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世界贸易组织案例分析
WTO争端解决机制案例分析-优缺点及建议

平为最高水平,不得超过。中国进一步确认将不 提高现行实施税率,但例外情况除外。如出现此 类情况,中国将在提高实施关税前,与受影响的 成员进行磋商,以期找到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办 法。”
GATT第11条第1款规定:“任何缔约方不 得对任何其他缔约方领土产品的进口或向 任何其他缔约方领土出口或销售供出口的 产品设立或维持除关税、国内税或其他费 用外的禁止或限制,无论此类禁止或限制 通过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实施 。”
守所必须的措施,包括海关执法等实行有关垄断,保护专 利权、商标权和版权以及欺诈行为相关的措施;
(e)与监狱囚犯产品相关的措施; (f)为保护具有艺术、历史或考古价值的国宝所采取的措施
;与保护可用尽的自然资源相关的措施;
(g)与保护可用尽的自然资源相关的措施,但此类措施应与 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
5. 合理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为国内政策调整争 取时间和空间
我国于2006 年3月提出的,汽车零部件进口
措施案,至2008 年12月上诉机构报告公布,历经
两年多时间。
存在的问题: 1. 申诉率较低
中国 美国 欧盟 加拿大 印度
1∶2. 88 1∶1. 15 1∶0. 82 1∶0. 52 1∶1. 05
二、案例分析
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
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作为申诉方胜诉率达50%,而作为 被申诉方大部分为和解或者审理中,只有 少数是败诉。
是否说明中国的争端解决很强大?
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
2009年,美国、欧盟、墨西哥相继就中国限制 部分工业原材料出口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要 求与中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展开磋商 。
GATT第11条第2款(a)项规定
wto世界贸易组织案例分析

进口限制:欧共体家禽产品进口限制案1.协定第1.2条和第3.2条关于进口许可证对贸易限制和扭曲包括所有贸易,而非仅限于相关许可证措施所针对的特定贸易。
2.就本案而言,许可证程序只是针对冰冻家禽肉类的配额内贸易i,而不包括配额外贸易。
3.关于透明度问题,上诉机构认为,协定第3.5条第一项规定成员方提供许可证分配的资料以及相关的数据的义务仅限于在接到要求后提供资料,而巴西没有证明其要求欧共体提供资料而遭受拒绝,因此,欧共体没有违反协定规定的透明度要求。
倾销价格:危地马拉水泥案两个价格的比较不是处于同一贸易水平上的比较,因为发票显示的在墨西哥的价格是商业环节最末端的销售价格,而进口单证显示的是墨西哥水泥在危地马拉商业环节开始端的加个。
很明显不是可以价格。
产品类型归零法:欧共体床上用品案“交易归零法”即将单笔出口交易价格与单笔交易正常价值或加权平均正常价值进行比较,如果差额为负值,反倾销当局会把负倾销差额归零处理,这也会人为的导致倾销幅度的扩大。
归零法在WTO的各具体按键中最终都被裁定违法。
倾销的因果关系:危地马拉水泥案专家组认为这不是一份合格的申请书,理由是:对于包含较少进口产品资料室可以理解的,因为私人公司不容易获取国家海关当局拥有的统计数据;但对于危地马拉国内产业影响的数据,由于该公司是该国唯一的生厂商,获取这些信息是容易的。
补贴考察的两个因素:巴西飞机补贴案在此案中,专家组明确指出,SCM协定的目标和宗旨在于对扭曲国际贸易的补贴措施提供多边约束。
SCM协定是国际上第一个就补贴与反补贴措施进行规定的多边协定。
在巴西飞机补贴案中,判断是否存在补贴时应考察两个法律因素:财政资助和授予利益。
第20条:美国禁止进口墨西哥金枪鱼案美国提出其进口禁令可以依据第20条(b)的规定免责(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
换言之,美国保护海豚的法令只能适用与美国领域内,并不具有域外效力。
GATT第20条(b)项本意是为了实施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而制定的,而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恰恰是为了保护进口成员方境内居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安全的措施。
wto典型案例精析

WTO典型案例精析:美国对中国的钢铁关税案1. 案例背景1.1 美国对中国钢铁的贸易争端2018年,美国政府宣布对进口的钢铁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其中包括对中国的钢铁产品征收25%的关税。
美国政府表示,此举是为了保护本国钢铁产业免受外来竞争的冲击,并减少贸易逆差。
然而,中国政府认为这是一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并提出了申诉。
1.2 WTO规则与争端解决机制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一个由164个成员国组成的全球组织,旨在促进自由和公平的国际贸易。
WTO有一套涵盖各个方面的规则,其中包括争端解决机制,用于解决成员之间发生的贸易争端。
根据WTO规则,如果一个成员国认为其他成员国采取了违反WTO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的行动,则可以提起争端解决程序。
2. 案例过程2.1 中国的申诉中国政府认为美国对中国钢铁产品征收高额关税违反了WTO规则,并于2018年向WTO提出了申诉。
中国主要指责美国以下两个方面的行为违反了WTO规则:•美国对进口钢铁产品征收高额关税违反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二条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即对所有成员国应平等对待。
•美国以保护本国产业为目的采取贸易限制措施,不符合《保障措施协定》(SGA)的规定。
2.2 WTO争端解决程序根据WTO争端解决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2.2.1 协商阶段在申诉提交后,双方成员将进行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在60天内未能达成一致,申诉方可以要求成立一个争端解决小组。
2.2.2 争端解决小组阶段争端解决小组由3名独立专家组成,负责调查和裁决。
他们将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论点,并就争端的合法性和WTO规则的适用性进行裁决。
2.2.3 上诉阶段如果任何一方对争端解决小组的裁决不满意,他们可以上诉至上诉机构。
上诉机构由7名独立专家组成,负责审查和裁决上诉请求。
2.2.4 执行阶段如果最终裁决支持申诉方,并认定被告国违反了WTO规则,被告国应采取措施以遵守裁决。
国际贸易作业案例分析WTO贸易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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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作业案例分析WTO贸易争 端
• 经过对事情的详细了解和分析,专家小组发现, 出口商的确已经提供了详细的非机密摘要,而阿 根廷经济部从未向出口商通知过他们提供的信息 因证明文件不充分而被拒绝。且出口商都及时提 交信息,调查答卷不符合格式并不足以构成“严 重妨碍调查”,且他们不负有在问卷提交的期间 内提交这些补充信息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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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作业案例分析WTO贸易争 端
(四)根据《反倾销协议》第6条第9款提出的申诉
• 专家小组认为针对这一条款的问题的关键是阿根 廷通知利害关系方所检查的事实是否构成“实施 最终措施决定依据的基本事实”。
• 专家小组经过对有关文件的审查,认为仅仅通过 检查这些文件,出口商无法了解确定存在倾销和 倾销幅度的基本依据,经济部没能向出口商披露 它正在考虑的一些基本事实,因此,出口商无法 有效地为其利益进行辩护。所以专家小组认定, 经济部的行为违反了第6条第9款的义务。所以, 专家小组认定阿根廷违反《反倾销协定》第6条第 9款的规定,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2、阿根廷的主张:
则指出它们之所以被迫使用可获得信息作出
的裁决,是因为出口商严重地妨碍了调查的进行,
并且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必要的信息,实际
上是拒绝提供必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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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作业案例分析WTO贸易争 端
• 据《反倾销协议》第6条第10款提出的申诉 1、欧盟的主张:
欧盟指出阿根廷经济部并没有按照《反 倾销协议》第六条第十款的规定对每个出 口商分别确定各自的倾销幅度,而是针对 三种产品型号确定三个倾销幅度,一概适 用于四个出口商。 2、阿根廷的主张:
• 综上,专家小组认为阿根廷阿根廷经济部忽略出 口商信息的行为不符合《反倾销协议》第6条第8 款及附件2第6条的规定
国际贸易纠纷及典型案例解析(定稿)

国际贸易纠纷及典型案例解析(定稿)国际贸易纠纷及典型案例解析引言国际贸易作为世界各国之间经济交流的重要形式,既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发展,又带来了一系列的贸易纠纷。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析对于理解全球经济的运行规律、探讨国际贸易发展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国际贸易纠纷及一些典型案例进行解析,以期深入了解国际贸易纠纷的现状以及解决纠纷的方式和方法。
典型案例解析WTO争端解决机制及案例分析WTO(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全球范围内最重要的贸易组织之一,设立了争端解决机制,旨在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成员国可以提起诉讼并通过争端解决机构进行裁决。
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1. 美国钢铁关税案在2002年,美国对进口的钢铁产品征收大幅度的关税,引发了多个国家的不满和抗议。
中国、欧盟等国家纷纷向WTO提起诉讼,认为美国的关税措施违反了WTO的规则。
经过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调查和裁决,最终判定美国的关税措施违反了WTO的规则,并要求美国取消相关的关税措施。
2. 中国稀土出口限制案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稀土生产国,曾经对稀土出口实行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
、美国等国家对中国的稀土出口限制提起了诉讼,并要求WTO进行裁决。
经过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调查和裁决,认定中国的稀土出口限制违反了WTO的规则,并要求中国取消相关的出口限制。
贸易战引发的纠纷及解析近年来,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一些国家之间爆发了一系列的贸易战,导致了许多贸易纠纷的产生。
以下是一些贸易战引发的纠纷及其解析:1. 中美贸易战中美贸易战是近年来最引人注目的贸易纠纷之一。
美国采取了一系列的关税措施,对中国的出口商品加征关税,引发了中国的报复性措施。
然而,这种互相加征关税的做法不仅给两国经济带来了负面影响,也对全球经济秩序造成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为了解决贸易战带来的纠纷,中美两国进行了多轮谈判,并达成了一些协议。
2. 英国脱欧引发的贸易纠纷英国脱欧对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案例2世界贸易组织WTO

美德的贸易保护理论:美国的代表人物是亚
历山大.汉密尔顿,德国的代表人物是F.李斯 特。 “幼稚产业保护论”。 关税战与二战
2.《哈瓦那宪章》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二)关贸总协定的宗旨和职能
宗旨:
通过大幅度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的歧视 待遇,促进世界贸易的发展。
职能:
----组织缔约方之间的多边贸易谈判,通过大幅度削减关税 等办法形成一套一致同意的管理政府贸易行为的多边规则, 促进贸易自由化。 ----作为贸易谈判场所,通过开放国内市场,强化和延伸规 则的适用范围,使贸易环境自由化和更具有可预见性。 ----作为各缔约方借以解决与其它贸易伙伴争端的国际法院。
四、世界贸易组织的两大基本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 一成员对于原产于或运往其它成员的产品所给予的优惠、 特权都应当无条件地给予原产于或运往所有其它成员的相同 产品。
国民待遇原则
指一个国家给予在该国境内的外国公民、企业和商船民 事权利方面与其国内公民、企业和商船一样享有同等的待遇。
五、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
目标:
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 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
职能:
----组织实施世界贸易组织负责管辖的各项贸易协定、协议。 ----为提供谈判场所,并为发动多边贸易谈判作准备。 ----解决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 ----定期评审成员的贸易政策和法规。 ----协调与世界银行、IMF等国际经济组织的关系,避免政策 冲突。
案例2 世界贸易组织(WTO)
WTO案例分析日本酒类税案

WTO案例分析日本酒类税案概述2019年4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最终确认了日本对进口酒类产品征收高额消费税的做法违反了贸易自由化的原则。
此案件中,WTO一致认定日本关于进口啤酒、葡萄酒等酒类征收20%消费税,与国产酒征收8%消费税的做法在国际贸易中违反了贸易平等的原则。
背景在此案件之前,日本一直采取这种差别对待进口酒类的政策。
然而,在2015年,欧盟向WTO提起了对日本这种做法的投诉。
欧盟认为,日本的消费税规定歧视性很强,不仅对欧盟酒类产品实行了高税负,而且在国内市场,日本对于自家产品采取更为宽松的税收政策,这使得欧盟的酒类产品在日本市场上受到不公平的竞争。
欧盟要求WTO裁定,日本应该取消对进口酒类产品的不合理税收规定。
由于日本政府不能完全排除这种歧视性差别对待的情况,双方在WTO层面上进行了一系列谈判,这最终导致WTO就此案进行了诉讼。
WTO裁定,日本对于进口酒类产品征收高额消费税的做法已经违反了WTO自由贸易的原则。
案例分析在WTO的判决中,日本的主要辩护理由之一是:消费税是一种内部税收政策,税务主权基本上都被保留给了国家政府。
因此,日本有权利自由选择对税收的规定和征收方式,这不需要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
WTO并不否认这种主权理论,但他们认为,带有贸易效应的差别对待是不被允许的。
在这种情况下,差别是基于产品的国别而不是产品本身的质量、特征或类别,这是导致判决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WTO的判决中,他们认为日本的所采取的税收规定是不合法的。
由于差别对待并不是基于消费税的税种或税费水平的“数量上相似”区别,而是基于商品类别的“质量和特征”区别。
这种差别待遇是违反了GATT条例,并且违反了日本的国际贸易承诺。
结论总的来说,这个案件中,WTO的判决已经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有助于促进国际贸易和全球经济的发展。
WTO已经对日本的保护主义和不公平的贸易做法进行了警告,向其他国家强调了平等和自由贸易的重要性。
世界贸易组织经典案例解析

世界贸易组织经典案例解析世界贸易组织经典案例解析1. 引言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作为全球贸易规则制定和争端解决的核心机构,对于国际经济发展和全球贸易秩序的维护起着重要作用。
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涌现出众多经典案例,这些案例不仅对于理解WTO的工作机制和法律体系有着重要意义,也对于回顾过去的争端解决经验以及为未来争端解决提供参考价值。
本文将对WTO经典案例进行深度解析,从多个方面探讨其背后的法律、政策和经济内涵。
2. WTO的核心原则与规则在解析WTO经典案例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些WTO的核心原则与规则,这样能更好地理解这些案例的背景和争议焦点。
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的规定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
3. Case 1: 美国钢铝关税案在2018年,美国政府宣布对钢铝产品加征关税,引发了全球贸易争端。
欧盟、中国等国纷纷向WTO提起争端解决程序。
这个案例涉及到贸易限制和保护主义的问题,也涉及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运作。
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对这个案例进行剖析,包括美国的贸易政策动机、WTO规则对关税的限制以及相关各方的争端解决策略和结果等。
4. Case 2: 中国稀土出口限制案稀土是当代高科技产业的重要原材料,中国一度对稀土出口实施限制。
这个案例引发了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的贸易争端,并最终通过WTO 争端解决机制得到解决。
通过对这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的稀土政策背后的经济和战略考量,以及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于保护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作用。
5. Case 3: 子公司溢价案子公司溢价是指跨国公司通过内部定价方式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地区,从而实现减少税负的目的。
这个案例涉及到国际税务规则和税收政策导致的贸易失衡问题。
我们可以从税收政策的角度来解析这个案例,深入研究涉及到的法律和经济背景,以及WTO争端解决机制如何应对这样的贸易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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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限制:欧共体家禽产品进口限制案
1.协定第1.2条和第3.2条关于进口许可证对贸易限制和扭曲包括所有贸易,而非
仅限于相关许可证措施所针对的特定贸易。
2.就本案而言,许可证程序只是针对冰冻家禽肉类的配额内贸易i,而不包括配额
外贸易。
3.关于透明度问题,上诉机构认为,协定第3.5条第一项规定成员方提供许可证分
配的资料以及相关的数据的义务仅限于在接到要求后提供资料,而巴西没有证明
其要求欧共体提供资料而遭受拒绝,因此,欧共体没有违反协定规定的透明度要
求。
倾销价格:危地马拉水泥案
两个价格的比较不是处于同一贸易水平上的比较,因为发票显示的在墨西哥的价格是商业环节最末端的销售价格,而进口单证显示的是墨西哥水泥在危地马拉商业环节开始端的加个。
很明显不是可以价格。
产品类型归零法:欧共体床上用品案
“交易归零法”即将单笔出口交易价格与单笔交易正常价值或加权平均正常价值进行比较,如果差额为负值,反倾销当局会把负倾销差额归零处理,这也会人为的导致倾销幅度的扩大。
归零法在WTO的各具体按键中最终都被裁定违法。
倾销的因果关系:危地马拉水泥案
专家组认为这不是一份合格的申请书,理由是:对于包含较少进口产品资料室可以理解的,因为私人公司不容易获取国家海关当局拥有的统计数据;但对于危地马拉国内产业影响的数据,由于该公司是该国唯一的生厂商,获取这些信息是容易的。
补贴考察的两个因素:巴西飞机补贴案
在此案中,专家组明确指出,SCM协定的目标和宗旨在于对扭曲国际贸易的补贴措施提供多边约束。
SCM协定是国际上第一个就补贴与反补贴措施进行规定的多边协定。
在巴西飞机补贴案中,判断是否存在补贴时应考察两个法律因素:财政资助和授予利益。
第20条:美国禁止进口墨西哥金枪鱼案
美国提出其进口禁令可以依据第20条(b)的规定免责(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
换言之,美国保护海豚的法令只能适用与美国领域内,并不具有域外效力。
GATT第20条(b)项本意是为了实施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而制定的,而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恰恰是为了保护进口成员方境内居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安全的措施。
第20条:美国与墨西哥金枪鱼案
专家组否定了之前“任何进口方不得以保护域外的可用竭的自然资源而采取限制措施”,认定一国保护鱼类的政策符合(g)项的规定,耳不闻捕获这类鱼类的活动是在实施保护措施的域内还是域外。
上诉机构指出,经常迁徙和濒危的海龟与美国保护措施有足够的联系。
对于迁徙性的自然资源,WTO含蓄地承认成员方的保护措施具有域外的效力。
碳关税第20条:美国汽油案
美国认为,衡量基准不同是因为对进口汽油的生产商进行单独测试是不可行的。
专家组
拒绝美国观点,认为执行的难度不是对国内生产商设置独立基准和对国外生产者设置平均基准的理由,美国的做法违反了GATT1994第20条的导言义务。
GATS服务贸易模式:加拿大汽车案
加拿大的措施直接使痛过跨境提供和境外消费方式提供服务的境外服务提供者处于不利竞争地位,从而违反了GATS第17条的国民待遇。
专家组认为:加拿大的CVA要求尽管对通过模式三(商业存在)和模式四(自然人流动)在加拿大境内的国内外服务提供者造成其实,但在本案中,将那些通过模式三和模式四在加拿大境内提供的服务和那些从其他成员方境内痛过模式一(跨境提供)和模式二(境外消费)提供的服务视为“同类”服务是合理。
因此,CVA要求尽管并不区分是加拿大服务提供者还是外国服务提供者在加拿大提供的服务,但它针对通过模式一和模式二的外国服务提供者而言,则明显有歧视性的影响。
模式三提供的服务与模式一、二的相比,境外服务提供者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从而违反了国民待遇的规定。