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附件6试运方案-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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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运加固装载的要求

铁路货运加固装载的要求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是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车辆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要。

第2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

各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装载加固质量。

各部门必须重视技术业务教育,及时总结装载加固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并坚持装车从严的精神。

在使用车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和加固方法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3条货车是铁路的重要运输设备,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共用的运输工具。

因此,各装卸车单位必须建立爱车制度。

对易于损坏车辆的装卸机械、设备和装卸作业方法,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进。

由于装卸作业损坏的铁路车辆,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赔偿。

第4条铁路与发、收货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善货物包装,改进装载加固方法,并订立合同,互相制约,共同遵守。

第5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及加固材料,可由铁路局与发货单位在确保运输安全的条件下组织试运,通过试运总结经验。

跨局时,必须报铁道部批准。

第二章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第6条货物装载与加固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经受正常的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便保证货物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

装载货物选择车辆时,应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及有关规定。

第7条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装载货物的重量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货物的重量应合理分布在车底板上,不得偏重。

第8条使用有端、侧板的平车、砂石车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底板的货物,可将端、侧板放下,需用铁线与车体捆绑牢固,不得影响提钩杆的正常使用和压住车钩。

铁路运输装载加固计算-2010最新版本加固规则

铁路运输装载加固计算-2010最新版本加固规则

铁路运输装载加固计算1、加固强度计算方法1.1 运输过程中作用于货物的各种力(1)纵向惯性力)(0kN Q t =T式中 Q ――货物重量,t ; 0t ――每吨货物的纵向惯性力,采用刚性加固时,)/13.069.260t kN Q t (总-=其中 总Q ――重车总重,t ,当总Q >130t 时,按130t 计算。

采用柔性加固时,)/(85.2932.020012.00t kN Q Q t +-总总=其中 总Q ――重车总重,t ;跨装运输时,按跨装车组总重计算,当130t <总Q ≤150t ,)/(78.60t kN t =,总Q >150t 时,)/(88.50t kN t =。

(2)横向惯性力)(0kN Q n N =式中 Q ――货物质量,t ;0n ――每吨货物的横向惯性力,)/t (2.282.20kN lan +=其中 a ――货物重心偏离车辆横重中心线的距离,mm ,跨装时,为货物转向架中心销偏离车辆横中心线的距离,l ――负重车销距,mm 。

(3)垂直惯性力)=垂垂N Q q Q k (式中 Q ――货物质量,t ;垂q ――每吨货物的垂直惯性力,① 使用敞车和普通平车装载时)/(a78.354.3t kN lq +=垂其中l ――负重车转向架中心距;a ――货物重心偏离车辆横中心线的距离,mm ;跨装时,为货物转向架中心销偏离车辆横中心线的距离,② 使用长大货物车装载时)/(a84.753.4t kN lq +=垂(4) 风力)k (q N F W =式中 q ――侧向计算风压,受风面为平面时,20.49kN/m q =,受风面为圆球体或圆柱体侧面时,2kN/m 245.0q =;F ――侧向迎风面的投影面积,2m 。

(5) 摩擦力纵向摩擦力:)kN (8.9Q F μ=纵摩横向摩擦力:)kN )(8.9(垂横摩Q Q F -=μ式中 Q ――货物质量,t ;垂Q ――货物的 垂直惯性力,kN ;μ――摩擦因数(原为摩擦系数,以下同――编者注),按表1取值。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状态:失效发布日期:1981-11-11 生效日期: 1981-11-11发布部门: 铁道部发布文号: 铁货字[1981]1792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是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车辆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要。

第2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

各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装载加固质量。

各部门必须重视技术业务教育,及时总结装载加固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并坚持装车从严的精神。

在使用车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和加固方法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3条货车是铁路的重要运输设备,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共用的运输工具。

因此,各装卸车单位必须建立爱车制度。

对易于损坏车辆的装卸机械、设备和装卸作业方法,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进。

由于装卸作业损坏的铁路车辆,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赔偿。

第4条铁路与发、收货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善货物包装,改进装载加固方法,并订立合同,互相制约,共同遵守。

第5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及加固材料,可由铁路局与发货单位在确保运输安全的条件下组织试运,通过试运总结经验。

跨局时,必须报铁道部批准。

第二章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第6条货物装载与加固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经受正常的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便保证货物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

装载货物选择车辆时,应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及有关规定。

第7条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装载货物的重量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货物的重量应合理分布在车底板上,不得偏重。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加规 》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加规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技术性强,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货车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

第四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第五条铁路局(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要高度重视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配备专人负责,积极运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和设备,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管理手段,提高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质量。

铁路局及其直属货运站段应成立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

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货物装载加固方案的审核、申报、实施工作,组织落实按方案装车、装车质量签认制度和货车满载措施,以及有关技术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企业应按本规则规定做好装载加固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坚持装车从严、发站从严的原则,严格按装载加固方案装车。

重点货物实行装车质量签认制度,铁路局应制定管内装车质量签认办法,并报部备案。

第七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货物装载加固方法、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应由托运人会同承运人,在安全运输的前提下组织试运。

试运的有关要求按本规则第四章办理。

第八条货物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由托运人自备,其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规则有关要求,以及铁道部公布的有关技术条件。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第三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技术性强,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货车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
第四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企业企业应按本规则规定做好装载加固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坚持装车从严、发站从严的原则,严格按装载加固方案装车。
重点货物实行装车质量签认制度,铁路局应制定管内装车质量签认办法,并报部备案。
第七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货物装载加固方法、装载加固材料及装臵,应由托运人会同承运人,在安全运输的前提下组织试运。试运的有关要求按本规则第四章办理。
第十六条C 62A、C 62A*、C 62A*K、C 62AK、C 62A*T、C 62A T、C 62B、C 62BK、C 62BT、C 64、C 64K、C 64H及C 64T型敞车局部地板面承受货物重量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仅在车辆两枕梁之间、横中心线两侧等距离范围内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见附表5、附表6。
7、仅靠防滑衬垫防止货物移动时,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55t。第十七条C 70、C 70H型敞车局部地板面承受货物重量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仅在车辆两枕梁之间、横中心线两侧等距离范围内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见附表7、附表8。
2.两枕梁直接承受货物重量且两枕梁承受的货物重量相等时,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到车辆标记载重量。
3.在车辆两枕梁内外等距离(装载长度不超过3.8m范围内承受均布载荷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总运〔2015〕296号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基本技术条件 (2)第三章特殊规定 (13)第一节超限、超长货物 (13)第二节木材和竹子 (16)第三节轮式、履带式货物和圆柱形、球形货物 (17)第四节金属材料及制品 (19)第五节卷钢 (20)第六节预应力梁 (21)第四章方案管理 (23)第五章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管理 (25)第六章应急处置 (27)第七章满载工作 (28)第八章附则 (28)附件1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 (29)附件2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常用计算公式 (30)附件3 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 (41)附件4 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42)附件5 常用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 (43)附件6 铁路货车增载规定 (44)附件7 装载加固废止和失效文电目录 (46)敞车、平车、棚车、长大货物车技术参数表 (50)TG/HY102-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铁路总公司)及所属各铁路运输企业(以下统称铁路局),是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的基本依据。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企业通过国家铁路运输货物前,铁路局在签订有关协议时应遵守本规则。

铁路局在与托运人、收货人签订有关协议时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技术性强,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货车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

第四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范标准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技术性强,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货车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

第四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第五条铁路局(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要高度重视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配备专人负责,积极运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和设备,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管理手段,提高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质量。

铁路局及其直属货运站段应成立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

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货物装载加固方案的审核、申报、实施工作,组织落实按方案装车、装车质量签认制度和货车满载措施,以及有关技术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企业应按本规则规定做好装载加固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坚持装车从严、发站从严的原则,严格按装载加固方案装车。

重点货物实行装车质量签认制度,铁路局应制定管内装车质量签认办法,并报部备案。

第七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货物装载加固方法、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应由托运人会同承运人,在安全运输的前提下组织试运。

试运的有关要求按本规则第四章办理。

第八条货物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由托运人自备,其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规则有关要求,以及铁道部公布的有关技术条件。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无轨胶轮车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是无轨胶轮车运输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车辆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胶轮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以适应井下工作对胶轮车运输的需要。

第2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胶轮车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

各队组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装载加固质量。

各队组必须重视技术业务教育,及时总结装载加固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并坚持装车从严的精神。

在使用车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和加固方法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3条无轨胶轮车是矿井重要运输设备,是各队组共用的运输工具。

因此,各装卸车单位必须建立爱车制度。

对易于损坏车辆的装卸机械、设备和装卸作业方法,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进。

由于装卸作业损坏的胶轮车辆,应按辅运队有关规定赔偿。

第4条辅运队与各队组用车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进装载加固方法。

第5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可由辅运队与各用车队组在确保运输安全的条件下组织试运,通过试运总结经验。

第二章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第6条货物装载与加固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经受正常的调车作业以及车辆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便保证货物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

装载货物选择车辆时,应根据货物大小、吨位等因素选择车辆。

第7条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

装载货物的重量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货物的重量应合理分布在车底板上,不得偏重。

第8条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底板的货物,可将侧板或后马槽放下,需用铁线与车体捆绑牢固,不得影响车辆正常运行。

第9条装载成件包装货物时,应排列紧密、整齐。

当货物的高度或宽度超出侧板时,四周货物倾向中间,并予加固(不得以篷布代替加固材料),两侧超出侧板的宽度应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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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120432《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附件6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试运方案SY2010-08卷钢使用60t、61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SY2010-09卷钢使用70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目录部批试运编号:SY2010-08 卷钢使用60t、61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 1方案一一车装载2件 (1)SY2010-08附表 (2)方案二一车装载3件 (3)方案三一车装载4件(Ⅰ) (4)方案四一车装载5件(Ⅰ) (6)方案五一车装载6件(Ⅰ) (8)方案六一车装载7件(Ⅰ) (10)方案七一车装载8件(Ⅰ) (12)方案八一车装载9件 (14)方案九一车装载10件 (15)方案十一车装载11件 (16)方案十一一车装载12件 (17)方案十二一车装载13件 (18)方案十三一车装载14件 (19)方案十四一车装载15件 (20)方案十五一车装载16件 (21)方案十六一车装载17件 (22)方案十七一车装载18件 (23)部批试用编号:SY2010-09 卷钢使用70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 (24)方案一一车装载3件 (24)SY2010-09附表 (25)方案二一车装载5件(Ⅰ) (26)方案三一车装载6件(Ⅰ) (28)方案四一车装载7件(Ⅰ) (30)方案五一车装载8件 (32)方案六一车装载9件(Ⅰ) (33)方案七一车装载10件 (35)方案八一车装载11件 (36)方案九一车装载12件 (37)方案十一车装载13件 (38)方案十一一车装载14件 (39)方案十二一车装载15件 (40)方案十三一车装载16件 (41)方案十四一车装载17件 (42)方案十五一车装载18件 (43)部批试运编号:SY2010-08 卷钢使用60t、61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方案一一车装载2件图1 一车装载2件一、货物规格:1.单件重量≤30.5t,板宽≥1250mm。

2.卷径与板宽之比不大于1.5。

二、准用货车:60t、61t通用敞车(C62除外)。

三、加固材料:凹形草支垫,钢护板,钢丝绳紧固器(破断拉力≥29.33kN)或Φ6.5mm 盘条,8号镀锌铁线。

四、装载方法:1.卷钢横向卧装。

2.将2件卷钢分别装载在车辆两枕梁上方,每件卷钢重量不大于车辆标记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两件卷钢重量之差不大于2t。

3.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到车辆标记载重量。

五、加固方法:在凹形草支垫端部固定钢护板,用钢丝绳紧固器(钢丝绳双股)或盘条6股穿过钢护板上的护绳圈按图1所示兜头拉牵凹形草支垫。

拉牵高度应在凹形草支垫端部高度的二分之一左右。

六、其他要求:1.根据卷钢的规格选用对应型号的凹形草支垫。

每件卷钢下加垫2个同一规格的凹形草支垫,2个凹形草支垫凹部压实后的高度差不得大于10mm,凹形草支垫外侧与卷钢边缘对齐。

2.使用钢丝绳拉牵时,钢丝绳与车辆棱角接触处采取防磨措施。

3.使用盘条拉牵时,另用镀锌铁线2股将钢护板捆绑在凹形草支垫上。

七、试运范围:见SY2010-08附表“试运范围”。

SY2010-08附表方案二一车装载3件图2一车装载3件一、货物规格:1.中部卷钢重量≤13t,两端部卷钢单件重量≤28t;板宽≥1250mm。

2.卷径与板宽之比不大于1.5。

二、准用货车:60t、61t通用敞车(C62除外)。

三、加固材料:凹形草支垫,钢护板,钢丝绳紧固器(破断拉力≥29.33kN)或Φ6.5mm 盘条,8号镀锌铁线。

四、装载方法:1.卷钢横向卧装。

2.车辆中部装载1件卷钢,重心落在车辆纵、横中心线交叉点上。

3.将其余2件卷钢分别装载在车辆两枕梁上方,两件卷钢重量之差不大于2t。

4.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57吨。

五、加固方法:在凹形草支垫端部固定钢护板,用钢丝绳紧固器(钢丝绳双股)或盘条6股(装载在车辆中部的用盘条4股)穿过钢护板上的护绳圈按图2所示兜头拉牵凹形草支垫。

拉牵高度应在凹形草支垫端部高度的二分之一左右。

六、其他要求:1.根据卷钢的规格选用对应型号的凹形草支垫。

每件卷钢下加垫2个同一规格的凹形草支垫,2个凹形草支垫凹部压实后的高度差不得大于10mm,凹形草支垫外侧与卷钢边缘对齐。

2.使用钢丝绳拉牵时,钢丝绳与车辆棱角接触处采取防磨措施。

3.使用盘条拉牵时,另用镀锌铁线2股将钢护板捆绑在凹形草支垫上。

七、试运范围:见SY2010-08附表“试运范围”。

方案三一车装载4件(Ⅰ)图3一车装载4件(Ⅰ)一、货物规格:1.单件重量≤16.2t,板宽≥1300mm。

2.卷径与板宽之比不大于1.5。

二、准用货车:60t、61t通用敞车(C62除外)。

三、加固材料:凹形草支垫,钢护板,钢丝绳紧固器(破断拉力≥29.33kN)或Φ6.5mm 盘条,8号镀锌铁线。

四、装载方法:1.卷钢横向卧装。

2.将卷钢分为两组,每组2件(2件卷钢重量之差不得大于2t),每组卷钢总重量不大于车辆标记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两组卷钢总重量之差不得大于2t;将两组卷钢分别靠车端向中部连续装载,每件卷钢重心均落在车辆纵中心线上。

3.车辆横中心线两侧对称位置两件卷钢重量之差不大于1t。

4.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到车辆标记载重量。

五、加固方法:在凹形草支垫端部固定钢护板,用钢丝绳紧固器(钢丝绳双股)或盘条6股穿过钢护板上的护绳圈按图3所示兜头拉牵凹形草支垫。

拉牵高度应在凹形草支垫端部高度的二分之一左右。

六、其他要求:1.根据卷钢的规格选用对应型号的凹形草支垫。

每件卷钢下加垫2个同一规格的凹形草支垫,2个凹形草支垫凹部压实后的高度差不得大于10mm,凹形草支垫外侧与卷钢边缘对齐。

2.使用钢丝绳拉牵时,钢丝绳与车辆棱角接触处采取防磨措施。

3.使用盘条拉牵时,另用镀锌铁线2股将钢护板捆绑在凹形草支垫上。

七、试运范围:见SY2010-08附表“试运范围”。

一车装载4件(Ⅱ)图4一车装载4件(Ⅱ)一、货物规格:1.单件重量≤15.7t,板宽≥720mm。

2.卷径与板宽之比不大于1.5。

二、准用货车:60t、61t通用敞车(C62除外)。

三、加固材料:凹形草支垫,钢护板,钢丝绳紧固器(破断拉力≥29.33kN)或Φ6.5mm 盘条,8号镀锌铁线。

四、装载方法:1.卷钢横向卧装。

2.将卷钢分为两组,每组2件,每组卷钢总重量不大于车辆标记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两组卷钢总重量之差不得大于2t;将两组卷钢分别双排装载在车辆两枕梁上方。

3.车辆横中心线两侧对称位置两件卷钢重量之差不大于1t,并排两件卷钢重量之差不大于1t。

4.车辆纵中心线两侧卷钢总重量之差不大于1t。

5.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到车辆标记载重量。

五、加固方法:在凹形草支垫端部固定钢护板,用钢丝绳紧固器(钢丝绳双股)或盘条6股穿过钢护板上的护绳圈按图4所示兜头拉牵凹形草支垫。

拉牵高度应在凹形草支垫端部高度的二分之一左右。

六、其他要求:1.根据卷钢的规格选用对应型号的凹形草支垫。

每件卷钢下加垫2个同一规格的凹形草支垫,2个凹形草支垫凹部压实后的高度差不得大于10mm,凹形草支垫外侧与卷钢边缘对齐。

2.并排两件卷钢使用同一规格的凹形草支垫;两件卷钢板宽相同,间距不大于100mm。

3.使用钢丝绳拉牵时,钢丝绳与车辆棱角接触处采取防磨措施。

4.使用盘条拉牵时,另用镀锌铁线2股将钢护板捆绑在凹形草支垫上。

七、试运范围:见SY2010-08附表“试运范围”。

方案四一车装载5件(Ⅰ)图5一车装载5件(I)一、货物规格:1.中部卷钢重量≤13t,两端部卷钢单件重量≤15t;板宽≥1300mm。

2.卷径与板宽之比不大于1.5。

二、准用货车:60t、61t通用敞车(C62除外)。

三、加固材料:凹形草支垫,钢护板,钢丝绳紧固器(破断拉力≥29.33kN)或Φ6.5mm 盘条,8号镀锌铁线。

四、装载方法:1.卷钢横向卧装。

2.车辆中部装载1件卷钢,重心落在车辆纵、横中心线交叉点上。

3.将其余卷钢分为两组,每组2件(2件卷钢重量之差不得大于2t),两组卷钢总重量之差不得大于2t;将两组卷钢分别靠车端向中部连续装载,每件卷钢重心均落在车辆纵中心线上。

4.车辆横中心线两侧对称位置两件卷钢重量之差不大于1t。

5.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57t。

五、加固方法:在凹形草支垫端部固定钢护板,用钢丝绳紧固器(钢丝绳双股)或盘条6股(装载在车辆中部的用盘条4股)穿过钢护板上的护绳圈按图5所示兜头拉牵凹形草支垫。

拉牵高度应在凹形草支垫端部高度的二分之一左右。

六、其他要求:1.根据卷钢的规格选用对应型号的凹形草支垫。

每件卷钢下加垫2个同一规格的凹形草支垫,2个凹形草支垫凹部压实后的高度差不得大于10mm,凹形草支垫外侧与卷钢边缘对齐。

2.使用钢丝绳拉牵时,钢丝绳与车辆棱角接触处采取防磨措施。

3.使用盘条拉牵时,另用镀锌铁线2股将钢护板捆绑在凹形草支垫上。

七、试运范围:见SY2010-08附表“试运范围”。

一车装载5件(Ⅱ)图6一车装载5件(Ⅱ)一、货物规格:1.中部卷钢重量≤13t,两端部单件卷钢重量≤14.5t;板宽≥720mm。

2.卷径与板宽之比不大于1.5。

二、准用货车:60t、61t通用敞车(C62除外)。

三、加固材料:凹形草支垫,钢护板,钢丝绳紧固器(破断拉力≥29.33kN)或Φ6.5mm 盘条,8号镀锌铁线。

四、装载方法:1.卷钢横向卧装。

2.车辆中部装载1件卷钢,重心落在车辆纵、横中心线交叉点上。

3.将其余卷钢分为两组,每组2件,两组卷钢总重量之差不得大于2t;将两组卷钢分别双排装载在车辆两枕梁上方。

4.车辆横中心线两侧对称位置两件卷钢重量之差不大于1t,并排两件卷钢重量之差不大于1t。

5.车辆纵中心线两侧卷钢总重量之差不大于1t。

6.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57t。

五、加固方法:在凹形草支垫端部固定钢护板,用钢丝绳紧固器(钢丝绳双股)或盘条6股(装载在车辆中部的用盘条4股)穿过钢护板上的护绳圈按图6所示兜头拉牵凹形草支垫。

拉牵高度应在凹形草支垫端部高度的二分之一左右。

六、其他要求:1.根据卷钢的规格选用对应型号的凹形草支垫。

每件卷钢下加垫2个同一规格的凹形草支垫,2个凹形草支垫凹部压实后的高度差不得大于10mm,凹形草支垫外侧与卷钢边缘对齐。

2.并排两件卷钢使用同一规格的凹形草支垫,两件卷钢板宽相同,间距不大于100mm。

3.使用钢丝绳拉牵时,钢丝绳与车辆棱角接触处采取防磨措施。

4.使用盘条拉牵时,另用镀锌铁线2股将钢护板捆绑在凹形草支垫上。

七、试运范围:见SY2010-08附表“试运范围”。

方案五一车装载6件(Ⅰ)图7一车装载6件(I)一、货物规格:1.单件重量≤10.8t,板宽≥1300mm。

2.卷径与板宽之比不大于1.5。

二、准用货车:60t、61t通用敞车(C62除外)。

三、加固材料:凹形草支垫,钢护板,钢丝绳紧固器(破断拉力≥29.33kN)或Φ6.5mm 盘条,8号镀锌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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