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取样方法标准GB12573-90
水泥检验作业指导书

水泥检验作业指导书本作业指导书参照GB12573—90《水泥取样方法》、GB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T1346—2001《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176—199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等标准进行编制。
注:仅适合于本公司常用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一、验收批水泥进场后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散装不超500吨为一批。
对初次使用的水泥每批检验其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烧失量、3d和28d强度;正常每批检验其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3d和28d强度。
二、取样1、取样要求1.1、取样工具:手工取样器。
1.2、取样部位:散装水泥在水泥运输车上用取样器抽取,取样要求不同深度、不同部位。
1.3、取样数量:抽取20kg。
1.4、样品的制备:样品抽取后通过0.9mm方孔筛,进行编号,均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
1.5、样品的包装与贮存:样品取得后应存放在密封的金属容器中,加封条。
容器应洁净、干燥、防潮、密闭、不易破损、不与水泥发生反应。
贮存于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试验样应妥善保管40~60天。
1.6、样品的标识:对封存样和试验样都应标有品种、等级、编号、取样时间、地点、取样人等贴于取样筒上。
三、细度检验1. 仪器1.1 负压筛析仪:负压可调范围4000~6000Pa ;喷气嘴上口平面与筛网之间距离为2~8mm 。
1.2 天平:最大称量为100g ,分度值不大于0.01g 。
1.3 0.080mm 方孔筛2、操作程序2.1筛析试验前,应把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节负压至4000~6000Pa 范围内。
2.2称取试样25g ,置于洁净的负压筛中,盖上筛盖,放在筛座上,开动筛析仪连续筛析2min ,在此期间如有试样附着在筛盖上,可轻轻地敲击,使试样落下。
原材料试验管理办法

检测制度一、水泥(一)、所使用的水泥必须能提供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证明书(须标明: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和技术试验数据)。
(二)、如需更换未使用过的水泥时(包括水泥的品种、强度等级、厂家、产地有变化),物资供应处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供样品并委托技术处检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成批购进。
二、取样规定对进厂水泥的取样,依据国家规定的《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90执行。
三、试验项目(一)、进厂检验项目:每车检验水泥与外加剂的适应性;(二)、批量检验项目:水泥凝结时间、标准稠度用水量、水泥胶砂强度、水泥安定性、比表面积;(三)、必要时根据供货合同规定和生产需要进行相关试验。
二、进厂砂、石管理新进厂砂石或产地有变化时,物资供应处须先提供样品并委托技术部试验,经试验认定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砂石进厂后,经收料员目测(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不合格的,直接退货。
二、取样规定依据国家现行《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的规定执行。
三、试验项目(一)、进厂检验项目:收料员外观目测检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二)、每周检验项目:砂: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适用人工砂);碎石和卵石: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压碎指标值;(三)、重要或特殊工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根据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对其它指标的合格有怀疑时应予检验。
关于粉煤灰和矿粉的试验管理一、进厂管理如需更换未使用过的粉煤灰或矿粉时(包括品种、规格、生产厂家、产地有变化),物资供应处必须提前(粉煤灰1周、矿粉1个月)提供样品并委托技术处检验,经试验合格后再批量购进。
如果进厂检验(检验时间≤50min)不合格,直接退货;如果进厂检验合格,可以入库。
二、取样规定:(一)、每次进厂的粉煤灰或矿粉,用取样专用工具从水泥罐车任意仓或存储仓输料管处抽取样品。
(二)、对散装粉煤灰或矿粉,依据国家规定的《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90执行。
水泥取样标准

水泥取样标准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第五章水泥取样方法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厂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检,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复验,粘结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取,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水泥取样标准

第五章水泥取样方法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厂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检,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复验,粘结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取,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五、处量程序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盐水泥及粉煤灰硅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收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A.1水泥取样规则A.1.1取样执行标准:GB 175-2007 GB12573-90 GB50204-2002A.1.2取样工具:手工取样器A.1.3取样单位:水泥抽样检验应按批进行:a) 混凝土结构中水泥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b) 砌筑砂浆水泥检查数量: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A.1.4 取样部位:a) 袋装水泥堆场;b) 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A.1.5 取样方法: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A.1.6 取样数量:总量20kg以上,缩分成试验样和封存样二等份。
A.1.7 样品标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水泥厂家、品种等级、包装日期、出厂编号以及水泥批量。
A.1.8 包装及送样:水泥样品要妥为包装,特别注意防潮。
取样后应及时送试验室,并填写好与样品标志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A.1.9 其它:水泥进场后应立即取样试验。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砌筑砂浆中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A1.10进场复验检测项目:混凝土及地面工程进行强度检测、水泥安定性检测、凝结时间检测,抹灰工程只需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检验即可。
(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A.2 钢混凝土用钢筋取样规则A.2.1 常用钢筋的种类及其质量标准a)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2007b)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1-2008c)余热处理钢筋 GB13014-91A.2.2 取样批量: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A.2.3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的取样a)热轧带肋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公路工程试验常规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检测频率、取样方法(标准版)

每一编号取样量不小于0.2吨水泥所需 用的外加剂量;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 分混匀,分成两等份,一份试验,一份留样 半年
26
钢 绞 线 (外委)
外观 力学性能 弹性模量 松弛试验
2.机制砂加密检测频率; 3.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细骨料的最少数 量见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的最少取样数量 (见试验规程);
1.料堆取样:先将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 取大致相等的试样8份成一组试样; 2.汽车上取样:每批汽车选择其中4辆,在装货 或卸货时,共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试 样; 3.皮带运输机取样:在皮带运输机机尾出料处 用接料器定时抽取4份组成一组试样;
b.冷弯:5d+150mm(d为钢筋直径)
公路工程试验常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取样方法
序 号
项目 名称
检测项目
检测标准
检测频率
取样方法
1.双面搭接焊: L≥8d+lh+2lj;
JGJ/T 27-2001《钢筋焊接接头试
同一个工作班,同一焊工,同一 2.单面搭接焊: L≥5d+lh+2lj;
5
钢筋 焊接
19
隧道路面 弯拉强度 JTG F30-2003《公路水泥混凝土 每工作班取2-4组,日进度≥1000m
砼
抗渗 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取4组,≥500m取3组,小于500m取2组
随机抽样 随机抽样
公路工程试验常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取样方法
序 号
项目 名称
检测项目
检测标准
检测频率
取样方法
水泥取样标准

第五章水泥取样方法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厂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检,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复验,粘结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取,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五、处量程序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盐水泥及粉煤灰硅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收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GB12573水泥取样方法

GB12573-90 水泥取样方法作者:佚名来源:本站整理发布时间:2005-3-16 14:02:46减小字体增大字体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取样的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等。
本标准适用于出厂水泥的取样。
质量控制及质量监督取样亦应参照采用。
2 术语2.1 后工取样用人力操作取样工具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2 机械取样使用自动取样设备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3 连续取样不间断地取出水泥样品的方法。
2.4 检查批为实施抽样检查而汇集起来的一批单位产品。
2.5 编号代表检查批的代号。
2.6 份样由一个部位取出的规定量水泥。
2.7 混合样从一个编号内取得的全部水泥份样,经充分混匀后制得的样品。
2.8 试验样和封存样混合样均分为二,一份为试验样,用作出厂水泥的质量检验;一份为封存样,密封贮存以备复验仲裁。
2.9 分割样在一个编号内按每1/10编号取得的份样,用作分割样品质试验。
2.10 通用水泥用于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的水泥。
3 取样3.1 取样工具3.1.1 机械取样器机械取样采用图B1所示的自动连续取样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机械取样装置亦可采用。
3.1.2 后工取样器 a.袋装水泥:采用图B2所示的取样管。
b.散装水泥:采用图B3所示的取样管。
也可采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后工取样工具。
3.2 取样部位 a.水泥输送管路中(适用于机械取样)。
b.袋装水泥堆场。
c.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注:不应在污染严重的环境中取样。
3.3 样品数量3.3.1 混合样取样数量应符合各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
3.3.2 分割样 a.袋装水泥:每1/10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6kg。
b.散装水泥:每1/10编号在5min内取至少6kg。
3.4 取样步骤3.4.1 自动取样器取样:采用3.1.1规定的取样装置取样。
该装置一般安装在尽量接近于水泥包装机的管路中,从流动的水泥流中取出样品,然后将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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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取样方法标准GB12573-90
类别:水泥GB12573-90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取样的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等。
本标准适用于出厂水泥的取样。
质量控制及质量监督取样亦应参照采用。
二、术语
2.1 后工取样用人力操作取样工具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2 机械取样使用自动取样设备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3 连续取样不间断地取出水泥样品的方法。
2.4 检查批为实施抽样检查而汇集起来的一批单位产品。
2.5 编号代表检查批的代号。
2.6 份样由一个部位取出的规定量水泥。
2.7 混合样从一个编号内取得的全部水泥份样,经充分混匀后制得的样
品。
2.8 试验样和封存样
混合样均分为二,一份为试验样,用作出厂水泥的质量检验;一份为封存样,密封贮存以备复验仲裁。
2.9 分割样在一个编号内按每1/10编号取得的份样,用作分割样品质试验。
2.10 通用水泥用于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的水泥。
三、取样
3.1 取样工具
3.1.1 机械取样器
机械取样采用图B1所示的自动连续取样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机械取样装置亦可采用。
3.1.2 后工取样器
a.袋装水泥:采用图B2所示的取样管。
b.散装水泥:采用图B3所示的取样管。
也可采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后工取样工具。
3.2 取样部位
a.水泥输送管路中(适用于机械取样)。
b.袋装水泥堆场。
c.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注:不应在污染严重的环境中取样。
3.3 样品数量
3.3.1 混合样取样数量应符合各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
3.3.2 分割样
a.袋装水泥:每1/10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6kg。
b.散装水泥:每1/10编号在5min内取至少6kg。
3.4 取样步骤
3.4.1 自动取样器取样:采用3.1.1规定的取样装置取样。
该装置一般安装在尽量接近于水泥包装机的管路中,从流动的水泥流中取出样品,然后将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4.2 取样管取样:采用图B2的取样管取样。
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隹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
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4.3 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图B3的槽形管式取样器取样。
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
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5 样品制备
3.5.1 样品缩分
样品缩分可采用二分器,一次或多次将样品缩分到标准要求的规定量。
3.5.2 试验样及封存样
将每一编号所取水泥混合样通过0.9mm方孔筛,均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
3.5.3 分割样
每一编号所取10个分割样应分别通过0.9mm方孔筛并按附录A进行试验,不得混杂。
注:样品不得混入杂物及结块。
3.6 样品的包装与贮存
3.6.1 样品取得后应存放在密封的金属容器中,加封条。
容器应洁净、干燥、防潮、密闭、不易破损、不与水泥发生反应。
3.6.2 封存样应密封保管三个月。
试验样与分割样亦应妥善保管。
3.6.3 存放样品的容器应至少在一处加盖清蜥、不易擦掉的标有编号、取样时间、地点、人员的密封印,如只在一处标志应在器壁上。
3.6.4 封存样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3.7 取样单样品取得后,均应由负责取样操作人员填写如下表所示的取样单。
×××水泥厂取样单
附录A分割样品质试验(补充件)
A1 试验方法
分割样的品质试验按通用水泥相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进行。
其他水泥亦应参照采用。
A2 要求
A2.1 分割样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
可任选一个品种、标号。
A2.2 分割样的品质试验结果必须符合水泥标准技术要求。
A2.3 分割样取得后应立即进行试验。
全部样品必须在一周内进行完毕。
A2.4当分割样试验结果有低于水泥的技术要求时,或水泥28天抗压强度变异系数大于6%时,即应每季度进行二次;当仍有低于技术要求,或变展览纱数大于6%时,则每月进行一次。
A2.5 以上试验次数的增加,直至分割样试验结果全部符合A2.2的要求时,方可恢复为每季一次。
A2.6 增加试验时,一般应用同品种、标号的水泥。
A3 变展览纱数的计算-
A3.1 分割样平均值X
- 1 10
X=─∑X8 ………………………(A1)
10 i=1
式中:Xi──分割样抗压强度值,MPa。
A3.2 分割样标准偏差S
分割样标准偏差S按式(A2)计算:
10 -∑(Xi-X)[2]
i=1
S=──────[1/2]………………………(A2)
10-1
A3.3 分割样变展览纱数Cv
分割样变展览纱数Cv(%)按式(A3)计算:
S
CV=──×100…………………………………(A3)
X
附录B水泥取样器(参考件)
B1 自动连续取样器自动连续取样器主要适用于水泥成品及原料的自动连续取样,也适用于其他粉状物料的自动连续取样。
B1.1 结构自动连续取样器结构。
B1.2 技术要求
B1.2.1
混料筒规格分为两种:A型内径500mm×225mm,B型内径300mm×150mm。
B1.2.2
混料筒最大装料量:A型为15kg,B型为5kg(物料密度不小于28g/cm[3])。
B1.2.3 电动机功率:120W。
B1.2.4 取样量应可调,调节范围为0.8kg/h。
B1.2.5 取样调节阀及倒料翻转门应灵活自如。
B1.2.6 倒料门四周及各部位密封性能良好,无明显漏灰现象。
B2 袋装水泥取样器代装水泥取样采用如图B2所示的取样管。
B3 散装水泥取样器散装水泥取样采用如图B3所示的取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