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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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政府关于装配式建筑的文件武政规〔2017〕8号

武汉市政府关于装配式建筑的文件武政规〔2017〕8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武政规〔2017〕8号日期:2017年03月27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窗口〗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展目标(一)房屋建筑。

到2017年底,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2018年—2020年,上述比例力争逐年递增10%,到2020年底,力争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

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以及建设项目的附属设施除外)在土地供应时应当明确按照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1.自2017年4月1日起,二环线以内的民用建筑,二环线以外的重点功能区(含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生态新城、汉阳区四新会展商务区、青山区滨江商务区、洪山区杨春湖商务区)的民用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独立成栋的保障性住房项目;2.自2018年1月1日起,各中心城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范围内的民用建筑;3.自2019年1月1日起,新城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都市发展区、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民用建筑。

(二)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等)。

自2017年4月1日起,开展装配式建设试点,并逐步完善相关建设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凡符合装配式建造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按照装配式建造标准进行建设。

全国各装配式建筑政策及补贴标准

全国各装配式建筑政策及补贴标准

全国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和补贴标准汇总1、北京市目标:到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保障: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预制率达到50%以上、装配率达到7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予以财政奖励;对于未在实施范围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按增量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同时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3%的面积奖励;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等。

三类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一是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

二是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三是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2、上海市目标:以土地源头实行“两个强制比率”(装配式建筑面积比率和新建装配式建筑单体项目的预制装配率),即2015年在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0%;2016年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外环线以外超过50%;2017年起外环以外在50%基础上逐年增加。

保障:对总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且预制装配率达到45%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 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对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装配式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的,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

3、天津市目标:2017年底前,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房和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30%;2018至2020年,新建的公共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和中新生态城商品住宅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全装修比例达到100%;2021至2025 年,全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新建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保障: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建筑项目奖金激励方案

建筑项目奖金激励方案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
通过奖金激励,激发项目成员的 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项目执行
效率和质量。
设立奖金惩罚机制,对项目执行 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延误等问题 进行惩罚,约束项目成员的行为

将奖金激励与项目目标、里程碑 等关键要素相结合,确保项目成 员的个人目标与项目整体目标保
持一致。
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原则
发放时机
特别贡献奖励应及时发放,以表彰员 工的突出贡献和激励其他员工。
宣传推广
对获得特别贡献奖励的员工进行宣传 推广,树立榜样,营造积极向上的工 作氛围。
PART 04
奖金激励方案实施流程
REPORTING
XX DESIGN
考核周期与考核指标设定
考核周期
以季度为周期进行考核,确保及 时反馈和调整。
团队组成及职责划分
设计师
负责项目的建筑设计,提供符 合功能需求和审美要求的设计 方案。
施工人员
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工作,按 照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操 作。
项目经理
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实施, 协调各方资源,确保项目按计 划推进。
工程师
负责项目的结构设计和施工技 术支持,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和 稳定性。
质检员
持续改进和优化方向
个性化激励
根据不同员工的需求和偏好,设 计更加个性化的奖金激励方案, 如提供多元化的奖金形式、赋予
员工更多自主选择权等。
长期激励机制
为鼓励员工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 ,可以考虑引入股权激励、利润 分享等长期激励机制,将员工的 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紧密
结合。
跨部门协作与沟通
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确保奖金激励方案能够全面反 映各部门的贡献和业绩,促进公

装配式建筑政策解读(深圳)

装配式建筑政策解读(深圳)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 见》(中央发[2016]6号文)
这是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配套文件,通过一个个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实招”和 “时间表”,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具体“路线图”。
(十一)发展新型建造方式。(8句话) 【指导思想】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造工期,提升工程质量。 【重点工作】 制定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完善部品部件标准,实现建筑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 鼓励建筑企业装配式施工,现场装配。 建设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 【工作目标】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 【其他工作】 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 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
2 装配式建筑政策解读 深圳政策介绍
【绿建融合】
• 经认定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要求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可不进行绿色建筑 专项审查,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后可认定为深圳市铜级绿色建筑,不 再进行专门评价。 • 对按照高标准建造,预制率达到40%、装配率达到60%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项目, 参评市绿色建筑评价时,可在现行标准评价等级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
• 奖励的建筑面积为采用产业化方式建造的规定住宅建筑面积的 3%,功能仍为住宅。
• 奖励建筑面积无需修改已有法定规划,计收50%的评估市场地价, 不纳入预售范围。
2 装配式建筑政策解读 深圳政策介绍
《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十九条)
【定义和范围】
本通知所称的装配式建筑,是指采用预制构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包括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其它符合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的结构体系。

全国部分省市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

全国部分省市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

全国部分省市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全国部分省市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省市出台了装配式建筑专门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不少地方更是对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越多越多的市场主体开始加入到装配式建筑的建设大军中。

在各方共同推动下,2015年全国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3500万平方米—4500万平方米,近3年新建预制构件厂数量达到100个左右。

接下来店铺带大家了解下全国部分省市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

上海市装配式保障房推行总承包招标: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和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上海市装配式保障房项目宜采用设计(勘察)、施工、构件采购工程总承包招标。

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对总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且预制装配率达到45%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对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装配式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的,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

以土地源头实行“两个强制比率”:2015年在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0%;2016年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外环线以外超过50%;2017年起外环以外在50%基础上逐年增加。

2015年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2016年起不低于40%。

浙江省目前,浙江全省已有杭州、宁波、绍兴、金华、舟山、台州、丽水等地制定出台了相应政策文件。

“1010工程”示范基地:绍兴市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和“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

大力推进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创建,目前已有7个基地获批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住宅全装修:2016年5月1日起,《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将正式施行。

到2020年底,浙江新建多层和高层住宅将基本实现全装修,也就是说毛坯房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宁波装配式建筑占比将达30%:从2015年开始,宁波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计划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将达3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字号】鄂政办发〔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1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精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武汉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达到2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恩施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达到15%以上。

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合理确定实施范围。

各地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的实施范围和标准,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应在2017年6月底前明确重点实施范围和标准,孝感市、黄冈市和仙桃市应在2018年6月底前确定重点实施范围和标准,其他设区城市、恩施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应在2019年6月底前确定重点实施范围和标准。

各地根据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可适时对实施区域、范围和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省住建厅要加快编制湖北省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和标准图集,支持企业编制标准、加强技术创新,鼓励社会组织编制团体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

强化建筑材料标准、部品部件标准、工程建设标准之间的衔接。

制订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等计价依据。

完善装配式建筑结构性能检测标准和方法。

制定全省装配式建筑预制率、装配率计算规则。

到2017年底,基本形成能覆盖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监管和验收等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三)创新装配式建筑设计。

装配式奖励政策

装配式奖励政策

装配式奖励政策
装配式奖励政策是为了鼓励建筑业采用装配式建筑技
术而制定的。

具体政策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预制率达到50%以上、装配率达到7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会予以财政奖励。

对于未在实施范围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按增量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同时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3%的面积奖励。

此外,有些地区还会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企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等政策支持。

对于装配式保障房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相关业绩,并对总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给予补贴。

此外,一些地区还对当年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建筑业企业给予奖励。

总的来说,装配式奖励政策旨在促进装配式建筑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建筑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海南装配式奖励政策

海南装配式奖励政策

海南装配式奖励政策一、介绍装配式建筑是指通过工厂化生产、模块化设计、现场组装的建筑方式。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环境友好、高效节能建筑的需求不断增加,装配式建筑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

作为我国重要的建筑市场,海南省也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促进装配式建筑的普及和应用,海南省制定了一系列装配式奖励政策。

二、政策概述海南装配式奖励政策是指海南省政府为鼓励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奖励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提供财政和政策支持,促进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推动海南省建筑业的转型升级。

三、具体政策1. 奖励资金海南省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装配式建筑项目的研发、设计、生产、施工等环节。

具体资金数额和申请条件将根据项目的规模、技术水平和环境效益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

2. 减免税费对于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企业,海南省将给予一定的减免税费政策。

具体减免的税费种类和比例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

3. 优先用地海南省将为装配式建筑项目提供优先用地政策。

优先用地可以帮助企业更快地启动项目,减少用地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4. 专业人才培养海南省将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

通过设立奖学金、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吸引更多的人才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5. 建筑标准制定海南省将积极参与装配式建筑标准的制定工作,推动我国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制定统一的建筑标准可以提高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推动行业的良性发展。

四、政策效果与展望海南装配式奖励政策的实施将极大地推动装配式建筑在海南省的发展。

首先,奖励资金的设立将为装配式建筑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促进技术创新和项目的推进。

其次,减免税费政策将降低企业的负担,提高装配式建筑的竞争力。

再次,优先用地政策将加快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启动速度,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此外,专业人才培养和建筑标准制定将为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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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制定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77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127号)文件要求,为鼓励社会项目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项目,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

第三条按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且满足国家装配式建筑认定标准的,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可按一定比例(不超过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第四条建设单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报建方案设计审查前,应先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审查申请,并提交申请表、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等材料。

第五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装配式建筑设计、结构、施工等方面的专家(5或7名)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审查要点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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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审查意见书。

专项审查意见书作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容积率奖励依据。

第六条建设单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报建方案设计审查时,须提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专项审查意见书材料。

报建方案设计内容应有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主要包括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实施楼栋、装配率、申请奖励的建筑面积和比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在报建方案设计审查时确定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实施楼栋、奖励的建筑面积和比例,按程序进行公示。

第七条建设单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奖励的建筑面积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载明。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以及装配式建筑技术认定审查意见书等材料提交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经审查合格的,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装配部位、装配率等重要变更的,建设单位应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装配式建筑修改后实施方案重新审查,审查结论作为图审依据。

第九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并形成书面监督记录。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报告中应有装配式建筑专篇,- 2 -
注明装配式建筑的位置和面积、结构类型、预制构件种类、装配式施工技术、装配率以及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等内容。

竣工验收报告经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未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后将情况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取消其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的资格,原奖励的建筑面积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偿收回,交由县住房保障和房产事务中心作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使用,并由县综合执法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自2017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印发之日起,对符合容积率奖励政策的在建或已建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可在该建设单位的其他商品房项目中兑现容积率奖励指标。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本细则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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