灰以及地面工程砂浆使用散装预拌砂浆。

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建设工程,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在密闭式空间内设置砂浆搅拌机,并保证物料在现场转运过程防尘降尘措施到位。

12北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时,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停止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后采取定时洒水等降尘措施。

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作业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四级风以上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后,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内可能被大风损坏的围挡,覆盖措施等进行巡检,及时维护和修复。

对施工现场内的拆除作业进行连续洒水或喷淋。

安装自动喷淋系统并保证正常运行。

表2: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公路工地、铁路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建设单位建立完备的防治扬尘管理制度;设置环保专项资金,并专款专用。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

施工现场设专职扬尘管理员,制定扬尘控制措施日常检查制度,每2小时检查记录1次,检查记录至少保留6个月,以备执法部门日常检查;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设置防止扬尘宣传展板,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防治扬尘相关培训。

12对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和粉状物料、建筑土方堆放区安装视频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执法部门联网。

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配备专职人员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管理,维护。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进行维护。

围挡拼接处无缝隙,且保持围挡及围挡附近整洁;围挡进行美化,与周边环境相符。

对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对其他场地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对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

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道路上没有明显的尘土;施工现场配备洒水专用车辆和专职洒水人员,定时洒水。

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冲洗车辆设施;车辆清洗处应当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冲洗装置采用滚轴动力旋转运输车辆的双排车轮,冲洗装置两侧至少各有10个高压喷头,具有水循环利用和自动排泥功能;装置可以正常工作,并定期进行升级改造。

施工车辆经除泥、冲洗后驶出工地,不得带泥上路行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100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所有车辆驶出工地前,对车轮、底盘和车身等部位进行冲洗,保证车辆和施工现场所有出口外道路清洁;对工地周边进行清扫保洁。

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贮存;不具备密闭贮存条件的,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并有效覆盖,不得产生扬尘。

在建筑施工工地产生扬尘的物料、建筑土方堆放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产生扬尘的物料放入密闭库房存放;产生扬尘的物料在施工现场内运输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时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有效覆盖。

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应当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

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应当依法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密闭运输。

运输途中防尘措施到位,从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到目的地全程不扬撒、不遗撒;卫星定位系统正常使用,并定期维护。

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在本市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中,砌筑、抹灰以及地面工程砂浆使用散装预拌砂浆。

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建设工程,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在密闭式空间内设置砂浆搅拌机,并保证物料在现场转运过程防尘降尘措施到位。

北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时,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停止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后采取定时洒水等降尘措施。

12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作业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四级风以上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后,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内可能被大风损坏的围挡,覆盖措施等进行巡检,及时维护和修复。

道路挖掘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覆盖破损路面,并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道路挖掘施工完成后应当及时修复路面。

保证施工过程保证破损路面周边区域清洁;3日内对破碎路面进行修复。

表3:绿化工地、水务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建设单位建立完备的防治扬尘管理制度;设置环保专项资金,并专款专用。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进行维护。

围挡拼接处无缝隙,且保持围挡及围挡附近整洁;围挡进行美化,与周边环境相符。

施工车辆经除泥、冲洗后驶出工地,不得带泥上路行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100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所有车辆驶出工地前,对车轮、底盘和车身等部位进行冲洗,保证车辆和施工现场所有出口外道路清洁;对工地周边进行清扫保洁。

12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时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有效覆盖。

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应当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

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应当依法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密闭运输。

运输途中防尘措施到位,从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到目的地全程不扬撒、不遗撒;卫星定位系统正常使用,并定期维护。

北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时,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停止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后采取定时洒水等降尘措施。

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作业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四级风以上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后,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内可能被大风损坏的围挡,覆盖措施等进行巡检,及时维护和修复。

对场地内拆除作业进行连续洒水或喷淋。

安装自动喷淋系统并保证正常运行。

表4:拆除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建设单位建立完备的防治扬尘管理制度;设置环保专项资金,并专款专用。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

施工现场设专职扬尘管理员,制定扬尘控制措施日常检查制度,每2小时检查记录1次,检查记录至少保留6个月,以备执法部门日常检查;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设置防止扬尘宣传展板,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防治扬尘相关培训。

12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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