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实施通则

合集下载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要求方法流程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要求方法流程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要求方法流程01.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由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前世是绿色建材评价。

2021年5月1日前,全国按照国家和省(直辖市)两级分工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工作,国家级评价机构可面向全国开展三星级绿色建材评价工作,而各省市则主要负责本区域内的一、二星级绿色建材评价工作。

2021年5月1日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要求,现有绿色建材评价机构自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之日起,应停止受理认证范围内相应产品的绿色建材评价申请。

自2021年5月1日起,停止开展全部绿色建材评价业务。

02.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与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的差别是什么?1.中国绿色产品认证(1)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市场监管总局于2018年4月12日发布了《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2018年第2号),将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涂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太阳能热水系统、家具、绝热材料、防水与密封材料、陶瓷砖(板)、纺织产品、木塑制品、纸和纸制品共计12种产品作为首批实施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的产品。

(2)中国绿色产品认证机构2020年3月26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资质条件及第一批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公告(2020)6号),明确规定,从事绿色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与从事绿色产品认证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后方可依据相关认证实施规则开展中国绿色产品认证。

(3)绿色产品认证标识2019年5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2019年第20号),明确绿色产品标识的基本图案如下所示:获得认证的产品或其随附文件使用本标识时,应同时在绿色产品标识右侧标注发证机构标志;同一产品获得两家及以上认证机构颁发的绿色属性认证证书时,标注相应全部发证机构标志。

注册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碳减排潜力分析

注册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碳减排潜力分析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6道题】1.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执行的标准是()。

A.国家标准B.行业标准C.团体标准D.地方标准正确答案:[C]用户答案:[C] 得分:6.002.自()起,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停止开展全部绿色建材评价业务。

绿色建材产品进入认证阶段。

A.2020年4月1日B.2020年5月1日C.2021年6月1日D.2021年5月1日正确答案:[D]用户答案:[D] 得分:6.00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申报材料不包括()。

A.立项申请书B.示范工程案例材料C.已完成标准案例D.必要专利证明材料正确答案:[C]用户答案:[C] 得分:6.004.认证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不包括()。

A.申请书(应注明所申请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等级)B.关键原材料备案清单C.产品工艺流程图D.质量承诺书正确答案:[D]用户答案:[D] 得分:6.005.建筑业碳排放不包括()。

A.直接碳排放B.间接碳排放C.表观碳排放D.隐含碳排放正确答案:[C]用户答案:[C] 得分:6.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中规定选用绿色建材,评价总分值为()分。

A.5B.8C.10D.12正确答案:[D]用户答案:[D] 得分:6.00二、多选题【本题型共2道题】1.下列属于绿色建材产品评价标准的评价指标要求的是()。

A.资源属性B.品质属性C.环境属性D.能源属性正确答案:[ABCD]用户答案:[ABCD] 得分:14.002.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使用的规则包括()。

A.认监委发布的《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实施通则》(CNCA-CGP-13:2020)B.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相应的认证实施细则C.相应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D.相应的产品标准正确答案:[AB]用户答案:[ABC] 得分:0.00三、判断题【本题型共6道题】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应将现有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整合为绿色产品。

建筑玻璃绿色产品认证与绿色建材分级评价比较分析及建议

建筑玻璃绿色产品认证与绿色建材分级评价比较分析及建议

建筑玻璃绿色产品认证与绿色建材分级评价比较分析及建议摘要:发展绿色建材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支撑绿色建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

我国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十四五”期间将提高绿色建材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比例。

建筑玻璃作为建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朝着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建筑玻璃绿色产品认证;绿色建材分级评价;比较分析;引言绿色建筑材料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助于保障人体健康,符合质量和性能要求,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捷和可循环利用等特点的建筑材料。

大力发展和推广绿色建材的应用,对保护环境、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循环发展至关重要。

是当前建筑领域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的重要举措。

一、绿色建材评价-建筑节能玻璃2014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由低至高分为3个等级,即一、二、三星级。

2015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明确绿色建材指在全生命期内减少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2015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这标志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绿色建材评价的工作,建筑节能玻璃被列入首批评价名录。

2017年12月,质检总局、住建部、工信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在建材领域落地,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推动绿色建材评价向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转变。

2019年9月,T/CECS10034-2019《绿色建材评价建筑节能玻璃》发布,规定了建筑节能玻璃绿色建材评价的适用范围、一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

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绿色建材产品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资源能源消耗少,生态环境影响小,具有“节能、减排、低碳、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高品质建材产品。

发展绿色建材是建材工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选择,是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我国绿色建材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质量效益不断提升,推广应用不断加强,但全生命周期的绿色低碳和智能制造水平尚需进一步提升,工程选用和市场消费动力不足。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部署,为进一步加快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建材工业绿色化转型,推动绿色建材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强化支撑服务能力,提升全产业链内生力、影响力、增长力、支撑力,加速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6年,绿色建材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2024—2026年年均增长10%以上。

总计培育30个以上特色产业集群,建设50项以上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政府采购政策实施城市不少于100个,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达到12000张,绿色建材引领建材高质量发展、保障建筑品质提升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到2030年,绿色建材全生命周期内“节能、减排、低碳、安全、便利和可循环”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国际知名度高的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和产品品牌。

三、重点任务(一)推动生产转型,提升产业内生力1、加快生产过程绿色化。

强化工艺升级、能源替代、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综合性措施,实现污染物和碳排放双下降。

实施技术改造,有序推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设施建设,持续发布细分行业碳减排技术指南,支持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玻璃纤维及制品等重点行业开展节能降碳减污技术集成应用。

绿色建材认证星级标准

绿色建材认证星级标准

绿色建材认证星级标准绿色建材认证星级标准:推动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随着社会对可持续发展和环保意识的日益重视,绿色建材在建筑行业中的地位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探讨绿色建材认证星级标准及其在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和降低资源消耗等方面所起到的关键作用。

一、绿色建材认证星级制度的背景和意义绿色建材认证星级制度旨在评估和认证建材产品的环保性能和资源消耗。

该制度通过制定详细的评估标准和评价体系,对节能、环保、原材料使用、生产工艺、建筑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不同星级的绿色建材产品代表着不同的环保性能和资源消耗水平,为消费者和设计师提供了可靠的参考依据。

绿色建材认证星级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高行业整体的环保水平,降低资源消耗,还能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同时,绿色建材的使用有助于提高建筑物的能效和室内环境质量,为人们创造更加健康、舒适的生活空间。

二、绿色建材认证星级标准及其评价体系1. 节能方面:评估建材产品的节能性能,包括保温、隔热、采光等方面的能效指标。

采用低能耗材料和高效节能设备,提高建筑物的能效水平。

2. 环保方面:评价建材产品的环保性能,关注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排放、污染物处理以及产品的可回收利用性。

采用环保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3. 原材料使用方面:评估建材产品所使用原材料的来源和质量,关注可再生资源和循环利用资源的利用。

采用可再生材料,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4. 生产工艺方面:评价生产工艺的环保性和能效水平,关注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

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能耗。

5. 建筑使用方面:评估建材产品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性能表现,包括耐久性、安全性和维护要求等。

采用高性能的建筑材料,提高建筑的使用寿命和维护效率。

针对以上五个方面,绿色建材认证星级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评价标准和体系。

不同星级的绿色建材产品需满足相应的评价要求,并经过专业机构的认证和审核。

三、企业或产品达到不同星级水平所应具备的特征与优势1. 一星级绿色建材:满足基本的环保要求,具备较低的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

《四川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

《四川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
(四)鼓励巳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建材生产企业申请绿 色建材产品认证。对于在《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内巳获得三星级 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建材产品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向绿色建材产 品认证机构申请换发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对于未纳入《绿色产品 认证目录》巳获得三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建材产品、以及《绿 色建材评价标识产品目录》内巳获得一、二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 识的建材产品,仍参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 (2014]75 号)执行,按照分级认证的原则实施自愿性认证,由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在证书有效期内简化认证 流程。
四川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
为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 系,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促进我省 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质检总局住房坡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匡冢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
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认联[ 2017 J 544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
J 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监认证[ 2019 61 号,以下简称《实
施方案》—)一,制定本实施方案 5
一、组织领导与保障 成立四川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 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l) ,由省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经 济和信息化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市场 监管局认检监管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二、认证组织实施 (一)鼓励我省绿色建材标识评价机构申请认证机构资质及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鼓励我省认证机构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 证资质。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
四、推广应用 ( 一)住房坡乡建设厅负责建立全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 库,并向社会公开 。 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 ,通 过认证的绿色建材 产品经审核后入库 ,对入库的绿色建材产品 实施可追溯性记录 。 建立绿色建材产品获证企业诚信体系,对 出现 违规行为的企 业或 认证机构,及时将相应的建材产品从数据库中清除 。

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认联[2017]544号

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认联[2017]544号

决蕹鱷芎质检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认联[2017] 5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城 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直属检 验检疫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 25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 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 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 [2016]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 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 34号)及《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 1 号)的落实工作,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增加绿色 建材产品供给,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推动建材工 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现就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 认证、标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目标原则(一) 总体目标按照国务院要求,将现有绿色建材认证或评价 制度统一纳入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管理。

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科学、完备、有效的绿色建 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 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整合目标,建立 完善的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机制,全面提升建材工 业绿色制造水平。

到2020年,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 到40%以上。

(二) 基本原则1. 统一协调,共同实施。

通过建立有效的协调 机制,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 证、标识的采信和推广应用工作。

2.稳步推进,平稳过渡。

积极稳妥地整合现有 绿色建材相关评价认证制度,结合实施情况,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3. 强化监督,多元共治。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绿色建材系列评价标准解读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绿色建材系列评价标准解读

标准解读Interpretations of Standards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绿色建材系列评价标准解读刘敬疆张澜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摘要: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绿色建材系列评价标准的发布实施为我国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奠定了技术基础本文解读了该系列标准对促进建材工业与建筑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标准编制过程中重点研究内容,阐述了本系列标准的创新点以及带来的应用意义关键词:绿色建材评价标准认证Abstract:T h e C E C S<G r e e n b u i l d i n g m a t e r i a ls a s s e s s m e n t>has la id a t e c h n i c a l f o u n d a t i o n f o r t h e e v a l u a t i o n a n d c e r t i f i c a t i o n o f g r e e n b u i l d i n g m a t e r i a ls i n C h i n a.T h i s p a p e r i n t e r p r e t s t h e i m p o r t a n t s i g n i f i c a n c e o f t h e s t a n d a r d s f o r p r o m o t i n g t h e t r a n s f o r m a t i o n a n d d e v e l o p m e n t o f b u i l d i n g m a t e r i a l s i n d u s t r y a n d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i n d u s t r y.C o m b i n e d w i t h t h e k e y r e s e a r c h c o n t e n t s in t h e p r o c e s s o f c o m p i l i n g s t a n d a r d s, th is p a p e r e x p o u n d s t h e i n n o v a t i o n p o i n t s a n d t h e a p p l i c a t i o n s i g n i f i c a n c e o f th is s t a n d a r d s.Keywords:g r e e n b u i l d i n g m a te r ia ls; a s s e s s m e n t s t a n d a r d;c e r t i f i c a t i o n1引言近年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按照117项绿 色建材系列评价标准立项计划,目前已发布实施《绿色 建材评价预制构件》丁/CECS 10025-2019等51项 标准,在促进我国绿色建材标准体系发展,推动绿色建 材评价认证实施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编号:CNCA-CGP-13:2020 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实施通则2020–08–03发布2020–08–03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认证模式 (1)3 认证流程及认证时限 (1)4认证等级与认证依据标准 (2)5 认证单元划分 (2)6认证申请 (3)7初始检查 (4)8 产品抽样检验 (9)9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10)10 获证后的监督 (10)11 扩大或缩小申请 (12)12 认证证书 (13)13 认证标识的使用 (15)14 收费 (16)15 认证实施细则 (16)16 其他合格评定结果的采信 (17)附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要求 (18)0 引言本通则规定了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实施的通用要求。

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依据标准为绿色建材评价标准。

认证机构应按照本通则及适用的绿色建材评价标准的要求编制具体产品类别的认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配套本通则共同实施。

1 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由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发布的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

具体产品类别详细的认证范围应按照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的绿色建材评价标准的要求在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2 认证模式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的基本认证模式为:初始检查+产品抽样检验+获证后监督。

认证机构应按照具体产品类别绿色建材评价标准的要求,在基本认证模式的基础上酌情增加生产现场抽样检验、市场抽样检验或使用环节抽样检验等相关要素,以确定具体产品类别所适用的认证模式。

3 认证流程及认证时限3.1 认证流程认证的基本流程包括:(1)认证申请(2)初始工厂检查(3)产品抽样检验(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5)获证后监督注:初始工厂检查包括资料技术评审和现场检查。

3.2 认证时限自正式受理认证委托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之日止,一般不超过90天,包括初始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以及证书制作时间。

因委托人未及时提交资料、不能按计划接受现场检查、未按规定时间递交不符合整改、未能及时寄送检验样品、未及时缴纳费用,以及特殊的样品检验周期等原因导致认证时间的延长时,不计算在内。

4认证等级与认证依据标准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按照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的绿色建材评价标准的要求,将认证结果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

5 认证单元划分认证单元划分应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准的要求,并基于认证风险在实施细则中进行规定。

同一生产企业、同种产品,但生产场地不同时,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每个认证单元产品的详细认证范围应在认证证书或附件中予以界定。

6认证申请6.1 申请文件认证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绿色建材评价标准及认证实施的需要,在认证实施细则中明确具体产品的申请文件清单。

申请文件应至少包括:(1)申请书(应注明所申请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等级);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2)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委托关系证明(如授权委托书等。

当委托方为经销商、进口商时,还应提交经销商与制造商、进口商与制造商签订的合同证明);(3)OEM/ODM的知识产权关系(适用时);(4)产品工艺流程图;(5)生产厂组织机构图;(6)产品质量水平符合绿色建材评价标准中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的型式检验报告(由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一年内有效);(7)生产厂按本通则及实施细则要求建立的工厂保证能力相关管理文件目录;(8)关键原材料备案清单(9)符合绿色建材评价标准中规定的一般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6.2 受理认证机构收到申请文件后,依据相关评审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如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应通知认证委托人补充完善。

文件齐全后,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受理时,认证机构与认证委托人签订认证协议。

7初始检查7.1 检查准备7.1.1 检查计划与检查组构成认证机构应为其现场检查制定计划,该计划应基于绿色建材产品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并与检查的目的和范围相适应。

认证机构应选派有资质的人员组成现场检查组。

在确定检查组的规模和构成时,应基于认证产品的范围、涉及的技术特点、数据和信息系统的复杂程度及检查人员具有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等因素确定。

检查组进入现场检查前,应完成对认证委托人提交的自评估表及相应证实性资料的技术评审。

自评估要求及相应证实性资料清单应在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并能完整覆盖绿色建材评价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等级的全部评价要求。

7.1.2 资料技术评审7.1.2.1 评审目的通过对认证委托人提交申请文件、自评估表及证实性资料的技术评审,了解和掌握申请认证产品和企业对于绿色建材评价标准中相应等级的符合性程度,以及企业工厂保证能力相关管理文件符合本通则及实施细则的程度,确定是否能够进入现场检查,并进一步识别出后续工厂现场检查的思路和重点。

7.1.2.2评审人日数一个认证单元的资料技术评审人日数为2人日,每增加1个认证单元,相应增加0.5个人日。

7.1.2.3 评审内容评审内容包括认证委托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自评估表及证实性资料,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技术评审:(1)组织机构的合法性复核包括认证委托方、制造商和生产厂等相关机构资质的存在性和合法性,及OEM/ODM的知识产权关系(适用时)等。

(2)文件资料的完整性、适应性、有效性审查文件内容应能完整覆盖绿色建材评价标准规定的相应等级的要求,避免缺项情况发生。

文件内容应适宜支撑对申请企业及产品符合本通则、实施细则,及绿色建材评价标准中相应等级要求的审查。

文件内容所代表的相关合格评定结果的状态应为有效,如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工厂保证能力的符合性判断。

7.1.2.4 评审时限认证机构受理认证申请后,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技术评审。

认证委托人准备自评估表及相应证实性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7.1.2.5 评审结论资料技术评审结论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符合要求,可进行现场检查;基本符合要求,但需对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可在现场检查时提交整改证据;不符合要求,无法进行现场检查。

7.2 现场检查7.2.1 基本原则(1)原则上,现场检查应在资料技术评审符合要求或基本符合要求(可在检查现场直接提交整改证据)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现场检查的内容包括:①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②产品一致性检查;③绿色评价要求符合性验证。

(2)现场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生产场所。

对于与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相关,但处于生产企业实际生产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和部门,可视情况选择适当的检查方案,包括采信企业的自我声明或其他合格评定结果。

(3)现场检查时,工厂应正常生产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一种或一种以上产品。

7.2.2 工厂保证能力检查工厂保证能力检查应覆盖所有认证单元涉及的生产场所,并按附件1《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要求》进行。

对于具体产品类别,其确认检验要求(含检验项目、频次等)或涉及其他工厂保证能力要求的,应在实施细则中进行规定。

7.2.3 产品一致性检查(1)认证机构在经企业确认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认证产品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的一致性检查:(2)认证产品与申请文件或证书的一致性;(3)认证产品本体或包装上的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及相关标识与申请书或证书的一致性;(4)认证产品的关键原材料与备案产品关键原材料的一致性;如涉及其他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的,应在具体产品类别的实施细则中进行规定。

初始工厂检查时,应对全部认证单元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

7.2.4 绿色评价要求符合性验证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准验证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对于一般要求及评价指标要求方面相应等级的符合性情况(抽样检验指标除外)。

认证机构应在生产现场对其实际内控运行情况,包括涉及的文件、记录、实物、人员、设备、环境、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保障措施等进行核查,确认与提交申请文件的一致性。

如对于污染物排放,应重点核查生产现场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处置设备及相关文件记录等,以验证所提交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7.2.5 检查人日原则上,当生产企业已通过绿色建材评价标准中相应等级要求的管理体系认证时,一个认证单元的现场检查基础人日数要求见表1。

每增加1个认证单元,在表1的基础上相应增加1个人日。

不同的生产场所应分别计算人日数。

表1 一个认证单元的现场检查基础人日数7.2.6检查结论现场检查结论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现场检查通过绿色评价要求符合性验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均通过,且现场检查未发现不符合项。

(2)验证纠正措施合格后通过绿色评价要求符合性验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发现存在一般不符合项,可允许限期书面整改,报检查组书面资料验证或现场验证其措施有效的,现场检查通过。

(3)现场检查不通过绿色评价要求符合性验证未通过、或产品一致性检查和工厂保证能力检查发现存在系统性的严重缺陷等问题,应判定现场检查不通过或终止检查。

8 产品抽样检验8.1 基本原则(1)产品抽样检验可在现场检查前完成,也可与现场检查同时进行;(2)产品抽样检验应由认证机构确定、且具备CMA资质的实验室完成。

实验室对样品进行检验,应确保检验结论真实、准确,对检验全过程做出完整记录并归档留存,以保证检验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具有可追溯性;(3)认证机构应在实施细则中规定具体产品的抽样检验要求,包括抽样方法(含抽样原则、抽样数量、抽样基数等)、抽样检验项目、要求、方法及判定等。

8.2 利用其他检验结果如果认证委托人能就认证单元的产品提供同时满足以下规定的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可以此检验报告作为该产品抽样检验的结果。

(1)具备CMA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抽样检验报告;(2)报告中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抽样方法、检验方法等符合本通则、实施细则及绿色建材评价标准中相应等级的规定;(3)检验报告的签发日期为现场检查日前12个月内。

9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机构对产品抽样检验、初始检查结论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通过后,认证机构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认证委托人颁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每一个认证单元颁发一张证书。

10 获证后的监督10.1 监督时间原则上企业获证6个月后即可安排监督,每次监督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且监督时机可为预先不通知:(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投诉,并经查实为生产厂、制造商责任的;(2)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的;(3)有足够信息表明制造商、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