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目录

1 总则 (1)

1.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1)

1.2 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 (1)

1.3 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的相互关系 (2)

2 6kV变电所母线停电事故的处理 (2)

2.1 变电所母线全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如下次序处理: (2)

2.2 变电所部分母线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如下顺序处理: (2)

3 主要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 (2)

3.1 变压器的事故处理 (2)

3.2电动机的事故处理 (3)

3.3 高压断路器的事故处理 (4)

3.4 互感器的事故处理 (4)

3.5 电力电容器的事故处理 (5)

3.6 避雷器的故障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7 二次回路、直流系统的故障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电力系统的事故处理 (6)

5 灾害造成的事故处理 (6)

6 附则 (6)

1 总则

1.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1.1.1 本规程的目的是为电气人员规定出处理电气事故或故障的一般原则,各重要电气设备事故或故障的具体处理要求由各相关单位制定细则予以明确。

1.1.2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炼油茂名分公司供电系统各单位。各有关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

1.2 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

1.2.1 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1.2 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1.2.3 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1.2.4 在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及有关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力设法保持所负责的设备继续运行。当事故形势已经威胁到人身安全时,事故处理人员应选择适当的方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1.2.5 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交班人员应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处理,直到恢复正常运行。

1.2.6 凡是不参加处理事故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发生事故的地点。

1.2.7 发生电气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遵照下列顺序消除事故:

1.2.7.1 根据事故信号和设备的状况,迅速判断事故的原因;

1.2.7.2 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有威胁时,应立即设法解除威胁,必要时可以停止设备的运行并及时汇报。

1.2.7.3 迅速进行检查和试验,判明故障的性质、地点及范围;

1.2.7.4 对所有未受到损害的设备,保持其运行;

1.2.7.5 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应主动将事故处理的每一阶段迅速报告电力调度及车间值班人员,由车间报告上级机动、生产和安全部门。

1.2.8 处理事故时,必须迅速正确,避免事故扩大。

受令者在接受命令时,必须向发令者复诵一次;事故处理的发令者有条件时应作录音记录。听从电力调度(没有电力调度者为主管部门)命令执行后,要立即报告发令者。

1.2.9 事故处理完后,应做好详细记录。

1.3 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的相互关系

1.3.1 如果变电所值班人员认为电力调度的命令有错误时,应提出疑问。若电力调度员确定命令是正确的,变电所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

1.3.2 如果电力调度员的命令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的安全,不得执行。并把不执行命令的理由报告电力调度员及主管领导,然后按主管领导的指示执行,并做好记录。1.3.3 下列各项操作,可不待电力调度员的命令,由变电所值班人员执行;

1.3.3.1 直接威胁人员生命的设备的停电;

1.3.3.2 已损坏的设备的停电;

1.3.3.3 对运行中受到损伤威胁的设备根据现场情况加以隔离;

以上操作进行后,应及时报告电力调度。

1.3.4 当变电所和电力调度之间的通讯失效时,应尽可能用一切方法使其恢复,或通过其他渠道联系。重要变电站正常情况下每班开始时应用调度电话联系一次,检验调度电话正常好用。

2 6kV变电所母线停电事故的处理

2.1 变电所母线全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如下次序处理:

2.1.1 立即向电力调度报告。

2.1.2 调度送电后,按照次序检查和操作,尽快地恢复低压配电室送电;

2.1.3 认真作好记录。

2.2 变电所部分母线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如下顺序处理:

2.2.1 将停电母线断路器断开,推出手车。

2.1.1.1 投送母联开关。

2.2.1.2 报告上级调度。

2.2.1.3 认真作好记录。

2.2.1.4 报告公司调度和车间领导;

3 主要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

3.1 变压器的事故处理

3.1.1 电工值班人员在变压器运行中发现有不正常现象 (如漏油、油位变化过高或过低、温度异常、声音不正常等),应设法尽快消除,并报告公司调度调度和车间领导,同时将经过进行记录。

3.1.2 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停用变压器才能消除,具有威胁整体安全的可能性时,应立即停下处理,若有备用变压器,应将备用变压器投入运行,并报告公司调度。

2

变压器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下处理并通知公司调度。

3.1.2.1 变压器内部声响很大,有爆裂声;

3.1.2.2 在正常负荷和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温度超出额定温度且不断上升;

3.1.2.3 储油枕或防爆管(压力释放器)喷油;

3.1.2.4 严重漏油使油面下降,低于油位计的正常指示限度;

3.1 2.5 油色变化过甚;

3.1.2.6 套管有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等。

3.1.3 当发现变压器因大量漏油而使油位迅速下降时,禁止将瓦斯保护改为只动作于信号,而必须迅速采取措施,并即加油。

3.1.4 轻瓦斯信号动作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对变压器进行检查,查明动作原因,若是变压器外部原因,且瓦斯继电器内积聚的气体是无色、无味、不可燃的,则变压器可继续运行,但应加强监视。否则,如果气体是可燃的,应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投入备用变压器,同时取故障变压器油样进行气相色谱分析试验,以确定故障性质,确定变压器能否继续运行。

3.1.5 轻瓦斯信号和重瓦斯跳闸同时动作时,应鉴定瓦斯继电器内气体的性质及取油样作气相色谱分析。在变压器未经详细检查并试验合格前不许再投入运行。

3.1.6 变压器运行中自动跳闸时,应及时报公司调度,如有备用变压器,值班人员应迅速将其投入运行,然后立即查明变压器跳闸的原因;如无备用变压器,则须根据保护装置动作和跳闸时的外部现象(如外部短路、过负荷等)进行检查。如不是由于内部故障引起,而是由于外部故障所造成的,则消除故障后变压器可重新投入运行。

若变压器有内部故障征象时,应进行内部检查。

3.1.7 变压器着火时,首先应断开电源,然后拉开低压侧开关,迅速报告公司消防队并使用电气专用灭火器具灭火,及时将备用变压器投入运行。

若油溢在变压器顶盖上而着火时,则应打开下部放油阀放至适当油位;若是变压器内部故障引起着火时,则不能放油,以防变压器发生严重爆裂。

3.2电动机的事故处理

3.2.1 在下列情况下,应立即将电动机停运:

3.2.1.1 电动机导致人身事故时;

3.2.1.2 电动机及所带动的机泵损坏至危险程度。

3.2.2 在下列情况下,对于生产上不能停的电动机可先起动备用电动机,待生产基本正常后,再停机。

3

3.2.2.1 电动机运转中发现有不正常声响、振动或绝缘有烧焦的气味;

3.2.2.2 电动机起动调节装置内出现火花或冒烟;

3.2.2.3 电动机定子电流超过正常运行的数值;

3.2.2.4 电动机轴承温度超过规定的温升。

3.2.3 电动机自动跳闸后,应查清何种保护动作,并对电动机进行检查,消除故障后方能重新启动。

3.2.4 电动机着火时,必须先将电动机的电源切断后再灭火。灭火时须使用适用电气故障的灭火器。

3.3 高压断路器的事故处理

3.3.1 高压断路器运行中出现不正常现象,如轻微漏油、漏气、发热,声音不正常等,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并设法尽快消除,同时报告公司调度并做好记录。

3.3.2 高压断路器运行中发生下列异常情况之一时,应立即用上一级断路器断开连接该断路器的电源,作停电处理:

3.3.2.1 断路器套管爆炸断裂;

3.3.2.2 断路器内部有严重放电声或其它异常声音;

3.3.2.3 套管穿心螺丝与导线连接处发热熔化;

3.3.2.4 断路器着火。

3.3.3 严禁将拒绝跳闸的高压断路器和严重缺油、漏油、漏气的高压断路器投入运行。

3.3.4 如果断路器的发热不正常,应加强监视,并设法降低其温度。如果温度继续升高,应报告公司调度,采取转移负荷后停电处理的措施。

3.3.5 高压断路器的操作机构(包括电磁机构、弹簧机构和液压机构等)动作失灵,出现拒合或拒分现象时,应报告公司调度,并进行检查,采取各种措施消除故障,如无法消除,经公司调度同意后停下修理。

3.3.7 断路器着火时,应迅速将断路器各侧电源切断,再进行灭火。

3.3.8 SF

断路器故障时的处理:

6

气压降低,密度继电器发出信号时,应通知检修人员补气及查找3.3.8.1 当发生SF

6

漏气部位并处理;若压力降低至闭锁分合闸时,应用其它方法,将该断路器退出运行,但不许带电操作此断路器。

3.3.8.2 运行中有放电声或其它异常声音时,应停电处理。

瓷套管严重放电时,应停电处理。

3.3.8.3 SF

6

3.4 互感器的事故处理

3.4.1 当互感器或其二次回路发生故障而使仪表的指示错误时,应尽可能根据其它仪

4

表的指示,对设备进行监视,并尽可能不改变设备的运行方式。避免由于仪表指示错误而引起对设备情况的错误判断甚至造成不必要的停电事故。应尽快消除这些故障。

3.4.2 当发现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断开时,应设法在该电流互感器附近的端子上将其短路;如不可能时,则应将该电流互感器停用。

3.4.3 电压互感器出现故障必须切除时,应先报告电力调度;为了避免切除电压互感器而引起低电压跳闸停电事故,在征得电力调度同意后,退出该段母线的低电压保护,但应尽快恢复。

3.4.4 充油式和充胶式的互感器,当发现有下列故障征象之一时,应立即停用:

3.4.4.1 高压侧的熔断器熔断;

3.4.4.2 互感器发热过高;

3.4.4.3 互感器内部有异常声音;

3.4.4.4 有严重渗油、漏油或流胶现象;

3.4.4.5 从互感器内发出臭味或冒烟;

3.4.4.6 有火花放电。

3.4.5 当充油式或充胶式互感器中的油或胶着火时,应立即将与故障互感器相连接的接线断开,然后用适合的灭火器灭火。

3.5 电力电容器的事故处理

3.5.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将电容器停运:

3.5.1.1 电容器严重漏油,箱壳爆裂;

3.5.1.2 电容器喷油或着火;

3.5.1.3 接头严重过热或熔化;

3.5.1.4 套管放电闪络;

3.5.1.5 电容器内部有异常声音。

3.5.2 电容器熔断器熔断的处理

此时应将电容器退出运行,放电后检查套管是否有放电痕迹,外壳是否变形、漏油,外接母线有无短路现象等,并用兆欧表检查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若未发现故障征兆,可更换熔断器后将电容器投入运行;如送电后熔断器仍熔断,则应将此故障电容器及非故障相的部份电容器退出。并用正确方法放电完毕。

3.5.4 电容器着火的处理。

电容器着火时应即断开电容器电源,并确认电容器放电、经接地后进行灭火。3.5.5 运行中的电容器引线如果严重发热,则必须立即退出运行,以免事故扩大。

5

3.5.6 电容器过流的处理。当电容器通过的电流超过电容器额定值的1.3倍和电压1.1倍时,应将其退出运行,以免烧坏。

4 电力系统的事故处理

4.1 当供配电系统或重要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时,电工值班人员应快速采取妥善措施。尽可能缩小事故影响的范围,并将临时应急运行方案和事故处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2 当电力系统发生大面积停电的重大事故时,电力调度应迅速指挥转移负荷和处理故障,并首先恢复水、风、气、汽等动力系统和关键生产装置及关键机泵的供电。

4.3 为了做到有条不紊地处理系统的电气事故、电力调度和电气车间及有关班组,均应编制管辖范围内的《电气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演练。

5 灾害造成的事故处理

5.1 变电所(站)、配电间,在运行中可能遇到某些灾害,使设备受到损伤或破坏,这些灾害包括:

5.1.1 有淹没配电装置危险的洪水:

5.1.2 配电装置附近发生火灾;

5.1.3 遭受雷害台风事故;

5.1.4 房屋漏水危及变配电装置。

遇到这些情况,值班人员一方面采取遮水措施防止设备发生故障,另一方面应尽可能保持设备继续运行;并立即报告公司调度及车间领导,如已判明灾害确实不可避免,对设备有直接危险时,则应将带电设备切断,停止运行。

5.2 变电(站)所、配电间等位于排水困难地段,遇台风大雨时,配电装置有浸水危险的,应事先作好防洪措施,大雨时加强巡视,以免水进室内,影响安全供电,有险情时,立即向电力调度及公司调度报告。

5.3 当台风大雨及雷电闪络严重时,禁止室外及高空作业。除非紧急事故处理,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

6 附则

6.1 本规程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6

电气事故管理制度

企业制度-执行类

1 基本要求 1.1 规范内容的界定 运维中心界面范围内因电流、电磁场、雷电、静电和某些电路故障等直接或间接造成建筑设施、电气设备毁坏、人、伤亡,以及引起火灾和爆炸等后果的事件。 1.2 管理原则 1.2.1 坚持全员、全过程管理,积极、主动、稳妥、高效处理各类电气故障。 1.2.2 坚持“四不放过”,找出事故(故障)根源。 1.2.3 坚持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不断提高故障处理水平。 1.3 管控方式 业务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制。 2 分工与职责 2.1 电气科是生产运行维护中心(以下简称运维中心)电气专业事故(故障)管理的主管部门。 2.2 发生电气事故(故障)的基层车间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以下工作: 2.2.1 及时向电气科上报事故(故障)情况; 2.2.2 做好事故(故障)的调查与分析; 2.2.3 按要求写出事故(故障)报告; 2.2.4 制订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3.1 电气事故(故障)严格按照齐鲁石化公司《电气事故处理规程》处理。 3.2 要建立健全事故(故障)台帐。内容包括:发生时间、事故(故障)原因分类、简要内容。 3.3 发生电气事故(故障)时,基层车间应及时报告运行调度科,由运行调度科及时通知电气科和生产厂机动科;基层车间应在36小时内将电气事故(故障)报告报电气科,构成事故的同时还应报安全质量科。

3.4 对于原因复杂、分析困难的事故(故障),由电气科报公司机械动力处同意后,可延时24小时上报正式的事故(故障)报告。 3.5 当电网发生短路、接地故障时,基层车间都应立即报告公司电调和运维中心运行调度科。 3.6 电气事故(故障)的调查应查明下列各项: 3.6.1 事故(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气象情况; 3.6.2 事故(故障)发生前系统的运行方式和设备的运行状况; 3.6.3 事故(故障)发生经过和处理过程; 3.6.4 事故(故障)现象,包括断路器、保护装置、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信号指示、仪表指示的变化情况,故障录波和监控装置记录等; 3.6.5 设备的损坏情况和损坏原因; 3.6.6 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是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3.6.7 设计、施工、检修、试验、调试、维护等方面的问题; 3.6.8 人员和技术方面的问题; 3.6.9 人身事故场所的周围环境和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3.6.10 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7 电气事故(故障)报告的编写要求 3.7.1 简况,包括事故、故障的发生时间、地点和单位;当时气象状况;事故概况;影响范围和程度。 3.7.2 事故(故障)发生前系统的运行状况,包括系统和主要设备的运行方式、负荷情况、系统电压等参数。 3.7.3 事故(故障)经过,包括各种事故、故障现象;处理过程;对于引发原因与人员相关的事故(故障),应详细说明有关人员的操作和作业等过程。 3.7.4 原因分析,包括管理原因和技术原因。 3.7.5 事故教训。 3.7.6 防范措施。 3.8 发生事故(故障)时应制订出有效的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负责人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目录 1 总则 (1) 1.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1) 1.2 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 (1) 1.3 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的相互关系 (2) 2 6kV变电所母线停电事故的处理 (2) 2.1 变电所母线全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如下次序处理: (2) 2.2 变电所部分母线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如下顺序处理: (2) 3 主要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 (2) 3.1 变压器的事故处理 (2) 3.2电动机的事故处理 (3) 3.3 高压断路器的事故处理 (4) 3.4 互感器的事故处理 (4) 3.5 电力电容器的事故处理 (5) 3.6 避雷器的故障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7 二次回路、直流系统的故障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电力系统的事故处理 (6) 5 灾害造成的事故处理 (6) 6 附则 (6)

1 总则 1.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1.1.1 本规程的目的是为电气人员规定出处理电气事故或故障的一般原则,各重要电气设备事故或故障的具体处理要求由各相关单位制定细则予以明确。 1.1.2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炼油茂名分公司供电系统各单位。各有关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 1.2 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 1.2.1 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1.2 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1.2.3 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1.2.4 在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及有关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力设法保持所负责的设备继续运行。当事故形势已经威胁到人身安全时,事故处理人员应选择适当的方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1.2.5 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交班人员应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处理,直到恢复正常运行。 1.2.6 凡是不参加处理事故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发生事故的地点。 1.2.7 发生电气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遵照下列顺序消除事故: 1.2.7.1 根据事故信号和设备的状况,迅速判断事故的原因; 1.2.7.2 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有威胁时,应立即设法解除威胁,必要时可以停止设备的运行并及时汇报。 1.2.7.3 迅速进行检查和试验,判明故障的性质、地点及范围; 1.2.7.4 对所有未受到损害的设备,保持其运行; 1.2.7.5 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应主动将事故处理的每一阶段迅速报告电力调度及车间值班人员,由车间报告上级机动、生产和安全部门。 1.2.8 处理事故时,必须迅速正确,避免事故扩大。 受令者在接受命令时,必须向发令者复诵一次;事故处理的发令者有条件时应作录音记录。听从电力调度(没有电力调度者为主管部门)命令执行后,要立即报告发令者。 1.2.9 事故处理完后,应做好详细记录。

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新版) 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如下: (1)判断故障性质。根据计算机CRT图像显示、光字牌报警信号、系统中有无冲击摆动现象、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仪表及计算机打印记录、设备的外部象征等进行分析、判断故障性质。 (2)判明故障范围。设备故障时,值班人员应到故障现场,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母线故障时,应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3)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若故障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构成威胁,应立即设法消除,必要时可停止设备运行。 (4)保证非故障设备运行。对未直接受到损害的设备要认真进行隔离,必要时启动备用设备。 (5)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对于故障设备,在判明故障性质后,值班人员应做好现场安全措施,以便检查人员进行检修。

(6)及时汇报。值班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将事故处理的每一阶段情况报告给值长或值班长(机长),避免事故处理发生混乱。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电气设备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设备事故处理规程 中石化济南分公司 二零零六年四月 前言 本套规程共七册,分别为:《电气工作安全规程》、《电气设备运行规程》、《电气设备检修规程》、《电气设备事故处理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校验规程》。本套规程在前版规程的基础上,结合济南分公司的电气设备现况,删掉了淘汰设备部分,增补了新设备部分,重新编写而成。 本套规程由二零零六年四月一日起执行,同时前版规程作废。 参加编写的人员有:何修亮、崔方彦、朱小海、祁宇、于文博、程国梁、李杰 校对人员有:李盈康、王寅臣、张俊岭、祁丕汉 审核:夏季祥 批准:吕亮功 目录 第一章供电系统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典型事故处理 第二章电力变压器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第三章电动机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第四章高压开关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第五章配电装置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第六章直流系统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第七章变频器及UPS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第一章供电系统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电气事故处理的原则:运行值班人员应尽早作出正确判断,如故障设备、故障范围、故障原因、操作步骤等,并尽快进行处理,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条: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是: 1、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判明和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其对人身、设备安全的威胁。 2、用一切可能的办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尽量保证对主要装置(设备)的正常供电;必要时适当转移负荷。 3、选择合理的运行方式,尽快对已停电的设备恢复供电。

4、站用电源断电时应首先恢复其电源(或投用事故照明装置)。 5、将事故情况立即向厂主管处室、生产调度及车间领导汇报,并保持联系迅速执行上级调度、车间领导的命令,做好记录。属地调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发生事故时,值班员应同时向地调汇报,执行地调的命令。 6、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7、组织对事故损坏的设备进行修复。 8、重大系统事故,要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分析,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 第三条:下列情况下,当班人员可不经调度、厂内有关领导的同意自行操作,结束后再汇报: 1、对威胁人身和重要设备安全的设备停电; 2、对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3、恢复所用电。 第四条:事故处理时,除领导和有关人员外,其它外来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事故地点和控制室,检修人员也应退出现场。 第五条:如果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可以协助处理,在事故处理未结束或上级领导未同意交接班以前不得进行交接班。 第六条:当电气调度员在现场时,调度员应是事故的直接领导人,应对人员进行合理工作分工,对事故的正确处理负责,现场有关领导应监视事故处理过程,并对调度员提出必要的指令建议,不得向值班员直接发布事故处理的操作命令。

B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车间事故处理规程 开关最常见的故障有下列几种 1、操作机构拒绝合闸或拒绝跳闸 2、油开关缺油或空气开关的压缩空气压力不足 3、温度不正常。 4、开关拒绝合闸时 首先检查操作电源的电压(或压缩空气的压力)如不正常即应调整然后再合。此外应尽可能根据外部征象来检查合闸回路的保险是否熔断和有无断线的情况当操作把手放到合闸位置时信号灯不发生变化即说明有此种情况操作机构本身有无故障如跳闸信号消失然后复亮而操作电源的电压或压缩空气的压力正常时则说明操作机构有故障以及信号灯的指示有无错、误如跳闸信号灯消失而合闸信号灯不则可能是合闸信号的灯泡烧坏。在现场规程中应根据运行经验以及开关操作机构和控制回路的具体特点规定出操作机构拒绝合闸的可能原因外部征象和消除这些故障的方法。 5、操作机构拒绝跳闸的开关禁止投入运行。 6、当发现开关的跳闸回路有断线的信号时或操作回路的操作电源消失时值班人员应立 刻检查信号灯熄灭的原因。首先换上好的灯泡试验如果好灯泡仍不亮应检查操作回路中的可熔片必要时将它更换。如果可熔片良好则应认为操作回路有断线。如果开关拒绝跳闸会引起事故的严重扩大时则应采取下列措施: 6.1.将该开关接到单独母线上经过具有适当保护装置的母线联络开关供电或使该母只与单独的发电机或线路等相连接以便在用户电源换接到另一线路上以后或在通知用户停电以后将该开关切断加以修理。 6.2如果因限于接线条件不可能经另一开关供电则应立即并尽可能通知用户将拒绝跳闸的开关以手动切断并消除其故障。 7、当发现油开关缺油或空气开关的压缩空气压力不足时则应认为该开关已经不能安全地断开回路。此时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7.1立刻断开该开关的操作电源在手动操作把手上悬挂“不准拉闸”的警告牌。并尽可能设法加油或恢复压缩空气的压力。 7.2应将该开关停止使用。在停用时应首先用其他开关切断开关所带线路上的负荷 而使此有故障的开关仅切断该线路的充电电流或调整系统中的负荷使通过该开关的电流接近于零然后将该开关拉开。缺油的油开关或压缩空气压力不足时的空气开关所能断开的充电电流和环路电流可参照隔离开关所允许断开这些电流的规定。电压为500V及以下的油开关缺油时可以在负荷下拉开。 8、如果开关的发热不正常应加监视并设法降低其温度。如果温度继续升高则应按 事故处理停止开关运行。 9、当隔离开关的接触部分过热时须立即设法减少其负荷。如该隔离开关系与母线连接 则应尽可能停止使用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当停用该隔离开关会引起停电时才允许暂时继续使用但此是应该设法减少其发热并对该隔离开关进行监视例如每隔半小时监视一次或连续监视。如该隔离开关的温度剧烈上升应以适当的开关将其切断如系线路隔离开关则可减低负荷继续运行但仍须加强监视。 10、当误合隔离开关时例如把隔离开关接向短路的回路或有故障的回路或者把不同期的系统用隔离开关连接时在任何情况下不管是合上了一相、两相还是三相均不允许把已合上的隔离开关再拉开。只有用开关将这一回路断开以后或者用开关将该隔离开关跨接以后才许可将误

变配电室电气事故的处理规定

变配电室电气事故的处理规定 变配电室电气事故的处理规定提要: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运行中的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值班员应迅速、正确地进行判断和处理自建筑施工资料 变配电室电气事故的处理规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设备发生电气事故的处理规定~适用于强电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 术语 变配电设备电气事故处理规定 1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运行中的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值班员应迅速、正确地进行判断和处理。 2如果事故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没有构成威胁时~应尽力设法保持其设备运行~一般情况下~不得轻易停运设备,如果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时~应尽力设法解除这种威胁,如果危及到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 3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未 1 / 3 造成事故的的设备进行必要的安全隔离~保持其正常运行~防止事故扩大。 4值班人员熟记本岗位应急处理预案~清楚设备上下级供电关系~供电范围。

5当外电网发生事故影响设备正常运行时~值班员首先记录故障时间~判断受影响范围~按照变配电室停电应急处理预案执行~做好恢复检查工作~向上级供电部门问清事故原因~做好记录~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听令处理。 6外电网发生停电事故~值班员应将停电情况向供电局用电检查员报告。 7高压分路发生事故跳闸时~检查高压柜继电保护显示~配电室的高压供电线路为全线电缆线路~不允许试发电~待查明故障原因~排除后方可试送。 8低压分路开关事故跳闸~查清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逐级排查,确认故障部位并报告主管~必要时~请求支援解决~故障排除后应立即恢复供电。 9设备事故后~当事人写出书面的事故报告~记录大事记,主管领导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上报公司领导。 记录 《故障登记表》 《事故分析调查报告》 2 / 3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自建筑施工资料 3 / 3

电气设备事故处理规程完整

下载可编辑 标准操作规程 STANDAR OPERATION PROCEDURE 1. 目的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及事故处理的准确及时性,特指定本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 3. 责任车间负责人,工程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 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 第一条:处理事故的主要任务 1 ? 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2 ?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正常供电。 3 ? 迅速对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第二条: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需要做好下列工作: 1. 根据表记、信号、保护动作及设备外部征象,判断事故的原因、性质、地点和范围。 2. 迅速正确地将事故征象向车间汇报。 3. 迅速正确地执行调度命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和发展,值班人员可自行紧急拉闸,但事后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和车间领导。 1. 对人身有生命危险的设备停电。 2. 隔离已损坏的设备。 3. 不立即停电将会造成设备损坏。 SOP-04--425/0.0 电气设备事故处理规程共13页第1页

4. 母线电压消失后,速将该母线上的开关拉开。 5. 所用电全停时尽快恢复。 第四条:在交接班时间发生事故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事故,直至事故处理告 一段落或上级发布命令时,再进行交接班。非当值值班员协助工作,但每项工作均应得到当值值 班员的许可。 第二节事故处理时各级人员的职责 第一条:运行班长是事故的全权领导人,值班员应听从班长的命令进行事故处理。 第二条:值班人员在认为正值的命令不正确时,应立即指出并作出简单的解释说明,但当正值重复其命令时,应立即执行。若正值的命令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有直接危害时,应拒绝执行,并将 拒绝执行的理由报告车间领导。 第三条:凡无原则地拖延或拒绝执行正值命令,应负不执行命令的责任,要负由此导致的一切后 果的责任。 第四条:当值正值是事故的直接领导人,应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负责。运行班长在得到事故发生 的报告后,应迅速赶往现场,协助并监督值班员处理事故。如认为当值正值不能胜任处理事故时,有权自行处理或另指定他人处理。在发生重大事故及特大事故时,应立即报告车间、安全、生产, 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事故。 第五条:在事故处理中当值副值的职责如下: 1. 听从当值正值的指挥,发现有差错时,应立即提醒。对严重违章应予抵制,并立即报 告车间。 2. 迅速做好倒闸操作的准备,听从当值正值的命令进行倒闸操作。 3?记录事故处理的每一个步骤及时间。 第六条:发生事故时,当值正值有权召集非运行班长协助处理,被召集者应立即赶倒事故现场协 助处理,不得延误。 第七条:凡不参加事故处理的人员应立即退出现场。事故处理完毕后,当值正值应保护好事故现 场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各种记录,直到上级事故调查人员到来时为止。 第二节电气设备火灾事故的处理 第一条:电气设备发生着火时,值班人员应保持沉着,冷静,判断起火设备后,立即切断电源, 然后迅速灭火。 第二条:对于重大火灾立即呼叫火警119。

事故处理原则及方法

事故处理原则及方法 一、电力系统事故的基本概念 电力系统事故是指电力系统设备故障或人员工作失误,影响电能供应数量或质量并超过规定范围的事件。引起电力系统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自然灾害、设备缺陷、管理维护不当、检修质量不好、外力破坏、运行方式不合理、继电保护误动和人员工作失误等等。 按照事故范围,可将事故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系统事故,另一类是局部事故。局部性事故是由于电力系统内个别元件发生故障,使系统内的频率,电压和潮流分布发生变化有时使局部系统发生震荡现象,这类事故使部分用户受到影响。系统性事故是由于电力系统失去了电源,如主要送电线路跳闸,主要发电厂全停等,使电力系统的频率,电压严重下降或使稳定破坏。此类事故影响很大,常常使电力系统的大部分发电厂解列,大量用户停电。 按事故原因可分变电事故和系统事故。变电事故包括误操作,保护误动、拒动,绝缘不良,所用电中断,直流中断,断路器故障、爆炸,短路,内部过电压,污闪,雷击,检修返工延期等;系统事故包括稳定破坏,系统解列,低频率,低(高)电压,误凋度,保护误动、拒动,通信失灵,远动故障等。 对于事故,应以预防为主,加强正常运行监督,及时消除缺陷,落实各种反事故措施,加强技术培训,进行反事故演习,提高处理事故的应变水平。

二、电气设备的不正常运行情况 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的不正常运行情况有:变压器过负荷、油温过高、轻瓦斯动作、冷却器故障或启动;断路器SF6气压异常和操作机构的液压、气压异常或弹簧未储能;直流电压过高或过低、保险熔断、绝缘监察装置动作;交流电压断线、绝缘监察装置动作;自动装置动作;事故照明切换装置动作等。 三、事故处理的原则 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时,运行人员在上级值班调度员的指挥下处理事故,并做到如下几点: 1、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正常设备的运行和对重要用户及厂用电的正常供电。 3、电网解列后要尽快恢复并列运行。 4、尽快恢复对已停电的地区或用户供电。 5、调整并恢复正常电网运行方式。 四、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1.记录时间,解除音响,检查表计指示和保护、自动装置及信号动作情况;检查动作和失电设备情况。若站用电失去,夜间可合上事故照明。在检查设备损害情况时,需要触及设备的导体部分或虽不触及其导体部分,但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必须将设备改为检修状态后,方可进行。

电气系统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16089 电气系统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气系统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1. 本规程适用于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方式及部分其他运行方式,事故处理和正常运行方式下的倒闸操作,在其他运行方式的安排和倒闸操作中应根据这些原则并结合继电保护规程的规定进行。 2. 电气系统运行方式变更和事故处理,除遵守本规程规定外,仍须根据调度命令执行。与外电网连接时,应遵守电网“调度规程”,及有关规定,并执行该网调度的命令。 3. 在倒闸操作时,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

电气设备事故处理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 STANDAR OPERATION PROCEDURE 1.目的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及事故处理的准确及时性,特指定本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 3.责任车间负责人,工程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 第一条:处理事故的主要任务 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正常供电。 3.迅速对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第二条: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需要做好下列工作: 1.根据表记、信号、保护动作及设备外部征象,判断事故的原因、性质、地点和范围。 2.迅速正确地将事故征象向车间汇报。 3.迅速正确地执行调度命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和发展,值班人员可自行紧急拉闸,但事后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和车间领导。 1.对人身有生命危险的设备停电。 2.隔离已损坏的设备。 3.不立即停电将会造成设备损坏。 4.母线电压消失后,速将该母线上的开关拉开。 SOP-04--425/0.0 电气设备事故处理规程共13页第1页

5.所用电全停时尽快恢复。 第四条:在交接班时间发生事故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事故,直至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或上级发布命令时,再进行交接班。非当值值班员协助工作,但每项工作均应得到当值值班员的许可。 第二节事故处理时各级人员的职责 第一条:运行班长是事故的全权领导人,值班员应听从班长的命令进行事故处理。 第二条:值班人员在认为正值的命令不正确时,应立即指出并作出简单的解释说明,但当正值重复其命令时,应立即执行。若正值的命令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有直接危害时,应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报告车间领导。 第三条:凡无原则地拖延或拒绝执行正值命令,应负不执行命令的责任,要负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的责任。 第四条:当值正值是事故的直接领导人,应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负责。运行班长在得到事故发生的报告后,应迅速赶往现场,协助并监督值班员处理事故。如认为当值正值不能胜任处理事故时,有权自行处理或另指定他人处理。在发生重大事故及特大事故时,应立即报告车间、安全、生产,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事故。 第五条:在事故处理中当值副值的职责如下: 1.听从当值正值的指挥,发现有差错时,应立即提醒。对严重违章应予抵制,并立即报 告车间。 2.迅速做好倒闸操作的准备,听从当值正值的命令进行倒闸操作。 3.记录事故处理的每一个步骤及时间。 第六条:发生事故时,当值正值有权召集非运行班长协助处理,被召集者应立即赶倒事故现场协助处理,不得延误。 第七条:凡不参加事故处理的人员应立即退出现场。事故处理完毕后,当值正值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各种记录,直到上级事故调查人员到来时为止。 第二节电气设备火灾事故的处理 第一条:电气设备发生着火时,值班人员应保持沉着,冷静,判断起火设备后,立即切断电源,然后迅速灭火。 第二条:对于重大火灾立即呼叫火警119。 第三条: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带电设备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等灭火,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对注油设

最新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1.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置变电所区域。 2.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2.1尽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2.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缩小停电范围,保证生产的继续进行。 2.3事故处理时,现场运行人员应服从上级调度员的指挥,迅速而正确地执行调度命令。但符合下列情况的事故操作,可以一面自行处理,一面作简要报告,事后再作详细汇报。 2.4将直接对人员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2.5确认无来电的可能性,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2.6线路开关由于误碰而跳闸,应立即恢复供电。 2.7其它在现场规程中规定可以自行处理者。 3. 系统事故处理的一般规定 3.1系统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现场值班人员应迅速正确地向上级调度员汇报发生的时间、现象、设备名称和编号,继电保护动作情况等,同时向机动处动力科汇报。 3.2事故处理时,必须严格执行发令、复诵、汇报、记录制度,必须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 3.3事故处理时,除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外,其它人员应迅速离开事故现场和调度现场,无关人员不得用电话询问事故情况,以免影响事故处理。 4.生产Ⅰ(Ⅱ)段母线失电故障1 4.1事故现象: a.中央信号屏Ⅰ(Ⅱ)段6kV电压表指示为零; b.Ⅰ(Ⅱ)段进线开关绿灯闪光; c.事故笛响、“Ⅰ(Ⅱ)段跳闸回路断线”、“备自投回路故障”及“掉牌未复归”光字牌指示; d.Ⅰ(Ⅱ)段所带高压电机开关跳闸。 4.2事故处理: a. 将本所停电的进线开关的控制把手切换至“分闸后”位置,并向机动处、车间等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b. 确认无误后,复归警报、光字牌和事故信号掉牌等;

水电厂事故处理原则

电气事故处理的原则和举例 一、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2.全力保证厂用电。对已停电的重要用户恢复供电。 3.调整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4.事故发生后根据表计、保护信号、和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进行全面的地分析,及时进行处理。处理中注意防止非同期和事故扩大。 5.将事故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调度,将发生的时间和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二、电气事故时,值班人员主要任务。 1.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发生事故后,应首先恢复厂用电,其次是尽快对停电用户恢复送电。 3.在不影响人身,设备安全的原则下,应尽可能使设备继续运行,及时调整运行机组的电压、负荷,调整运行方式,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4.事故处理时,值班人员应坚守自己的岗位,集中注意力,按照规程规定的原则和上级指示,主动进行处理。 三、事故处理中值班人员应遵循的原则。 1.根据信号、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情况,系统有无冲击、振荡现象以及各种表计的指示、结合故障设备外部特征,全面的分析事故性质,特别注意防止非同期并列和事故扩大。 2.如果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应立即设法解除这种威胁,并在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行。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没有威胁则应尽力保持和恢复其正常运行。应特别注意的是迅速对未直接受到损害的运行设备隔离,保证它们的正常运行,并按照事故处理规程在必要时启动备用设备。 3.迅速检查或试验,判明事故性质、地点及其范围。 4.对于有故障的设备,在判明故障部分和故障性质后,立即进行必要的处理。如为运行人员不能处理的缺陷,应立即通知检修

人员前来处理,但要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安装地线,悬挂标示牌)。 5.应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报告上级领导,并记入记事本内。 6.接到事故处理命令,必须向发令人重复一次,若命令不清楚或对不了解,应再次问明白。值班人员只有从值长处接到命令时,才可执行。命令执行后要立即报告发令人。发令人应熟悉接受命令的人,并要接受命令的人重复他的命令。如果处理事故的下一个命令须根据前个命令的执行情况来确定,则应等待前令执行人亲自汇报后,才能发出,不得经由第三者传达,也不允许根据表计的指示来判断命令的执行情况。 7.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尤其是监盘人员应仔细注视表计和信号指示。并记录各项操作的执行时间,特别是先后次序与事故有关的现象。 8.如果值长认为系统调度的命令有错误时,应予指出,并向其作出解释。如果系统调度确定自己的命令是正确的,值长应立即执行。如果系统调度的命令直接明显地威胁人身或设备的安全,则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执行。当值长接到此类命令时,应将拒绝执行命令,将理由报告系统调度员和本厂的厂长或总工,并作记录,然后按本厂领导的指示执行。 9.事故中不能与系统调度取得联系时(如通讯中断)事故处理按现场规程进行。 四、人身触电事故处理 1.使触电人员立即脱离电源,并注意防止高空摔落。 2.将触电人员移到干燥通风的地方。 3.解开裤腰和纽扣,取出口中的堵塞物(如假牙等)。 4.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5.尽快和医务人员取得联系,进行抢救。 五、电气设备着火处理 1.立即切断与设备有关的一切电源开关和熔断器,有明显的断开点。 2.控制火源和临近设备的隔离。 3.按现场消防规定进行灭火。 六、直流接地事故处理 (一)直流接地的分类。1.正极接地。2.负极接地。3.两点接地(包括正、负极短路)。

6KV变电所事故处理规程解读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第一节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一、本规程的目的是: 1.为变电所值班人员规定出处理电气事故的一般原则; 2.使变电所在处理电气部分的现场事故时有所依据。 二、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变电所内的一切运行人员。 第二节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 一、处理事故的主要任务是: 1. 尽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供电正常;必要时应设法在未直接受到事故损害的机组上加负荷; 3. 尽速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4. 调整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为了完成上列各项任务,在处理事故时,运行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集中注意力保持设备的正确运行方式,迅速而正确地执行领导人员的指示。 只有在接到直接领导者的命令以后,或者在对于人身安全或设备完整有明显和直接的危险时,方可停止设备运行或离开工作岗位。 二、系统发生事故或异常时,配电值班员必须迅速准确地向矿调度室汇报有关事故或异常的情况,主要内容应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开关动作情况等; 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 3、频率、电压、负荷及潮流变化情况; 4、事故波及的范围及其它现象和情况。 三、处理事故时的操作,可以不填写操作票。但必须严格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做好记录,使用录音,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人员汇报。事故处理完毕应立即填写事故记录簿。 四、各部门的值班人员在处理事故时应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其任务是设法使运行保持正常,争取不使事故向本部门发展。当已发生事故时,应向调度室报告事故发展到本部门的情况、事故发展的经过及所作的操作和处理等。 五、在处理事故时,各设备的值班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力设法保持所负责的设备继续运行。 六、各部门的领导人员和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听到事故警报时,必须立即回到本部门,并应执行调度室的一切命令,参加处理事故。 七、如果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而交接班的签字手续尚未完成时,交班人员应留在自己工作岗位上,由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事故;在恢复正常运行方式之前,或各部门领导人员发令交接之前,接班人员应以助手的身份,帮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八、凡不是参加处理事故的人员,禁止进入发生事故的地点(经总工程师特许者例外)。 九、在值班人员负责的设备上,或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条须遵照下列顺序消除事故: 1. 根据表计的批示和设备的外部象征,判断事故的全面情况; 2. 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有威胁时,应立即设法解除这种威胁,并在必要时停止设备的运行。如果对

变电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1 事故处理规程 1.1 事故处理原则 1.1.1 事故处理的任务: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消除或隔离事故的根源,尽可能地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迅速恢复重要用户的供电和所用电。 1.1.2 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迅速全面查明跳闸的开关、保护动作情况,信号、仪表指示情况,判明事故的范围和性质,检查一次设备的情况,判明事故原因。 1.1.3 迅速向调度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处理事故时,要服从调令,其他人员的命令与调令相抵触时,按调令执行,如执行调令会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时,不得执行,将不执行的理由报告调度及工区领导。 1.1.4 事故处理的全过程均应做详细记录,电话应录音。 1.1.5 有不列情况之一者,值班员可以先处理事故再向有关领导和调度报告。 1.1.5.1 将直接危害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设备停电; 1.1.5.2 将已损坏和受威胁的设备隔离; 1.1.5.3 恢复重要用户的供电及所用电;

1.1.5.4 无源线跳闸后的强送电,母线电压消失时的事故处理;1.1.5.5 通讯中断时,现场规程中允许的事故处理。 1.2 变压器事故处理 1.2.1 变压器轻瓦斯信号动作 1.2.1.1 事故现象:微机监控报警响,报警区显示х号主变轻瓦斯动作。 1.2.1.2可能原因 1.2.1.2.1 因滤油、加油,使空气进入变压器; 1.2.1.2.2 因温度下降或漏油致使油面缓慢下;: 1.2.1.2.3 因变压器内部轻微故障产生气体; 1.2.1.2.4 轻瓦斯二次回路故障。 气体、性质 故障种类 无色、无味、不燃 微黄色、不燃 浅灰色、可燃、强烈臭味

10kv变电所各类事故处理汇总及演练

XXXXX有限公司供电事故 应急预案 预案编号:XX-YA2015-XX 负责人:XXX 编制负责人:XXX 编制成员:机电科全体成员及变电所管理人员

目录 总则 组织机构及职责 事故的定义 10kV地面变电所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0kV地面变电所全所失电事故应急预案 10kV地面变电所全所直流消失事故处理预案10kV地面变电所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应急预案10kV地面变电所防雷预案 10kV地面变电所组织机构各成员通讯录

总则 1.1 为不断提高10kV地面变电所现场设备的运行管理水平,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国家电网《变电站管理规范》《煤矿安全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 《地面变电所设备操作规程》 DL/T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规范汇编(2005 年3 月) 其它有关规程,制度,措施厂家说明书及站内相关资料。 1.3 本预案包括10kV地面变电所人身伤亡和电气设备的事故、异常处理自然灾害等。本预案适用于友恒煤炭有限公司10kV地面变电所的事故及异常处理。 1.4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运行人员事故应变能力。 1.5 在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10kV主干网架,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 1.6 尽快消除事故根源,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害。尽力保证设备连续安全运行,缩短停电时间。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10kV地面变电所应急组织体系以图一为准。 2.2 发生事故后将事故情况汇报当值调度员,等候命令作进一步处理。 2.3 值班人员应按照调度规程相关规定及调度管理权限,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开关跳闸情况。 2.4 处理事故时,值班员必须监守岗位,集中精力,迅速正确的执行当值调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1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2013年8月12日

变电所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第一节变电所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电力系统中的事故可以分为电气设备事故和电力系统事故两大类。前者使一部分系统和用电设备受到影响,是局部性事故;而后者使电力系统解列成几个部分,破坏了整个系统稳定性,使大量用户受到影响的系统性事故。电气设备事故可能会发展成为系统性事故,影响整个系统的稳定性。而系统性事故又可能使某些电气设备损坏。 根据运行经验及事故统计可知,在电力系统中容易发生的事故如下: 1、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如发电机、变压器等因过热而使绝缘损坏; 2、电气人员误操作; 3、电缆头和绝缘套管的损坏; 4、高压断路器及其操作机构失灵,如跳闸后合不上或在故障时断路器跳不开; 5、继电保护及其自动装置误动作; 6、绝缘子损坏或脏污所引起的事故,如套管瓷瓶放电闪络等; 7、雷害,如直接雷和间接雷的危害; 8、倒杆及倒塔; 9、架空线的断线; 10、配电变压器事故,如因温升过高而烧坏、漏油、匝间短路事故等。 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设计、安装、检修和运行等方面的缺陷引起的;其次是由于运行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或技术不熟练、对设备的性能了解不够、不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等造成的。 一、变电所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1、根据当时的运行方式、天气、工作情况、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出现的信号、表记指示和设备情况,判断事故的性质和范围。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要想正确、迅速地处理事故,首先必须作出正确的判断。只有正确的诊断,才能对症下药。应准确判断事故的性质和范围,包括因事故影响的停电范围和故障可能发生的范围。明确了这些范围,处理时才不会扩大事故,才能及时恢复供电和系统正常运行。否则,向故障点合闸送电,会加重设备损坏,甚至扩大事故。 2、用一切办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保持对用户的供电。 3、尽快恢复对已停电用电设备的供电,要优先恢复变电所的所用电,先恢复对重要设备的供电。 事故处理中,运行人员要处理好排除设备的故障和恢复供电之间的关系。应当对具备送电条件的设备先恢复供电,先恢复无故障设备的运行,再检查处理故障设备,以减小损失。否则,将扩大事故和延误恢复送电,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4、设备损坏,无法自行处理时,应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在检修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应先做好安全措施。

处理电气设备事故及故障的方法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5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Procedures Or Steps Formulated T o Ensure The Safe And Effective Operation Of Daily Production, Which Must Be Followed By Relevant Personnel When Operating Equipment Or Handling Business, Are Usually Systematic Documents, Which Are The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Of Operator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处理电气设备事故及故障的方法通用 范本

处理电气设备事故及故障的方法通用范 本 使用指引: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保证本部门的日常生产、工作能够安全、稳定、有效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操作设备或办理业务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通常为系统性的文件,是操作人员的操作规范。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电力生产过程中,由于受不可抗拒的外力破坏、设备存在缺陷、继电保护误动、运行人员误操作、误处理等原因,常常会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而处理电气设备事故或故障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它要求值班员具有良好的技术素质和一定的检修技能,并熟悉电气事故处理规程,系统运行方式和设备性能、结构、工作原理、运行参数等技术法规和专业知识。为了能够正确判断和及时处理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电气设备事故或故障,一方面应开展经常性的岗位技术培训活动,定期开展反事故演

电气运行管理制度(标准版)

电气运行管理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48

电气运行管理制度(标准版) 1.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电气安全运行,确保生产装置安全供电,加强电气系统技术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合苍溪县大通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液化厂电气管理。 3.管理原则---“三三二五”管理 3.1“三三二五”管理指“三票、三图、三定;五记录、五规程”。 “三票”是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图”是指一次系统图或模拟图、二次接线图、电缆走向图。 “三定”是指电气设备的定期试验、定期清扫紧固、定期检修。 “五记录”是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

设备缺陷记录。 “五规程”是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3.1.1“三票”管理 电气作业一律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临时用电票按公司相关电气管理制度执行。 电气工程师每月对“三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保存期为三个月。 3.1.2“三图”管理 电气资料室应有各变电所详细的高压系统图、低压系统图、高压电缆走向图、二次接线图和使用说明书。 各高压室墙上应有相应的高压系统图或模拟图,各变电所或低压室墙上应有相应的一次系统图,各班值班岗位应有维护区域的变电所二次接线图及特殊设备电气原理图或使用说明书。图纸、实物、编号应“三对口”。主要生产设备控制柜应贴有相应的二次接线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