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doc
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某县安监局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的提升、监管职责的履行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6年来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03--XX年连续四年被盐城市人民政府表彰为安全生产先进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XX年被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授予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为建设“和谐滨海”“平安滨海”“法制滨海”创造了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一、着力建设“效能型”安监,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综合、协调、监督必须找准座标点,准确定位,才能发挥效能。
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落实责任,明确监管职责。
一是依法履行自身监管职责。
县安监局重点负责全县1200家工矿商贸企业、970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通过采取“三单列”(专业会议单列、安全培训单列、风险考核单列)、“三重点”(以安全生产检查为重点、安全评价为重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重点)、“三到位”(“三同时” 到位、监控管理到位、监督执法到位)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县安监局对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落到实处。
二是依法行使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把工作重心放在牵头、协调、专项整治、隐患整改、各类大检查上,在实际操作上讲究科学合理、实事求是,不包揽一切,重在支持、参与,充分尊重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政府其他部门的管理权限,通过联合发文、配合督查来开展工作。
三是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责任。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对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督导作用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同时,县安监局在部门职能交叉领域履行职责时,更多地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从方便群众,有利工作的角度出发,不推卸责任、不争权益,和谐相处。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方案(最新)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方案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进依法治安,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一)全面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方案》(X发〔X〕15号)、《X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x发〔X〕7号)要求,各级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既要负责分管范围内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贯彻落实“三个必须”规定。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一要强化综合监管责任。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下级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对重点工作不落实,法规制度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事故的有关政府、部门及企业进行约谈。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对下级政府和同级相关部门的检查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二要强化专业监管责任。
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专业监管职责。
及时研究部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督促推进落实。
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检查考核。
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和单位及时消除重大隐患。
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严格执行行业领域安全准入规定,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依法组织或参与本行业领域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要强化行业管理责任。
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加强日常检查,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
(三)全面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思想深刻,内涵丰富。
认真学习掌握和全面贯彻《决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
为加深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决定》基本精神的理解,保证《决定》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决定》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联系,高度概括了安全生产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以及企业生存发展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干部职工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点思想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认清肩负的使命,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扎实实抓好工作,努力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
自觉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继续以体制、法制和队伍三项建设为重点,下功夫抓好强化政府领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依据《决定》提出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分别提出到2007年、2010年和2020年各个不同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预期目标。
真正把安全生产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共同推进。
发挥安全生产目标的导向、约束、激励和评价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实现目标而共同努力。
三、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完善监管体系。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以《决定》为依据,加强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指导督促其尽快建立能够独立履行《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职责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并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切实提高其权威性。
国务院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三项建设”工作方案实施方案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安委[2009]4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要求,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同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经报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五月十二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扎实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为出发点,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为着力点,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体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为落脚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法制体制机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制定修订一批法规、规章和标准并贯彻实施;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基本原则。
中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8.07•【文号】安监总党字[2005]19号•【施行日期】2005.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中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安监总党字[2005]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党组,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党委(总支、支部):为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职责,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好转,根据全国人大《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中提出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以下一并简称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1.充分认识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监管监察队伍组建以来,广大监管监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为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做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总体上看,这支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还存在着不够适应的状况,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监管不扎实、执法不严格、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现象,个别的甚至存在违纪、腐败问题。
因此,加强队伍建设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监管监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指导思想。
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队伍,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保证,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为重点,强化基础,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优化结构,增进活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加强监管监察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https://img.taocdn.com/s3/m/ee0a79b6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d0.png)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初步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得到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生产经营秩序和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趋于稳定好转。
但是,目前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道路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保障体系和机制不健全;部分地方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队伍建设以及监管工作亟待加强。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尽快实现我国安全生产局面的根本好转,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
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付出持续不懈的努力。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4、加强市(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市(地)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依托大中型企业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承担所在地区重特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任务。要综合考虑当地重点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输送通道的分布以及现有应急救援资源情况,在矿山、化工产业密集区、重化工产业带、重要危险化学品输送通道和重大危险源集中区域,建设地方应急救援骨干队伍。
(二)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各地要选树一批应急体系建设示范市、县和企业、安全科技推广应用示范企业和安全技术改造示范工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和各行业领域开展技术示范。各企业要主动自觉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的带头作用。
(三)强化管理,科学运行。各地要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计划和实施等各阶段管理,科学合理地选择技术指标,确保工程项目使用周期更优化、投资更节省和使用更便利。要通过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节约工程建设投资,提高公共投资效益和质量。要科学制定工期,强化建设实施过程管理,做到管理过程严、组织施工细、试验检测实、项目协调活。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组织专家对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验收,保障其可靠、有效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
4、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建设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解读综合稿

湖南省安监局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我省努力打造高素质安监队伍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好转。
但是,湖南是高危行业集中的省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期,安全生产基础十分脆弱,各类安全隐患十分突出,新的不安全因素大量涌现,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我省安全监管部门成立时间不长,安全监管人员来源各不相同,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相对欠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现状与繁重工作任务、岗位专业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
为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保障,根据湖南省委常委会的决定,省安监局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大力加强全省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配强干部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事关安全生产大局,牵一发而动全身。
《通知》中说,“对关系安全生产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要配强干部和管理人员,确保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了责。
”这里所说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主要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政府职能部门,包括安监、国土、公安、交通、质监、药品食品监督、消防、电力等部门。
如何配强干部和管理人员?《通知》强调,要把充实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力量以及加强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干部工作的重要事项抓紧抓好。
今明两年市、县党委和政府换届中,要高度重视充实加强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力量,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和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分工。
分管业务班子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实际工作经历俗话说,隔行如隔山。
安全监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懂安全、懂技术的人员来监管,才能发现隐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把安全生产真正监管到位,尤其是安监部门的领导班子里,必须有懂行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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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更好地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弘扬优良作风,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为主线,以提高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为实现河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和全面加强“三项建设”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一)坚定理想信念。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做
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二)提高素质能力。
要深入开展“争当安全发展护航员”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和处理复杂问题、应对突发事故、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使之真正成为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员、隐患排查整治的督导员。
(三)保持优良作风。
始终保持求真务实、恪尽职守、攻坚克难、敢于碰硬的优良作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实效进一步增强,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
(四)加强廉洁自律。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思想腐蚀和金钱、美色诱惑,坚持秉公用权,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理论素养
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加强队伍建设的领导,把队伍建设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研究和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
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安监队伍建设的指导,确保应对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开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2、强化执行意识和大局观念。
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作出的安全生产决策和部署、指示和指令,确保政令畅通,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
树立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的思
想,服从全局,服务大局,共同谋划,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全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养。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建筑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变成经常性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4、加强对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的指导。
各设区市要进一步充实县级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依法赋予安监人员行政执法权。
要严把各级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入口关,新录用人员一般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安排参加业务培训。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5、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安全监管人员要认真学习钻研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业务知识,提高专业知识水平;要深入施工企业、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建筑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要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特点,加强对建筑安全发展重大问题、安全形势进行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研究,加强新法律新法规、新知识新技术和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干部履职能力。
(三)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6、深入调查研究。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制度和联系点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掌握实情,加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7、狠抓工作落实。
要积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总结借鉴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和环节,要抓实抓细、一抓到底。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干部要及时赶赴一线、靠前指挥,做好抢险救援,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8、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要坚持依法行政,排除人情干扰,加大执法力度。
要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设计上,加强对权力的约束,防止滥用权力或不作为。
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重要行政许可、重要执法决定、大额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审批等事项都坚持依法依规、集体研究决定。
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违法行为查处、隐患督促整改等行为。
9、开展政风行风评议。
要积极参与地方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健全民主评议制度,设立行风热线,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落实“服务窗口亮起来”的各项要求。
推行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监管人员进一步转变作风。
10、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和瞒报事故的案件;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严肃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担负起队伍建设的政治责任。
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按照分工各负其责,人事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每年要召开1次专题工作会议,集中听取队伍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队伍建设重大事项。
人事部门要加强工作力量,会同本单位有关部门,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党组要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并严格遵守、有效落实队伍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强化督促检查。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每年要对安监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推动工作。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加强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