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各区、县人事局、公安局(分局),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事(干部)部门:根据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人发[1999]80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通知如下:一、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下同),在沪有接收单位,且本人或在外地配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的配偶调入本市工作。
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处级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在外地配偶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人员。
2、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的人员、工作满三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3、夫妻两地分居满五年的人员。
4、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由在上海的一方提出申请,既可由工作单位申报,也可以个人申报。
由工作单位申报的,市直属单位向市人事局申报;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单位通过市人才服务中心向市人事局申报;其他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申报。
由个人申报的,通过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向区(县)人事局申报。
三、本市建立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计算机网上政务服务系统。
市、区(县)人事局可通过该系统在网上办理调沪手续。
市、区(县)人事部门承办调沪事宜时,应将在沪一方和调沪人员基本信息及办理情况及时输入该系统,符合系统内设条件的,即可核发市人事局的落户证明。
四、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凭市人事局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信》和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国务院在京各部门因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调(迁)入人员审批工作

一、政策适用范围: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在京中管企业(国家国资委直属)存在夫妻两地分居情况的在职人员(为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二、政策条件:1、[1991]12号)、[2003]55号)处2满352006中国国家人事部、公安部??调令号报文部委拟调人性别占用指标情况京内一方年龄学历职务随迁数(2006)0693 中国冶金建设集团段艳丽女获硕士后工作三年郑圣聚36岁硕士工程师1 (2006)0694 中国冶金建设集团欧阳丹女聘中级职称满三年马文军31岁大学本科工程师??(2006)054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波男获硕士后工作三年齐易31岁硕士经济师??(2006)0544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宋琳琴女获硕士后工作三年张义42岁硕士高级工程师1(2006)0692 国家测绘局张腊梅女聘中级职称满三年杨敏40岁中专及以下工程师??1、劳动合同、23、结婚证;4、有随迁子女的,应审查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子女随迁政策,如系再婚,应审查丧偶证明或离异后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具有合法效力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等);5、京外方干部、工人、无业人员或农民的身份证明,按干部、工人调动的,应审查其京外工作单位同意调出函,京内单位同意调入函。
6、《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拟调人员登记表》(进京一方为干部)7、《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办文备案表》(进京一方为工人)8、9、(1、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解决分居的申请。
2、所在单位同意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时,人事部门经报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以研究所正式发文号向北京分院组织人事处行文,申报进京人员材料(须从院ARP人力资源系统上传)纸至材料交换即可。
3、各单位具体负责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审核工作,按照“承办人审查—处室复核—领导签批”的步骤进行。
4、各单位在审核完成后,所有报送材料的复印件须注明“经与档案及原件对照审核无误”字样,承??5需知)1、京外方为干部:行文式样和所需材料:??关于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调××到京工作的函××××工”批。
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逐步解决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逐步解决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80.01.21•【文号】中组发[1980]4号等•【施行日期】1980.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逐步解决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1980年1月21日中组发(1980)4号公3(1980)019号民发(1980)4号(80)劳总计字25号)目前各地都有一部分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不仅给职工生活带来一定的困难,对生产建设也有一定影响。
解决职工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是关系到调动广大职工社会主义积极性的一件大事。
各级组织、人事、劳动和公安部门,应当在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从有利于生产建设,有利于支援边疆和三线建设出发,根据工作需要与可能,既要逐步解决夫妻长期两地分居职工的实际困难,又要适当控制城市人口、职工总数和商品粮销量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和先后缓急,采取多种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这个问题。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对于分居两地的双职工,一般应本着大城市就中小城镇,内地就边疆,一二线地区就三线地区的原则,通过组织调动解决。
凡按这一原则调动的,不要强调人数对等。
双方应主动联系,互相支持,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调入地区应妥善安排工作。
大城市之间,中等城市之间和县(镇)之间分居的双职工,可以互相调动,彼此都应积极支持,不要强调人数对等。
调进或调出应根据工作需要、家庭实际情况等各种因素,具体协商确定。
从边疆调往内地,从三线地区调往一二线地区,从小城市调往大中城市,从各地调往京、津、沪三市的,要从严掌握。
中央一级机关及其在京单位两地分居的双职工,一般应将在京一方调往京外一方所在地区就近安排工作;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将分居的双方调往第三地本系统所属单位安排工作。
通过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办理北京户口的方式

通过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办理北京户口的方式接下来俺先声明一下,办理北京市户口的办法有N多种,像大学生毕业时的工作落户、外地户口的人才引进、公安机关的夫妻投靠等等,实在是很多很多。
俺下面的文字只针对夫妻分居的情况,全称应该叫作是“干部调京(解决夫妻分居)”的这种情况,其他的方式下文均不涉及。
如果您想寻求彼种方式的信息,请自行查询相关的网站。
btw:如果你是应届毕业生,不想费那么多事儿,觉得这年头用银子最简单最直接,水木上一些大师级人物还是不错的。
首先,这里给出一个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夫妻分居的网址:/policy/view.asp?id=26。
这里的文字虽然很多很繁杂,但绝对是最权威最官方的。
因为你提出的申请最后掌握批准与否大权的就是北京市人事局!俺知道这些公文性质的文字总是比较晦涩难读的,不过!!!强烈建议你耐住性子好好读完它,因为这里清楚地说明了申办所需要符合的条件、申办的流程、需要提供的材料等等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大家首先关心的应该是自己是否满足申请的条件吧?如此就先说说需要符合的条件问题。
这里有两点容易被忽视的前提条件:一是在京一方必须是已经毕业参加工作的;二是京外一方必须是“干部”身份。
为方便起见,以下以“你”来代表在京一方,也就是有北京市户口的一方;而以“你爱人”来代表京外一方,也就是外地户口想要办成北京户口的一方。
一是什么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必须已经毕业工作了。
如果你还是学生,那么你的那个放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所谓北京户口是没有用滴,你还是先毕业找个北京的单位,把自己的户口落到北京再说吧=.=二是什么意思?其实就是这个办理的事项正如其全名所言,乃是“干部调京”的一种,也正是因为这个“干部”,所以是由北京市人事局来审批。
否则像夫妻投靠,农转非这种,都是归公安机关管的。
也正因为是“干部调京”,所以你爱人的身份必须是“国家干部”。
那么何谓“干部”?这个问题就复杂鸟,不过我们也不需要去弄明白这个几乎变成历史名词的概念。
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人发[1999]80号
![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人发[1999]80号](https://img.taocdn.com/s3/m/b1f02502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1288a44.png)
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人发〔1999〕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公安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24号)精神,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工作,对于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干部的关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现就进一步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优先解决有突出贡献者和业务骨干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对于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人员、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及工作满三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不受年龄、分居时间、指标方面的限制,及时予以解决。
二、调整有关政策,加大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工作力度。
中小城市可逐步放开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政策;有条件的大城市要逐步放宽条件;对于人口压力较大的特大城市,在严格控制人口迁移性增长的同时,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缓解当地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矛盾。
三、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的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既要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又要严格控制北京市城市规模的精神,除符合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外,要继续坚持有出有进的原则予以办理。
解决干部夫妻分居的相关文件(人调发[1991]12号、人发[1999]80号、人办发[2003]55号)
![解决干部夫妻分居的相关文件(人调发[1991]12号、人发[1999]80号、人办发[2003]55号)](https://img.taocdn.com/s3/m/481d6b1dc5da50e2524d7f4b.png)
文件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 [1991 ] 12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从京外调入干部的指标精神,一九八三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的审批意见》(劳人干[1983]38号)。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个文件对搞好国务院各部门干部队伍的建设,控制北京市人口的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改革的不断变化,从京外调入干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需要总结经验,对有关规定加以完善。
现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单位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批条件(一)因工作需要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的审批条件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单位缺编,应首先在京内调剂解决。
确属工作需要,在京内无法调剂,必须从京外调入干部时,需制定调入调出干部计划,做到有出有进,利于干部交流。
1.使用我部下达的京外调干指标,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事业单位和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公司因工作需要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要严格控制在我部下达的京外调干指标数额和规定的专业内,拟调干部应是经过三年以上基层工作锻炼,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业技术骨干。
拟调干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处级干部)的,年龄应在4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应在50岁以下。
2.按国务院或我部所批专项指标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有特殊原因(如新建、扩建单位或地处远郊区县的单位)所需干部,京内地区难以解决,确需从京外调入的,由部委报文申请专项指标。
十人以上者(含十人),报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批准后,由人事部具体办理调入干部审批手续。
十人以下者,报人事部审批。
用人单位应按下达的专项指标数额及规定的专业调入干部。
调入干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处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应4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在50岁以下。
解决干部夫妻分居的相关文件(人调发[1991]12号、人发[1999]80号、人办发[2003]55号)
![解决干部夫妻分居的相关文件(人调发[1991]12号、人发[1999]80号、人办发[2003]55号)](https://img.taocdn.com/s3/m/481d6b1dc5da50e2524d7f4b.png)
文件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 [1991 ] 12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从京外调入干部的指标精神,一九八三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的审批意见》(劳人干[1983]38号)。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个文件对搞好国务院各部门干部队伍的建设,控制北京市人口的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改革的不断变化,从京外调入干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需要总结经验,对有关规定加以完善。
现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单位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批条件(一)因工作需要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的审批条件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单位缺编,应首先在京内调剂解决。
确属工作需要,在京内无法调剂,必须从京外调入干部时,需制定调入调出干部计划,做到有出有进,利于干部交流。
1.使用我部下达的京外调干指标,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事业单位和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公司因工作需要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要严格控制在我部下达的京外调干指标数额和规定的专业内,拟调干部应是经过三年以上基层工作锻炼,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业技术骨干。
拟调干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处级干部)的,年龄应在4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应在50岁以下。
2.按国务院或我部所批专项指标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有特殊原因(如新建、扩建单位或地处远郊区县的单位)所需干部,京内地区难以解决,确需从京外调入的,由部委报文申请专项指标。
十人以上者(含十人),报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批准后,由人事部具体办理调入干部审批手续。
十人以下者,报人事部审批。
用人单位应按下达的专项指标数额及规定的专业调入干部。
调入干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处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应4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在50岁以下。
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
![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https://img.taocdn.com/s3/m/4c8151e6524de518964b7d5a.png)
/LDJAPP/search/fgdetail.jsp?no=11417
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京人干字[1993]第4号颁布时间:1993.05.05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
近年来,我市各级人事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知识分子办实事,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他们在首都经济建设中骨干作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市专业技术干部的家庭困难,稳定干部队伍,促进首都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决定今年在继续严格控制首都人口迁移性增长的同时,把有限的进京指标重点用于解决我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
解决的范围是:
一、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二、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三、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经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考核,确属各单位业务骨干者,可不受各单位进京指标限制,由区、县、局(总公司)报市人事局审批。
对于干部因家庭困难要求调京问题,按照市十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严格控制户籍人口迁移增长”的要求,将继续坚持总量控制,有进有出,实行指标控制的办法。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对需要调京干部的材料和人事档案以及在京一方专业技术干部的有关考核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北京市人事局
199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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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近年来,我市各级人事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知识分子办实事,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全心全意在首都经济建设中骨干作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市专业技术干部的家庭困难,稳定干部队伍,促进首都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决定今年在继续严格控制首都人口迁移性增长的同时,把有限的进京指标重点用于解决我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
解决的范围是:
一、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二、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三、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经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考核,确属各单位业务骨干者,可不受各单位进京指标限制,由区、县、局(总公司)报市人事局审批。
对于干部因家庭困难要求调京问题,按照市十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严格控制户籍人口迁移增长”的要求,将继续坚持总量控制,有进有出,实行指标控制的办法。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对需要调京干部的材料和人事档案以及在京一方专业技术干部的有关考核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北京市人事局
1995年5月5日
审批项目名称:干部调京(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审批类)
审批项目编号:BJXSARSOO7-1-2002(北京行审A类人事007号-1子项-2002年)
审批项目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国发〔1989〕81号)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拟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在京一方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民营科技企业认定证书、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证书、驻京研发机构认定证书、环保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申请。
(依据:《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第二款)
2、拟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在京一方情况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户口本。
(依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第一、二、三条,《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第二款)
3、拟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京外一方情况证明材料:结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同意调出函、同意接收函、本人档案、本人鉴定、近期体检表,如有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二胎生育证明)、在校学习证明或待业证明等。
(依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第一、二、三条,《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第二款)
4、审批流程表:《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依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第四条、《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第二款)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1、属本处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第一条,《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一条第一款)
2、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
3、京内一方受聘于北京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需符合:在京一方具有北京常驻户口,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
技术职务的干部;或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或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依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第一、二、三条)
在京一方受聘于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环保企业、软件企业的需符合:在京一方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其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或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或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
年的;或在京一方处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予以办理。
(依据:《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一条第二款)
4、拟调京人员的档案记载与本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符。
(依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第四条、《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第二款)
时限:3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核实:按审定标准进行核准审定。
时限:4个工作日
四、告知: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员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2个工作日
大家提供一下干部调京(两地分居)都需要给市人事局提供的材料,我基本整理全了。
顺便说一下,我是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爱人是山东中学教师。
提交市人事局材料目录:
1、干部调京审批表(1)
2、京外一方学历证书(复印件1)
3、京外一方户口册(复印件1)
4、京外一方身份证(复印件1)
5、接收函(1)
6、京外一方原单位同意调出函(1)
7、调动人员登记表(3)
8、在京一方身份证(复印件1)
9、在京一方户口册(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各1)
10、结婚证(复印件1)
11、在京一方学位证(复印件1)
12、在京一方学历证(毕业证复印件1)
13、双方签名申请书(1)
5月10日补充材料:
1、京外一方原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县教育局)同意调出函(请注意,这个不是《干部介绍信》,《干部介绍信》俗称调
令,一开始不要。
我理解错了,到山东把调令都开出来了,所以现在比较被动)
2、京外一方户籍证明(因爱人户口册上还是未婚,所以修改为已婚,派出所出具证明)
3、京外一方《机关事业单位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定级表》
4、京外一方《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5、京外一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